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广告牌场地租赁合同

2024-11-22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实用广告牌场地租赁合同

  我们走在外面,都可以看到大大小小的广告牌,这些都是要签订的,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参考一下场地铺租赁合同,希望我们来收藏哦

  关于广告牌场地租赁合同

  甲方(业主方):

  乙方(承租方):

  为了响应自治区提出的“清洁乡村、美丽广西”, 用实际行动支持市委、市政府的建设“清洁城乡美丽防城港”倡议,美化挖山平地工程建设地段。广告牌建设场地业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平等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位于路段建设用地内广告位承租给乙方经营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位置、广告牌形式及规格

  1、 位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用地,总长度288米。

  2、 广告牌须根据本合同所附图面设计的尺寸设置,其结构须以不影响挖山平地工程及后期的项目施工为原则。

  3、 广告牌形式: 滚龙立柱、后拉、彩钢面板、墙体 。

  4、 广告牌版面材料为彩钢面板,广告牌立柱为滚龙立柱,广告照明灯(如有)应为版面上边缘向下方向,每盏灯间距为3米(以实际安装为准)。

  第二条:承租期限

  1、 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甲方同意免除乙方合同期内前3个月的建设招商期租金,租金起算日为20xx年xx月xx日。

  2、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独家承租位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用地的户外广告经营权。

  3、 乙方在该期限内履约情况良好,无违约现象发生,且甲方仍继续出租的情况下则自动续约。

  第三条:合同经营费用、支付方式及支付日期

  1、 乙方需支付给甲方广告位场地租金每年为人民币(大写): 。

  2、 乙方须在甲方发出的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内支付甲方合同履约保证金,本合同成立之时,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 。此履约保证金在乙方交付第一年的广告位场地租金时进行抵扣。

  3、 支付方式

  乙方必须在 日前以转账方式将本合同约定的第一年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4、 支付日期

  A: 日前,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第二年的租金为人民币 。更多年限租金支付日期以此类推。

  B:租金第一个叁年期不变,第二个叁年期递增百分之二十,以此类推。

  第四条:产权归属

  1、 合同期满或本合同约定解除、中止合同的,乙方应拆除基础及牌架,若甲方不愿拆除,亦可按双方协商认可的合同中止时实际使用价值(可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评估价值)折价转让给甲方。

  2、 乙方拥有本合同执行期限内广告位经营权、广告发布权、管理权、使用权。

  3、 如乙方承包的广告位场地所有权发生改变,甲方需提前三个月通知,并无偿协助办理相关的过渡手续。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责任:

  1、 提供合法的证明性文件给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如土地使用证、场地租赁合同等。

  2、 监督并督促乙方按合同规定交纳广告位租金。

  3、 提供的场地应适合广告牌建设条件,既场地平整、可正常使用。

  4、 在合同生效后有义务通知与挖山平地工程施工方或者其他相关第三方本广告牌位的承包情况,避免产生的不必要的纠纷。

  5、 甲方应配合乙方的现场施工并尊重乙方的施工设计、广告悬放等决定,不得以非正当理由阻止广告牌的安装。

  6、 广告牌建设安装时甲方应配合乙方施工并提供必要的方便。安装时不得破坏甲方的设施。

  7、 合同期限内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广告牌全面拆除的,甲方须赔偿乙方由此带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安装、制作等费用)。

  乙方责任:

  1、 广告位的设计、制作、安装等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并承担一切施工和安装费用。

  2、 乙方设计制作的广告牌应符合市政管理等部门的要求,与市容市貌相协调,否则,由乙方负责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

  3、 乙方负责到城建、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办理广告位施工建设、广告发布等全部相关审批、备案等手续,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4、 广告内容由乙方负责审查、制作、安装、发布,广告内容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因广告经营造成工商、税务、卫生、城建等部门的处罚,均有乙方自负。

  5、 乙方应选择具有资质的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广告牌的设计与施工安装,施工期间发生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 乙方须按照抗风抗震等标准设计、制作广告牌,确保广告牌的质量与使用安全。

  广告牌场地租赁合同参考

  出 租 方: (以下简称甲方)

  租 赁 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楼顶制作广告牌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楼顶场地约40m×8m,租赁给乙方做广告牌。甲方保证乙方在租赁场地的使用权。租赁期间,如该建筑物所有权或使用权发生变动,甲方应提前三个月告知乙方,并协助乙方做好过渡手续。

