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指出课程改革的目标:首先要以邓小平同志关于“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xx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新课程培养学生的目标必须具备六个“具有”;其次,新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有六个。
因此,教师在具体的施教过程中,应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应与学生积极互动,共同发展,要正确处理好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的关系;
第二,教师在施教过程中应特别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善于引导学生质疑、调查、探究,在老师的指导下应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
第三,教师应充分尊重学生的人格,关注个体差异,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要,创设出让学生主动参与的教育环境,不断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掌握和运用知识的态度和能力,力求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充分的发展。
第四、教师应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的优势,培养学生学会应用电脑进行各学科的学习,为学生的学习和才能的发展提供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和有力的教学工具。
总之,为了中华民族的复兴,为了每位学生的发展,作为一名教师,应从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高度,从提高民族素质增强综合国力的高度,来认识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重大意义,从而怀着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地高度负责地参与并做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