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是xx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乡经济发展,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关键一年,为了进一步强化责任,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抢抓机遇,战胜困难,实现富民强乡、振兴永和的目标,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内容与计分标准
(一)农业农村工作(20分)
①农业生产(9分)
a、耕地抛荒整治、双季种植工作效果较好的计3分。
各村将耕地抛荒和单季稻生产面积核定到各农户,按上级要求按时登记造册,将减少和不发放国家补贴资金,及时登记造册反映情况计3分,不按实造表的扣2分。
b、培植种粮大户计2分,双季稻种植达30亩的种粮大户的每户计1分。
c、加强农田、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计4分。自筹资金达5000元以上的或村争取项目资金达1万元以上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计2分,认真做好水利普查工作2分。
②林改工作(2分)
按时完成林改发证任务,所有资料以林业局审核通过为准,3月31日前完成的计4分,4月15日前完成的计3分,4月15日后完成的不计分。
③森林防火及抗洪抢险(5分)。发生火情或洪灾,积极及时组织人员扑救或抢险,如发现不及时或组织不力,需要乡以上单位协助扑火的每次扣1分,因村主干对抗洪抢险组织不力造成重大灾情的此项不计分。
村主干积极协助林业部门对火灾案件进行查处,不能查到放火人员扣1分,如受灾严重不积极组织群众生产自救的不计分。
④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4分)。参合率达到县要求的计4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0.2分,少1个百分点扣0.2分。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工作(20分)
①民事纠纷实行属地管理原则(12分) 本村范围的民事纠纷和各种矛盾及时赶到现场制止或处理,并拿出处理意见,如对村处理意见不服的,方可请求乡政府派人到村调解处理,因调处不及时或敷衍了事,造成越级上访的此项不计分。
②信访工作(8分) 因处理不到位或其他原因上访的按上级部门登记需要乡政府回复或接访的,上访人数超过5人(包括5人)到市县上访的扣2分,到省上访的扣4分到省、市、县上访人数少于,赴京上访的此项不计分。
(三)计划生育工作(21分)
1、“三查四术”工作(6分):三查率达50%以上,手术落实达50%以上计5分,每项低于一个百分点扣0.2分。
2、社会抚养费征收(2分):计划外一孩征收标准为7000元,低于此标准的扣0.5分。
3、人口信息采集(4分)漏报一个出生的扣2分。
4、迎检工作(5分)配齐信息员,并积极开展工作,村干部和信息员按要求做好迎检工作的计5分,信息员未配齐配好的酌情减分或不得分。
5、配合计生组突击工作(4分)无特殊原因不接受工作组到村一次扣1分,村干部无特殊原因一次不参加扣0.5分。
(四)党务工作(10分)
1、村支两委团结,充分的挥党员、组长积极性计3分。
2、支部建设2分。开展党员民主评议计1分,召开民主生活会的计1分,否则不计分。
3、培养后备力备力量2分。按党章要求培养非党积极分子参加培训,按党员的发展程序和要求发展党员,不按时交纳党费(扣1分)。不按程序发展党员(扣1分),
4、党风廉政建设3分。村级财务不按时、按程序算帐的扣1分,不在村民代表大会上述职述廉的扣1分。经查处有违法乱纪的扣1分。
(五)综合考核(29分)
1、遵守工作纪律(3分)。会议无故缺席一人次扣1分,迟到或早退的一人次扣0.5分,并且不发放当次会议工资。
2、乡党委政府交办的本方案没有规定的其他工作落实情况(10分)如: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工作,“两会”欠款清收工作,水费收缴工作,重点工程协调工作等。如交办的工作有一件不落实的扣2分。
3、招商引资工作(只加分不减分),有招商引资项目到位的加2分,规模达100万元以上的加5分。
4、社会公众评估(16分)。乡党委政府班子成员评议8分,党员、组长评议8分,按照“优秀、称职、不称职”3个档次进行问卷测评,优秀计8分,称职计6分,不称职不计分。按平均分值考核到人,并作为“好支书”“好主任”“好副职”“好计生专干”评议的重要依据。
二、考核方式
(一)日常考核,班子成员对交办的情况进行督查,及时收集保存,结果纳入年终考核成绩。
(二)半年考核,由乡党委政府统一组织对各村半年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督查,并召开会议进行讲评调度。
(三)年终综合考评,由乡党委政府统一组织实行考核,村支书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年冬总结会上进行评先评优或追究责任。
三、考核结果
考核得分前六名为先进单位,并按考核得分发放目标管理奖,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单位,考核结果将作为村支两委换届村干部留任的重要依据。对不合格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出具书面整改报告,报乡党委政府审定。对负责人实行诫免谈话,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提请党政联席会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免职或停发工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