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委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思路
2024-12-23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刚刚过去的2022年,是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应对复杂形势、完成艰巨繁重任务的不平凡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世界城市目标和“人文**、科技**、绿色**”发展战略,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全市房屋开复工面积1.56亿平方米,同比增长8.3%;竣工3908.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8.1%。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5196亿元,同比增长28%。全市商品住房新开工面积2974.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2.4%。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2901.1亿元,同比增长24.1%。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共计成交26.4万套,成交量恢复到往年常态水平。
一、一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大协调服务力度,着力解决征地、拆迁等难点问题,重点工程完成投资计划好于往年
市相关部门完善绿色审批机制,将计划新开工项目全部纳入绿色审批通道。市区建设部门加强统筹调度,针对上半年建设进展缓慢、进度滞后的形势,克服困难,对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分析,每月通报建设进度,积极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对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直接负责协调的地铁、国铁项目,深入一线专项调度、重点督导;对医疗、电力、现代产业、基础设施等项目会同归口管理部门集中调度,分类、分区域进行针对性协调;对中央和部队在京项目实施“点对点”服务。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重点工程建设扭转了前期投资下滑的被动局面,全年实现新开58项,竣工50项,完成投资1402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99.9%,超出上年213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近1/3。圆满完成四川什邡援建任务,全面启动青海、玉树和新疆和田援建工程,国有施工企业及设计、监理企业克服重重困难,发挥了主力军作用。
(二)坚定不移地抓保障、调结构、惠民生,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住房保障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一是全面超额完成“两个50%”目标。新开工各类政策性住房22.5万套,完成计划的165%,占住房新开工住宅套数的61.5%,竣工各类政策性住房5万套,超额完成全年建设计划。二是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取得突破性进展。成立了市公共租赁住房发展中心,朝阳、海淀、通州等区县也相应成立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构,统筹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工作。创新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和管理制度,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公租房建设技术导则。提出了加快发展公租房的实施意见,从供应对象、租金标准、土地供应、组织方式、资金保障、配租和后期管理等方面细化措施,完善了政策体系。扩大公租房建设收购规模,已落实19个项目,可提供房源2.6万套。三是加强配租配售工作,把住房保障落到实处。全年配售经适房、限价房5.3万套,基本解决了XX年以前轮候家庭住房问题。推动廉租房与公共租赁房并轨运行,对符合廉租条件的家庭优先承租公租房。建立准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将廉租房准入标准从人均月收入的697元调整至960元,租金补贴应保尽保,已达2.4万户。加大实物配租力度,新增实物配租6500户,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3000户任务,全部实现“应保尽保”。四是全力打造住房保障全程“阳光工程”。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监督管理体系,在政策制定、工程建设、资格审核、房源分配及后期管理等十个方面实施全过程公开。特别是把工程质量和资格审核作为关键节点,在建设质量上,实施保障房质量专项监督,严把规划设计、建设方式、监督检查、配套设施建设、建材使用“五道关”,努力建设精品工程。在资格审核上,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审核准确性,建立多部门系统信息比对机制,对累计已通过审核的17.9万户家庭进行了复核,查处了2433户虚假申报家庭,取消其配租配售资格。抓好居民入住后的社区管理和物业服务,物业服务提前介入,试行业主入住前成立业主大会,组织开展了物业承接查验试点,为群众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五是全面推进旧城保护修缮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加快三区三片棚户区改造,建设筹措安置房源266.8万平方米,累计搬迁安置居民1.6万户。推进旧城人口疏解及房屋保护性修缮改造,市政府专门划拨建设用地300公顷、10个项目用于旧城住房保障和人口疏解对接安置,已开工建设5个项目、218万平方米。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聘请知名专家担任顾问,深入挖掘历史文化内涵,打造精品院落和特色街区,提高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修缮改造水平。
