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全市工业污染控制工作,在局党组、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单位和区(市)县环保局的支持配合下,在人员少(共4人,在编3人),工作头绪多(兼水办、应急办、工业污染防治和总量办部分工作),任务重的情况下,狠抓了地震灾害次生污染防治、工业总量减排、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业企业污染防治、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处置等重点工作,共处理各种文件184份,拟发文件103份,办结市领导批示件20份,办理人大、政协提案13件,处置突发污染事故15起,报送并刊发各类信息30条(计260分),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为全市环保工作的开展和深化奠定了基础。
一、狠抓了工业企业减排落实
XX年实施了114个工业企业减排项目,其中工程减排项目22个、结构减排项目92个,事实削减cod 5380吨,so2 11515吨。武侯、高新、金牛、锦江、龙泉驿、新都、双流、郫县、崇州等环保局在工业总量减排工作方面推进有力、成效明显。
二、着力抓了工业企业污染治理
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XX年度工业污染源综合整治的要求,在全市开展了34家(省控7家、市控27家)工业企业开展了限期治理工作。截止XX年11月31日,完成了7家省控和27家市控限期治理,实现削减cod1233吨,nh3-n256吨,so2568吨。高新、成华、青羊、新津、郫县、邛崃、双流、青白江、彭州、蒲江等环保局狠抓了属地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工作,确保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突出抓了地震次生污染控制
按照确保饮用水源安全、确保重点污染源环境安全、确保不发生次生环境污染“三个确保”的要求,在各区(市)县的配合下,第一时间收集掌握情况,及时组织全市环保系统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推行了“三报、三查制度”,得到了环保部领导的好评。主动与市水务局、市急病控制中心、市自来水公司建立了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实现了每天信息互换共享;坚持了每天收集各区(市)县饮用水源监控信息,提出了都江堰蒲阳化工厂爆炸污染饮用水安全辟谣建议;及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都江堰红星电渡、蒲阳化工、希望电业盐业盐化等200多家企业实施停产检查,封堵企业总排口76个,组织转运了都江堰市红星电镀厂等5家企业的危险废弃物88.2吨和137.38吨液体危险废弃物,稳妥处置了川西化工污染事故,组织专家研究了地震次生环境污染防止办法,代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拟制了《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积极防范地震灾害次生环境污染的通知》,提出了8条防止次生环境污染的措施。组织各区(市)县检查工业企业3000余家,收文502份,发文25份,上报信息154条,处置应急事件5起,确保了抗震救灾工作的落实。都江堰、彭州市、郫县、龙泉驿、新都、蒲江、崇州、温江、大邑等环保局在抗震救灾工业企业污染防治中,措施有力,工作到位,严防了地震次生污染的发生。
四、下力解决了重点难点问题
在省环保局开展的电力、化工、造纸、电力、钢铁行业和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并开展了三个方面的专项行动。一是集中开展了环保专项行动后督察。对XX年以来“一控双达标”企业整改、XX年以来限期治理企业整改、XX年以来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挂牌督办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治、XX年以来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XX年造纸行业专项整治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后督察工作,巩固了整治成效。二是对XX年以来安装在线监测、监控的企业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三是对三环路以内燃煤企业进行了集中整治。成华、金牛、锦江、新津、邛崃、大邑、崇州、蒲江等环保局在环保专项行动中成效明显。
五、极力抓了工业企业日常管理
完善了XX年、XX年重点工业企业模范城市复检和创文明城市资料,确立了479家重点工业企业监管对象,分类建立了2284家工业企业档案信息资料,为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控制和创建文明城市提供了保障。开展了环境友好型企业创建活动,有4家企业上报创省环境友好型企业。蒲江、温江、青羊、大邑、金堂等环保局在日常监管中工作主动、程序规范、力度较大。
六、大力抓了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
制定了《市环保局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管理办法》,规范了应急处置工作程序;与川化公司、兴蓉公司、长安化学品集散中心建立了应急处置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处置了15起突环境污染事件。都江堰、蒲江、温江、金堂等环保局和市监察支队、监测中心站、环科院等单位,在接到污染事故信息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开展工作,确保了全市污染事故逐年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