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xx上海产权交易部成立之日起至今已经有4个多月的时间了,在部门成立之初我们就秉承“重选人、重沟通、重分工、重合作、轻名利”的合作理念,抱团奋斗、彼此信任。
所谓“重选人”是指挑选有团队精神的紧密合作律师。优秀的合作伙伴是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我认为“忠实、聪明、敏行”是衡量合作者的重要标准。所谓“重沟通”是指增加部门律师间的合作交流,在部门内部构建一个透明、和谐的沟通平台。要实现部门建设的稳定与高效,就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尊重各个律师的意见、个性、专业,形成尊重的氛围是凝聚人心必备要素。所谓“重分工”是指应当充分调动各位律师的主观能动性,以部门为依托发挥律师的专业特长,实现本部门内的优势互补。所谓“重合作”强调的则是部门与部门间的合作,部门建设离不开xx这个大家庭,因此经常与其他部门互通有无,增强兄弟部门间的协同合作,也是提升本部门建设水平的重要保证。所谓“轻名利”要求各位部门律师不要仅关注个人的现阶段利益,而是谋求在合作中更加注重运用部门效应挖掘更多商机、创造更大价值。在这样的基础上,目前产权交易部人员配备日趋完善,律师的个人实力、专业素养都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团队气氛也较为和谐。
除了保持理念上的一致,在制度设计上产权交易部也有着自己的特色,形成了较为规范的运作方式。我们在部门内建立了“相对公平的利益分配、基金管理制度”、“讲堂学习制度”、“每周例会制度”,以“三大制度”为保证,实现了部门运作的规范化。“相对公平的利益分配、基金管理制度”使得部门资金的使用管理公开化、透明化,保证了每个律师对部门资金流向的监督权,保证了部门利益与律师利益的协调。“讲堂学习制度”在部门内形成了常态化的公开讲座模式,充分调动了部门律师的学习热情,以学习指导实践、以实践验证学习成果,这一模式不但锻炼了团队、提升了部门律师的综合素质,也进一步扩大了部门在所内的影响力。“每周例会制度”给了部门律师一个充分交流的平台,一方面大家可以把疑问、困难提出来共同解决;另一方面也使得大家可以了解部门的发展情况和各个律师的业务发展定位;便于大家开诚布公地开展交流、积极主动地相互学习,在部门内形成良好的合作氛围。在共同理念的指导下,在科学制度的保证下,我们坚信产权交易部律师的综合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也将进一步显现;我们相信有了部门的支持,我们的律师可以更自信地开展业务,为自己、为部门、也为律所赢得更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