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人身安全,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安全工作作为学校的重要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做到防范在前。如万一发生安全工作意外事故,应采取果断措施,全力以赴加以补救,使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张后明副组长:董先平
组员:夏中南张观能柳书文
各班班主任
每日行政领导总值日
二、实行行政领导总值日负责制,行政领导总值日全面、全权处理突发事件,指导有关班主任及总务处紧密配合,齐心合力,采取措施加以补救,遇重大情况边采取措施边报告学校主要领导。
三、安全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传染病
1、通过晨检观察发现疑似传染病例,立即对患病学生隔离,由班主任送往医院或通知家长领回休息或去医院就诊。
2、确诊患传染病例,在第一时间上报镇卫生院防疫组及镇中心学校。3、患病学生所接触的物品、场所在卫生部门指导下严格按规定进行消毒。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由总务主任负责。)
5、做好隔离学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由支部书记负责。)
6、做好被隔离学生的教学工作。(由教导主任、科任老师负责。)
(二)食物中毒
1.发现师生食物中毒(有10人以上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症状)在第一时间送医院,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由行政领导总值日、所在班班主任负责)
2.立即报告(十五分钟内电话报告,二小时内书面报告)镇中心学校及县卫生防疫站。报告内容: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目前状况和紧急处理措施。(有分管学校卫生领导负责)
3.保护现场、保留造成或导致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部门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总务主任负责)
4.及时做好学生思想工作,落实教育局、卫生部门的要求采取的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支部书记、总务主任负责)
5.同时通知保险机构介入。(由保险代理人负责。)
(三)学校火灾
1、立即报火警电话119。(由行政领导总值日或发现火警教师负责)
2、立即疏散师生到安全区。(由行政领导总值日、导护教师、所在班班主任负责)
3、组织教师在可能范围内进行扑救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活动。
5、配合上级行政部门、消防部门进行调查。(由总务主任负责。)
(四)校舍危情
1、加强日常检查。(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总务主任负责)
2、发现校舍危情立即组织师生有秩序地撤离现场。(由行政领导总值日、所在班班主任负责)
3、立即封闭危情校舍。(由总务主任负责)
4、书面报告镇中心学校。(由总务主任负责)
5、对危情校舍大修或拆除。(由总务处负责)
(五)学生在校期间遇伤害事故
1、一般事故,由班主任察看伤情,简易治理。必要时由班主任送镇医院治疗,并通知学生家长。
2、特殊情况,遇危急病情,报"120"救护电话。同时班主任送镇医院急诊治疗,同时通知学生家长。
3、书面报告镇中心学校、保险公司。(教导主任、保险代办员负责)
(六)防汛抗台
有关部门通知风力8级以上,日雨量50.1毫米以上,风暴潮达5.20米以上时,学校领导加强值班,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1、检查、巩固学校校舍、场地设施、电线、电话线等。(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2、在危旧校舍学习的师生及时撤离。(由行政领导总值日、所在班班主任负责)
3、必要时停课放学。(由校长室决定)
4、如发生重大险情时,边报警、边汇报、边组织力量在可能范围内加以抢险。(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七)遇校外不良分子强行闯入学校袭扰、行凶、斗欧等事件
1、组织疏散学生,以防不测。(由行政领导总值日、所在班班主任负责)
2、尽可能加以制止、制服,同时报警"110"。(由行政领导总值日、所在班班主任负责)
3、关闭校门,防不良分子逃逸,交公安民警处理。(由行政领导总值日、门卫负责)
四、建立事故报告制度
对于重大伤亡事故,及时报学校党政主要领导,2小时内口头报镇中心学校主要领导,8小时内书面报县教育局。以上条款中有特殊要求的,按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