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条 总则
1.01 定义
第二条 服务
2.01 服务的范围
2.02 服务的标准
2.03 估计的人月数
2.04 附加的任务
第三条 人员
3.01 关键人员
3.02 关键人员的更换
3.03 组长
3.04 身体健康
第四条 对服务承包者的付款
4.01 对费用的估计
4.02 上限金额
4.03 雇主提供的支持的费用
4.04 应急金额的使用
4.05 付款货币
4.06 付款方式
4.07 付款程序
4.08 因不满意进展而停止付款
4.09 涨价
4.10 最终付款
第五条 雇主的义务
5.01 由雇主提供的支持
5.02 雇主给服务承包者配备的人员
5.03 对服务地点和现场的进入权
5.04 雇主的其它义务
第六条 服务承包者的义务
6.01 服务承包者的责任
6.02 服务承包者的义务
6.03 档案
6.04 信息和进展报告
6.05 转让任务和/或分包合同
6.06 避免利益冲突
6.07 保密
6.08 雇主与服务承包者之间的关系
6.09 赔偿
第七条 通用条款
7.01 适用法律
7.02 雇主的财产权
7.03 雇主的控制与批准
7.04 保险
7.05 变化
7.06 合同条款
7.07 延误的通知
7.08 审计
7.09 将先前所有的协议与谈判都结合起来
7.10 完成证书
7.11 保证
第八条 纠纷、仲裁和终止合同
8.01 纠纷
8.02 仲裁
8.03 强制实施
8.04 继续执行的义务
8.05 暂停付款
8.06 终止合同
8.07 终止程序
8.08 不可抗拒力
第九条 防止舞弊
9.01 舞弊的定义
9.02 对舞弊的惩罚
第十条 执行
10.1 生效
10.2 开始日期
10.3 通知与地址
10.4 修改
10.5 合同副本 聘用服务
服务合同范本
在[雇主姓名]为一方(以下称雇主)与[服务承包者姓名]为另一方(以下称服务承包者)之间于一九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达成本合同(连同_______份所附的并构成本合同一部分的附件)。
鉴于雇主依据本合同要求服务承包者提供服务(以下称服务)和服务承包者同意按在本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提供服务,
现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总则
1.01 定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下列词汇,一旦用在本合同中,具有下列含义:
(a)“合同”是指由雇主和服务承包者签定的合同,按由双方签字的合同格式加以记载,其中包括全部附件和附录以及以参考资料形式列入的全部文件。
(b)“服务承包者”是指其执行服务的建议已被雇主接受的人或公司。
(c)“雇主”是指其雇用服务承包者执行服务的一方。
(d)“由雇主提供的支持”是指由雇主免费为服务承包者执行合同项下的服务而提供的数据、服务、设备以及便利。
(e)“一方”是指雇主或服务承包者,视情况而定,而“双方”是指他们二者。
(f)“人月”是指相当于一(1)个日历月期限的服务,其以在176个工作小时提供这样的服务的人为依据。
(g)“人员”是指作为雇员由服务承包者或其分包者所雇用并被分配执行服务或其任何部分的人员。
(h)“服务”是指由服务承包者根据合同所实施的工作。
第二条 服务
2.01 服务的范围
服务承包者将依据在附件____________中所阐明的职责范围(tor)/工作说明(sow)的最终条款和本合同所有其它要求执行服务。
2.02 服务的标准
服务承包者将利用其专门的技术完成他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依据在tor/sow里所规定的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另外普遍适用于合同所要求服务类型的最高职业、技术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服务承包者将认真负责地履行其义务并将时时刻刻为雇主的利益而工作。为了达到这些目的,经雇主的同意,服务承包者将应提供具有充分素质和经验的人员并为圆满完成服务提供所需的人数。关键人员的简历作为附件_________的附录附上并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
2.03 估计的人月数
双方同意服务承包者将依照作为附件__________附于合同的工作计划执行服务。为了执行他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服务承包者将提供总人月数为__________的服务。除非经双方另行同意,服务承包者将没有义务提供超过上述总人月数的服务。
2.04 附加服务
已达成协议,雇主可以在本合同项下不断分配在合同总范围以内的其它有关工作给服务承包者去完成。执行这种附加服务的期限和条件应经雇主和服务承包者相互达成一致意见。
第三条 人员
3.01 关键人员
