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教育局《XX年市局直属和鹿城区属初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鹿城区教育局《鹿城区农村初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精神,临江中学XX年秋季七年级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临江中学XX年秋季,计划招收七年级新生4个班。
二、招生对象
第一批:户口在本施教区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第二批:鹿城区户籍,且就读于本施教区小学的应届毕业生。
第三批:非鹿城区户籍,符合省定条件,且就读于本施教区小学的应届毕业生(新居民子女)。
省定条件指:1.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乡镇政府有效证明)。2.适龄儿童父母在临江派出所办理有效居(暂)住证。3.与用人单位签订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并在鹿城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在鹿城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第四批:非鹿城区户籍,父母在本施教区有房产(或有相关证明),且就读于本施教区小学的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和录取办法
(一)报名时间:XX年6月25日-26日
请携带本人户口本、小学毕业证书原件,到临江中学登记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二)录取办法:
按批次顺序录取,额满为止。
(三)公布时间:XX年7月20日前
学校将在临江中学网站()公布录取学生名单、或电话通知学生家长。
请广大师生、家长相互转告,谢谢配合!
咨询电话:
鹿城区临江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