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东莞市炫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为促进在校大学生职业规划的发展;同时,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保障双方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在校大学生实习的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xx 年 8 月 31 日止。
二、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负责把符合条件的学生安置到谷崧企业集团, 西安比亚迪 ,东莞万利达,安徽美的 ,顺德美的 ,龙昌国际, 怡科电子 ,富港电子,担任操作工一职。具体工作地点按照各个高校代理招聘的人数定。
2、甲方负责核实谷崧企业集团, 西安比亚迪 ,东莞万利达,安徽美的 ,顺德美的 ,龙昌国际, 怡科电子 ,富港电子的经营状况、并如实向学校与学生介绍单位的相关信息:如招聘要求及岗位职责、福利待遇、公司环境等相关事宜。
3、甲方提供的就业信息及对学生的承诺必须真实并与安置的单位实际情况相符合。如乙方体检复查不合格、自身不适应或提供个人虚假资料或被用人单位辞退者、乙方自愿放弃而返回学校者,则其与甲方无关。
4、甲方负责对乙方入职之日起跟踪服务直到协议期满。
5、甲方保证乙方的待遇为60天/11小时制,工资待遇1800---2400元/月,包食宿。
6、甲方有义务对在职人员的监管,并进行必要的在职培训。
7、甲方相关事务人员应督促乙方备足各种外出费用,生活用品、零用钱等
为保证各位新入职员工在实习工作当中的切身利益与安全问题,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薪资以现金方式按时足额发放。
二、我单位承诺为派遣实习学生免费提供吃饭,住宿。
三、我单位派遣职工随同前往及返回。
四、我单位承诺不收取学生任何费用。(车费自理)六月份走的五月底之前报名者和七月份走的六月20号之前报名者返回的时候车费减免30元人民币。
五、我单位将统一组织、安排,包车前往目的地。
六、我单位保证合同期满,可以自由选择辞职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在甲方企业实习期间,必须服从甲方企业的管理,认真执行甲方企业各项规章制度;
2、对于危害自己的劳动条件和被要求从事违法、违规活动时,可对甲方企业提出疑义、批评、检举和控告;
3、若提前解除协议,应提前两日通知甲方,在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解除本协议。
4、乙方负责提供的相关证件:包括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照片4张等。
5、乙方工作未满7个工作日将不予结算工资
一:个人承担车费,由公司统一收取单程车费200元{此费用只用于学生出行费用}。
二、 服从公司对岗位进行合理管理与调配。
三、 认真遵守和履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因本人原因(过失或故意违规操作)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法律上的责任,本人愿承担公司所受经济损失1-5倍的罚款,或承担法律上的责任。
四、 工作期间,谨记不迟到、不早退、用心完成分内工作(有特殊事情需请假的,须提前2-3天请假,并说明理由)。不无故旷工或擅离职守。(旷工一天扣两天基本工资)
五、 不得故意和过失泄露公司的经营、管理机密,及我职务范围内之业务机密。
六、 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的职业伤害,本人决不向公司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七、 在职期间,若发生与本人业务相关的经济问题,本人愿接受公司财务部及人事行政部的调查。
八、 若因某种原因离开公司,必须提前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人事行政部,且在离职前将本职工作完整地交接清楚,退交领用物品、结清借支款等。若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公司将保留要求按试用期工资三倍赔偿的权力,并追究担保人(招聘代理人)的连带责任。
九、 若被公司证明或认为不符合用人条件,公司有权发书面形式通知我办理离职手续
十、 如违背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及上述承诺,愿意接受公司辞退、罚款及追偿的处理。
四、薪资结算、核算方式:
1、工资结算时间:实习人员在职期间的工资随公司人员发放工资时间发放,人员实习期满办理离职手续,再将工资给予结算。
五、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时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2、因经济环境、地震、较大火灾、地区性瘟疫、战争、政府合法行为等造成双方不能履行本协议,双方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本协议即告终止。
六、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其他附加条件:
甲方为乙方提供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的后续服务管理工作,其主要包括:
1、乙方私自外出(打架斗殴、纠纷等)造成的一切损失与后果与甲方无关。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企业的管理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身承担。
甲方:东莞市炫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鉴证单位:
负责人: 乙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