服务将由在附件_____________中所指定的人员并在所示的各自期限内完成。经雇主事先同意,服务承包者可以在适当时对这样的期限进行调整,以确保有效地执行服务,不过这样的调整将不使在合同项下的付款超过在4.02条所提到的上限金额。
3.02 关键人员的变更
除非服务承包者会另行书面同意,关键人员将由在附件__________中所列那些人组成,而且将不得改变。
3.02.1 在有任何关键人员在完成他的服务合同之前由于超出了服务承包者所能控制范围的情况,又未经雇主许可而辞职、被解职或被撤走的情况下,服务承包者将不给雇主造成费用而提供一个资质相当或更好,且雇主可以接受的人,而且报酬不超过他所代替的人所得到的报酬。
3.02.2 雇主可以以类似的方式给服务承包者发出书面指令,说明理由,指示他更换他的任何被雇主发现不合格、没有能力或因他故而不希望要的关键人员。
3.03 组长
服务承包者将保证由一位经雇主书面批准的组长在执行服务期间的所有时间都对在现作业负责并负责服务承包者与雇主之间的联络。
3.04 身体健康
服务承包者负责确保其所有关键人员都身体健康,能够提供在合同项下的服务。
第四条 对服务承包者的付款
4.01 对费用的估计
在附件__________中列出了对费用的估计。
在此拨出一项用于应急的预算金额[以文字和数字表示金额]。
4.02 上限金额
在本合同项下的付款将不超过[以文字和数字表示金额]。
4.03 由雇主提供的支持的费用
所规定的上限金额已经明确,雇主将免费向服务承包者提供在5.01款中所规定的支持。如果不及时提供任何由雇主提供的支持,服务承包者可以征得雇主的批准,自行购买所需项目,费用从合同出并相应调整上限金额。
4.04 应急金额的使用
在超过估算的费用方面的付款可以从应急金额列支,只要这样的费用在发生之前经雇主书面批准,而且如果有绝对必要并符合在合同中所规定的收费率(如有的话),方可使用应急资金。
4.05 付款货币
除非另经雇主同意,全部付款都以人民币支付。
4.06 付款方式
在随合同所附的并构成本合同一部分的附件_________中规定了对服务承包者要提供的服务付款的方法和金额以及服务承包者可以报销的开支类型。
4.07 付款程序
以下列方式开服务帐单和付款:
4.07.1 雇主应在本合同签字后三十(30)天内向服务承包者支付金额为__________的款,作为启动工作的开支,但需要服务承包者提交一份可接受的、由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的银行出具或确认的预付款担保,其金额等于预付款额。预付款金额由雇主冲帐,方式是从服务承包者的付款发票面额中扣去百分之二十(20%)直到全额收回为止。但是预付款收回期不应超过合同期的一半。
4.07.2 服务承包者将向雇主提交所提供服务的和可报销费用的月度发票,附上由雇主合理要求的这类的凭证。付款发票应按要求由雇主授权的一位官员会签和按本合同条款核实所要求的金额是应付的和可付的。雇主应在收到付款发票和凭证后三十(30)天内向服务承包者付款。
4.07.3 如果任何付款发票有任何错误或包含有任何没有证据的或不符合条件的费用,雇主将从付款发票上进行适当的扣除并相应地通知服务承包者。将对没争议的发票余额进行付款,不得延误。服务承包者可以在随后的付款发票中附上补充凭证,重新提交任何有争议的扣除部分。
4.08 因不满意进展而停止付款
一旦服务承包者的工作进程以雇主的意见是由于服务承包者可以控制或合理预见的情况而落后于所批准的工作计划百分之二十(20%)以上,则雇主可以扣压对服务承包者发票的全部或部分的付款直到起码补到那个进度的百分之二十(20%)为止。在因服务承包者之故使工作出现重大延误的情况下,对活动计划的任何变动绝不能包含为弥补延误给服务承包者的追加付款而造成的超支。
4.09 涨价
因涨价而对收费率进行调整,一年不得多于一次,签合同后过十二个月方可进行第一次调整。呈交所有所建议的收费调整应附上说明主要理由的文件和凭证。服务承包者应呈交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其它任何相当的文件,令雇主信服地证明其公司的平均工资增长至少等于所要求的价格调高的百分比。价格调高应取得雇主的批准,而且无论如何不得超过由下列公式所计算出来的调整率:
调整率=协议调整率+[协议调整率×(i-io)/io],式中:
i代表调整时的价格指数;
io代表签合同前一个月的价格指数。对任何一个调整期收费率的调整将不超过百分之十(10%)。
4.10 最终付款
在服务完成时,服务承包者应迅速提供最终帐单。只有在由雇主授权的官员发了完成证书并由服务承包者与其发票一起呈交了完成证书之后才能进行最终的付款。服务承包者在收到最终付款时应提供签字的清帐单。
第五条 雇主的义务
5.01 雇主提供的支持
雇主应以在本合同所附的并构成本合同一部分的附件________中所列的设施、设备、数据以及服务的形式免费向服务承包者和其人员提供。
5.02 雇主给服务承包者配备的人员
雇主应分配其人员与服务承包者一起工作。这样的人员将受服务承包者指挥和监督,不过,他们依然是雇主的雇员,而且他们的工资以及其它费用将由雇主承担。这样的人员名单与所安排的期限在合同所附的并构成本合同一部分的附件________中进行介绍。
5.03 进入服务地点和现场的权利
