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十大之星评选活动方案范文

2025-02-09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校园十大之星评选活动方案范文(精选3篇)

校园十大之星评选活动方案范文 篇1

  一、指导思想

  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的原则,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导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为主线,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认知规律,丰富德育内涵,重视榜样作用,关注全员参与,建设学校德育新途径。

  二、活动目的

  在学生参与活动过程中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取向、健全的人格品质、科学的思维方式、良好的行为习惯;利用该活动促进学校德育走全程育人、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之路;利用该活动促进家庭、学校、社区的横向沟通,建立更有广度的学校德育体系;树立一批学生榜样,引导全体学生在选举榜样、学习榜样的过程中成长。

  三、评选标准

  凡申报"校园之星"的学生都必须模范遵守小学生行为规范、行为守则,思想品德优秀,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在某一方面有突出的进步、突出的专长。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不予考虑。

  四、评选类别

  "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分别从在校生的思想品德、科学文化、技能、艺术才能等方面进行评价,主要设立以下20种类别:文明礼仪之星、遵规守纪之星、诚实守信之星、学习榜样之星、学习进步之星、未来作家之星、探究合作之星、明日科技之星、阳光运动之星、才艺魅力之星、低碳环保之星、值周值日之星、社团活动之星、自强自律之星、孝老爱亲之星、朗诵演讲之星、组织管理之星、公益服务之星、校园读书之星、劳动创造之星,并从以上20个类别中推选产生"xx校园之星楷模",并从其中择优上报推选产生"xx市校园之星楷模"。

  五、评选办法

  1、各班参照评选标准,采用自我推荐、同学推荐、班主任推荐等方式,并通过候选人的公平竞选,最终由全体同学评选出本班的"校园之星"2人。

  2、请班主任将本班"校园之星"将推荐表和事迹材料(电子版)务必在x月x日之前发到邮箱,并打印一份纸质版交到x老师处,(纸质版和电子版缺一不可,否则将取消评选资格)逾期未交的班级,视为自动放弃评选,并将扣掉班主任考核分。

  3、学校根据各班上报"校园之星"候选人材料和实际考察,将评选出的"校园之星"在x月x号前上报教育局。

  六、宣传、表彰办法

  1、学校统一拍照公布在校园网上,并在宣传栏上宣传,每天的播音时段上播放先进事迹。

  2、凡被评为区级的"校园之星",将为所在班级相应加分,并作为以后评选市级、自治区级"校园之星"、"优秀班干部"以及其他评优的重要参考条件。

  七、评选时间

  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评选区级)。

  八、注意事项

  1、各班要积极创设评优争先的氛围,充分发动学生参与评选,树立榜样的示范作用。

  2、各班、各年级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校园之星"的优秀事迹,通过平凡小事,折射出学生的高尚品质和人格光芒,共同创设"让学生尝到成功的喜悦"的良好氛围。

  3、各班、各年级要注意评选的公平、公正、公开,增加透明度。

校园十大之星评选活动方案范文 篇2

  为了深入推进龙河(三建段)全国示范河湖创建工作,全面深化龙河(三建段)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努力助推美丽乡村建设。经党委、政府同意,决定开展“美丽乡镇”“宜居村庄”“幸福家庭”评选活动。根据《中共丰都县委宣传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丰委宣发〔20xx〕11号)及《中共丰都县委宣传部、龙河丰都段全国示范河湖创建专项工作组、丰都县五城同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丰委宣发〔20xx〕13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开展“美丽乡镇”“宜居村庄”“幸福家庭”评选活动,切实提高村(居)民的生态意识、环保意识、健康意识和文明素养;有效推进垃圾分类、“厕所革命”、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打造清洁、绿色、宜居、和谐的乡村环境;不断建立和完善“美丽乡镇”“宜居村庄”“幸福家庭”的创建、评比机制,切实增强广大村(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评选范围

  三建乡8个村(居)委会、3853户。

  三、时间步骤

  (一)强化宣传,落实责任(20xx年7月)

  1.拟定方案。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标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细化“美丽乡镇”“宜居村庄”“幸福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2.广泛发动。各村(居)委会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提高评选活动的知晓度、参与度,提升广大村(居)民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选树典型,全面创建(20xx年8月)

  1.建立创建机制。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家庭”三级联创机制。

  2.打造示范样板。严格按照评选活动标准,认真选树好“示范村”“示范户”,并充分发挥“示范村”“示范户”的辐射带动作用。

  3.全面开展创建。快速形成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全面覆盖、整体推进的创建格局。

  (三)对照标准,严格评选(20xx年9月)

  1.村级初评。各村(居)按照“美丽乡镇”“宜居村庄”“幸福家庭”的评选标准,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美丽乡镇”“宜居村庄”“幸福家庭”的创建工作进行初评。

