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半年安全通报(通用5篇)
2022年上半年安全通报 篇1
一、20xx年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情况
1-6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79起,同比减少45起;死亡25人(占省政府下达我市控制指标37人的67.57%),同比增加16人。其中,地方煤矿事故1起,死亡13人(省政府下达我市控制指标为5人),同比增加12人。非煤工矿商贸企业无事故。道路交通事故42起,同比增加7起;死亡12人(占省政府下达控制指标26人的46.15%),同比增加4人。火灾36起,同比减少52起,无人员伤亡。
二、存在问题及下半年工作建议
回顾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可以看出我市安全生产基础仍然薄弱,存在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监管监察力量薄弱,隐患排查治理不平衡,“三同时”制度执行不好,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低,项目“先天”隐患多,个别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频发等问题。随着我市推进城市转型,加速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一批煤化工等高危项目将陆续开工投产,机动车数量迅速增长,边贸旅游行业逐年升温等等,我市安全生产形势已十分严峻,特别是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进度已经完成67.57%,个别行业领域指标已经突破,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为此,在下半年工作中,我们要认清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形势,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改进工作方式方法,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性文件,重点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同时”、职工安全培训、事故预防与查处等项工作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
二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企业达标升级”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和工伤保险制度。严格执行企业员工全员安全培训、先培训后上岗和“持证上岗”等制度。
三是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和安全整治。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加大对地方煤矿、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建筑施工、职业健康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四是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打击合力。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五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依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对全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三同时”情况进行全面大检查。
六是做好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平台建设,确保按期投入使用。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演练。
七是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研究加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完善部门协调配合机制,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加大打击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
八是做好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工作。统筹解决市、县(区)安全监管监察力量薄弱问题;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装备设备投入。
九是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利用主流媒体,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激活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健全完善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优化安全培训资源,进一步加大安全培训工作力度。
2022年上半年安全通报 篇2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部分领域形势趋紧。据统计,上半年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320起,同比下降18.78%;死亡74人,同比下降2.63%;受伤262人,同比下降25.78%;直接经济损失159.98万元,同比上升10.83%,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指标(175人)的42.29%。全市发生一次死亡4人的道路交通较大事故1起,未发生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捕捞作业及运输上报事故。
分析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情况,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特点:
1、工矿商贸建筑领域安全形势不容乐观。据统计,上半年全市共发生工矿商贸建筑企业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5人,受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90万元,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与上年同期持平,受伤人数同比增加3人,直接经济损失同比上升5.88%,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指标(14人)的35.71%。从今年工矿商贸建筑领域事故情况看,主要呈以下特点:一是节前事故多发。在春节前1月份连续发生3起事故,造成3人死亡,为历年所罕见。究其原因,主要是春节前部分企业生产形势趋旺,加班加点频繁导致员工疲劳作业,因生产需要而新招的部分员工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就安排上岗作业,导致“三违”现象突出,事故多发。二是5月前后2起事故都有造成较大事故可能。4月29日10时10分左右,宁波先锋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电机车间一台ZCJ系列自动沉浸机在电焊维修过程中发生爆炸,并引发大火,共造成1死2伤。5月8日7时20分左右,慈溪市英诺特工贸有限公司在配电房外墙粉刷施工过程中,4名粉刷工在移动铁制活动脚手架时碰到东边临近的高压线导致触电,造成1死1伤。这2起事故客观上都存在着扩大上升至较大事故的可能,在世博安保的大背景下,对我市安全生产总体形势造成了较大影响。
