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租赁合同

2024-11-24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物业租赁合同(精选18篇)

物业 篇1

  合同各方: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和公平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拥有合法出租权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况

  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市位置(以下简称该房屋);目前甲方已经取得该房屋的土地证(证书编号:)、规划证(证书编号:)。房屋主体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房屋用途为商业用途(土地证和房产证如本合同附件)。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或合法转租人)与乙方建立房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向乙方保证该房屋未设定任何抵押,不存在任何担保和债务纠纷。

  1.2该房屋实测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共一层;(该房屋的土地宗地红线图和房屋平面图/租用院落的平面图如本合同附件)。根据乙方要求,由乙方在二楼加建阁层,阁层实际建筑面积待加建后确定。

  1.3如果因房屋用途原因或未办理产权证导致乙方无法办理酒店经营等相关证照和营业手续的,甲方承诺负责办理该房屋用途变更手续或尽快办理产权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因此延误的租期免费顺延,给乙方造成的相关损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1.4该房屋的公用或租用位置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水电煤等现有配套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1.5乙方租赁该房屋合法经营使用。

  二、交房和租赁期限

  2.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交房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该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起租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免租期3个月,自20__年月日至年月日。

  2.2甲方应按约定时间将全部租赁房屋交给乙方,并由甲、乙双方签署房屋交接确认书(局部交房或交房存在主体结构安全或市政配套设施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等问题的均不视为完全交房,房屋交接确认书不作为完全交房依据;交房日自完全交房开始计算)。如果经甲、乙双方协商调整交房日期的,起租日和租赁期间也相应调整。甲乙双方签署房屋交接确认书并不免除甲方出租房屋由于产权问题、房屋抵押、担保或债务纠纷应承担的违约及赔偿责任。

  2.3乙方可根据需要自行安排装修改造事宜;自交房日开始,房屋内的设施设备等均由乙方自行处置,甲方不得干涉。

  2.4租赁期限届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甲方对外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承租权;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内,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三、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3.1甲、乙双方约定,自年__月__日起,第一年租金为万元,扣除免租期,实际须交租金为万元(大写:)。第二、第三年租金不变;以后租期内房租每两年递增%,第四、第五年年租金为万元;第六、第七年年租金为万元、第八、第九年年租金为万元,第十年租金为万元。

  3.2甲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不以任何理由调整租金;

  3.3乙方有第一续租权,合同期满后如不续租可拆除设施自行处理,不可拆除设施予以保留。无偿归甲方所有。如甲方要求乙方必须恢复原状的,乙方应予配合。

  3.4乙方按如下方式支付租金:于交房后10日内付清。以后租金按每半年一交,于每年1月5日前、7月5日前付清。

  四、配套设施及相关约定

  4.1公用配套设施:

  4.1.1水:甲方为乙方提供自来水进水管接口到租赁物内乙方指定位置,进水管管径DN100;甲方满足乙方每月吨用水额度;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用水性质为商业用途,并给乙方安装独立的水表进行计量(如是总表分户的,相关损耗按用水量分摊)。如现状与前述不符的,甲方承诺在交房后30天内完成并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

  4.1.2电:甲方保证乙方经营用电,安装独立电表计量、商业用电性质的三相电给乙方独立使用;

  4.1.3排污:甲方为乙方提供4#化粪池且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以及在有效期限内的排污证或相关文件。如现状与前述不符的,甲方承诺在交房后30天内完成并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

  以上水、电、气等公用配套设施如果超过上述约定容量标准还不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以自行增容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应积极配合。

  4.14甲方负责协调与其房屋固定后院停车场的相关问题

  4.2其他相关约定

  4.2.1消防:甲方出租的房屋必须满足消防安全要求,并为乙方提供一次消防:

  (1)原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如验收意见书中需整改的部分意见,由甲方负责整改,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2)两路消防供水(管径DN100),或满足消防要求的消防水池;

  (3)不少于2个消防疏散通道,且满足消防要求;

  (4)与其他建筑物的消防间距满足消防要求;