  二、广告牌自身高度不超过8m,广告内容、制作、发布必须符合国家及本地区相关广告的规定。

  三、乙方在广告牌制作、安装时必须确保安全,并且作经常性的维护。广告牌施工过程中要做防漏处理,因广告牌施工引起的漏水问题由乙方及时修复。

  四、广告位场地租用时间为 每年租金 整,本合同签订时乙方一次性付清第一年度租金,以后每年在7月1日前付清下一年租金。逾期支付租赁金则向甲方支付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五、本合同租赁期满,如甲方继续对外出租的话,乙方享有优先的租赁权。在合同期内,如遇政府行为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需终止合同的,租赁费按乙方实际租赁时间计算。

  六、甲方提供乙方发布广告期间的所需电源。电费按电力部门对甲方收费标准计价,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电费,不得拖欠。逾期支付电费的,则向甲方支付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并可采取停电方式追讨电费。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均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告位场地租赁

  甲方:

  乙方:

  就乙方租赁甲方招牌(广告)位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 租赁招牌(广告)位地点:

  二、 租赁招牌(广告)位的尺寸:

  三、 租赁用途:乙方租赁本合同中约定位臵的招牌(广告)位,用于对外进行招牌(广告)宣传。

  四、 租赁期限:乙方租赁约定位臵招牌(广告)位的租赁期到期日须与商铺租赁期到期日一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 招牌(广告)位租金: 年 月 日前,月租金为 元。

  从 年 月 日起,月租金按每年5%递增。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月租金为 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月租金为 元。

  六、 招牌(广告)位押金:以两个月的月租金额作为押金,在本合同签订三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不抵租金。

  七、 付款方式:按月支付,首次支付时间为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内,以后每月25日前支付下月租金,一次付清。

  八、 合同履行期满或因乙方违约终止后此招牌(广告)位设施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九、 招牌(广告)发布所需相关审批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

  十、 乙方向甲方提供此招牌(广告)位所需报批的全部资料、施工方案、施工图纸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方可进场施工。乙方在进场施工及维修过程中,不得破坏甲方财产及物业,如乙方作业造成损失应由乙方照价赔偿。

  十一、 本合同中招牌(广告)位的施工安全及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在更换招牌(广告)画面和需对招牌(广告)位的内部及外部任何部分作出结构上的变化时,都应事先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十二、乙方租赁的招牌(广告)位上的招牌(广告)在租赁期内(包括施工、安装、未发布招牌(广告)画面、已发布招牌(广告)画面)若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甲方或第三方财产、人身损害的,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并予赔偿,甲方不负任何责任。若因甲方直接原因导致招牌(广告牌)损坏,由甲方赔偿。

  十三、乙方在招牌(广告)发布过程中,应保证该招牌(广告)位的完整性、美观性。若非甲方因素造成招牌(广告)位及招牌(广告)画面的破损、残缺及招牌(广告)箱内灯管损坏时,乙方应无条件及时维修处理,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四、乙方必须依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外发布内容、形式合法的招牌(广告)。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乙方所发布招牌(广告)的内容或形式,引发的法律纠纷,与甲方无关;因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乙方负赔偿责任。

  十五、若乙方需甲方提供该招牌(广告)位电源,则应向甲方提供线路走向、材料材质等施工图纸及说明,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接驳。

  十六、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广场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搞好环境卫生、治安和防火。

  十七、租赁期满或其它原因导致招牌(广告)不能继续发布时,乙方必须对招牌(广告)位恢复原状。否则甲方将自行恢复,并向乙方追讨违约责任,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八、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时,则每延期壹天按本合同租金总额的5‰向甲方缴纳违约金。

  2、 若逾期十天未支付租金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而无需知会乙方,乙方所缴押金不予退还。招牌(广告)位上一切材料设施等全归甲方处理。

  3、 乙方因故意或疏忽违反本合同的其他规定时,则每违约壹天按本合同租金总额的5‰向甲方缴纳违约金。

  十九、不可抗力及处理

  1、 若因政府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行为等不可抗力导致乙方不能正常发布招牌(广告),则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约定执行。

  2、 若因第三方(指政府、司法机关以外)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发布招牌(广告)的,乙方应自行恢复招牌(广告)发布,甲方提供相应协助,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但乙方仍需依据合同约定支付该暂停时段的租金。

  3、 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发布招牌(广告)的,甲方应退还或免收乙方实际不能正常发布招牌(广告)期间的租金,合同期限顺延或终止合同。

  二十、本合同期满后,乙方若无违约行为可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若乙方愿继续租赁经营,应提前壹个月通知甲方,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二十一、在本合同终止执行,乙方对招牌(广告)位恢复原状,甲方检查无误后,将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二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十三、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附加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时间: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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