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学生创新创业计划书(精选3篇)
中职学生创新创业计划书 篇1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比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主动服务湖北地方经济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切实提高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参赛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毕业五年内有工商登记注册的我校学生。
五、参赛资格
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由各二级学院筛选并推荐符合条件的团队参加校内比赛。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意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若参赛项目在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若参赛项目在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六、大赛赛制和赛程安排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和校级决赛二级赛制,其中初赛形式为各二级学院评审,决赛形式由文艺体育与教育通识课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综合评审。
1.校级初赛(04.07-04.28)
各二级学院根据“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报名通知及要求,组织参赛团队提交相关参赛材料进行初审,遴选参加校级决赛的候选团队(至少两项),于4月20日前将评选结果交至文艺体育与教育通识课部。
2.校级决赛(5月)由教务处、学工处、文艺体育与教育通识课部、校企合作与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等部门对候选团队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决出金银铜奖若干,并选拔推荐优秀团队参加第三届湖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决赛。
七、大赛奖励
学校决赛设项目团队奖项:一、二、三等奖设奖数目占参赛项目数的50%,其它参赛项目获优胜奖,奖励按照学校有关奖励办法执行;同时设置优秀指导教师奖、最佳组织奖、最佳创意奖、最具价值奖、最具人气奖,学院组织和获奖情况将纳入年度工作评估考核。
八、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3月29日-4月15日
2.报名方式:填写《“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计划书》,提交至院系统计汇总。
3.报名要求: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5人。鼓励跨院系、跨年级、跨专业组队,每队配备一名指导老师,每位老师可以指导多个团队。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4.参赛队员必须使用真实学生身份报名,如实填写参赛者姓名、所在学院、年级、联系方式等,如冒用他人姓名申报参赛,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
九、宣传发动
各学院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切实做好大赛的各项准备工作,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我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中职学生创新创业计划书 篇2
一、指导思想
根据区教育局对各校军训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校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以国防知识、行为规范、队形队列为基本内容,把学校教育与军事训练活动紧密结合,努力提升师生中职生综合素养,为把全体学生培养成合格中学生、合格公民奠定基础。
二、目的意义
通过对学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培养学生爱祖国、爱人民、爱军队、爱集体的道德情操。增强国防意识,继承和发扬人民军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增强纪律观念,培养自理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集体观念,增强合作意识;培养吃苦耐劳,不怕困难的意志品格,为今后的学习与发展创造条件。
三、军训对象
高一高二年级全体同学(特异体质、身体疾患者及技能竞赛集训者除外)
四、军训地点及时间
地点:本校
时间:20xx年10月14日—18日
五、组织机构:成立学校军训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六、参加人员
1.带队教师有关安排
2.后勤服务与医疗应急救援组:胡建忠、冯勤伟、黄梽美、姜胜蓉。
3.宣传工作小组:分设对外宣传及校内宣传两个工作小组,施春东老师负责拍照工作。
对外宣传小组:;
校内宣传小组:
①军训专栏:(11:40—12:00,16:00—16:40);
②军训简报:
4.各类检查评估小组
①内务检查小组:、寝室管理员、学生会干部,早、晚各一次,分工落实。
②纪律检查小组:,含就餐秩序、就寝纪律、训练情况及出勤状况四个方面,分工落实。
③汇操评比小组:教官,主席台领导
④宣传工作评比小组:
⑤综合先进评定小组:军训工作领导小组
军训活动积极分子评定以班级为单位,由各班带队教师负责,年级组审定。
注:涉及各类评比、检查用表册及表彰用品由各自职能处室、组室事先准备,以便集中表彰;军训征文展评活动由年级组、语文组负责,政教处审定。
5.其他教师:指未安排上述专项工作的有关教师(个人参训、竞赛训练指导、会议公出、从事其他专项工作等情况除外)。要求于高一、高二年级对应班级自身授课时间主动至训练场协助工作。
中职学生创新创业计划书 篇3
一、指导思想: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中职学生入学教育,培养学生的国防意识和集体观念,学习军人作风,学习“一切行动听指挥”的组织纪律观念,锻炼学生吃苦耐劳和战胜困难、迎难而上的意志品质,把军训中学到的军事知识和良好的作风运用到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去,激发学生奋发学习、遵纪守法、热爱祖国的豪迈情怀。
二、时间安排:
1.军训时间:9月2日—日9月9日
2.军训作息时间:
起床:6:00早训:6:20—7:20早餐:7:30
上午:8:00—11:30下午:2:40—5:00晚自习:7:00—9:00
说明:班主任提前15分钟到位,带领学生以班为单位整队待训
3.军训汇报表演时间:X月X日上午8:00—10:30
三、组织机构
(1)总负责人:
总指导员:
领导成员:
(2)军训管理人员:
全体新生班主任
(3)宣传:
(4)医务:校医务室全体工作人员
(5)广播、音响、摄影:
(6)后勤保障:
(7)联络:
四、军训教官:
学校体育教师:
五、军训方阵:
以预读班级为单位
六、军训内容:
1.立正、稍息、跨立、蹲下、坐下、起立、敬礼、礼毕。
2.停止间三种转法及向右看齐、向前看。
3.四种步法:齐步的行进与立定、正步的行进与立定、跑步的行进与立定、踏步与立定
4.五种步法变换:齐步换正步、正步换齐步、齐步换跑步、跑步换齐步、齐步换踏步
5、内务整理
6、教官拟定的其他任务
七、军训纪律要求:
1.军训作为中职、高中学生入学的第一门必修课,纳入学生德育和体育成绩管理系统,无重修和补考机会,无故不能完成军训的学生的,不能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2.班主任全程参与、协助教官军训,同时负责学生的管理和考勤,不得无故脱岗。
3.军训期间学生一律不许请假,身体残疾和有病者凭证明经班主任核实签字后到政教处请假,无故缺席军训者将予以警告处分,军训过程中,学生发生昏晕等体力不支时可在旁边休息、去医务室诊疗,但不得私自离开、擅自行动。
4.学生在军训期间必须穿统一的鞋或者胶鞋、运动鞋,不得穿皮鞋。
5.军训中,学生必须无条件服从教官和班主任的管理,不服从管理的学生将视情况给予处分或勒令退学。
6.教务处、政教处和各部门全程参与军训学生和班主任的管理。
八、军训期间晚自习“入学教育”安排
军训期间,晚自习由班主任负责集中进行入学教育和学校规章制度的学习,政教处和各部领导负责检查。检查结果纳入班主任量化考核。必要时由学校领导入班进行入学教育讲话。
学校随时安排学生干部选拔等学生群众组织成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