  (5)如乙方租用房屋为建筑物部分或局部,甲方保证乙方的消防系统是独立控制的;如必须与原消防系统相结合的,甲方必须提供满足消防规范要求的技术接口及消防水池/箱。

  (6)如果现状与前述5条不符的,甲方承诺在交房后30天内完成并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

  (7)如果因为甲方没有满足上述要求,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全部赔偿责任。

  此外,乙方可根据消防要求另行安装消防设备,设置消防通道;如需并入甲方原消防系统的,甲方必须同意并入,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4.2.2甲方同意乙方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容要求自行安装空调(可使用分体式空调,可在外墙悬挂空调室外机)。

  4.2.3甲方同意乙方根据自身需要自行安装及维护水泵、水箱、水池、锅炉等设施设备。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放置上述设施设备的具体位置如下:

  (1)锅炉安放位置:

  (2)生活冷热水箱安放位置:

  (3)水泵房位置:

  (4)水池位置:

  4.2.4甲方租赁给乙方范围内的场地院落供乙方免费使用。对租赁期间所发生的车辆被盗抢、损毁等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责停车场的管理。

  4.2.5乙方租赁房屋及场地院落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包括房产证中注明及未注明的所有建筑)由乙方免费使用,根据需要乙方可自行在场地院落或建筑物内外搭建辅助用房,无需向甲方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4.2.6乙方租赁区域建筑物和场地院落所有的广告发布权归乙方所有。乙方可自行决定在乙方大堂门口位置、弄堂通道任意位置、房屋楼顶任意位置、乙方租赁房屋外墙区域任意位置发布广告,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但乙方供他人使用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收取相关费用。

  4.2.7乙方装修施工中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公共消防管、给水管、上层排水通过下层排出、外立面窗等问题,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予以解决。如甲方不能提供上层作为管道排气通风用的情况下,甲方承诺协调相关单位允许乙方将上述管道排至相应的管井内,或允许乙方在外墙开通风口及排气管道出至外墙。

  4.2.8在乙方酒店装修和经营期间,涉及与周边居民或租户或相关单位矛盾的,甲方应尽力协助乙方协调周边关系,协助乙方工作顺利进行。

  4.2.9承租期间,又由于房屋管理不善设备老化,或以其他任何原因发生的火灾和意外损失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担,由于火灾和意外损失引发发的第三方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4.3与配套设施及相关约定有关的费用承担:

  4.3.1租赁期间,乙方自行承担因使用租赁房屋所发生的水、电、气、通讯、物业管理费等与酒店经营相关的费用。

  4.3.2在乙方租用房屋范围内且由乙方独立使用之设备设施的维护及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另有特别约定除外)。

  4.3.3房屋租赁期间与房产及土地有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出租税费、房屋及土地增值税,房屋安全年度检验费等)和房屋保险费等由甲方负责。

  4.3.4第4.3.1条、第4.3.2条及第4.1条和第4.2条内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由乙方负责,除此之外发生的与第4条内容相关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用配套设施如水、电、气的维护费、改造费和增容费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与水、电、气(煤气或天然气)、排污等市政配套设施相关的历史欠费,甲方应于交房前跟相关部门结清;否则,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也有权直接从需支付的房租等费用中扣除。

  4.4在合同中约定由甲方协调相关单位或由甲方办理的项目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从而造成工期延误的,甲方同意相应延长免租期。

  4.5甲方负责协调其他业主关于楼梯间的改造及楼梯门口招牌的制作位置的相关问题。

  五、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5.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主体结构及甲方提供的附属设施有自然损坏或正常使用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柒日内进行维修并于贰拾日内修复。逾期不维修不修复,影响乙方使用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并从房租中直接扣除。因此影响乙方经营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5.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出租房屋。因乙方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出租房屋处于正常可使用和安全状态。如甲方出租房屋有安全隐患或者经房屋鉴定专业机构鉴定不能满足乙方改造为酒店使用的,乙方可以根据自身使用要求对租用房屋进行加固和改造,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对该房屋定期进行检查、养护时,应提前叁拾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避免对乙方使用该房屋造成影响。

