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交通安全责任状

2024-11-23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关注学生健康成长的同时,学校和家长都有义务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无小事”的意识,教育孩子交通安全常识,注重引导、培养和提高孩子自救自护的能力,做到责任到位,确保交通安全。

学校方面:

1.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非法营运及不符合要求的车辆;

2.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及时发现并制止超员、超速等重大违法行为的发生;

3.放学后,学校安排值日教师把学生护送到大门外,学生自行回家;

4.教育、督促学生放学后按时回家。

家长方面:

1.保证不让学生乘坐无牌、无证、报废、超员车辆及农用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上、放学;

2.对自发组织合伙租用车辆接送学生上、放学的社会车辆交通安全自行负责;

3.雨雪天家长要亲自接送学生上、放学;

4.学生年龄不满12周岁的,严禁骑自行车上、放学;

5.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骑自行车须保持一定的速度,不准超速骑车或飞车,不准追逐打闹,不准双手离把或手中持物,不准骑车带人,自行车出现故障,要及时修理;

6.教育学生放学后按时回家。

本责任状自XX年 月 日至XX年 月 日有效。

 

年级 班 班主任签名:

 

家长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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