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类合同

2024-05-08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建筑工程类合同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工程; 备注:详见漏水布置图;

  2、工程地点:;

  3、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4、施工范围:±0.000以下地下室(包括人行道、车道出入口等)的所有部位,严格按照所附堵漏方案执行;

  5、质量等级:保修期内无一漏水,且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第二条 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经甲、乙双方核定,本工程合同含税包干价为人民币115000 元(大写:壹拾壹万伍仟元 )。上述价款为一次性风险包干固定总价,任何政策性因素和市场因素均不调整包干价;

  2、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本合同价款:

  (1)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预付乙方30%预付款人民币34500元(大写:叁万肆仟伍佰元),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预付款后的5个工作日内组织工程队进场施工;

  (2)工程维修完工验收合格且乙方提报一份完整的维修记录给甲方审核通过后,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款的30%,即人民币34500元(大写:叁万肆仟伍佰元);

  (3)余下40%质保金46000元(大写:肆万陆仟元),待工程验收合格6个月后,经业主和甲方确认地下室无一渗漏后的7个工作日内付清。

  (4)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

  3、甲方以转账的方式支付本工程款,乙方指定账号如下: 账户: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第三条 质量管理及验收

  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后,由乙方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经甲方现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即视为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3日内予以整改后,再交由甲方重新验收;

  第四条 工期要求

  具体施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并保证按时完成施工任务。乙方应在业主规定的期限内施工完成,逾期完工的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因甲方原因和恶劣天气因素导致无法按时完工,工期经甲方确认后相应顺延。

  第五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工程进度结算和竣工决算;

  (2)负责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计划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如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3)施工期间,甲方给予其他积极的配合,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如水、电等,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责任

  (1)乙方进场施工必须按规范要求办理一切防水分项手续,提供完整的资料供甲方备案;

  (2)乙方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施工规章规范,进场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前先行清扫干净楼面裂缝及周边位置,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施工完成后地面垃圾必须清理干净;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所有材料、机具均由乙方自行采购、筹集和保管;

  (4)乙方应做好施工期间相关工作内容的成品保护;

  (5)乙方工作人员食宿由乙方自行责任,乙方应按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若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甲方有权支取乙方工程款用于发放工资,同时乙方应按1万/次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各部位中所要求的材料及工艺施工,否则甲方有权不予验收。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并按照规范要求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6个月免费保修(如认为损坏或8级以上地震等特殊原因,导致漏水,则由甲方承担返修费用)。

  第六条 安全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施工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 质量保修

  自本工程完工验收之日起算,乙方应无条件对本工程质量保修6个月,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的48小时内到场维修,乙方指定维修联系人为: ;手机: 。

  第八条 纠纷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均有权向龙海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备料进场施工,每逾期一天,应按合同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双倍返还甲方预付款项外,还应按照按合同款项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若乙方未按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合同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按合同款项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若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未按期到场维修,每逾期一天,应按合同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甲方有权自行或另行安排他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合同一方擅自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违约方应按合同款项的2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自各种款项结清付讫后自动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The template file 'copy.htm' not found or have no access!(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