雇主要保证使服务承包者有权进入为有效执行服务而需要进入的全部地点和现场,只要服务承包者和其人员满足所规定的安全批准要求。服务承包者对这样的土地或财产由于这样的进入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将负责任,只要这样的损失是由于服务承包者或其人员的有意过失或疏忽所造成的。
5.04 雇主的其它义务
雇主有及时出证明和按发票付款的附带义务,有义务合作而不是妨碍服务的执行和不是无理扣压或退迟在合同中所规定的批准或同意。
第六条 服务承包者的义务
6.01 服务承包者的责任
6.01.1 服务承包者应:
(a)以正确的判断和最高的职业、技术和质量标准,遵照所有有关法律和规定提供服务,以确保使结果为雇主带来最大的好处;
(b)接受对本合同项下要执行服务的全部责任,其是服务承包者对雇主的义务;
(c)以高效而勤奋的态度进行工作并尽其最大努力将可报销的费用降到最低限度,而不使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受影响。
(d)服务承包者应依照并严格遵守任何关于工人健康和安全、工人福利、伤亡补偿、最低工资、劳动时间的法律以及环境、税和其它法律。
6.02 服务承包者的义务
6.02.1 服务承包者应对其所提供的服务质量负责。雇主所进行的任何审查或批准将不能卸去服务承包者的责任。
6.02.2 一旦雇主单方面所进行的任何重大变化会对服务承包者提供服务的能力有负面影响,则服务承包者可以要求发一书面免除责任书,免到这样的变化会对其服务质量造成影响的程度。
6.03 档案
服务承包者应:
6.03.1 在服务方面保存准确而系统的档案和帐目,在形式和细节上要符合通常的习惯做法并足以准确地确定所要求的费用和开支都是正当发生的并已付了款的。
6.03.2 允许雇主按要求授权的代表随时检查其档案和帐目并审计之。
6.04 信息和进展报告
服务承包者应向雇主提供月度进展报告以及按雇主随时提出的合理书面要求的形式和内容提供与服务有关的其它这类信息。
6.05 转让任务和/或分合同
6.05.1 除按在最终的tor/sow里所阐述的情况或随后经雇主书面批准的情况外,服务承包者不得将在本合同项下要执行的服务的任何部分分配给或分包给其他任何人或公司。
6.05.2 雇主对将服务的任何部分分配他人做或由服务承包者聘用分包者执行服务的任何部分的任何批准将不得解除服务承包者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6.06 避免利益冲突
6.06.1 服务承包者同意他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或结束或终止之后的作用仅限于提供在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而且他自己和他的合伙人或下属都失去竞争与上述服务有关的任何合同的资格或以其它方式建立或保持任何财务利益或会造成实际或潜在利益冲突的关系的资格,但雇主可以以书面形式另行同意的情况除外。
6.06.2 任何现有的合同、财务利益或按上述规定认为会构成利益冲突的关系都应在合同谈判期间向雇主透露。任何可能在合同签定以后出现的冲突将应立即报告雇主,请求就采取适当的措施作出指示。
6.07 保密
除事先经雇主书面同意外,服务承包者和其人员不得在任何时间将为服务的目的而透露给他们的任何信息告诉给任何人或单位,不管是服务承包者,还是其人员,也不得公开在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或作为服务结果的任何信息或者使用这样的信息于执行服务以外的任何其它目的。
6.08 雇主与服务承包者之间的关系
在合同中所包含的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解释为在雇主与服务承包者之间建立主与仆或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关系;其可以理解为服务承包者的地位就是一个独立承包者,而不是雇员的地位。
6.09 赔偿
服务承包者同意赔偿、保护以及自负费用为雇主与其代理人辩护,使其免受和不受由服务承包者和其人员在实施其服务中的所作所为,其中包括而不限于使用或侵犯任何版权和专利,所因起的诉讼、索赔以及责任。
第七条 通用条款
7.01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适用法律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服务承包者和其人员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部适用法律并将迅速对要他们注意的任何违反采取改正措施。
7.02 雇主的财产权
7.02.1 对档案和其它文件的
在执行服务过程中所编纂或准备的报告、全部有关资料以及其它辅助记录或材料将都是雇主的绝对财产,而且不经雇主事先的书面批准,将不得由服务承包者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目的。
7.02.2 下列设备将依然是雇主的财产:
(a)由雇主为服务承包者实施其服务而提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