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保安员工作职责

2024-11-03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为确保校园安全有秩开展教育教学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如下保安员值班时间和工作职责。

1、值班时间:上学期间:早晨:6点30分至8 点10分;中午:11点20分至14点40分;下午:16点30分至18点10分;春节期间:腊月三十至正月初三24小时;节假期间:中午11 点40分至下午18点10分。

2、保安员必须携带警具、着装整洁、仪容端庄、举止文明、礼貌待人。保安服务保证每天按时值班,认真做好交接班。严禁混装、便装上岗,严禁脱岗、睡岗、漏岗。

3、负责建设街和东风路校大门的管理,所有来人来车应经校保卫科确认后,方可入内(如发现私自放行者严肃处理)。

4、学习掌握安防知识,正确使用消防报警设施和灭火器具、及时报警、积极参与处置火警事件。

5、掌握安防知识,正确使用安防设备,对犯罪案件及时处置及时报警。

6、及时有效应对区域内突发事件,及时报警,参与处置并报学校负责人。

7、保持校大门内外公共场区域内整齐、清洁卫生、秩序井然。

8、每周对校园进行一次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防范设施有需维修、整改的,乙方以书面报告形式(一式两份)报甲方,甲方未落实维修、整改到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9、必须服从学校管理,确保保安工作落实到位。

 潜江市实验小学

XX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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