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年我局纪检监察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市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和市纪委七届九次全会的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中去,着力解决卫生系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卫生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严明政治纪律,确保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卫生系统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纪律意识,树立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和中央的绝对权威。局纪检监察室将加大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督查力度,严肃处理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把推动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加强对本系统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督查,确保有令必行、令行禁止。加强对医改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坚决纠正工作不到位、政策不落实、资金管理使用不当等问题。同时,针对医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防腐纠风的新举措、新思路,确保医改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教育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
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结合各时段省、市、区重点主题教育活动要求,开展“第五个反腐倡廉教育月”和“牢记党的宗旨,争当廉政表率”专题教育活动,通过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切实把各项制度要求转化为自己的基本遵循和自觉行动。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认真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落实《廉政准则》8个方面禁止、52个不准的规定,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和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公务购车用车、会议、公务接待、党政机关出国(境)、办公等费用的控制和监管。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定期开好民主生活会,对民主生活会查摆和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要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加强舆情特别是网络信息的研判和处置,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
三、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打造品牌工程
在全系统广泛深入开展“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三好一满意”活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大力弘扬高尚医德,争创人民满意医院。
(一)开展医德医风建设年活动。开展集中教育,持续抓好医务人员宗旨观念、职业道德、纪律法制和医学伦理教育,学习先进典型,加强反面警示,引导医务人员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打牢廉洁从业的思想基础。加大正面宣传。培育、推广和宣传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的医务人员,树立卫生系统良好形象,增强医务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营造全社会尊重、信任医务人员的氛围,营造文明、进步、宽容、和谐的氛围。结合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合理收入分配体制,推行绩效工资,努力提高医务人员收入,进一步调动和提高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完善考评机制。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工作,健全完善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实施医德分类考评,规范考评标准,今年区属公立医疗机构都要推行这项工作。要用好考评结果,对极个别医德低劣的医务人员,如影响恶劣的、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的、屡教不改的,必须坚决依照《执业医师法》严肃处理,给予警告、责令暂停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等行政处罚。
(二)加强医疗服务行为监管。进一步落实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和基础医疗质量管理,巩固“医院管理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成果。加强临床路径推广,巩固试点成果,扩大实施医院范围,增加实施病种数量。认真执行国家收费和价格政策,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扎实推进单病种收费改革,坚决查处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比照项目等违规收费行为。建立合理的分配制度,严禁医院向科室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科室经济收入直接挂钩。严格执行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和不当处方院内公示点评制度,实施药品用量动态监测、超常预警和抗菌素药物分级管理,促进合理用药。严格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使用管理,强化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管,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健康权益的行为。
(三)继续推出便民惠民措施。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扩大实施优质护理服务范围,优化就医流程,改善就医环境,杜绝生、冷、硬、顶、推、拖现象。继续推进预约诊疗服务,方便群众看病就医。进一步深化院务公开,重点做好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耗材等价格信息,就诊流程、科室分布和医生资质等服务信息公开,引导患者就医。推行药品拆零销售、检查结果互认等制度,减少患者不必要的医药费用支出。加强医患沟通,重要事项征得患者同意,赢得患者理解和支持。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继续推进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认真落实医疗投诉处理办法,严格执行首诉负责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同时,要依法处置“医闹”等滋事行为。
(四)继续开展问卷调查。科学设定问卷内容,扩大问卷对象,改进问卷方式,保证问卷结果的客观公正性。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组织行风监督员深入医院明查暗访,发现的问题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督促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