  5.4甲方为保证乙方对该租赁房屋建筑装饰的设计和装饰工作顺利进行,同意根据乙方要求提供与乙方工程相关的建筑物图纸和相关资料文件,如果甲方未能及时提供上述文件导致乙方工期延误的,甲方同意免租期顺延,如果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同意赔偿。

  5.5乙方办理消防、环保、工商等相关营业手续时,甲方应积极给予配合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六、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6.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租期届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返还该房屋。

  6.2乙方返还房屋应符合正常使用的状态,其间乙方所做的装修无需复原,返还时,应相互结清各自承担的费用。乙方装修所添置的可以分离的设施、设备和器具等,乙方有自由处置权。

  七、转租、抵押和转让

  7.1房屋租赁期间,甲方同意乙方转租部分房屋或场地院落;同意乙方将该房屋全部转租给乙方的关联方(指与乙方有直接或间接股权关系的公司);如乙方要求变更承租主体为该关联方的,甲方同意配合办理与该关联方的相关租赁手续。但乙方对合同的正常履行负有监督责任,并对租金的给付负有连带担保责任。

  7.2如果乙方在租用房屋所在地已经有或将要设立下属子公司的,本合同承租主体应当根据乙方要求变更为该下属子公司,甲方开具发票及收取租金都以该子公司为准。

  7.3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的,应当至少提前30日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保证抵押权人认可本合同内容且继续履行,不影响乙方的承租权。

  7.4租赁期间,甲方如需出售处置该房屋的,应至少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7.5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该房屋发生转让、所有权关系变更,甲方保证本合同仍然有效并继续履行。

  八、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8.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8.1.1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被政府主管部门及权威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乙方认为无法继续经营的。

  8.1.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房屋毁损、灭失的。

  8.2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但甲方应赔偿乙方的装修残值(含装修改造、酒店用品购置、设备购置及配套设施费用,装修、用品购置、设备和配套设施等费用摊销年限按8年计算)及乙方的经营损失(按前一年审计报表所列的所得税前经营利润计算,若前一年经营亏损则按0计算)。

  8.2.1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依法被政府提前征收或收回的;

  8.2.2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8.2.3出现上述两情况时,乙方放弃承租人相应的被拆迁、被安置权益,相关权益归甲方所有。

  8.3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按月租金的贰倍支付违约金;违约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补偿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8.3.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全向乙方交付该房屋,逾期30日仍未交付的;

  8.3.2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产权瑕疵等情况,乙方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

  8.3.3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主体结构安全隐患或缺陷,影响乙方使用的;

  8.3.4乙方迟延支付租金,乙方自第二次收到甲方书面催款通知后超过90天仍未付款的。

  8.4乙方有权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但乙方固定装修归甲方所有。

  8.5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的上述情况外,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收回或退还房屋;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下若一方必须提前终止本合同收回或退还房屋的,违约方应按提前收回或退还天数租金的贰倍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如不足弥补给非违约方造成的损失,违约方还应予以赔偿。甲、乙双方需就违约事宜中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另行签订终止协议并实际履行。该终止协议实际履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并执行。

  九、违约责任

  9.1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或者存在其他产权纠纷及债务纠纷等情况的,在乙方进行装修改造之前,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首年租金30%的违约金;在乙方进行装修改造之后,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损失(包括装修改造、酒店用品购置、设备购置及配套设施等所有费用)和相当于本合同首年租金30%的违约金。

  9.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全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每逾期一天应当向乙方支付合同季租金0.05%的违约金;逾期30日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金(乙方有权从日后的租金中扣除),乙方也有权按照8.3条约定解除合同。

  9.3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或任何第三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9.4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交接房屋或者履行合同承诺的,经乙方书面通知30天内仍不整改的,乙方有权暂停支付房屋租金。如果给乙方造成费用或损失的,乙方有权直接从房屋租金中扣抵。情况严重的,乙方可以依据8.3.2条解除本合同,甲方除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费用外,还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9.5乙方须确保租赁房屋用于合法经营。如出现违法经营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情节严重的,甲方无条件收回租赁房屋。

  十、财产保险

  10.1乙方负责办理自行装修及添置的设施设备用品等财产保险并承担费用;甲方负责办理房屋物业及公用设施、设备的保险并承担费用。

  10.2保险事故发生后,甲乙双方自行向各自投保之保险公司索赔,双方互相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但如事故系一方过错导致的,则过错方应赔偿对方相应损失。

