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打假工作方案

2024-12-23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委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我区农资市场监管,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我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根据农业部等九部门《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和《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结合我区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年我区农资打假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农业部等九部门《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努力推动全区农资打假工作实现三个转变:即由重点抓市场检查向抓源头治理和市场检查并重转变;由重点抓案件查处向抓全程监控和案件查处并重转变;由重点抓打假治劣向抓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建设和打假治劣并重转变。着力提高放心农资产品覆盖率,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充分发挥农业部门的职能作用,体现“提升素质、服务‘三农’、促进发展”的宗旨,提高农业部门的服务能力以及农民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推动农资市场秩序实现持续好转,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工作重点
    年我区农资打假工作的重点,是针对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和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农资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特点,加强农资市场产品质量检查,加强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整顿,加强企业诚信制度建设,加强农资案件的查处。积极推进农资打假与质量监管工作的日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各执法单位要紧紧围绕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重点季节,加大对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渔(兽)药、农机及零配件等重点农资打假的工作力度,坚持工作重心下移,突出农资市场整治,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种子监管重点:加强“两证”的发放管理,以水稻、玉米、大豆种子为重点,查处质量不合格种子和未审先推品种、假劣种子、种子标签不合格等问题。
    农药监管重点:加大抽检和抽查力度。重点打击制售假劣农药、添加未登记成份、套证、冒证、擅自修改标签、扩大使用范围等行为。特别是加强对甲胺磷等5种禁用高毒农药的查处。
    肥料监管重点:重点打击和查处生产经营假劣肥料、有效成份不足、包装标识不规范、套证、冒证等违法行为。特别是要严厉查处市场上出现的未登记或使用肥料登记证进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饲料监管重点:严格饲料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查处添加违禁药品、制售假劣饲料行为。
    兽药监管重点:严格兽药市场准入制度,加大禽流感等重大疫苗的质量监管和打假力度。
    渔业监管重点:加强水产苗种生产管理。依法查处未取得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水产苗种生产的违法行为。
    农机及零配件监管重点:农机及零配件质量监督。严厉查处农机销售企业经销假劣农机产品、假冒农业机械生产许可证、安全认证和推广许可证行为,对未经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对农机产品进行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检测的,无行业企业标准、无厂名厂址、无合格证和标识,危害人身安全和国家明令淘汰的劣质农机产品及配件要依法处理。
    今年要突出抓好六个专项整治。一是种子种苗专项整治,以种子种苗和水稻、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种子为重点,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质种子等违法行为,全力保障生产所需种子质量;二是农药专项整治,认真开展“农药登记管理年”活动,严格按照6项农药管理新规定,规范农药登记管理,严历打击非法生产、添加违禁高毒农药行为;三是肥料专项整治,以复混肥、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为重点,严查有效成分不足等违法行为;四是兽药和疫苗专项整治,加大禽流感疫苗、猪蓝耳病疫苗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的质量监管,严历打击生产经营使用违禁药物和其他有毒有害化合物的行为;五是饲料专项整治,认真组织开展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六是水产苗种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苗种生产和养殖环节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
    积极探索农资产品主推制度,推行农资商店设立“蔬菜用药”专柜和“果树用药”专卖店。
    三、工作步骤
    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在时间安排上要紧扣农时,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
    1、宣传发动。各执法单位要积极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对开展农资打假工作重要性进行广泛宣传,向农民群众传授农资产品识假辩假和科学使用知识。认真召开农资经营单位(商店)会议,宣传农业法律法规知识和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开展全区农资打假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农资生产和流通领域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春耕期间全区农业生产安全;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为农民群众提供农资咨询服务,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
    2、组织实施。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契机,将加强对农资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农资打假监管工作贯穿全年整个过程。根据有关规定对农资产品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抽检;对农资市场农药、肥料、种子等产品质量进行抽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开展五种高毒农药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各种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
    3、认真总结。认真做好本年度农资打假工作总结,分析农资打假和市场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和措施,不断完善农资打假和监管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保障措施
    1、认真部署  组织实施。为加强我区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领导,区农委于三月初成立“区农委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各执法单位要按照区农委农资打假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对农资打假工作的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进一步作好动员部署,结合本部门执法、监管职能,认真制定好农资打假方案,并强化监管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2、宣传发动  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以及宣传栏、标语、横幅等宣传媒介,结合“xx”普法工作,加大农业法律法规和科普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农民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要加大对农资生产、经营者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依法经营水平。在全区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
    3、整合资源  提高效率。各执法单位要认真组织力量、整合执法资源,不断增加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投入,改进执法手段,完善执法机制,切实提高市场监管能力和执法效率。要进一步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农业执法队伍和人员素质。
    4、加强协调  联合监管。农委及各执法单位在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中发挥牵头作用,积极联合工商、质检、公安执法力量,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各执法单位在农委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组织、指导和协调下认真做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加强与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对于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犯罪分子要与司法机关紧密配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决不姑息。
    5、加强沟通  信息反馈  各执法单位在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中,对发现或查获的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加强沟通与信息反馈。严格按照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方案确定的工作步骤,实行工作情况月报制度、重大事件急报制度,按时上报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动态情况。
    附: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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