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施工方案集锦

2025-02-08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安全管理施工方案集锦(精选31篇)

安全管理施工方案集锦 篇1

  第一节概述

  桥梁上部承受的各种荷载,通过桥台或桥墩传至基础,再由基础传给地基。基础是桥梁下部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基础工程在桥梁结构物的设计与施工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它对结构物的安全使用和工程造价有很大的影响。有关资料统计表明,建筑物失事70%~80%是由基础失败而引起。

  桥址处构成地基的岩体与土层性质的复杂多变性,其规律是难以掌握的,故从施工角度来说,基础类型与施工方法的正确选择,不仅关系到造价的高低、工期的长短,而且还关系施工的难易程度甚至结构物的成败。

  合理的施工方案选定,必须根据桥址处的地质条件、水文条件、桥梁结构体系、环境条件以及施工条件等诸因素,经过综合考虑和反复论证比选之后才能加以确定。

  各种施工方法的适用性,为根据不同的自然条件,合理地选用不同基础类型与施工方案。

  第二节明挖扩大基础施工

  扩大基础或明挖基础属直接基础,是将基础底板设在直接承载地基上,来自上部结构的荷载通过基础底板直接传递给承载地基。

  扩大基础的施工方法通常是采用明挖的方式进行的;

  在开挖基坑前,应做好复核基坑中心线、方向和高程,并应按地质水文资料,结合现场情况,决定开挖坡度、支护方案以及地面的防水、排水措施。

  如果地基土质较为坚实,开挖后能保持坑壁稳定,可不设置支撑,采取放坡开挖。

  实际工程由于土质关系、开挖深度、放坡受到用地或施工条件限制等因素影响,需采取各种加固坑壁措施,诸如挡板支撑、钢木结合支撑、混凝土护壁等等。

  在开挖过程中有渗水时,则需要在基坑四周挖边沟或集水井以利排除积水。

  在水中开挖基坑时,通常需预先修筑临时性的挡水结构物(称为围堰),将基坑内水排干,再开挖基坑。

安全管理施工方案集锦 篇2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是东莞市南城区蛤地农民公寓c区工程,位于东莞南城区蛤地,由南城区蛤地社区居委会兴建,广东省电子机械工业设计院设计,东莞市宏业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由广东恒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前称:东莞市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本工程占地面积为2243.18㎡,总建筑面积21168.00㎡,建筑层数12层,含地下一层。建筑高度37.25米。

  二、施工总平面布置

  1、现场道路

  原有大门作为施工车辆主要进出口,施工临时道路土方开挖前,用辗压机辗压平整,铺设15cm厚碎石道渣,然后从工地出入口大门至施工现场间的路面浇灌长50m厚20cm的c30混凝土路面。保证车辆出入方便安全,也有利于文明施工。基础土方开挖时,安排专人轮班在工地出入口冲洗土方运输车辆的轮胎,避免运输车辆轮胎的淤泥污染市容路面。

  2、现场排水

  现场排水主要考虑雨天地面雨水以及其它用水能迅速排除,并防止进入基坑。地面做成一定坡度,使水及时排向排水系统。

  3、材料、构件堆放

  工地生活区前面的空地浇捣300㎡的硬底化,作为施工临时使用场地,作砂、碎石、水泥、砖和钢筋、模板等堆场,分类堆放并标识。

  4、机械布置

  塔吊:主体结构施工所用qtz630塔吊布置于工程c2区前面,塔吊臂长50m,塔吊安装高度高于井架。设置井字架主要供砌筑材料、装饰材料等运输之用。砂浆搅拌机靠近井架、灰、砂堆场。

  5、施工临时用电

  根据施工机具用量计划,现场施工机械电动机、电焊机总功率为w=350kw,现场照明用电按动力用电的10%计算,则用电总量为:35kw。本工程施工临时用电,由建设单位配电房直接供给,工地用电用橡皮线由配电房接至现场配电箱。

  6、施工临时用水设计

  水源:本工程施工队用水是公路边原设有城市自来水管,由建设单位负责引入施工现场。考虑到城市自来水供水管的压力情况,本工程由管网直接供水,2层以上用高压水泵向各层楼面供水。