(三)坚决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全国率先出台十二条贯彻实施意见,在国家留给地方的政策空间中,执行了最严格的政策措施,坚决抑制投资投机住房需求,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由于政策出台及时有力,房地产市场调控取得明显成效:多次购房比重持续回落,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得到有效抑制;新建住房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连续7个月回落,房地产市场供求平衡,价格基本稳定。一是坚持做足保障,调整房地产供应结构。202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的大幅增加,在解决群众住房困难的同时,优化了住房市场供应结构,对于稳定房价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严格落实差别化的税收信贷政策,率先出台“限购令”,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全面停止发放第三套房贷,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在全国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和引领作用。三是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顿,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囤积房源、捂盘惜售、恶意炒作、哄抬房价、内部认购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执法机构,充实执法力量,扭转了过去房地产市场执法薄弱的被动局面。全市累计开展房地产执法检查2.7万项次,同比增加1.1倍,实施行政处罚1984起,同比增加77%,执法力度、频次均创历史之最。四是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出台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保证预售款专款专用。加强商品房预售方案管理,规范了预售行为。严格经纪机构信息公示管理,规范了租赁代理操作流程。
(四)推动创新工程,完善监管和服务体系,提升行业管理水平
一是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强化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组织对全市5579个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查出的各类问题全部进行了整改,整改率达到100%。创新质量管理体制机制,推行预验收、工地开放日、第三方检测制度。建立工程检测动态监管平台,加强质量检测机构的管理,严肃查处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把建材供应作为保证质量的重要环节,建立钢筋、混凝土等主要建材供应商名录,实行建材供应商质量责任可追溯。进一步完善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体系,全面推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全市累计组织执法检查6.1万项次,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市全年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28起,死亡34人,基本保持了XX年以来的整体下降态势。西城、门头沟、房山、昌平、平谷、延庆等6个区县实现“零死亡”目标。
二是加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强化资质审批管理和批后监管,建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机制,将全市所有建筑业企业资质和执业人员资格全部纳入动态监管系统,对违法违规企业建立失信惩戒机制,清理了204家企业,对222家企业责令整改,限制投标资格。全面推行计算机辅助评标,对全市近2900名评标专家进行了电子评标培训,1195个项目通过计算机系统辅助评标,有效提升了评标质量。落实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双公开”要求,全面落实建筑市场信息公开工作,在全国率先公开了合同备案、合同履约信息,为社会选择和监督企业创造了条件。抓好工程合同和劳务合同履约管理,完善工程保证担保和公证制度,建立综合执法机制,开展了施工现场合同履约专项执法,2022年协调处理的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数量比上年下降了近1/3。
三是进一步加强拆迁管理,推进阳光、和谐拆迁。出台了《关于推进城乡结合部建设中住房搬迁工作的指导意见》,为城乡结合部建设整治稳步推进奠定了基础。以推进阳光和谐拆迁为重点,深入区县和拆迁一线,提供政策指导,协调落实安置房源等工作。经过市区拆迁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完成拆迁住宅780万平方米,涉及居民4.9万户。
四是创新物业管理政策,破解物业管理难题。总结近些年物业管理工作实践,出台了《**市物业管理办法》和30余个配套政策,建立起较完备的物业管理政策体系,为破解多年来困扰物业行业的难点问题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特别是在前期物业管理、第三方评估监理、行业监管、业主自我治理机制等方面实现重大制度创新,在全国引起很大反响和社会广泛好评。主要包括:创新物业服务企业监管模式,实施动态监管,建立物业项目备案和项目负责人考评机制。研究制定了五级住宅物业服务标准,建立了物业服务成本发布制度,引入第三方机构评估监理,并在5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开展了物业交接查验试点。规范业主大会的成立和运作,启动运行业主决定共同事项公共决策平台。
五是创新房屋安全管理模式。完善房屋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成立房屋安全管理事务中心,专门负责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积极推动房屋安全管理立法,制定了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强化房屋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开展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状况调查,搭建城镇房屋建筑安全动态管理系统,建立房屋安全健康档案。加强房屋安全使用监督管理,继续实施“无城镇危房户”工程,全面完成5.22万平方米城镇危险房屋解危任务。加强中小学校舍抗震加固工程监管,规范普通地下空间管理,开展了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对房屋拆改结构的管理,强化了监督执法。
(五)进一步推进建筑领域节能减排,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
