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老龄化(一)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有关资料显示:人口老龄化将是中国21世纪面临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而早在上世纪90年代末期,我国就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了,而这将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带来诸多影响。所以,从现在起我们要正确把握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规律,并积极采取相关措施,按照正确的思路和方向切实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
一、我县人口老龄化情况介绍
(一)调查情况
我县老龄办在全县范围内对老龄人口基本情况进行了一次初步调查,全县总人口*人,其中60岁以上老龄人口达*人,占总人口的%;65岁以上*人,占总人口的%;80岁以上*人、90岁以上**人、100岁以上*人。全县空巢和独居老人*人,占老龄人口的%;基本生活有保障或受到救助的老人*人;全县老少人口比为l。
(二)成因分析
促使我县人口老龄化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医疗卫生条件不断改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延长;另一方面,成功开展了计划生育工作,人口出生率不断降低。
改革开放以来,我县国民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医疗卫生条件日臻完善,人口死亡率不断下降,1964年“二普”时人口死亡率为15.59‰,1982年“三普”时下降到7.75‰左右,下降到6.04‰。人口平均预期寿命逐年增长,1989年为66.81岁,达到69.7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四普”以来的2019年是我县老年人口增长较快的时期,以近2019年发展最快。同时,1980年以来,随着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高度重视,我县人口出生率下降,由1964年的45.34‰下降至的6.62‰,少儿人口逐年减少,从1990年的111491人下降至的39135人,从而更凸显了我县人口老龄化的局面。
(三)发展特点
1、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快。从最近三次人口普查数据推测,我县人口年龄结构从成年型向老年型转变,用了大约2019年左右的时间。进入老年型以后,又以每年接近4%的高速发展(全国为3%,湖北省为3.73%;)。
2、人口老龄化发展水平不均衡。受经济发展和人口流动的影响,我县乡镇之间的人口老龄化程度不平衡。老龄化程度最高的是磨坪乡(25%),最低的是茅坪镇(12.23%);超过全县平均数15.99%的有6个乡镇(磨坪、郭家坝、周坪、屈原、归州、梅家河),低于15%的有5个乡镇(茅坪、水田坝、沙镇溪、两河口、泄滩)。
3、高龄老人增速较快。虽然目前我县仍以60—69岁的低龄老人为主,但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增长速度较快,目前高龄老人已达7117人,占老龄人数的11.4%。
二、我县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
我县人口老龄化程度,将会在21世纪继续发展。理由有三:其一,我县少儿人口比重逐年下降,按前2019年的速度推算,到20xx年将下降至9%。其二,老年人口呈阶段性增长。目前至20xx年,我县老龄人口年增长速度仍保持在4%左右,60岁以上的老年人总数将达到7.4万,占总人口的19.2%;65岁以上人口将达到4.3万,占总人口的11.2%。由于我县50—60年代有过两次人口出生高峰,20xx年至20xx年,50—60年代出生的人口开始进入老年期,年增长速度将突破6%,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8万多,占总人口的21%;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达到5.04万,占总人口的13.3%;20xx年至20xx年老年人口将达到高峰,以后逐渐下降。其三,老年人口内部的高龄化发展较快。目前至2020年,我县老年人中仍以60—69岁的低龄老人为主,20xx年以后的20年,80岁以上高龄老人的比例将逐年增大,逐渐达到20%。
三、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挑战
人口老龄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果,同时也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种种挑战,目前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抚养体系发生变化,地方负担加重
人口“普查”数据表明:“三普”时我县的总抚养比为56.27%,其中少儿抚养比为47.94%、老年抚养比为8.33%;“四普”时总抚养比为48.64%,其中少儿抚养比为39.39%、老年抚养比为9.25%;“五普”时总抚养比为41.27%,其中少儿抚养比为28.4%、老年抚养比为12.87%。虽然从总抚养比和少儿抚养比看,都在下降,但老年抚养比却在逐步上升,而且到一定的时间,少儿人口相对稳定,其抚养比不会再下降,而老年抚养比仍将在较长的时间内快速增长,势必加重国家或地方的负担。
(二)家庭功能弱化,老人赡养问题突出
随着高龄老人的不断增多及老龄人口自身健康状况的变化,老人自我料理生活的能力不断减弱,而现代家庭不断“小型化”,老年人与其子女“
分家”现象极为普遍,加之劳务经济的兴起使得大部分青壮年外出务工,留守老人、空巢老人大量存在,这些老龄人口难以得到较好的生活照料或无法得到照料,主要靠老年配偶之间的相互照顾或自我照顾。尤其是一、二十年以后,社会上将大量出现“四二一家庭”,即一对夫妻要照料四位老人和一个子女,届时家庭养老的模式将受到严重挑战,子女即使在主观上有十分孝敬老人的愿望,客观上却无照料老人的条件和能力。
(三)老龄人口看病受限,福利设施无法满足需求
老龄人口大多患有与年龄相关的疾病,且三分之一以上的老年人需要自己或配偶支付医药费。据统计,我县农村老年人患病率为60.42%,而目前我县农村医疗网点设施落后、医治水平不高,加之近几年医药费上涨幅度较大,许多老年人因医疗条件或自身能力的限制,无法得到较好的治疗。我县现有城乡福利机构21家,共有床位1600张,容量十分有限。同时,老年精神文化生活匮乏,目前能供养老年人活动的场所较少,已有的活动场所由于活动器具少、无人组织、内容枯燥等而无法较好地开展,仍以打麻将、看电视为主的老年生活单调而无味。