  7、临时设施

  本工程临时设在工地范围内,场内办公室、员工宿舍、仓库、厨房、卫生间。现场砌砖做法,符合防火要求,详见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三、安全管理及安全生产措施

  一、施工安全行政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建筑施工安全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归纳为四个方面:提高认识、健全机制、落实措施和严格管理。

  1、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需要不断解决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和推行不力的问题,即需要包括企业领导者、安全职能部门、项目和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安全人员和工人一起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的工作。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和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2、健全体制——建立完善的建筑施工安全保证体系。确保建筑安全的工作目标,就是杜绝重大安全意外事故和伤亡事故,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意外事故和轻伤事故,最大限度地确保建筑施工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这就需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3、落实措施——做到编制、实施、监督和处置四落实。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落实,即落实实现组织保证体系和技术保证体系的措施要求,并做到在编制、实施、监督和处置等四个环节上的落实。

  4、严格管理——做到“二严、三及时、四不放过”。

  ①二严: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严格按程序、规定、措施和制度办事;

  ②三及时:及时检查、及时汇报、及时研究和处理;

  ③四不放过:不放过任何情况下的违章,不放过任何理由下的改变措施,不放过任何形式的不安全状态和行为,不放过任何程度的异常情况。

  四、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安全伤害指标控制在2‰以下。

  2、杜绝死亡、火灾、交通、设备等重大事故。

  3、使员工有共同理想及奋斗目标。

  4、工地达到市文明工地。

  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分公司经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以分公司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

  3、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4、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在安全生产上对分公司经理负责。

  5、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工地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管理活动。

  6、各级职能部门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7、分公司经理、项目负责人和各部门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上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五、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1、安全生产教育的目的和作用是使企业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方针,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2、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对新进场工人和调换工种的职工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3、电工、焊工、架子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及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准独立操作,且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复审。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人,要进行尘毒危害的防治知识教育。

  4、要定期培训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干部,其中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员、施工员、班组长是安全教育和培训的重点。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六、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1、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外排脚手架、高支模、施工临时用电等大型特殊工种,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得开工。

  2、采用新的技术、新的工艺、新的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安全技术必须要有针对性和具体化。要针对不同工程的结构特点和不同的施工方法,针对施工场地及场地周边环境等,从防治上、技术上和管理上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所有安全技术措施都必须明确具体,能指导施工。

  4、各级正副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以及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生产的安全负技术责任。

  5、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过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能执行。

  6、经过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不得随意修改或拒不执行,否则,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要追究责任,如果由于安全技术措施内容有问题,发生伤亡事故,要追究编制人与审批人的责任。

  7、根据需要必须修改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时,应按原编制与审批的分工与程序办理。

  8、工程开工前,工程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9、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施工队长、工长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向有关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

  10、班组长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交底。

  七、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1、分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2、工地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组织一次对该施工项目安全检查。

  3、班组班前、班后岗位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4、各级安全员及安全值班人员须进行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5、各级安全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须检查安全生产。

  6、脚手架、上料平台、斜道的搭设,塔吊、垂直运输机(架)等大型施工机械的安装,现场施工用电路线架设等需经班组自检,有关部门专业验收检查合格后,与使用单位办理交接安全检查手续,方可使用。

  7、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应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以督促整改单位消除隐患。对有即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组、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立即整改。

  8、被检查单位收到“隐患整改通知书”或“停工指令书”后,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复查。

  八、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在工程施工中,认真执行东莞市建委《关于建筑工地规范使用“三宝”的通知》和国家“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施工现场临时安全用电规范”、以及广东省广州市颁布的有关防雨、防滑、防雷、防暑降温和防毒等安全措施。

  2、对进入现场的工作人员,实行入场教育及上岗教育,对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均进行考核、持证上岗。

  3、土方施工中,施工人员要经常注意边坡是否有裂缝、滑坡现象,一旦发现,应立即停止,待处理和加固后才能进行施工。

  4、各种脚手架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有支搭和使用脚手架的负责人及安全人员共同进行检查,履行交接验收手续。特殊脚手架,在支搭、拆装前,要由技术部门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并报上一级技术领导审批后,方可施工。

