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企业的交通安全责任书

2024-12-23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为确保公司驾驶人员的行车安全,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形成公司内部层层抓安全,人人讲落实的局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公司相关文件特制定交通安全责任书,各部门及准驾人员遵照执行。

  一、安全教育

  公司交通安全学习和教育分三个层次开展并落实:

  1、公司每季度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培训,针对培训内容对所有准驾人员进行考核,签订责任书的驾驶人应准时参加,因工作等原因不公司能参加的,由各部门负责安全的责任人及时补课,做到安全教育不漏员。

  2、各部门内部一个月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做到全员重视交通安全。

  3、出车前各部门负责人对驾车人的情况应熟悉,作必要的出行前的纪律教育。

  二、行车规范

  1、驾驶人员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

  2、出车前要检查用车状况(制动、转向、灯光、刹车),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行车时做到“八不”:不闯红灯、不违章掉头、不闯禁行线、不酒后开车、不违章超车、不超速行驶、不超载、不乱停车。所有乘车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4、严禁把车辆交给未与公司签订责任书的人员驾驶。

  5、未经单位领导安排,不得擅自动用车辆;若私自出车发生事故,肇事者应付一切责任,赔偿费和维修费以及由此引发的各种不良后果均有驾驶员本人负担。

  三、节假日准驾人员行车规范

  1、为确保“节假日”期间的供水安全稳定,为提高公司员工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保证不出现安全事故,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安全隐患,要求各单位在“节假日”之前召开司机交通安全例会。

  2、“节假日”期间驾驶公司车辆人员必须是取得驾驶资格证两年(含两年)以上的准驾人员。

  3、各单位保证“节假日”期间的车辆专车专用、专人专用。

  四、车辆保养

  1、出车后要做到车容整洁、车内整洁。

  2、驾驶员每天必须对车辆进行清洁、检查,随时保持车辆外观整洁和安全部件技术状况良好,确保行车安全。

  3、车辆维修必须向单位主管部门申报,确定维修项目后到指定修车厂维修。

  五、事故处理

  1、如遇交通事故应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汇报、瞒报、虚报者按责任书处罚规定处理。

  2、驾驶人员行车中的交通事故属甲方责任,公司视情况追究其责任。

  3、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不逃逸、不漏报,并报公司主管部门解决。

  六、处罚

  1、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驾驶人员的行车安全负责。

  2、行车中因甲方责任造成车辆损失和人员伤亡,试车辆损坏和人员伤亡程度,分别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①损失在3000元以上的,个人承担5%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个人承担7%,个人承担部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

  ②交通安全责任与年终评比和个人奖金挂钩。凡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为甲方责任的按人员伤亡及车辆损坏程度分别采取:

  a:造成人员死亡或伤残的,扣罚部门主要负责人季度奖金,当事人年终奖金,部门不得参评先进集体,个人不得参评先进个人;

  b:车辆损失在3000元以上的(含),扣罚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当事人季度奖金20%,部门不得参评先进集体,个人不得参评先进个人;

  c:部门在一年中发生两次以上交通事故(甲方责任),并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扣发当事人奖金,部门不得参评先进集体,个人不得参评先进个人;

  d:发生重大事故,除经济赔偿外,按有关规定处理,并不得再驾驶公司车辆。

  ③正常行车,因路况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责任事故,公司免除其赔偿责任。

  ④公司发现酒后驾车人员,扣发本年度所有奖金,一律停止驾驶公司机动车辆并记行政大过一次。

  七、其它

  1、交通安全纳入季度考核年终考核,由办公室参评。

  2、京燕公司所有驾驶人员必须签订责任书,未签订人员不许驾驶公司车辆。

  3、责任书实行逐级签订,层层贯彻落实的原则。

  4、公司车辆主管部门是公司安全保卫部。

  主管领导(签字): 驾驶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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