一是新建建筑严格执行65%节能设计标准,有12项民用建筑获“绿色建筑”称号。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643万平方米,新建抗震节能型农民住宅4062户,农民住宅节能改造23749户。二是出台了关于推进住宅产业化的指导意见,采取完善标准体系、政策调控、土地供给、面积奖励等一系列措施推动落实。组织丰台假日风景、房山长阳半岛等10个项目、50万平方米开展住宅产业化试点。**万科、金隅集团等32家企业组建了住宅产业化企业联盟,金隅集团被批准为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三是推进混凝土搅拌站治理整合和绿色生产。昌平、海淀、石景山等区县制定了整合实施方案,对全市混凝土搅拌站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四是大力推动建筑科技攻关,完成24项重点科技成果鉴定,全部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六)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作风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着眼于解决行业发展中存在的普遍性或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加强调研,坚持“开门立法”,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完善执法体制机制,建立了市、区、街乡三级联动执法网络体系。与市相关部门建立了查案件移转机制和执法联动工作机制,提高了多部门联动监管效能。2022年全系统执法工作力度、频次比往年大幅加强,有效地规范了两个市场秩序。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来访批次和人次比XX年分别下降25.9%和22.5%。
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完善平战结合的建筑工程应急指挥体系,整合非紧急救助和便民热线电话,全天候倾听群众诉求。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重要政策同步解读,及时化解舆论危机。完善行政数据指标管理体系,把数据统计分析工作延伸到区县。加强信息化建设,信息化支撑业务运行的能力进一步加强,特别是房屋全生命周期平台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历史档案整理入库工作开始启动。“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初步完成。
深入扎实地开展创先争优和作风建设年活动,广大干部以昂扬奋进的精神面貌积极投身一线,讲大局、讲奉献,争当创先争优的模范,以优良的作风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深入开展“三进两促”活动,与房山区长阳镇和海淀区东升乡结成帮扶共建对子,使地方得到了实惠,党员干部深受教育。坚持不懈地抓好政风行风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建全委统一的行政服务中心,将全部行政审批业务集中到行政服务大厅受理。进一步压缩行政审批时限,将4个审批事项再次提速,共压缩81个工作日。推进窗口规范化服务,全市所有房屋登记大厅对新建商品房买卖、存量房屋买卖、房屋赠与等18项房屋登记业务实现即时办理,解决了多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办证难问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仍然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一是房地产市场存在不确定性和复杂性,住房保障工作任务非常艰巨,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基本住房制度和住房保障体系、商品房体系还需要一个过程。二是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主体责任还没有落实到位,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三是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秩序还需进一步整顿规范,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尚不健全,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仍然存在。四是建筑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潜力巨大,建筑节能和建材使用监管亟待进一步加强。五是政风行风建设任务仍很艰巨,一些干部仍存在宗旨意识,服务意识不强问题,群众对我们的服务质量仍有不少不满意之处。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二、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2年是“十二五”规划关键之年,也是以更高的标准推动“人文**、科技**、绿色**”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的重要一年。全系统、全行业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紧紧抓住未来五年战略机遇期,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这一主题,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注重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行业和谐稳定,更加注重节能减排和绿色生产,更加注重建设与管理并重,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实现更好更快发展,以出色的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重点是抓好以下七方面工作:
(一)紧紧围绕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市委市政府已经确定,“十二五”期间,要全面实现“住有所居”目标,五年建设、收购各类保障性住房100万套,比“xxx”翻一番,发放租金补贴10万户。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全面推进旧城人口疏解和房屋保护性修缮工程,完成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任务。
第一,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新建和收购政策性住房20万套,竣工10万套。其中公开摇号配租配售10万套,用于棚户区改造、旧城人口疏解、重点工程拆迁、城乡结合部改造、土地储备拆迁安置房10万套。竣工各类政策性住房10万套。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认真落总结2022年“以区为主、全市统筹”建设管理经验,积极会同发改、财政、国土、规划等部门根据“十二五”规划和各区县实际保障性需求科学制定各区年度建设及分配规模,简化前期审批手续,尽早把土地和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力争三季度全面开工建设。