四、促进监督机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人员的行医资格。坚决取缔科室出租、承包、开单提成等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依法治理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使本辖区的医疗服务市场合法有序。规范卫生行政权力运行。局机关要按照省、市编制的《职权目录》和《流程图》,进一步完善本单位《职权目录》、《流程图》和做法,按照省卫生厅《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及其配套措施办法,对本辖区卫生行政权力运行和处罚裁量标准的运用范围、行使条件、裁量幅度等内容进行调整完善并组织实施。要从卫生行政处罚为主向卫生行政许可、行政决策、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等领域拓展。积极探索运用政务公开、网上审批、信息数据库等手段,严格执法程序,规范行政行为,提升执法水平。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行政权力廉政风险等级目标、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廉政风险管理制度,加快形成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管,要求各级卫生执法、监督部门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禁对服务对象吃、拿、卡、要,积极为治理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服务,尽量减轻群众负担,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继续健全完善市场机制。扎实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对符合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限额以上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政府集中采购或招投标,严禁采取分解金额的办法规避政府集中采购或招投标;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标准以下的修缮工程、物资采购、后勤社会化企业选择、闲置公房租赁等公共资源,按照规定必须实行市场化配置。对药品、医用耗材的采购要严格执行网上采购办法,对列入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实行统一定价、统一招标、统一配送,并规定医疗机构使用比例。卫生局将加大对医疗机构签订和履行购销合同情况监管力度,对不认真履行购销合同、严重违反集中采购纪律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五、加强效能建设,完善各项监督制约机制
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真心实意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认真贯彻落实《三明市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暂行办法》,加强政府绩效管理,完善政府绩效评估的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强化绩效评估结果的综合运用。完善各项公开工作制度。继续推进政务公开、院务公开、党务公开工作,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公开内容、形式和程序,增强公开内容上的全面性、时效上的及时性、程序的规范性和渠道的畅通性,方便群众获取相关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认真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党组织党务公开,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保障党员权利,密切党群关系。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认真执行拟提拔任用干部人选讨论决定前征求纪检监察机构意见的制度和新任职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加强资金和项目监管。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进一步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组织专项检查,加强对医改资金、新农合基金以及公共卫生、重大专项等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项目安全、干部安全。加强药品集中采购监管。认真落实七部委下发的《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医疗机构采购、使用中标药品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控制采购非中标药品。加强采购工作机构内部监督机制建设,完善工作制度、工作人员行为守则,健全工作规范和业务流程,防止发生腐败问题。
六、遏制商业贿赂,严肃惩处违纪违法行为
加大治贿工作力度,遏制商业贿赂。各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监管职责,充实治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力量,努力做到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做,经费有保障,制度能落实。在坚持正面教育的同时,加大《刑法修正案(六)》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司法解释的宣传力度,做到入脑入心,扭转部分医务人员的模糊观念。开展警示教育,以违纪违法人员受到党纪国法处理的沉痛教训,教育卫生从业人员算好政治、经济、名誉、家庭、亲情、健康、自由“腐败七笔账”。加强对财务、基建、药剂、信息、采购等部门负责人的监督、教育和管理,通过常谈心、常提醒等形式,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对容易滋生商业贿赂的重点部门、重要岗位,建立定期轮岗交流制度。继续抓好处方分析、点评工作,对用药量异常的药品,要采取临时停药、限制采购量等措施。严格执行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加强信息系统管理。要建立本单位的“诚信供应商目录”,实行动态管理,一旦发现经销商、代理商、销售代表存在违法行为,立即停止采购其产品。继续做好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工作,对经执法执纪机关认定存在行贿行为的企业或个人,按规定程序列入不良记录。健全内部制衡机制,严格统方权限和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统方,严禁为商业目的统方。严格医院信息系统管理,加强对信息技术人员的教育,防止利用职务便利统方或者泄露患者个人信息等,积极探索利用反统方软件等手段防范非法统方。抓好投诉件办理,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重视信访举报,加大信访案件查办督办力度,对上级批转要求上报和反馈结果的信件,要认真组织调查核实并按时反馈。今年重点是查办违反规定乱收费、开单提成、收受回扣、索要红包以及因工作不负责任发生严重医疗安全事故的行风案件,利用审批权、执法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案件,以及违反政治纪律、财经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和外事纪律的案件。
七、加强队伍建设,认真履行职责
(一)严格落实责任。对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研究制定各单位的实施细则,抓好责任分解,做到任务分工具体,职责划分清晰、责任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有力。严格执行纠风工作责任制,按照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卫生纠风工作责任制的意见》,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环节,确保纠风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提高履职能力。纪检监察干部要热爱本职,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通过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和精神境界。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规律,推进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提高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科学化水平。积极参加干部教育培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有针对性地填补知识“短板”,不断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知识储备,努力成为反腐倡廉的行家里手。
(三)加强自身建设。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贴近一线、熟悉情况的优势,推动反腐纠风工作关口前移。纪检监察干部要遵守《省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若干规定》,加强党性修养、人格修养和身体锻炼,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忠诚履职、无私奉献。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牢固树立“执纪者带头守纪,监督者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