2、道路交通事故考核压力较大。一是事故总量同比下降明显。据统计,上半年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54起,同比下降20.87%,死亡68人,同比下降4.23%,受伤259人,同比下降26.63%,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4.32万元,同比上升21.36%,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指标(159人)的42.77%。二是地区差异较大。从我市各地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分析,龙山、观海卫、长河、古塘、白沙路、逍林等镇(街道)死亡人数超过上年同期数,其中,龙山、观海卫和长河分别同比增加9人、5人和3人,其它镇(街道)均呈同比下降或持平,其中新浦、胜山和崇寿今年以来未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三是发生1起较大事故,对全年考核带来较大压力。3月24日0时10分左右,安徽籍驾驶员张某某驾驶浙BJA239号小型轿车(内乘3人)沿329线由东向西行驶至龙山段160KM+280KM处地方时,与道路中央隔离水泥墩发生碰撞,车内4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3、消防安全形势较为严峻。据统计,上半年全市共发生火灾61起,同比下降10.29%,死亡1人,同比增加1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5.66万元,同比上升14.77%,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已达到全年控制指标。从地区分布情况看,观海卫和浒山两地相对较多,其中观海卫镇发生火灾10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30万元,浒山街道发生火灾8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0.8万元,两地火灾事故起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约占总数的三分之一。1月26日,观海卫镇夏威夷风情浴场发生一起火灾,过火面积约100平方米,造成1人死亡。掌起镇的宁波海路火机实业有限公司分别在1月11日和3月1日短时间内连续发生两起火灾,其中一起多人被困涉险,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5月30日,观海卫镇的慈溪福山纸业橡塑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火灾,过火面积达2500平方米左右,在社会上造成较大影响。
附件:1. 20xx年上半年全市各类事故统计表
2. 20xx年上半年全市各镇(街道)事故情况统计表
慈溪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年七月六日
2022年上半年安全通报 篇3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近日联合通报20xx年上半年安全生产重点县(市、区)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今年上半年,大部分煤矿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县(市、区)未发生任何事故。
数据显示,第一批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市、区)今年上半年发生事故总起数为26起,死亡39人。其中,较大事故3起,分别发生在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四川省达州市达县、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本批次共有34个煤矿安全重点县(市、区)未发生任何事故和人员伤亡。
在第二批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市、区)中,上半年共发生事故27起,死亡42人。其中,较大事故4起,分别发生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本批次未发生任何事故和人员伤亡的煤矿安全重点县(市、区)数量为30个。
全国80个金属非金属矿山重点县(市、区)上半年发生的事故起数为42起,死亡人数为62人,其中3起较大事故分别发生在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此外共有54个金属非金属矿山重点县(市、区)未发生任何事故和人员伤亡。
年月日
2022年上半年安全通报 篇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深入推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全力以赴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的部署,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印发石城县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石府办字[20xx]217号)要求,县政府派出4个督导检查组,于9月7日至10日对全县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督导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会议贯彻落实情况
9月1日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结束后,各乡(镇)、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门会议传达会议精神,积极动员部署,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成立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协调机构,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县交通运输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石城县客运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检查重点、整治内容等;县交警大队结合实际制定了《县城交通秩序整治》、《客运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方案,按照省、市的要求组织开展了“知了”行动。
(二)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各乡(镇)、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创新宣传形式,加强了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和群众的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单位干部职工和群众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意识。珠坑乡利用“红歌会”比赛活动给群众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县委办、县政府办、高田镇、横江镇、大由乡分别给干部、职工每人配发了一顶摩托车安全头盔,并实行考核制度,对驾乘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的每次扣50元,对模范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干部、职工实行奖励机制;琴江镇专门召开村委会、企业负责人会议和各村交通协管员道路交通安全专题会议,把宣传工作做到千家万户;丰山乡在圩镇设立了3块以学校门前莫开快、叉路口慢通行、骑摩托车戴头盔为内容的宣传警示牌;县水利局要求干部职工带头并带领家属遵守交通法规;县教育局通过短信、石城教育网等平台通知教职员工遵守交通法规,并与各学校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
(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大部分乡(镇)和单位对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一些安全隐患得以及时整改治理。小松镇动员乡、村两级对全乡的各类车辆进行了彻底摸排,分别与农用车主、三轮车主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台帐进行重点跟踪;修复危桥3处,抢修危险公路20xx米,增设道路安全标志标牌30处;木兰乡对全乡37辆农用车和9个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单位进行摸排,一一建立台帐,落实驻村领导为监管责任人,对小松—木兰—高田道路两侧影响视线的树木、杂草进行了清理;高田镇在郑里村路段设置了减速带,购买割草机对新坪路段的杂草进行了清理;丰山乡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20余处,设置减速带7处;县教育局抓住开学有利时机,对校园安全和校车安全进行排查,全县15辆校车已有3辆安装了GPS安全系统,其余12辆已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二、存在的问题
