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逐渐形成,社区社会组织不断蓬勃壮大,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有效承接政府职能、反映社区需求、繁荣文化事业、维护居民权益、发展社会公益等,增进了社区与居民的互动,弥补了社会居委会功能不足,成为社区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社区女性社会组织作为社区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妇女维权、促进发展、提高素质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据统计,截止今年6月底,清河区7个街道44个社区共有注册、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213个,其中女性社会组织135个。
一、社区女性社会组织的概念、特征
社会组织是以社区居民为主要成员,以社区地域为主要活动范围,以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为主要目的,由社区居民自主成立或参与的民间自发组织,主要包括社区社会团体和社区民办非企业单位两类。社区女性社会组织则是以女性居民为主要成员,由女性居民自主成立或参与的民间自发组织。一般具有三个特征:
一是群众性。女性社会组织可以把具有共同特点或需求的人组织起来,建立相应的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满足居民交往和沟通需求。其中以娱乐、健康为目的的艺术团、健身队、戏迷社等数量众多,已成为社区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是服务性。女性社会组织是将年龄相仿、兴趣相似、利益相同的居民组织到一起,通过自愿参与各种团队活动,为居民提供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服务。如四点半课堂、放心吧校外辅导站、青少年书法小组、妇女儿童之家、孝老养老协会、阳光心理咨询中心等。
三是公益性。女性社会组织通过聚合社会资源,发挥成员的特长优势,组织开展各种公益活动,引领居民承担各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如巾帼志愿者服务队、巡逻队、邻里之家协调会、禁赌禁毒协会、妇女维权工作站、免费红娘等。
实践证明,社区女性社会组织以服务社区需求、活跃社区生活、提升社区文明为目的,在促进社区自治、加强社区管理、整合社区资源、托展社区服务、丰富居民生活、增强居民公益服务意识、提高居民参与水平、增强社区凝聚力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连接党和政府与妇女群众的纽带。
二、清河区社区女性社会组织的基本情况
清河区共有登记、备案的社区女性社会组织135个,占社区社会组织总数的63.4%。参与的妇女群众近2万名,其中参家文化、健身团队的人数最多;年龄跨度较大,有在校女大学生,也有退休多年的古稀老人;人员构成非常广泛,从事各行各业的都有,有的有特长,有的有热情,多为心态阳光、积极向上的妇女群众;参与社会组织的目的基本一致,丰富生活,凝聚力量,助人自助,促进社区和谐。
社区女性社会组织主要有三种类型:
一是文体类组织,如协会、书画社、舞蹈队、戏曲协会等71个,吸引居民广泛参与,提升素质,交流感情,深厚友谊。其中“广场舞”参与人数最多、也最为活跃,除自娱自乐、强身健体之外,还积极参与市、区举办的健身操(舞)大赛,展示时代风尚。
二是服务类组织,如家政服务所、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心理咨询中心等15个,以满足居民的需求为目标,不断拓展社区服务功能。长西街道上海路社区“心苑社会工作服务社”是全市首家进入社区的社工组织,通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为空巢老人、单亲困难母亲提供专业服务。
三是公益类组织,如巾帼志愿者服务队、劝导队、巡逻队等38个,践行“助人者自助,乐己者乐人”理念,动员更多的人传递正能量、弘扬真善美。水渡口街道东郊社区的“免费红娘”已承接2场大型相亲会,为大龄单身青年婚恋提供指导和服务。
此外,还有管理型组织、维权组织,如计划生育协会、妇女维权工作站、 妇女议事会等11个,参与讨论社区重大事项、反馈妇女意见和建议等,提高社区自治水平。
三、清河区社区女性社会组织存在的问题
社区女性社会组织在满足社区多元化需求、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区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运作中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问题:
一是认识不足,影响有序发展。有的部门和社区领导对女性社区社会组织的地位、作用认识不足,也有的存在应付思想,没有将社会组织的发展与管理真正列入工作日程;主管部门、民政、妇联与社区女性社会组织的联系较少,开展的宣传、培训、指导不够,导致有的社会组织处于无序状态。
二是资金匮乏,影响活动开展。社区女性社会组织的生命力在于组织开展活动,必须有一定的经费支撑。其中,除极少数能争取到居委会的支持或企事业单位的赞助外,大多数都依靠负责人自筹或是向会员收取少量会费解决,受经费制约,有的女性社会组织只能缩小活动规模、减少活动次数。有的居委会办公场地小,不能为女性社会组织提供固定的活动场所,影响了活动的正常开展,制约了女性社会组织的进一步发展。
三是管理欠缺,影响规范发展。有的女性社会组织成立时有章程有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难以落实;有的女性社会组织法制观念不强,有的女性社会组织公信度不高;有的女性社会组织结构松散,缺少机制约束,加入、退出都很随意。另外,也有一部分没有到民政部门登记的“散兵游勇”,还有的甚至出现借“组织”为名举办商业营利活动等,给社区女性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带来很大难度。
四、几点对策与建议
党的xx大明确要求,“要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强化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职责,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结合当前实际,要大力培育和发展女性社会组织,使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需要政府部门、组织自身、妇联等多方面共同努力。
第一,转变观念,重视社区女性社会组织发展。政府部门充分认识社区女性社会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意义和作用,加强党建带妇建力度,将女性社会组织发展放入社区规划中统一部署,使女性社会组织的数量、种类等符合社区发展需求,避免资源的重复浪费;依法登记备案,分类管理,通过资金投入、项目招标、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扶持女性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建设与管理,为其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第二,强化管理,提升女性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女性社会组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标准,建立健全组织,增强社会组织公信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服务水平,为居民提供个性化、特色化的优质服务,培育女性社会组织领军人物,提升团队凝聚力和协作精神,为女性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提供人才资源。
第三,加强联系,整合女性社会组织各类资源。加强对社区女性社会组织的引导和服务,是妇联组织延伸工作手臂的一个重要领域。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联”的作用,积极配合民政部门,指导街道建立社区(女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采取“街道统筹、社区管理、自主活动、资源共享”模式,协调好女性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建立资源共享的服务信息平台,促进女性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