  6、建筑物的出入口应搭设长3-6m,宽于出入通道两各1m的防护棚,棚顶应铺满不小于5cm厚的脚手板,非出入口和通道两侧必须封严。临近施工区域,对人或物构成威胁的地方,必须支搭防护棚,确保人物的安全。

  7、严格按照安全要求搞好“四边、五临边”防护。

  九、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1、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2、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方可从事特殊作业。

  3、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

  4、对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给予适当奖励,对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者,根据违章或事故情节以予处罚。

  十、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1、必须坚持进行每周一次的班组安全活动。

  2、严格组织班组的班前安全交底。针对当班内容、作业环境、作业特点、作业人员素质组织班前交底。

  3、班前交底活动情况的检查,每工班不小于二次,工后进行讲评。

  4、班前交底活动考核与经济挂钩,未参加交底活动的个人,扣减当日工资的20%,未进行班前交底活动的班组,扣减全班组工资总额的10%。

  十一、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机具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4、施工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及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应停止其使用。

  5、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6、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合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7、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十二、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制度

  1、发生工伤事故,必须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处理和领导、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整改防范措施和隐患没有消除不放过。

  2、发生轻伤事故,工地要组织人员按四不放过处理整改,并于当天上报分公司。

  3、发生重伤事故工地,应立即组织抢救,并立即上报分公司,保护好现场,施工队组人员调查,上报分公司,分公司在12小时内上报总公司。

  4、发生重大作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工地应立即组织抢救,并立即上报分公司,并保护好现场。分公司立即上报主管机关,劳动局、检察院、总工会等上级组织等候处理,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

  5、各种事故均必须填写伤亡事故记录表,重大事故必须在20天内写出详细的调查报告并上报。

  6、对事故责任者根据责任轻重损失大小,认识态度提出处理意见。

  7、对因工负伤的职工和死者的家属要亲切关怀,给予慰问,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8、工伤事故发生后应做好工伤事故档案资料保管工作。

  9、对事故要分明责任,严肃处理。

  十三、安全生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安全生产资料档案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项目经理部安排一或两人(资料员、安全员)负责记录、整理、收集安全生产资料,建立档案。

  3、分公司经理、项目经理要经常检查了解指导资料整理建档工作。

  十四、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1、分公司根据承建项目的施工情况,安排适量的款额购置劳动保护用品。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之需要。

  2、实行施工现场劳动保护管理每日自检制度。每天由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进行全面自检,凡违反施工现场劳动规定的要求及时指出并整改。由施工员在当天的施工日志上做出自检记录。

  3、分公司定期自检。每月由分公司主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带队,到施工现场检查,对于不符合劳保要求的采取“三定”原则(定人、定期、定措施)予以整改,落实后及时做好复检复查工作。

  十五、消防管理制度

  1、成立以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为组长,以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消防管理小组,其它成员若干人。

  2、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3、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4、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5、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6、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7、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的,要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8、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9、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10、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11、在施工过程中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12、冬季施工保温材料的存放与使用,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凡经有关部门确定的重点工程和高层建筑,不得采用可燃保温材料。

安全管理施工方案集锦 篇3

  基坑开挖至设计标高后,必须抓紧进行坑底土质鉴定、清理与整平工作,及时砌筑基础结构物。故明挖扩大基础施工的主要内容包括基础的定位放样、基坑开挖、基坑排水、基底处理以及砌筑(浇筑)基础结构物等。

  一、基础的定位放样

  为建筑基础开挖的临时性坑井称为基坑。基坑属于临时性工程,其作用是提供一个空间,使基础的砌筑作业得以按照设计所指定的位置进行。

  在基坑开挖前,先进行基础的定位放样工作,以便正确地将设计图上的基础位置准确地设置到桥址上。放样工作根据桥梁中心线与墩台的纵横轴线,推出基础边线的定位点,再放线画出基坑的开挖范围。