2022年保障性住房竣工任务十分繁重,要坚持既抓进度,又保质量,既抓开工,更抓竣工,努力让人民群众早日搬入配套完备、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新家园。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一方面完善项目协调推进机制,积极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另一方面继续实施保障房质量专项监督,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继续开展业主开放日活动,实施第三方抽样检测、业主预验房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创新物业服务模式,物业服务提前介入,业主入住前全部成立业主大会,2022年竣工保障房工程全面组织开展物业承接查验收,推行第三方评估制度,切实把好事办好。
第二,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使保障性住房配租比例达到60%。今后公共租赁住房将成为保障性住房的主要品种和重点保障形式,“十二五”期间要全面完成住房保障由“以售为主”向“租售并举、以租为主”转变。2022年,要确保完成新建、收购公共租赁住房6万套,竣工1.2万套建设计划。要进一步研究完善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和管理制度,探索和创新公共租赁房建设管理机制,在租金补贴、融资模式、组织建设方式等方面制定具体的配套政策和实施标准。2022年,首批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即将进入配租阶段,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组织机构建设,配备人员,增强力量,加强培训,切实做好资格审核、配租管理、后期管理等工作,并不断摸索经验,推动公共租赁住房事业可持续发展。
第三,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旧城人口疏解和房屋修缮改造工作,多种方式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加快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协调做好定向安置房建设和居民周转安置工作,基本完成“三区三片”棚户区改造任务,新增的门头沟、房山、大兴矿区,首农集团永乐店农场和丰台长辛店五片棚户区改造项目要尽快启动,争取用三年时间,建设、收购安置房源约197万平方米,安置2.2万户居民,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积极推进旧城人口疏解及房屋保护性修缮工作,创新旧城人口疏解模式,启动整体疏解试点,鼓励采取对接安置、合理补偿、房屋调换等多种方式进行居民安置;加快推进定向安置房源建设,500万平方米定向安置房项目全部实现开工建设;同步启动疏解定向安置房“宜居新社区”建设工程,按照“配套设施齐全、服务功能完善、居民安居乐业”的标准,抓好社区管理筹备建设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培养专业力量,专家跟踪指导,精心组织修缮,进一步提升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修缮水平。
第四,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政策、管理体制和长效机制,逐步建立符合**实际、可持续的住房保障体系。全面实施保障性住房“阳光工程”,在工程建设、资格审核、房源分配及后期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保证保障房质量和房源分配公平、公正。结合国家正在制定的基本住房保障法,深入总结本市住房保障工作实践和经验,组织进行现有住房保障政策体系评估,围绕住房保障“建设、审核、分配、管理”四大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逐步建立符合**实际的基本住房制度,完善保障性住房体系和商品房体系。
(二)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22年,房地产市场形势将更为复杂,要继续坚决贯彻国家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做好政策储备,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调控措施。一是要着力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严格执行差别化的税收、信贷政策,加强对商业银行信贷的监管,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措施,继续执行境外、外省市人员在京限制购房及贷款的政策规定,坚决抑制不合理购房需求。二是着力增加住房有效供给。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政策性住房保障民生、调节市场的作用,加快政策性住房建设,把住房保障工作做足、做实,使拆迁安置和保障需求得到满足;另一方面,要推动商品房供应与住房保障协调发展,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要依托商品房项目协调调度平台,加大在施项目调度力度,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开发、上市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项目尽快开工和上市。三是着力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监管。加大房地产市场执法检查力度,强化市区部门联动执法,坚持重案稽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严厉查处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企业向社会公开曝光,纳入企业动态信用管理。全面推开商品房项目预售资金监管,保证房屋交易安全。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行为,实施房地产经纪机构动态监督管理,推进中介机构服务规范化、模式化,推行中介机构人员全面持证上岗、公示制度。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披露,进一步完善房价分类统计和信息披露机制,稳定市场预期。四是着力合理引导住房梯级消费。积极培育发展二手房市场,研究制定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政策,搭建存量房交易平台,进一步降低成本,简化程序,促进二级市场繁荣。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三)着力解决好征地、拆迁难问题,进一步加大重点工程建设力度,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
