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局卫生综合检查小组检查新农合工作情况总结
自县卫生局于今年6月12日成立卫生综合检查小组以来,县合管中心派人随检查小组分别对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等三个县级医疗机构,下路、西沱、南宾、悦崃、黄水、临溪、马武等七个中心卫生院和黄鹤、石家两个乡镇卫生院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一是药品购进渠道和药品价格执行情况;二是“新农合”补偿公示情况;三是宣传“新农合”政策情况;四是“新农合”补偿录入情况;五是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补偿兑现情况。现将检查结果总结如下:
一、各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购进渠道和药品价格执行较好,均能在指定的八家医药公司进药,并在“新农合”最高零售限价内执行药品价格。
二、“新农合”医药费用补偿公示均得到了落实,存在的问题是补偿公示栏都较小,无法对门诊、住院补偿人员进行全面公示。
三、除悦崃、南宾、马武、黄水等四个中心卫生院和黄鹤、石家两个乡卫生院未悬挂“新农合”宣传标语外,其它医疗机构均在显目位置悬挂了宣传“新农合”政策的标语。
四、各医疗机构的补偿录入情况执行较好。
五、除南宾镇卫生院尚未及时兑现村卫生室4、5月份的补偿资金外,其余乡镇卫生院都按时将补偿资金兑现到了村卫生室。
望各定点医疗机构认真执行我县“新农合”政策,确保广大参合农民得到实惠。县卫生局重申:凡违反“新农合”政策、骗取“新农合”基金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从重从快处理,绝不姑息养奸、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