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省律协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并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大局,拓展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律师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贯彻落实司法部、全国律协和省司法厅有关会议精神,落实司法部关于律师队伍专项整改精神,探索行业管理模式,增强行业管理能力和活力,推进我省律师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一、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党和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律师队伍
贯彻落实司法部、全国律协和省司法厅有关会议精神,开展政治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培养和树立律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为民、诚信为本的执业理念。
引导组织律师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新农村,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倡导和推动律师积极参与法律援助等社会公益活动,组建省律协农民工维权工作站,推进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以律师独有的专业知识,服务社会,服务民众,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以更多的作为,赢得社会尊重,提升行业形象。
探索新形势下律师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在省司法厅党委的领导下,健全省律协党委,以推动全行业党建工作有效开展。
二、围绕规范执业行为、改善执业环境,继续推进律师工作规范化建设
在去年规范建设年活动的基础上,重点抓好统一收案收费、档案、执业责任保险等基本制度的健全落实,巩固规范建设年活动成果。
进一步完善行业惩戒工作,健全惩戒机构,按照省司法厅有关投诉查处程序的规定,统一受理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投诉,加大查处力度,惩处矫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行业形象。上半年召开律师惩戒工作会议,进一步规范、推进律师惩戒工作。
加强与司法、执法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和业内的协作配合,切实维护律师执业权益。召开全省维权工作会议,总结经验,研究工作,进一步推动维权工作开展。同时加强与财税部门沟通协调,解决律师税收问题,努力为律师执业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建立健全领导决策机制和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工作机制,推进行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建立健全党委会会议、会长办公会议制度,修改完善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职责,规范程序,提高效率。根据行业管理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专门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建设,制定修改“两专”工作规则,制定并落实工作计划,促进“两专”委员会有目标、有重点、有实效地开展活动,进一步发挥“两专”委员会在引导律师参与社会政治经济生活和民主法制建设、推动行业建设和业务发展等方面的功能。重点支持涉及社会公益行动。
四、加大律师宣传工作力度,树立先进典型,提升行业社会形象
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有赖于律师服务民众、奉献社会的业绩,也需要宣传的推动。充分发挥宣传联络委员会的组织协调功能,整合宣传资源,重点宣传律师制度和律师行业先进典型,特别是在服务大局、奉献社会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努力使律师宣传形成一定声势,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结合律师法颁布十周年纪念活动,宣传国家关于律师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宣传律师协会行业建设成果,宣传改革开放以来律师业在我省经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事业中做出的成绩和贡献。举办全省优秀青年律师和“十佳”青年律师评选活动,推介行业新人。做好第二届全国律师电视辩论大赛(安徽赛区)的工作,力争取得较好成绩。成立安徽律师文体团队,通过开展文体活动,展示律师风采,提高律师品位。改版《安徽律师》、“安徽律师网”,完善编辑流程,增强贴近性和文化品味。
五、加强培训交流,提高律师业务素质
根据业务发展和律师需求,制定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完整的培训体系,鼓励支持帮助地方律协开展培训,探索建立地方培训基地。继续举办示范培训,适当增加培训次数;落实常务理事免费培训计划,扩大培训,特别是对县域律师培训的覆盖面。在突出法律业务培训的同时,增加政治文化等方面内容,提高律师的综合素养和文化品味。依据行业规范,探索职前教育的办法,积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通过多种途径,探索网络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加强继续教育,特别是学历教育。积极争取国外培训名额指标,加强对具有较强涉外业务能力律师的培养。
继续扩大对外交流,组织律师参与全国及地区范围内的业务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境外交流,组织律师赴美国等国家学习考察,进一步拓宽视野,更新理念,促进自身发展。
六、加强调查研究和协会机关建设,促进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围绕行业建设和业务拓展理论与实践问题,深入律师事务所,了解情况,研究问题,增强管理服务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组织律师就律师工作为现有领域和新型领域服务、律师生存环境进行座谈调研,提出对策。加强对市级律协工作指导,开展对律协联络组工作的调研,发现培育典型,召开律协联络组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广典型,促进县域律师工作的发展。
加强协会机关建设,切实发挥秘书处的执行功能。开展学习教育和培训,强化服务理念和意识,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选聘适当人员,充实管理力量。完善制度,进一步发挥机关人员工作积极性,推动机关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向高效、务实、精干的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