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宣传我校学生喜爱、家长认可、社会推崇的优秀教师事迹,进一步增强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光荣感、幸福感和责任感,经学校领导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XX年 “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并于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为做好评选工作特拟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我最喜爱的老师”为主题,通过开展系列评选活动,塑造良好师德师风,推出一批学生爱戴、家长尊重、同事认可、影响广泛的好老师。同时,教育引导广大教师提升专业素养、规范职业行为,努力做师德高尚、学识渊博、理念先进、胸怀博爱的典范,全面提升我校师德师风水平,促进师生关系、家校关系的优化,努力构建和谐教育。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正派,为人师表,在思想情操、品德修养、言谈举止等方面堪为学生的表率。
(二)治学严谨,教育教学成绩显著,课堂教学广受学生欢迎,能够使学生受教于其学术风范,受益于其教育思想。
(三)深受广大学生爱戴。关心和爱护学生,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教书育人,无私奉献,深受学生的爱戴和家长的好评。
(四)服从大局,团结协作,尊重同事,虚心好学,乐于助人,在同事中有较高的威望。
三、评选对象
金陵镇中心小学全体教师(校级领导不列入评选范围)。
四、评选名额
金陵镇中心小学XX年 “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名额为10名。
五、评选办法
(一)按年级组为单位由年级组长主持,推先出3名正式候选人,1名候补候选人,共4个名额。由年级组长上报政教处。
(二) 由学校领导小组统一对正式候选人进行政审及考核,对于正式候选人中出现被否决的,符合条件的该年级组候补候选人补上。最终确定18名正式候选人名单,并将正式候选人的简介情况在校内进行公示。
(三)公开评选
公开评选方式及程序另见后续方案(初拟9月7日公开评选)
六、报送材料时间及要求
(一)推选出的所有候选人都要到政教处邮箱“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方案内复制《金陵镇中心小学XX年 “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表》填写,于9月4日下午放学前以年级为单位发送到政教处邮箱。
(二)个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撰写,力显个人特色,内容真实,语句通畅。
七、表彰
对于在本次“我最喜爱的老师”活动中优胜的教师,学校将于9月10日上午举行隆重的表彰仪式,颁发证书及纪念品。
金陵镇中心小学
XX年8月31日
金陵镇中心小学XX年 “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表
基 本 资 料
姓 名
性 别
民族
照
片
教龄
职称
政治面貌
所教科目
个 人 历 程
个人事迹简介
200字
获奖情况
(近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