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工作要为实现 铁路跨越式发展提供 保证

2024-12-23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为适应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实现现代化的需要,最近,铁道部提出了实现我国铁路跨越式发展的总体目标。所谓跨越式发展,就是以较短的时间、较少的环节和较少的代价,实现与发达国家原来走过的发展历程相同的目标。在发展过程中,跳过发达国家曾经经历过而我们不必再重复的一些过程,形成后发优势,最终赶上发达国家水平 。学习领会铁道部关于实现铁路跨越式发展的精神,联系铁路综治工作实际,深有感触,同时也引发了一些思考。我认为,要进一步搞好铁路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实现铁路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稳定的环境,必须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必须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铁路综治工作的紧迫感。 铁道部提出实现我国铁路跨越式发展的总体目标需要各个方面提供保证,这对于加强综治工作是一个极好的机遇。我们应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重新审视搞好铁路综治工作的重大意义。首先,搞好铁路综治工作是实践“xxxx”重要思想的需要。“xxxx”要求的每一个方面,都同铁路综治工作密切相关。坚持服从服务于运输生产这个中心,高度重视和扎实做好稳定工作,坚决打击各类危害运输生产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良好的铁路治安秩序,就是保扩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加大“扫黄打非”的力度,加强站车文化市场的管理,激浊畅清,净化环境,就是维护和促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建立群防群治的综治工作队伍,形成路地联手的防范格局,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和不安全隐患,就是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其次,是体现社会“窗口”形象的需要。铁路是社会治安的“窗口”,维护好铁路治安不仅是“人民铁路为人民”宗旨的体现,而且事关国家的稳定和社会的发展。同时,铁路实现跨越式发展也需要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铁路治安不稳定,不但“窗口”形象难以体现,其它各项工作也无法正常进行。第三,是保证铁路长治久安的需要。铁路多年来坚持治安秩序的整顿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由于种种原因,旅客列车爆炸抢劫犯罪、拆盗铁路设备及群体性冲击铁路拦截列车等铁路治安问题还时有发生。这既有原来没有解决的老问题,也有在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既有社会治安的影响,也有铁路自身管理的司题。因此,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搞好铁路综治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不断开创铁路综治工作的新局面。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把铁路综治工作落到实处 铁路线长、点多、范围大,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层次多,幅射面广,任务繁重,要使综合治理工作卓有成效,必须坚持抓重点,以重点带一般,整体推进综治工作。第一、要根据不同时期确立重点。铁路治安与整个社会大环境有着密切的联系,不同时期和不同阶段的工作要求也不尽相同,应经常分析研究铁路治安形势,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哪里问题严重就抓紧整治哪里。如近年来开展的铁路重点区段和旅客列车的治安秩序整顿,打击以铁路为侵害目标的涉抢、涉暴、涉黑等恶性犯罪的专项斗争,防止群体性冲击铁路拦截列车,打击拐卖人口,查处“qqq”宣传品和查堵“qqq”分子进京滋事等,都是紧密结合各时期形势确立的铁路综治工作的重点,对维护铁路稳定和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第二、要根据不同系统选择重点。铁路车、机、工、电.辆、卫生、教育,部门齐全,性质不一,治安防范、整治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如在反盗窃专项斗争中,车务系统主要是以解决运输物资和旅客财物被盗为重点,工电系统主要以解决铁路设施、通信线被盗割为重点,基建系统着重解决施工材料被盗问题,工业系统则着重解决生产犀材料被盗问题。因此,按系统确立重点,才能有的放矢,严加防范,堵住漏洞。第三、要根据不同区域排查重点。铁路跨省、跨市、跨地区,涉及到单位之间、城乡之间、路地之间的诸多问题。由于区域不同、生活水平相差、人文地理环境各异,带来的治安问题也不尽相同。因此,开展好区域性的治安重点排查工作尤为重要。有关部门应对管辖线路、要害部位、施工场所等涉及地区性的铁路治安问题做到预测在先、重点防范、路地联手、集中整治。近年来,不少铁路地区建立了以车务部门为“龙头”的地区性治安防范组织,这对进一步排查区域内的治安防范重点,做好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非常有利的,值得大力推广。 三、选好载体,进一步开展好群众性的安全创建活动 广泛发动职工群众参与治安综合治理,是综治工作取得成效的关键所在。职工群众参与治安综合治理,必须有舞台、有途径、有载体,而结合工作实际和特点,组织开展基层安全创建活动,是当前职工群众参与治安综合治理的一个重要载体,也是新形势下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能否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关键所在。一是选准载体.要以职工关心不关心,站段需要不需要、社会欢迎不欢迎为基本标准,围绕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治安问题,结合铁路行业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创建活动,使创建活动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二是用好载体。有了好的载体,如仅停留在一般号召,不深入具体,创建活动也就失去了意义。因此,在创建活动中,一方面要大力宣传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另一方面,要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群众参与基层安全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使职工群众在创建中自我规范,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在实践中得到提高。三是丰富载体。要随着形势任务的变化,不断深化基层创安的内涵,丰富创安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把创安活动和其它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使活动更具特色。如近年来开展的安全小区、平安铁道线、平安列车、平安车站等安全创建活动,就是一些针对性强、成效明显的载体,既体现了时代特色,又对解决社会所关注的铁路治安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明确职责,进一步强化铁路综治工作的有效机制 搞好铁路治安综合治理,确保一方平安,是企业党政的共同责任,是党政工团各级组织的共同目标。综合治理贵在综合,难也在综合。为此,各级党政领导必须强化责任意识,明确本单位、本部门在整个铁路治安综合治理中所处的位置和作用,自觉地落实好综合治理的各项任务。一要强化领导机制。党组织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担负着领导责任,党政组织都应把治安综合治理作为自己工作的组成部分,纳入两个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做到与其它各项工作同布置

、同检查、同考核。党政主要领导是铁路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者,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负起“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分管领导是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责任者,应对管辖范围内的治安突出问题,亲自动手,调查研究,提出措施,指导工作。各单位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是单位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机构,应注意分析研究治安形势,对本单位一个时期的综合治理工作提出方案和实施意见,并认真进行检查,真正发挥作用。二要强化保证机制。党政工团各级组织应根据铁路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铁路政法部门特别是公安机关是维护铁路治安的骨干力量,对新形势下刑事犯罪和治安问题发生的原因及其规律应不断研究,对严重危害铁路治安的犯罪分子要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同时,要积极指导各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主动当好各级综治组织的参谋和助手。教育、人劳,财务、运输.安监、路风、信访,武装等部门是铁路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工作部门,应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发挥各自优势,为搞好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保证。三要强化教育机制。要把搞好综治工作的立足点放在宣传和提高职工法律道德素质上,积极发挥教育部门的作用,认真开展普法教育和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四要强化防范机制。要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综治工作方针,切实发动职工群众积极协助公安部门搞好治安联防建设,健全群防群治机制,并通过人防、技防、设施防等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同时,要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积极疏导、调解企业内部的各类矛盾和纠纷,避免矛盾激化。五要强化奖惩机制。要层层建立治安包保责任制,定期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要按规定实行一票否决,并给予经济处罚。同时,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要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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