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专项整治方案

2024-12-18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海城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近期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现就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提出如下专项行动方案。

  一、行动时间:

  XX年12月。

  二、对象范围:

  局机关全体、各基层单位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

  三、工作原则:

  积极稳妥、有序推进,严肃纪律、防止回潮,自上而下、分级负责。

  四、主要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局纪检组负责)

  1、严格执行市纪委《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等文件要求;

  2、进一步研究有效监管办法,规范财务管理,彻底清理“小金库”,切断公款送礼的经费来源;

  3、开展违规收取润笔费、顾问费、报道费等问题的自查自纠,防止变相收送“红包”;

  4、局纪检组会同审计强化对财经开支方面的监督检查,用好审计成果,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顶风违纪的,严肃责任追究,曝光典型案例。

  (二)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局纪检与局办公室配合)。

  1、利用“大吃大喝”的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

  2、制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

  3、进一步修订完善建设局公务接待有关制度。

  4、严禁违反规定进行公务招待、巧立名目和利用学习开会之机互相宴请、赠送礼品、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宴请私人亲朋好友。对于必要的公务宴请,严格规定标准,能俭则俭,尽量在局食堂安排。

  (三)整治奢侈浪费方面。

  1、严格财经纪律,坚决纠正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赠送高档礼品等问题,超标准食宿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用好管好资金,严禁滥发津贴。严格控制一般性行政费用支出,减少机关水、电、气、油等能源消耗,杜绝各类浪费现象的发生,千方百计降低行政成本。

  3、认真执行党政机关会议管理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经费、人员、时间,严格执行相应的食宿标准。除确有必要之外,严禁在宾馆、饭店和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严禁将与会议无关的经费开支列入会议经费报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使整改活动能够顺利开展,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党委书记、局长姜军,副组长:党委副书记赵洪伟,成员:张涛、李生奇、耿凤武、王鹏、李岩、张景峰。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承担。

  (二)落实责任分工。各科室、各基层单位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有效合力。要开展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和财务检查等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关情况报局办公室,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及时上报。

  (三)明确政策界限。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区分公款吃喝等奢侈浪费行为与正常公务活动的政策界限,在坚决整治奢侈浪费行为的同时,保障公务活动的正常开展。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科室、各基层单位要强化纪律,重点查处违反规定铺张浪费的行为。对因工作失职渎职等致使本单位铺张浪费、奢侈奢华问题严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从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带有普遍性的具体问题入手,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下去,坚持不懈、驰而不息,不断巩固纠正“四风”成果,积极营造局机关风清气正的健康服务环境和良好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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