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康办
(一)认真组织完成项目三期年度任务。
(二)指导各省及长江项目单位进行长江项目二期自查,完成省级及项目执行单位二期项目执行报告。
(三)组织检查组,按照项目手册要求和有关工作标准,对部分省进行长江项目二期终期检查验收。
(四)对长江项目二期有关数据进行统计汇总分析,编制长江项目二期数据统计分析报告,以数据反映长江项目二期实施成果。
(五)进行长江项目第三方评估和审计工作。
(六)制作长江项目宣传画册和宣传专题片。
(七)召开长江项目二期总结表彰会议和三期工作会议,全面总结项目二期工作,表彰先进,研究部署项目三期工作。
(八)举办长江项目三期管理工作培训班,使项目执行单位人员掌握项目三期特点、要求、实施细则,提高项目管理人员能力和水平,为三期项目顺利实施打好基础。
(九)开展长江项目科研工作,完成项目科研课题结题,推动科研成果应用。
二、各省康复办
(一)完成项目三期年度工作任务。
(二)进行省级和项目执行单位二期自查和总结工作,召开二期工作总结会议,并按照中国残联项目办公室要求部署有关项目三期工作。
(三)配合中国残联长江办进行项目二期期终期检查验收。
(四)进一步加强组织和领导,完善在主管理事长领导下康复部负责长江项目实施和管理工作机制。
(五)开展长江项目社会宣传工作,配合中国残联长江办完成重点宣传工作任务。
(六)参与长江项目科研成果实施和推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