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各村、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所负责的安全生产工作和涉及与安全有关的行政事项负全面领导责任。
具体要求: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并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能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行使监督管理职责。
(2)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村、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每个季度亲自或委托分管领导召开一次以上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每次会议应当就相关问题作出决定,并形成会议纪录,会议形成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3)将本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责任制的要求分解、落实到位,并定期检查、监督。
(4)建立健全本村、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和组织管理网络,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
(5)实施安全奖惩考核,把安全生产实绩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
(6)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并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上报事故及其调查处理情况。
(二)分管负责人的职责
各村、各成员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行政负责人受行政主要负责人的委托,对本辖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或涉及与安全有关的行政审批事项负具体领导责任。
具体要求:
(1)全面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受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委托,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3)组织编制本村、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
(4)建立健全本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分级负责体系和组织网络,解决业务必需的经费。
(5)按职责分工对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设施和公众聚集场所(包括学校、文体、娱乐场所、集市等)加强管理,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6)按职责分工对安全生产进行宣传教育。
(7)每年组织安全生产检查不少于4次,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8)组织制定分工范围的重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演练。
(9)组织对本辖区、本单位内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到位、定期检查。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有计划地组织治理。
(10)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做到奖惩分明,把安全生产工作实绩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
(11)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力量抢救,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
(12)应当履行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二、目标控制
1、伤亡事故和死亡人数比上年下降10%以上,杜绝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特大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2、确保依法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单位。
3、确保依法规范所辖及所管理全部合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
4、排查重特大事故隐患并组织消除,未消除前不得允许恢复生产。
重点目标:
各村、各成员单位要将~年的安全事故控制目标作为最低工作目标予以努力。
保证:工矿企业伤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年的实际发生数下降50%以上,杜绝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
道路(农机)、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年实际发生数下降10%以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比去年减少30%以上,杜绝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
其他安全生产事故也要得到有效控制。
各村、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按此作为控制目标层层下达,以确责任,严格考核,最大限度地防范事故,尤其是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报告
各村、各成员单位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按以下要求和时限向乡人民政府和乡安全生产委员会作工作报告。
(一)每半年,即分别于今年7月10日和明年1月10日前上报一份《安全生产履职报告书》。报告书的主要内容为:
1、本村、本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3、伤亡事故发生数及与同期对比情况,对重特大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及对防范事故重复发生所采取的措施。
4、前一阶段的工作经验及下一步工作的思想和方法。
5、目前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二)根据要求将上级有关专题安全生产会议贯彻落实情况和安全检查整体改进等情况,按时上报乡人民政府和乡安全生产委员会。
四、实绩考核
(一)各村、各成员单位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履职情况作为工作实绩考核的内容。
(二)考核实行“季度自查、阶段督查、年终考核”和方式进行。
五、考核时间
考核
时间:~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
六、说明
本责任状的考核不受领导工作变动的影响,如有领导人变动,请做好交接工作。本责任书一式二份,xx乡人民政府一份,签状单位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