  十一、其他条款

  11.1本合同部分条款的争议或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履行。

  11.2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签署生效后的30日内,由甲方负责按规定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领取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并承担相关费用;本合同经备案登记后,凡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由甲方负责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向原登记部门办理终止备案登记手续。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1.4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经对合同条款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确认无误,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11.5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1.6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贰份,甲方持有一份,乙方持有一份,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电话:电话:

  住址邮编:住址邮编:

  日期地点:日期地点:

物业租赁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贵州振华新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振华港湾客户服务中心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振华港湾小区广告位事宜,经协商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广告位的位置:

  二、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满期后,若甲方继续对外租赁,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

  三、租金数额及缴纳方式:租金按 块 计算,每 块 租金为 元。共租赁广告位块,总金额为合同签订时交清当如需续约按双方约定,合同签订时交清租金。

  四、乙方负责到城建、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办理广告发布等全部相关审批、备案等手续,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五、广告内容的设计、制作、张贴等均由乙方负责,乙方设计制作的广告应符合市政管理等部门的要求,与市容市貌相协调,否则,由乙方负责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广告内容,由乙方负责审查、制作、安装、发布,但在发布前应甲方审查同意,广告内容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因广告经营造成工商、税务、卫生、城建等部门的处罚,均有乙方自负。

  七、如遇甲方改建、扩建或政府规划,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经济损失。预交的租赁费,甲方按剩余的天数退还乙方。双方约定的合同条款,双方应共同遵守。

  八、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贵州振华新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物业租赁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 :

  鉴于

  1、甲方合法享有出租本合同租赁标的的权利。

  2、乙方为中标方,具有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资格,拟租用本合同的租赁标的,并已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的现有状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兹信守。

  第一条 租赁标的的基本概况

  1、租赁标的: 惠州市惠城区龙丰科肚龙丰市场二楼整层物业

  2、租赁标的的面积:租赁标的的建筑面积为 6000 平方米。

  3、租赁标的使用及装修情况: 外墙已装修,房内为原租方撤离后的原状。

  4、租赁标的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租赁标的的使用、整改及维修

  1、本合同项下租赁标的仅作 经营以超市为主或服装、衣、帽、鞋等行业 用途,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不允许经营酒店或与酒店业务接近和一楼市场以肉、菜为主的行业。

  2、乙方应按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使用租赁标的,不得改作它用。所产生的振动、噪音、气味、烟雾或者其他污染,须符合我国及本地相关法律、法规。

  3、租赁标的交付后,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按实际情况要求对租赁标的进行整改及装修。甲方给予乙方 6 个月的装修免租期(从 之日起计算)。室内外装修费用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要求须安装两条扶手电梯,市场内部改造按要求加装空调,整改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装修前,应向甲方提交规范的装修施工图,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施工。甲方应于收到装修施工图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乙方在装修完成后的 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装修的竣工图作为备案。

  4、乙方在装修过程中不得破坏租赁标的的主体结构。乙方在装修时如需拆除原始的内墙或增加内墙,须符合有关建筑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将租赁标的保持现状,不得擅自拆除。

  5、乙方装修前须为乙方聘请的装修人员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对乙方装修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承担一切责任。

  6、乙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帮助,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7、本合同终止时,租赁标的内的可移动物品(指办公用品、桌椅)归乙方所有,乙方可以自行取走。乙方装修的租赁标的内不可移动的附着物(包括但不限于天花板、门窗、地板、空调、上下水管、卫生设施、消防设施、照明系统的电线及桥架)不得拆除,无偿归甲方所有。

  8、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装修施工图表示同意的,乙方仍需履行因改建、内部装修、用途变更引致的相关连带事项(如消防、环保、卫生等)应及时向有关机构申报审核的义务,审核及验收结果须报甲方备案。

  9、乙方可将租赁标的对外部分分租,但不能将超过租赁面积50%的物业分租给单个次承租人。对外分租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分租项目不得超出甲方规定的经营范围,分租期不能超过本合同约定的出租期限,乙方签订分租合同后须送壹份给甲方备案。