(四)老年商品稀缺,供需矛盾突出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老龄人口的购买能力不断增强,对具有老年特色的商品(如拐杖、助听器等)需求量越来越大,但目前我县范围内适合老年人的商品不多,需远远大于供,直接给老龄人口的生活造成诸多不便。同时由于老龄产品的缺失,从某种意义上缩小或削弱了我县社会消费。
四、迎接挑战的基本途径
早在,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对加强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提出了一系列原则,我们应进一步强化认识、高度重视,正确认识我县人口老龄化现状,及早做好各项必要的准备工作,积极迎接我县人口老龄化高潮的到来。
(一)切实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
建议县委、县政府每年集体听取一次全县老龄工作情况汇报,对全县的老龄工作提出任务和要求,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尽快理顺我县老龄工作机构,明确其任务和工作职责,配强工作人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乡镇、街道一级配备老龄工作专职干部,村一级设老年协会,确保老龄工作任务落实到基层。对农村老龄人口、贫困老龄人口,在工作力度和财力支持上给予适当倾斜。
(二)将老龄事业列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人口老龄化是一个社会问题,时间跨度大,既要解决现实问题,又要考虑长远计划,应将老龄事业列入县、乡(镇)、村三级长期发展规划,在资金安排、市政设施建设等方面予以充分考虑,使老龄工作与其它社会事业同步发展。发展规划的制定应尽可能符合本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目标明确具体,便于操作。并将老龄事业的发展规划分解到各相关部门,年终进行检查考核,避免计划落空。
(三)不断健全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坚持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鼓励各村在大力发展集体经济的基础上,逐步对现有的老年人实行集体所能承受的养老生活补助,努力让农村老龄人口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加快实施城镇养老金社会统筹步伐,不断扩大养老保险收缴面,改变养老金现收现付,甚至入不敷出的局面,真正实现社会统筹“积累储备”的功能,确保养老保险广覆盖、养老金正常发放。
(四)着力完善基层、社区老年服务体系
努力加快村(居)老年服务设施和为老服务组织建设,一方面将老年生活、活动设施纳入城乡建设发展规划,逐步做到每个村(居)都有活动室、医疗室、托老所和老年教育点;另一方面成立一批老年服务队伍(包括志愿者),为老年人开展低偿或无偿的医疗、娱乐、生活照料等服务。
(五)加强教育,促进健康老龄化
对各年龄阶段的人群开展各种健康知识宣传,为健康进入老年期、延长老年健康期奠定良好的基础。加强敬老养老道德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大力普及老年保健知识,鼓励老年人加强身体锻炼,提高自身修养,确保身心健康,促进社会实现健康老龄化。
(六)合理开发老龄产业,扩大社会消费。充分考虑老龄人口的各种现实需求和供应缺口,将大力开发老龄产业转到积极调整老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上来,既解决老龄人口之所需所急,又有效拉动社会消费。政府应加强产业引导,为相关企业提供老年消费需求信息,提供商品开发、产品生产的政策支持;同时引导老龄人口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帮助老年人合理消费,愉快生活。
人口老龄化调查报告(二)
根据国家统计局20xx年4月28日公布的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统计数据,这些数据是宝贵的一手资料,从中揭示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一、老龄化社会的标准:
根据国际通行的判断标准,通常把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作为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
二、我国人口老龄化现状:
从我国第六次普查数据可以看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8亿,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9亿,占8.87%,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更确切地说,我国早在第五次人口普查时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老龄化加剧。
三、老龄化社会的形成原因:
目前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主要是由于医疗卫生事业的进步和出生率的下降引起的。
四、老龄化社会的应对方法:
1、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尤其是农村的医疗和养老体系,将是我国未来一段时期内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因此,我国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将仍旧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并通过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逐步过渡到以社会养老为主,家庭养老为辅。
2、建立和健全关于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和法规是我国司法部门将要面对的问题。另外,我们也应该加强社会道德宣传,重拾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全社会共同关爱老年人。
3、重视“银发产业”的开发和发展,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需要。
4、注重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在医疗保障中,不仅要有身体保障,还应有精神保障。
5、充分利用老年人多样的人生历练、丰富的社会经验、积极平和的心态,让一部分有能力、也愿意为社会发挥余热的老年人,在社区建设、文化交流方面占据一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