  基坑底部的尺寸较设计的平面尺寸每边各增加0.5~1.0m的富余量,以便于支撑、排水与立模板。

  二、陆地基坑开挖

  基坑大小应满足基础施工要求,对有渗水土质的基坑坑底开挖尺寸,需按基坑排水设计基础模板设计而定,一般基底尺寸应比设计平面尺寸各边增宽0.5~1.0m。基坑可采用垂直开挖、放坡开挖、支撑加固或其他加固的开挖方法,具体应根据地质条件、基坑深度、施工期限与经验,以及有无地表水或地下水等现场因素来确定。

  (一)坑壁不加支撑的基坑

  对于在干涸无水河滩、河沟中,或有水经改河或筑堤能排除地表水的河沟中;

  在地下水位低于基底,或渗透量少,不影响坑壁稳定;

  以及基础埋置不深,施工期较短,挖基坑时,不影响邻近建筑物安全的施工场所,可考虑选用坑壁不加支撑的基抗。基坑的形式如图4—2所示。

  粘性土在半干硬或硬塑状态,基坑顶缘无活荷载,稍松土质基坑深度不超过0.5m,中等密实(锹挖)土质基坑深度不超过1.25m,密实(镐挖)土质基坑深度不超过2.00m时,均可采用垂直坑壁基坑。

  基坑深度在5m以内,土的湿度正常时,基坑可按表4—2所示,采用斜坡坑壁开挖或按坡度比值挖成阶梯形坑壁,每梯高度为0.5~1.0m为宜,可作为人工运土出坑的台阶。

  基坑深度大于5m时,可参照表4—2坑壁坡度适当放缓,或加做平台。

  土的湿度影响坑壁的稳定性时,应采用该湿度下土的天然坡度或采取加固坑壁的措施。

  当基坑的上层土质适合敞口斜坡坑壁条件,下层土质为密实粘性土或岩石可用垂直坑壁开挖,在坑壁坡度变换处,应保留有至少为0.5m的平台。

  无水基坑的施工方法。对于一般小桥涵的基础,基坑工程量不大,可用人力施工方法;大、中桥基础工程,基坑深,基坑平面尺寸较大,挖方量多,可用机械或半机械施工方法。

  基坑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在基坑顶缘四周适当距离处设置截水沟,并防止水沟渗水,以避免地表水冲刷坑壁,影响坑壁稳定性;

  2)坑壁缘边应留有护道,静荷载距坑边缘不小于0.5m,动荷载距坑边缘不小于1.0m;垂直坑壁边缘的护道还应适当增宽;水文地质条件欠佳时应有加固措施;

  3)应经常注意观察坑边缘顶面土有无裂缝,坑壁有无松散塌落现象发生,以确保安全施工;

  4)基坑施工不可延续时间过长,自开挖至基础完成,应抓紧时间连续施工;

  5)如用机械开挖基坑,挖至坑底时,应保留不小于30cm厚度的底层,在基础浇筑圬工前,用人工挖至基底标高;

  6)基坑应尽量在少雨季节施工,

  7)基坑宜用原土及时回填,对桥台及有河床铺砌的桥墩基坑,则应分层夯实。

  (二)坑壁有支撑的基坑

  当基坑壁坡不易稳定并有地下水渗入,或放坡开挖场地受到限制,或基坑较深、放坡开挖工程数量较大,不符合技术

  经济要求时,可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的加固坑壁措施,如挡板支撑、钢木结合支撑、混凝土护壁及锚杆支护等。

  常用的坑壁支撑形式有:直衬板式坑壁支撑(图4—3)、横衬板式坑壁支撑(图4—4)、框架式支撑(图4—5)其他形式的支撑(如锚桩式、锚杆式、锚碇板式、斜撑式等),如图4—6所示。

  坑壁有支撑的施工,按土质情况不同,可一次挖成或分段开挖,每次开挖深度不宜超过2m。

  混凝土护壁适用于除流砂及呈流塑状态的粘土外的各类土的开挖防护,对较大直径、较深基坑的圆形或椭圆形土质基坑更宜采用。混凝土护壁厚度可按下式计算:混凝土护壁的施工方法有两种:

  (1)喷射混凝土护壁。根据经验,一般喷护厚度为5~8cm,一次喷护约需1~2h。一次喷护如达不到设计厚度,应等第一次喷层终凝后再补喷,直至要求厚度为止。

  喷护的基坑深度应按地质条件决定,一般不宜超过10m。

  基坑开挖若遇有较大渗水时,可采取下列措施之一。

  ①每层开挖深度不大于0.5m,汇水坑应设在基坑中心;