  10、租赁标的配套设施(如屋顶、墙壁、楼梯、入口等)的安全检查、日常维护与修缮由乙方自费负责。

  11、乙方承租后,需取得消防部门核发的消防合格证,并经甲方审验,方可进行经营。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20 年整,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租赁标的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月 日收回。

  第四条 租赁标的的租金、履约保证金、其他费用的计算及支付办法 1、租金:

  (1)将惠州市惠城区龙丰科肚龙丰市场二楼物业整体出租,前二年每月租金单价为公开竞价中标价 元/M2˙月,即月租金额为人民币 元。

  (2)月租金从第三年开始每 2 年递增 5 %,具体月租金即

  2、租金交纳的起始时间:租金从 年 月 日开始计收。

  3、租金的支付办法:乙方必须于每月 10 日前以银行转账或存款的方式一次性把当月租金付入甲方指定的如下银行账户。

  户 名:惠州市投资建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惠州分行

  帐 号:108 999 5160 1000 5675

  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应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金额的千分之 2 的滞纳金。

  乙方支付的租金中,其中 0 %作为甲方的物业管理费, 100 %作为甲方的租金收益。

  4、履约保证金的支付办法: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 日内,乙方应当缴纳首年月租金的叁倍人民币 元)作为租赁合同履行的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乙方无任何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应在乙方返还租赁标的并结清所有费用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的退还给乙方。

  5、其他费用的交纳:

  (1)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应收的相关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乙方自行向相关管理单位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承担,由乙方自行交纳。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 乙 方承担维修费用并负责施工。

  (4)租赁期间,乙方使用租赁标的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他各项费用(乙方自己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或其他设备的费用等)均由乙方交纳。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按本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等。

  (2)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取滞纳金。

  (3)检查租赁标的及配套设施的各项安全。

  (4)租赁期满无条件收回该租赁标的的使用权。

  (5)监督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租赁标的。

  (6)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甲方的义务

  (1)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2)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将租赁标的抵押或转让给第三人,应保证不因该抵押而影响到乙方对租赁标的的使用。

  (3)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租赁标的。

  (2)经甲方同意,在不影响租赁标的结构安全与美观的情况下,对租赁标

  的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如乙方擅自变动,甲方可以要求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4)合同中规定的其他权利。

  2、乙方的义务

  (1)不得从事违法的经营活动。

  (2)及时足额支付租金。

  (3)按合同约定用途及租赁标的的性质合理使用租赁标的。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标的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第三方向乙方就租赁标的主张权利的,应及时通知甲方。

  (5)不得在租赁房屋内生产、堆放、转运、销售国家与法律规定的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

  (6)严格遵守政府与法律所有规定及条例。备好、做好防火、防盗、防毒、环境等设施及设备的正常安全工作,并承担因乙方过失所造成事故的法律后果。

  (7)按时缴纳水、电、卫生、治安、消防、绿化、环保、配套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费等费用。

  (8)承担租期内租赁标的的维修、维护的义务。

  (9)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协商变更:甲乙双方可以以补充合同的形式对本合同所约定的事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宜重新约定,补充合同不得违反竞价公告和本租赁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合同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租赁期间,因客观原因需提前解除本合同的一方,应提前 1 一方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若未能得到同意,申请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本合同依然有效。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标的:

  (1)擅自将租赁标的整体转租、转借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2)利用租赁标的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对租赁标的的实际使用功能与乙方在投标时经营方案中明确的使用功能不一致的;

  (4)将租赁标的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5)乙方故意损坏租赁标的,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6)如因乙方责任发生火灾,导致租赁标的遭受破坏的;

  (7)逾期 3 10 日内仍未交纳的;

  (8)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上述九种情形下,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送达乙方时,本合同得以解除。

  4、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租赁标的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2)租赁标的危及乙方人员的人身安全或健康的(由具有鉴定资格的第三方鉴定),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在上述两种情形下,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送达甲方时,本合同得以解除。

  5、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即时终止:

  ①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

  ②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合同任一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但须提供相关的证明,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③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④因一方违约对方通知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结算和请求赔偿的权利。

