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机制调研报告

2024-11-24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流动人口的迅速增长,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给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劳动就业等工作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因此,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已成为我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一个难点。  
  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现状  
  近年来,我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人口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原则,把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呈现出平稳、健康、有序的良好发展态势。加强领导,实施齐抓共管。区级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分管区长为副组长,人口计生、公安、工商、卫生、民政、劳动等有关部门和重要单位为成员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领导小组,建立了共管部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乡镇级成立由计生办、派出所、工商、劳动、卫生等相关人员组成的流动人口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层层签订了责任书,从上至下形成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网络,逐步形成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大格局。加强整治,开展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开展了多次针对出租屋流动人口的全面的宣传、登记、查验证专项行动。全区计生干部与民警、平安服务队员及流动人口协管员联合,在白天、晚上分批到各村开展地毯式登记。登记以“村不漏屋、屋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项不出错”为要求。今年,全区新登记、查验证流动人口15000余人,其中已育龄妇女6099人,并且已经及时录入wis信息,全区进入微机管理的育龄妇女达到20433人,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效,为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加强指导,抓好“两个”平台。加强了日常检查、指导、通报和督促,使国家和省内两个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在双向管理服务中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自XX年9月21日至XX年8月20日,国家平台全区共接收信息714条,已反馈713条,信息反馈率均为 99.86%。 
  二、存在问题  
  虽然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存在一些问题。
  
  1.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还存在一些死角和漏洞。个别地方存在认识上的误区,没有真正做到属地管理,而是认为流入人口计划外怀孕,赶走了事,流出人口在外地计划外生育按统计口径哪生哪报,不影响计划生育责任状指标完成。现如今流出地不允许收取抵押金,也没有有效的约束手段,更有甚者,外来即不办理《婚育证明》又不让你知道去向,即流出地知情不知人,没办法,流入地知人不知情,没措施。从而导致一些偷生人员有机可乘,这严重地影响计划生育政策的全面落实。
  
  2.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查验、核发力度以及对违反计生政策人和事进行处理较难。对流入我区各乡镇的人员,大多是家境较贫寒,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进行处罚,即无物又无钱,起诉到法院,法院也无力执行。有的"三无"人员,在你查证时以各种借口搪塞你,又无具体制约措施,让计生工作人员左右为难。对流出人员说话无人听,调查了解无人在,兑现处理好似"纸上谈兵",更有甚者偷偷以外出打工为由,实际是躲生,但怎么调查打听就是不知去向。各地管理规定不一致,对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不到位,所以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后不回原居住地接受处理,也未受到现居住地处理的现象较为突出和明显。
  
  3.工作要求的不断变化,管理措施的不断推陈出新,个别干部对这一变化仍然很不适应、不习惯。以往的那种"株连政策"已经被废除,现在强调文明执法、正确执法、优质服务。个别人对计划生育"七不准"规定不理解,工作上存在畏难情绪,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与服务服务弱化。
  
  4.综合治理部门齐抓共管的合力没有真正形成。虽然建立了"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机制,但是有些部门应付了事,认为我没有义务为你开展工作,还有的部门只做表面文章,应付检查,造成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出现空档现象。
  
  三、对策及建议
  
  1.强化宣传,提高各乡镇对抓紧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认识。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xxxx"重要思想,以公朴意识服务群众。在宣传的形式上一定要推陈出新,在抓好广播、电视、文艺宣传的基础上,还可以办一些贴近社会、贴近生活的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健康、青春期教育等专栏,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内容。同时还应进一步加强城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领导,协调公安、民政、工商、税务、卫生、劳动、城建等部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真正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把工作抓实、抓牢、抓好、抓到位。
  
  2.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划定归属、明确职责。为了杜绝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沾轻怕重"、你推我争的不利局面,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不断档脱节,推行计划生育属地管理,以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以现居住地为依据,划定归属、明确责任与义务,服务管理、情况统计、检查考核一律按现居住地管理口径进行。避免管理主体之间责任的相互推诿,以及对流动人口的重复管理和管理断层现象的发生。
  
  3.落实管理责任,认真把好"四关"。一是户籍地把好"流出关",做好"一签四定一发"即签定计划生育合同,定外出地点、定联系人、定服务内容、定节育措施,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二是现住地把好"流入关",做到"四个到位"即管理职责落实到位、计划生育证明检验到位、流入流出人员清理登记到位、管理服务措施落实到位;三是公安、工商、劳动和用人单位把好"验证关",要求有关部门在办理暂住证、营业执照、务工许可证等证照时,查验经现居住地审核过的《婚育证明》,企业实行计划生育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负责制,确保计划生育纵管到底,横管到边;四是房屋出租户把好"居住关",由村(居)委会与私房出租户签定计划生育协议书,实行"双签双制约",促进户籍地发证率、现居住地查验率和有关部门查验率的提高。
  
  4.切实做好《婚育证明》的查验工作,建立健全流出地与流入地共同管理的机制。通过查验《婚育证明》,了解流入流出人员的基本情况,才能更好地为流入流出人员做好服务,便于掌握婚育、生育动态。办证、查证、验证是计划生育信息交流、沟通的主渠道,查证可以促办证,办证可以转发信息,通过查证、验证、信息交换,可以避免计划外怀孕、计划外生育等问题的出现。对未持有《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进行清理,要求补办证明,对于查出的历年未经处理的计划外生育对象,坚决按标准在流入地兑现处理,以维护法律法规的平等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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