(一)工作开展不平衡,有的单位流于形式。个别乡(镇)、单位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除了传达了会议精神,其余实质性的工作都未开展,整体工作推进比较缓慢,部分非客运车辆非法载客等工作台帐内容不健全。
(二)宣传工作不到位。部分乡(镇)没有按宣传工作要求竖立永久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标识标牌,有些乡镇发放宣传单不到位,开展安全教育氛围不浓厚。
(三)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有的乡(镇)、单位没有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底数不清;有的乡(镇)、单位虽然进行了排查,但没有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治理整改,隐患排查治理欠帐较多;部分乡(镇)未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其中屏山、大由还在残疾人驾驶三轮车非法载客;尚有12台校车未安装GPS安全系统;个别乡(镇)还存在夜间包车超员非法运营等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真正将事故预防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并列入重要日程,切实按照权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的要求,查找差距和不足,务必将各项工作措施和任务尽快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针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对工作消极、管理松懈、工作措施不落实、整治和打击非法载人不到位等因素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市府字[20xx]260号要求,坚决倒查追究责任,形成强大约束力。9月底前,县政府将再次进行督导检查。
(二)立即开展本辖区农用车、三轮车等非客运车辆非法载人再次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台帐,并层层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
(三)继续深入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9月底前,各乡(镇)、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的要求,将各类宣传标志标牌、警示标志标牌和减速带设置到位。县乡道路两侧影响视线等交通安全的树木、杂草,特别是在弯道路段,各乡(镇)要借鉴木兰、高田的做法,尽早清理,消除隐患。
(四)切实做好国庆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十一”国庆旅游黄金周即将来临,各乡(镇)、各单位和部门要切实抓好国庆长假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好节假日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将安全放在首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县旅游局要特别注重景区景点安全管理,落实通天寨等旅游景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措施,必要时封闭景区上山公路,确保不发生景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年九月二十六日
2022年上半年安全通报 篇5
20xx年,各电力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河南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持了河南省电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20xx年,河南省没有发生较大以上人身伤亡事故,没有发生电力安全事故,没有发生较大以上设备事故,没有发生水电站大坝漫坝、垮坝以及对社会有较大影响的电力安全事件。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xx年,河南省发生电力生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3起,死亡4人,重伤1人,同比事故起数相同,死亡人数增加1人,重伤人数减少4人。
二、事故简况
(一)电力检修(河南)有限公司“3.19”原煤仓原煤坍塌亡人事故
20xx年3月19日22时,华润电力检修(河南)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河南华润电力古城有限公司8号原煤仓开展疏通作业时发生事故,造成1人伤亡,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二)物资有限责任公司“5.20”亡人事故
20xx年5月20日16时56分左右,山东三佳钢板仓开发有限公司在大唐安阳发电厂厂区安阳兴源物资有限责任公司6号干灰库内清灰作业时,干灰坍塌埋人造成三人伤亡事故(其中吴德洪经安钢职工总医院抢救无效当天死亡,周华彬在安阳市第五人民医院经过8天抢救无效,于20xx年5月28日8时左右死亡,还有胡朝友经医院检查无碍),直接经济损失约98.5万元。
(三)河南省工业防腐蚀工程有限公司“6.24”高处坠落事故
20xx年6月24日1时20分左右,由河南省工业防腐蚀工程有限公司承接的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7号炉a级检修炉膛内脚手架搭拆项目在施工时,发生一起作业人员高空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92万元。
三、事故分析
20xx年电力事故呈现以下特点:因煤(灰)坍塌导致的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2起,因高空坠落导致的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1起。从近年来发生的电力事故情况看,煤(灰)坍塌事故和高空坠落事故是导致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的主要原因。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电力企业电力安全信息报送不及时。个别电力企业事故发生后未能严格执行1小时报告制,后续报告不及时。个别电力企业电力事故(事件)月统计表未按要求报送。
二是电力电力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这三起事故反映出个别电力企业安全管理缺失及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安全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擅自使用无证人员进行登高作业,工作人员违章指挥,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作业等问题。
三是事故单位落实整改情况报告不及时。个别事故单位未能及时落实事故报告中提出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未及时向能源监管办报送整改情况。现已督促有关事故单位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落实整改措施,实现闭环管理。
五、措施和要求
各电力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建立有效的责任落实机制,保证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重点抓好基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严格执行“两票三制”等各种规程规范和管理制度,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加强应急管理,规范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