  (3)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于终止之日起 30 搬离并交还租赁标的给甲方,同时结清应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交还的租赁标的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状态。如乙方逾期未搬走,甲方将不退还乙方的租赁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封存租赁标的及租赁标的内所留物品。如乙方交还的租赁标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状态,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金额以弥补损失。

  (4)乙方拒绝交还和腾退租赁标的给甲方时,甲方经送达限期腾退的通知后可限水、限电,直至接管租赁标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视为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出现重大违约给对方造成严重损失时,违约方应对受损害方给予相应赔偿。

  2、因甲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于期满前解除的,甲方须对乙方做出如下赔偿:

  (1)甲方须退还已收的尚未履行期间的租金。

  (2)甲方须退还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并对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予以赔偿。

  3、因乙方的违约致使本合同于期满前解除的,乙方应在 30 租金及相关费用,搬离并交还租赁标的,并须对甲方做出如下赔偿:

  (1)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2)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十条 免责条件

  1、在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标的时,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2、在租赁期间,如因执行公、检、法机关的有效法律文书或上级行政指令、政府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因城市建设的需要被拆迁、改造、征地等非甲方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得到全部、部分履行或提前终止的,甲方对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

  1、租赁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标的或重新制定出租方案。如乙方有意续租,则应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以内与甲方重新协商并签订续租合同。如在租赁期满之日仍未签订续租合同,则本合同自然届满。在租赁期满前,甲方有权对

  外发布招租信息(在租赁期届满前一个月以内,甲方有权带领意向承租方实地查看租赁标的)。

  2、租赁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对租赁标的保持现状移交给甲方,不得擅自拆除租赁标的的任何配套设施及装修,否则,视乙方违约。

  3、甲方自本合同签订并收到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之日起5天内将租赁标的业交付给乙方。

  4、合同的组成:

  (1)本合同;

  (2)惠州市惠城区龙丰科肚龙丰市场二楼整层物业租赁公告。

  5、本合同一式 伍 份,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各执 贰 份,惠州市产权交易中心备案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物业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或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或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有信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出租的物业座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层楼房,建筑产权面积__________m2(使用面积__________m2),乙方承租上述全部物业。

  第二条租期_______年,自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上述物业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每年共计租金_____万元,乙方在每年的____月一次性缴清当年租金,因租赁所产生的税收等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乙方可以支票或现金形式支付租金。

  甲方开户银行:

  收款人名称:

  帐号:

  2.本合同一经签署,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押金不予退还。若乙方在承租期间给甲方房屋和相关设备造成损害,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维修和赔偿费用。

  第四条水电费、管理费、电话费、清洁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水电费、煤气费:乙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电话费: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3.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引致租赁物内与房屋质量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租赁物内家私、家电设备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房产转让规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并保证第三方不得终止本合同,否则视甲方违约。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为实欠租__%。如拖欠租金____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2.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

  3.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期内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如乙方在租赁期满不负责恢复原状,甲方有权自行恢复原状,费用从乙方押金中扣除。

  4.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理。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

  5.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涂刷任何涂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在适宜使用的清洁、良好状况下(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7.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有权诉之法律。

  8.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9.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的相关资料原件和给乙方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包括出租房屋的产权证、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和出租许可证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对出租房屋主张权利,使乙方无法使用租赁房屋,甲方应赔偿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损失。

  甲方在租赁期内:

  (1)对本合同约定期内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包括;

  (2)对本出租房所属的大厦或小区的安全和管理负责;

  (3)负责租赁房屋的结构性维修。

  (4)甲方保证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合法经营不受干扰。

  (5)如果甲方在和乙方合同期中违约(包括抵押收购)转让等,甲方要赔偿乙方投资总价的十倍。

  第七条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可随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适当调整)。

  第八条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若双方同意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无法修复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条乙方在合同期满后所有资产归甲方所有。

  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物业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 出租房屋情况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坐落在本市浦东新区上南路3855号(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出租实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房屋类型为 ,结构为 。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1)房地产权证 ;证书编号: 。