按照“优化结构、调整布局、稳定投资、确保重点、统筹城乡”的原则,确定2022年重点工程建设计划230项。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抓好项目前期。继续发挥市相关部门联动协调机制的作用,提前介入,积极服务,优化基本建设程序,加快审批,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促进工程按计划开工。各参建单位要科学倒排工期,严格执行建设计划,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二是抓好集中调度。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分类归口管理职能,协调推进交通、市政、水务、园林、能源等项目建设,形成工作合力。对于市区建设主管部门直接承担京沪高铁、京石客专等建设任务,要深入一线现场办公,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和频次,确保工程建设按计划进行。三是抓好征地、拆迁。重点工程建设,难点是征地、拆迁。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属地优势,积极会同乡镇政府、基层组织做好房屋拆迁工作。在房屋拆迁中,要高度关注群众合法权益,定向安置房要优先保证重点搬迁安置需要。四是抓好中央工程服务。完善中央工程协调服务机制,提前介入,主动对接,开展“一对一”协调服务,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五是完善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机制。向相关职能部门及区县政府定期通报重点工程计划执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会同市相关部门建立重点工程建设工作督促机制,将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纳入目标考核,引入督查、监察等手段,督促推进重点工程建设进度。
(四)深入开展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完善建筑市场监管和服务体系,构建和谐诚信的行业发展环境
一是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开展质量安全年活动,坚决遏制质量安全事故发生,促进质量安全管理形势的持续好转。重点是要围绕落实责任、强化基础、重点监控、加强检查、创新制度 “五方面”开展工作。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两个责任”,完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增加安全管理投入,完善质量安全责任保证体系,严格遵守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创建更多的精品工程。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施专项考核,根据企业业绩、信誉、工程质量保证能力等情况探索实施差别化监管。要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绿色施工管理工作达标考核。要切实把轨道交通、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实施专项监督,特别是针对轨道交通线路市区内大规模建设的实际,建立专家风险评估机制,大力开展技术攻关,防范技术风险,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要加大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深入开展起重机械、深基坑、模板支架和大型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治理,全面启动建筑工程防火墙工程,推广使用不可燃幕墙材料,及时消除质量安全事故隐患。要积极创新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探索实施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建立事故责任倒查机制,对情节严重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坚决清出**建筑市场。二是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立健全建筑市场监管长效机制。要按照中央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要求,深入查找和分析问题原因,坚持源头治理,以落实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双公开”为重要突破口,加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积极构建市区联动、信息共享的建筑市场信息系统,实现信用管理、监管信息和公共信息查询、信息数据统计分析功能聚合,完善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体系,健全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逐步实现市场准入、市场交易、施工现场合同履约等环节的全过程信息公开。完善合同履约纠纷预防和解决机制,发挥造价管理对市场的引导作用,完善合同担保资信评价标准,落实担保机构监管责任,逐步提高准入门槛,促进工程担保市场合理流动。行业协会要切实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进合同纠纷调解工作的日常化、专业化,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五)狠抓新制度落地工作,积极营造和谐宜居的生活居住环境
第一,抓好《物业管理办法》宣贯落实,构建和谐社区。要抓好政策落地,要深入社区和项目,建立市、区、街物业管理政策实施指导和服务体系。要完善配套政策,抓好政策解读和培训,落实物业项目交接查验、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公示等制度,全面开展物业执法工作,组织五级服务标准达标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保障企业和业主的合法权益。以项目经理为重点的行业培训力度,全面提升物业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体系,以物业项目管理为抓手,建立项目经理和物业企业信用考评机制,实施动态监管,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实现优胜劣汰。要加强业主大会成立的指导和监督,全面启动业主大会公共决策平台,探索建立业主大会登记制度。同时进一步整合行政管理资源,扶持协会发展。
第二,贯彻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推动房屋安全管理工作从被动保安全向主动抓安全转变。积极贯彻房屋建筑使用安全法规,制定完善房屋安全评估与鉴定管理、房屋建筑使用规范、工程质量保险、房屋建筑修缮管理等配套政策,初步建立城镇房屋建筑安全健康档案。全力做好全市城镇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作,加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加大打击拆改结构违法行为的力度,确保房屋安全管理贯穿房屋使用全过程。完成有关法规修订工作,进一步规范普通地下室管理。完善部门间联动执法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普通地下室安全、有效、文明使用。