  2.乡级评定。通过初评后,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以村进行乡级评选,并向县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进行验收评比。

  (四)立足长效,完善机制(20xx年10月)

  1.总结创建经验。全面总结“美丽乡镇”“宜居村庄”“幸福家庭”创建评选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创建实效,巩固创建成果。

  2.实施动态管理。对获评荣誉称号“宜居村庄”“幸福家庭”实施动态管理,对工作严重滑坡的,取消其荣誉称号。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机构

  由乡党政办、乡社事办、乡规环办、乡文服中心、乡教管中心等单位组成三建乡“美丽乡镇”“宜居村庄”“幸福家庭”评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文服中心,具体工作由文服中心负责,全面统筹评选活动。

  (二)验收办法

  1.幸福家庭的检查验收。“幸福家庭”由村(居)组织评选,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其按照10%比例进行复核。分值达到90分以上评选为一星级幸福家庭,第二年复核合格的评为二星级幸福家庭,连续两年复核合格的评为三星级幸福家庭,连续三年复核合格的评为四星级幸福家庭,连续四年复核合格的评为五星级幸福家庭。20xx年,幸福家庭的总户数不低于该村(居)总户数的30%。

  2.宜居村庄的检查验收。申报资格:“幸福家庭”占各村庄总户数30%以上的可以申报验收“宜居村庄”。乡级评选: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标准对申报村庄创建资料进行评选,90分以上可确定为“宜居村庄”初步名单。资格复核:乡级评选后申请县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复核。

  3.美丽乡镇的创建。申报资格:我乡“宜居村庄”创建4个以上的即可向县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美丽乡镇”,检查验收分数达到90分以上的确定为“美丽乡镇”初步名单。

  (三)经费保障

  “幸福家庭”“宜居村庄”“美丽乡镇”评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乡财政统一保障。

  (四)成果运用

  将“美丽乡镇”“宜居村庄”“幸福家庭”的创建评选工作纳入宣传思想工作和文明村镇考评,纳入各村(居)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

校园十大之星评选活动方案范文 篇3

  主题:

  “争当最璀璨的校园明星”

  为展现我校学生朝气蓬勃的面貌,积极进取的精神,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展示学生风采,弘扬正气,树立典范,营造和谐积极的校园文化氛围,完善校园文化建设,特举办此项活动。

  口号:争当校园之星、共创和诣校园、活力校园、实力校园、魅力校园。

  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励价值千元以上品牌手机一部。

  二等奖:5名,奖励价值200元的精美奖品一份。

  三等奖:10名,奖励100元精美奖品一份。

  纪念奖:若干名,奖励精美奖品一份。

  时间:

  1、报名时间:20xx年06月24日08:00——20xx年07月02日18:00

  2、投票时间:

  预赛:20xx年07月11日08:00——20xx年07月24日24:00

  决赛:20xx年07月27日08:00——20xx年08月08日24:00

  3、投票方式:07月11日08:00开始系统开放投票,开放投票后关注学校微信平台,点击界面左下角“校园之星”进入活动界面,选择你喜欢的选手并为选手投票。

  4、颁奖时间:活动结束后相应时间进行颁奖

  报名规则:

  1、报名方式:学生报名需填写真实姓名,班级及联系方式(特重要)等信息,以确保奖励的发放,具体格式:姓名+年级+专业+联系电话,以及自我介绍30字以内。(如张三报名格式为:张三+15会计升学一班++自我介绍)

  2、报名程序:报名的同学到各班班主任处报名,班主任将报名名单交到网络中心刘志君()老师处,并与网络中心协调好时间给本班报名同学统一照相。

  3、关于自我介绍:用简短、精练的语言,或者是座右铭、自己喜欢的一句话(30字以内)介绍自己,报名的学生在填写自我介绍时不可填写网络敏感词汇,否则将导致审核失败,班主任负责初审,然后提交报名名单及内容。

  4、关于报名名额:本次活动报名名额无上限,但每班下限至少五名,审核人员会在20xx年07月01日18:00——07月01日24:00进行报名的审核与编辑工作,请同学们时刻注意报名时间以免错过时机。

  5、投票规则:关注黑龙江省商务学校微信公众平台后方可进行投票,投票期间每人只能在关注后选择心仪的一位选手投出你宝贵的一票,取消关注将会随之取消所对应的投票,投票采用不记名方式进行投票,发动身边的每一个人为自己投票,得票最高者将荣获桂冠。

  6、投票结算:活动结束后投票结果会在微信平台进行公示。

  7、奖励的发放:活动结束后奖励将会在“校园之星”评选后进行最终颁奖。

  8、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招生办所有。

The template file 'copy.htm' not found or have no access!(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