  2)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3)甲方按照该房屋的现状向乙方出租,乙方经实地视察已充分了解,确认该房屋的结构,面积以及附属设施,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全部现状均无异议,认可该房屋符合乙方的承租要求,并在签署租赁合同前向乙方出具确认文件。

  二. 租赁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 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若租赁用途与该房屋房地产权证规定的用途不一致,由乙方负责办理与租赁用途相符合的一切证照和许可,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责任,后果及风险。对此,甲方应积极配合,但不承担费用和责任。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 币) 元。月租金总计为( 币) 元。(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整。 该房屋租金叁年内不变。自第肆年起,双方商定对租金进行递增,今后每三年递增一次,递增率为6%,初始递增基准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天。

  4—2 甲乙双方约定,从租赁合同规定的起租日起五个月为装修期。在此期间租金为人民币0.03元/平米/天。

  4—3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当日,向甲方足额支付一个月的租房押金和三个月的租金。同时一次性付清装修期的租金。

  4—4 乙方支付租金每三个月为一期,每期使用租赁房屋前拾天为付款基准日,乙方应全额支付甲方下一期租金,以此类推,甲方出具相应票据。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 %支付滞纳金。若逾期支付租金超过30天的,视作乙方根本性违约。

  五. 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 甲乙双方约定,房屋租赁保证金为一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 元。

  5—2 房租押金作为乙方的租赁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终止时,待乙方付清租赁期间应付的各种全部费用,按期完整的交还租赁房屋后,并在乙方无任何违约的情况下,由甲方将押金不计息退还。 5—3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费用和治安,消防,安全,环保,卫生等行政管理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应按时缴清,同时将已缴付的付款凭证送甲方确认。

  六. 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 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行负责对租赁物业及其附属设施的改建装修和日常修缮维护,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2 租赁期间,乙方应严格作好租赁物业的安全,消防,环保,治安,卫生,财产保险等各项工作。在签署租赁合同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租赁物业的治安,消防及安全生产经营等。

  6—3 租赁期间,乙方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独立承担所产生的经济和民事法律责任。

  七. 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拾五天内返还该房屋,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一元/平方米/天向甲方支付占用费。

  7—2 乙方逾期撤场所滞留物品,视为乙方自愿放弃,甲方有权将租赁物业和所有物品收回处理,由此产生的物品纠纷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7—3 租期届满后,乙方撤离时不得损坏房屋原有结构和设施,不得拆除依附与房屋上的固定性装修设施。乙方应将装修使用后的房屋无条件归还甲方,甲方不向乙方作任何补偿。

  八. 转租和转让

  8—1 租赁期间,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租赁物业整体转租给第三方,不得擅自改变约定租赁用途,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开展经营或其他经济活动,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民事法律责任。

  8—2 在租赁期间,甲方如需出售转让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九. 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 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物业,乙方的押金作为违约金不在退还。

  (一) 乙方在租赁期间,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利用所承租的物业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

  (二) 乙方对租赁物业改建装修,搭建增扩,事先未向甲方备案的。

  (三) 乙方不遵守租赁合同规定,超过30天仍未足额交付租金和其他费用的。

  9—2 在租赁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情形,政府规划,市政建设等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即告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9—3 在租赁期间,如租赁物业遇到动拆迁情况,拆迁费应归甲方所有(其中装修补偿费归乙方所有)。乙方可在装修补偿方面和甲方一起参与谈判。

  十. 违约责任

  10—1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租赁保证金的 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2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租赁保证金的 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以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交付。

  十一.其他条款

  11—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和甲方收到乙方首笔付款后即刻生效。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11—4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供房产顾问机构备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邮编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签约日期签约地点

物业租赁合同 篇6

  出租人: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或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租赁标的

  现甲方愿意出租及乙方愿意承租位于中国_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物业及其设施作________用途,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的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__________中加以列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的凭证。及合同期满,甲方收回房屋时的验收依据。甲、乙双方签订及终止本租约时,应对本租约提及的设施的完整性进行清点、核查。

  二、租赁期

  1.租赁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须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交出书面申请。期满后,乙方拥有优先续约权。