第三,进一步完善拆迁政策,实施阳光和谐拆迁。做好国务院《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政策衔接和实施准备工作,调整和完善拆迁管理体制机制,梳理现阶段拆迁政策,研究制定《**市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办法》。进一步完善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规范相关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制定非住宅房屋拆迁市场评估技术规范,建立全市拆迁市场评估的基准价格信息数据库,规范拆迁评估异议鉴定工作程序,提高评估鉴定水平和服务效率。进一步研究完善房屋安置办法。根据拆迁项目的性质、区域、安置房源形式等具体情况,做好房屋置换方式的分类指导工作。加强对区县拆迁工作的指导,规范拆迁奖励、补助费标准,严格审核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及补偿资金、安置房落实情况。各区县要进一步高度重视,加强拆迁工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加强管理工作。
第四,完善房屋登记政策框架体系,推进房屋登记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总结房屋登记管理的实践,发挥房屋登记的基础性作用,维护房屋交易安全,进一步调整房屋登记管理体制,明确市区工作定位,加强对区县登记工作的指导,进一步统一操作流程、工作标准和时限,实施规范化考核。加强与公安、银行、法院、公证等部门沟通与配合,建立登记风险防范机制,预防和化解登记风险。完善房屋登记制度,加快推进房屋电子登记簿,推进房屋登记档案规范化管理,建立登记过错责任追究、培训考核和信息统计分析制度,提高房屋登记管理工作水平。
(六)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和绿色建筑,促进建筑业向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方向发展,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一是抓标准创新。**的住宅节能工作不能输在标准上,要参考国外先进城市标准,结合新修订的国家标准,全面更新改造建筑节能从设计到施工的标准体系,达到75%节能设计标准;完善建筑节能标准监管机制,会同规划等部门从规划、设计、施工、竣工等各个环节强化监管,确保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执行率达到100%。二是绿色建筑示范实现由点向面转变。以丽泽商务区、cbd东扩、未来科技城等重要功能区为载体,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动建设绿色建筑示范区。完善绿色建筑标识体系,组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开展绿色建筑星级评价工作,研究绿色建筑适用技术和激励政策。继续大力推行住宅产业化,在商品房和各类政策性住房中全面开展试点。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的规范化应用,加强对平谷、延庆两区县示范项目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启动建设**绿色建筑公园,开展研发、展示、示范一体化工作。三是结合抗震节能改造、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提高既有建筑节能水平。2022年全市要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640万平方米,改造标准要和新建建筑一样,在外墙、屋面、外门窗的传热系数上执行居住建筑设计标准,满足分户热计量要求。组织新建抗震节能型新农宅和节能保温改造15000户,启动500户既有农村住宅抗震加固改造试点。四是淘汰落后产能。推进混凝土搅拌站的治理整合和绿色达标。各区县要在一季度前完成具体整合实施方案,年内完成全市保留搅拌站绿色生产达标考核。研究探索建立预拌混凝土质量新型监控方式,运用物联网技术实现搅拌站预拌混凝土配合比实时上传。继续组织论证公示,加大淘汰落后建设设备力度。
(七)以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为目标,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建立高效、廉洁、便民的政府机关
进一步探索市、区两级工程建设管理分工模式,不断推动管理重心下移、权限下放。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以抓好枢纽型行业组织建设为龙头,加强行业协会建设,通过行业协会建设推动行业自律、行业服务和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加强法制建设,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上半年完成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修改工作。强化执法,加强委内联动、市区联动、部门间联动,整合执法资源,加大执法力度。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信息化建设向系统整合和统筹方向发展。着力建设三大平台:以工程单体为核心的工程管理平台,以房屋楼盘表为核心的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和以企业、人员信用为核心的行政执法与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各大建筑企业集团也要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加大对后备和年轻干部的培养和锻炼力度,真正把那些在贯彻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有思路、有能力、有实绩的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重要岗位上来。要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做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评比活动,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广大干部投身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要深入开展“三进两促”活动,充分发挥职能帮扶作用,以共建促党建。要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弘扬****精神,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埋头苦干,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尽心尽责、集中精力、心无旁骛的完成各项任务。领导干部要敢于负责,敢于碰难题,敢于创新。继续抓好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任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向上向下延伸。各级领导要落实“一岗双责”,不仅要抓工作,还要抓队伍,抓思想,为住房城乡建设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组织和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