2022环保局推进政府自身建设情况自查报告

2024-12-23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我局自身建设,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使环境保护工作更加广泛地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推动环保工作落实,提高执行力。按照《会泽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自身建设XX年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我局XX年开展政府自身建设工作的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精心组织

  按照《会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会泽县政府自身建设XX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和《会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会泽县政府自身建设XX年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精神,我局及时成立了实施政府自身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相关工作职责。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站、所、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主要负责对政府自身建设工作实施的监督检查及日常工作。

  二、注重实效,深入推进

  (一)法制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情况

  1、加强理论学习

  认真贯彻学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政治理论,深入开展职业道德,增强公仆意识、服务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等问题,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各部门学法用法制度,做到忠于职守,依法行政,敬业爱民,奉公守法。

  2、加强政务公开

  (1)严格执法权限,严格执法程序。按照《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7号)第十条的规定,环境监察大队受环保局的委托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以环保局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XX年上半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职权法定、程序合法、实用公正、节约高效、文明执法”的标准开展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共对8家企业依法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的通知》,责令企业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2)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职能,增强管理服务意识。按照要求切实做好项目审批和组织协调服务工作,强化国债项目、中央新增预算内资金建设项目的协调服务和实施,加快项目推进。严格按照县级环保部门的行政审批权限及程序进行项目审批,发挥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作用,XX年上半年,共完成项目审批 24个,其中建设性项目1个,非建设性项目23个。同时,坚决杜绝审批“高耗能、高污染、低产出”的项目,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宏观经济调控中的作用,切实地做到“把关不设卡,服务不添乱”,在项目勘察、选址阶段就提早介入,积极从源头把住项目准入关。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中,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污染严重或者即使采取防治措施仍然不可能达标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批准建设。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增强了行政管理的公开性、公正性和平等性,把我局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程序、办事标准等实行公开承诺,方便办事,保障了公众对政务工作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责任政府四项制度推进情况

  1、制定工作制度

  认真贯彻学习和落实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制定印发了《会泽县环境保护局推行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实施方案》以及《会泽县环境保护局服务承诺制度》、《会泽县环境保护局首问责任制度》、《会泽县环境保护局限时办结制度》三项制度。

  2、完善服务承诺制

  (1)开展“四四服务”活动。“四变”变工作作风,变检查为指导,变坐等企业上门到为企业上门服务,变上访为下访。建立并实行以“四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办事结果有回声)、“四心”(热心接待、耐心询问、细心解释、诚心帮助)、“四快”(受理快、转办快、处理快、恢复快)、“四办”(大事急事优先办、份内事认真办、份外事协助办、难办事设法办)为内容的“四四服务准则”,努力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2)悬挂云南省行政机关问责事项、方式和“八项工作承诺”,实事求是向社会和服务对象做出服务承诺。向社会公布环保投诉热线电话12369,做到24小时有人接听,XX年上半年共登记来电举报9件,均已调查处理完成,真正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3、落实首问责任制

  (1)在各股室实行首问(首办)责任工作登记制度。用首问(首办)责任制受理登记的形式记录全局各股室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通过来访、来电话咨询、反映问题、投诉或举报等过程中的首问责任。实行首问责任工作登记制度,起到了各股室业务分工、明确职责,接受询问、解答、办理的首问作用,对解决行政不作为,增强工作透明度也起到了促进的作用。

  (2)在全面理解和贯彻上级要求的前提下,结合我局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建立健全四项规章制度,印发了《学习制度》、《工作制度》、《考勤制度》和《电话管理制度》,内容既全面客观,具有操作性、可行性,又便于各方面检查督促,进而使我局的各项工作走向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4、推进限时办结制

  (1)严格执行法定限时,最大限度缩短建设项目环保行政审批时限。环境影响报告书30天、环境影响报告表15天、环境影响登记表5天内办结;建设项目试生产15天、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30天内办结;排污许可证办理或年检15天内办结。

  (2)认真按照“15日”规定,认真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会泽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和推进全县XX年13个重大建设项目和19项重要工作的决策部署,按时限上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科。

  (3)严守工作纪律,各股室设置ab角制,确保相互补位,积极推行工作人员一岗多责,一岗多能,确保各项工作运转正常,确保群众办事能及时找到相关人员。

  (4)狠抓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在抓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重视抓好业务能力的提高,针对各类管理人员的薄弱环节,加大业务培训,提高全局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三)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推进情况

  按照省、市、县政府关于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我局派相关负责人参加政务信息查询系统工作的学习,把省、市、县的要求落到实处,做到该公示的及时公示,该通报的及时通报。

  1、组织实施重要事项公示制度

  及时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排污费征收标准、环境监察工作制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办理程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等重要事项,广泛征求意见,让公众参与知情权,积极推进阳光政府建设。

  2、组织实施重点工作通报制度

  及时通报我局贯彻落实全县XX年重大建设项目和重要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等重要事项。

  3、组织实施政务信息查询制度

  认真做好“96128”政务信息热线电话服务工作。根据相关文件对于96128政府查询专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96128政务查询专线工作的组织领导,将96128专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好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亲自抓,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抓好各项工作。实行 96128专线联络员ab角制,确保专线电话随时有人接听,热情、认真、负责任地答复公众所咨询的环保问题。

  (四)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推进情况

  1、制定实施方案

  结合环保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会泽县环境保护局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会泽县环境保护局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实施细则》、《会泽县环境保护局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实施细则》、《会泽县环境保护局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步骤和工作措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由局办公室牵头并组织实施,由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工作人员,并将责任细化分解到人,做到事事有人落实。

  2、加大宣传力度

  按照上级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对推进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的重要作用。通过宣传,让广大干部职工准确领会制度的精神实质,充分理解、支持和参与四项制度的实施,形成推动制度落实的强大合力,从而强化对制度落实的监督,营造制度落实的良好氛围。

  3、落实各项制度

  严格按照各项制度的要求,提高我局所负责的重大投资建设项目效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行政机关工作效能,提升我局行政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各科室制定了XX年行政绩效管理重点事项和目标倒逼管理重点工作,责任明确,层层落实,从而确保了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整改措施

  我局自身建设工作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各方面均取得了一定实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还不够深入,对法制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理解和把握还有差距,在实施过程中有关业务知识技能操作掌握还不够;二是督促还不到位,原因主要是我局人员少,业务工作量大,难以安排出专人具体负责自身建设事项的落实,导致督促工作不扎实,存在工作不到位的情况。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力度,提高认识,从主观上找准问题,深查原因,努力纠正和克服不足,用实际行动扎实推进各项制度的贯彻实施,主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按照县政府要求,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对推进政府四项制度实施的重要作用,加大宣传力度,使四项制度人人皆知、深入人心,营造制度落实的良好氛围。

  2、统筹有序推进各项制度的落实,加大统筹力度,加强各股室之间的紧密衔接,强化股室的协调,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四项制度全面推进。

  3、切实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明确责任人,严格按照县政府下达的信息目标任务开展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信息查询工作。

  4、做好我局自身建设系列制度实施的衔接工作,不断提高机关自身建设各项制度的执行力,确保四项制度的高效落实,使机关自身建设系列制度进入常态化、规范化实施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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