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年度考核方案规定

2024-11-25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和《市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考核对象:

所有正科级以下(含正科级)在职工作人员。

二、考核时间:

20年月日星期下午:,机关会议室召开考核大会。

三、考核内容:

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政治思想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主要是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政治立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职业观念、职业态度、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社会行为准则等。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素质和能力。主要是政策理论水平、文化程度、专业知识;理解判断能力、规划预测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领导管理能力;科学决策能力、调研综合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等。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主要是对本职工作的热爱程度、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纪律性;群众观念等。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主要是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办事效率、工作实绩、突出贡献等。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主要是遵守各项廉政规定的情况。

四、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以履行职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为基本依据。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1.优秀:思想政治素质高;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模范遵守廉政规定,清正廉洁。

2.称职: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遵守廉政规定,廉洁自律。

3.基本称职: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勉强达到任职要求,勉强完成工作任务。

4.不称职;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达不到现任职务要求,或在某一方面存在突出问题,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希望大家喜欢公务员年度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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