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一是扎实开展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继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重心放到基层和矛盾纠纷多发的行业、部位和区域;指导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参与征地拆迁、土地流转、劳动争议、医疗纠纷、交通事
故等涉及民生问题的矛盾纠纷调处,着力解决好群体性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是大力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网络,加强与相关单位的联系配合,积极把人民调解组织向社会各个领域延伸,力争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努力实现各类矛盾纠纷发现的早、化解的好、稳控得住这一目标。
三要探索创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积极推进“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公调对接”工作机制创新,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定期分析、预警、排查、调处报告制度,全面落实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调解阵地、队伍建设、调解程序、调解文书等五个方面的规范化建设任务。
(二)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着力落实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责任。
一是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结合师市矫正工作实际,抓好《**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实施,进一步强化各部门职责及矫正过程中的衔接配合、奖惩实施等工作,保障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帮困扶助措施有力。进一步加强与审判机关的协调配合,完善审前调查评估制度,抓紧抓实审前调查评估措施,严把入矫关。进一步细化分类评估、管理与奖惩规定,继续推行人性化矫正方案的实施,在严格管理的同时,加强教育改造和帮扶力度,保证矫正质量。全面推行使用社区矫正人员定位手机系统,落实好各项管理措施,保障该系统和矫正管理工作的科学顺畅运行。
二是创新做好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狱、劳教所与司法所和家庭、单位、社区的工作衔接机制,加强刑释解教人员服务管理和教育帮扶,确保重点人员“出监有人接、回归有业就、社会有人帮”的安置帮教工作模式落实有力,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加大安置帮教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力度,加强与用工企业的联系,努力解决好“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人员过渡性生活安置问题,切实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创造条件。
(三)大力实施“xx”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着力提高法治师市建设水平。
一是认真落实“xx”普法规划。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继续抓好“法律六进”和各类法治创建活动的实施,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加大法制宣传教育“九个一”工程的实施力度,进一步创新工作措施,落实有效载体,分类组织开展针对各类普法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二是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在师市范围内全面实行部门、行业普法教育的板块化,进一步明确各类普法活动的牵头单位及其工作职责,充分发挥部门、行业的优势地位和主导作用,形成部门、单位、行业“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参与、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切实提高普法依法治师市工作的覆盖面和渗透力。
三是全面深化依法治理工作。围绕“服务科学发展,服务长治久安”的目标任务,突出抓好以法治创建为着力点、为载体的基层依法治理、以依法行政工作,深入推进“法治团场”、“民主法治连队”等创建活动。以实施法制宣传教育“九个一”工程为契机,通过有效载体办好一批法制教育基地,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各类普法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全面提升依法治理工作水平。
(四)创新法律服务方式方法,着力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法律服务。综合运用法律服务资源,努力做到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全面提升法律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充分发挥行业优势,积极为师市、团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切实帮助重点项目和企业预防、控制法律风险,保障和推进重大项目顺利实施;要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师市法律顾问团在党委、政府决策中的参谋助手作用,协助党政府机关运用法律手段调整经济关系、管理社会事务,维护市场秩序。
二是不断强化法律服务队伍监督管理。全面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管和自律,不断强化律师队伍、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严格管理监督,努力建设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法律服务队伍。
三是积极推进公证服务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公证质量管理,规范简化办证程序,完善监督机制,不断提升公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