  三、租金

  1.租金每月为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已包含物业管理费和取暖费)。

  2.租金每_________个月予交付一次,乙方需在支付月______日前支付下月租金。如乙方逾期未付,须按日加租金_________的滞纳金,超过_________天未付视作自动退租。

  3.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

  4.在合同有效期内,租金不予调整。

  四、押金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之内,乙方应向甲方缴付租赁押金计___________人民币;合同期满,乙方如不再续租,甲方应将押金退还(不计利息)。

  2.乙方如在租赁期内终止租约,押金不予退还。如提前解约的,应另加_________个月租金。

  3.乙方若于租赁期内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所载规定,致使甲方未能如期收取租金或因而发生费用,甲方可以扣除部分或全部押金抵付。若押金不足以抵付有关费用时,乙方需按接到甲方付款通知书后_________天内补足。

  4.乙方若于租赁内按期付足租金,甲方需于合同期满及乙方退出租赁标的后_________天内将押金返还乙方,该押金数将不含任何利息。

  五、费用

  1.乙方在租赁期内,使用的水、电、煤气及________等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按物业或银行每月出示的计费单据由物业代缴或去银行自缴。

  2.乙方所有电话按电讯局收费标准,由乙方向电讯局按单缴付。

  3.上述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按银行或物业要求时间及物业或银行每月出示的计费单据由物业代缴或去银行自缴。

  六、房屋修缮责任

  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该房屋及其附件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2.房屋内已有装修和设施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按规定应向有关部门(包括该房屋物业管理机构)办理申报手续的,须办妥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租赁期满,根据原书面约定,要求恢复原状的,乙方拆除添置的设备时,不得损坏房屋结构,经验收认可,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3.该房屋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和本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的外,均由甲方定期对房屋和设施进行维修,保修。

  4.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因乙方阻扰甲方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1.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外,乙方在租赁期限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承租的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借给他人。但同一间房屋,乙方不得部分或以铺位转租他人,或同时转租给_________个以上的承租人居住。

  2.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符合以下规定:

  (1) 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2) 转租期间,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3) 转租期间,本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时,转租合同也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

  3.乙方转租该房屋,甲方可从转租租金中获得收益,具体收益比例由甲乙双方另订书面协议商定。

  八、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1.在租赁期间内,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者全部该房屋的;

  (2) 因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房屋设施的正常运行,或水,或电,或煤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短期一次超过______________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房屋的;

  (3) 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_________内,乙方未予以纠正的;

  (4)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5) 在租赁期间,该房屋经市或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动迁,或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权利的,或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他情况。

  2.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是一方遭受损失的,除本合同(十一条)第(1),第(4)第(5)款可以发免除责任外,应由另一方负责赔偿。

  九、乙方的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该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4) 拖欠租金累计_______天以上的;

  (5) 因乙方的原因,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允许收回该房屋的其他情况。

  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水电、煤气及________等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的______支付滞纳金。逾期达____个月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的权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预付租金不退;若预付租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待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付原日租金________倍的违约金。

  十、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该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限_______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2.在租赁期限内,因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房屋发生损坏,造成乙方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因非被合同第八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十一、 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但补充条款应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衣物、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予以解决:

  (1) 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该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注:二者取一后,应将另一种方法划去)。

  4.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两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补 充 条 款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 件 一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单

  装修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具、电器清单

  □床 □桌椅 □沙发 □茶几 □衣柜

  □各种柜子: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视 □空调 □洗衣机 □冰箱 □电话 □热水器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现就乙方租赁甲方铺面(办公住房、仓库、摊位)从事合法经营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地点、面积及经营项目:甲方为乙方提供 区 栋 号铺面(办公住房、仓库),一层 间,租赁面积 平方米;二层 间,租赁面积 平方米;收费面积共计 平方米,用于经营。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

  三、费用的收取:租赁收费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收费标准为一层租金 元/㎡/月,管理费 元/㎡/月,二层租金 元/㎡/月,管理费 元/㎡/月,共计收费为租金 元/㎡/月,管理费 元/㎡/月。

  四、费用交付方式:租赁费及管理费每 交纳一次,到期前十天收取,收

The template file 'copy.htm' not found or have no access!(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