  ②开挖含水土层时,宜扩挖0.4m,以石料码砌扩挖部位,并在表面喷射一层5~8cm厚的混凝土;

  ③对流砂、淤泥等夹层,除打入小木桩外,并在桩间绕缠竹筋、荆笆或挂上竹篱等后再喷射混凝土。

  (2)现浇混凝土护壁。基坑开挖视地质稳定情况,一般挖深1.0~1.8m,即应立模浇筑混凝土。

  拆模时间应根据掺速凝剂数量、气温条件、混凝土达到支撑强度等要求来决定,通常在24h以上便可拆模。

  挖一节浇一节直至基底。必要时可采用钢筋混凝土护壁。对于圆形基坑,开挖面应均匀分布,对称施工,及时灌筑,无支承总长度不得超过二分之一周长(图4—7)。

  三、水中基础的基坑开挖

  桥梁墩台基础大多位于地表水位以下,有时流水还比较大,施工时都希望在无水或静止水条件下进行。桥梁水中基础最常用的施工方法是围堰法。

  围堰的作用主要是防水和围水,有时还起着支撑施工平台和基坑坑壁的作用。

  围堰的结构形式和材料要根据水深、流速、地质情况、基础形式以及通航要求等条件进行选择。任何形式和材料的围堰,均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第一、围堰顶高宜高出施工期间最高水位70cm,最低不应小于50cm,用于防御地下水的围堰宜高出水位或地面20~40cm。

  第二、围堰外形应适应水流排泄,大小不应压缩流水断面过多,以免壅水过高危害围堰安全,以及影响通航、导流等。围堰内形应适应基础施工的要求,并留有适当的工作面积。堰身断面尺寸应保证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使基坑开挖后,围堰不致发生破裂、滑动或倾覆。

  第三、围堰要求防水严密,应尽量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渗漏,以减轻排水工作。对围堰外围边坡的冲刷和筑围堰后引起河床的冲刷均应有防护措施。

  第四、围堰施工一般应安排在枯水期进行。

  公路桥梁中应用的围堰类型及其适用条件见表4—5。其中常用的形式为:

  (一)土石围堰

  土围堰最好是用在水浅、流速不大、河床土层为不透水的情况下。

  土围堰可用任意土料筑成,但以粘土或砂类粘土较好。土堰的断面一般为梯形(图4—8)。当水流速大于0.7m/s时,为保证堰堤不被冲刷蚕食和为减少围堰工程量,可用草(麻)袋盛土码砌堰堤边坡,称为草(麻)袋围堰(图4—9)。土袋上下层和内外层应相互错缝,尽量堆码密实整齐;填筑时,均应自上游开始,至下游合拢。

  (二)木笼围堰或竹笼围堰

  在岩层裸露河底不能打桩,或流速较大而水深在1.5~4.om的情况下,可采用木(竹)笼围堰。木(竹)笼围堰是用方木、圆木或竹材叠成框架,内填土石构成的(图4—10)。经过改进的木笼围堰称为木笼架围堰,减少了木料用量。在木笼架就位后,再抛填片石,然后在外侧设置板桩墙。木笼架围堰的抗滑动和抗倾覆稳定性,可按两侧无土的情况来验算,把木笼当作一个整体,当堰内排水后,木笼就受到外侧水压力p的作用,其稳定性完全依赖于自重与其中填土重(均须扣除浮力)以及所产生的摩阻力。通常,只要宽度不小于0.6h,围堰的稳定性就可以得到保证。

  (三)钢板桩围堰

  钢板桩本身强度大,防水性能好,打入土层时穿透能力强,不但能穿过砾石、卵石层,也能切入软岩层内,因此,钢板桩的适用范围相当广。10—30m深的围堰,用钢板桩是适当的。

  钢板桩是碾压成型的,断面形式多种多样。我国常用的是德国拉森(larssen)式槽型钢板桩。钢板桩的成品长度有几种规格(可查阅施工规范或手册),最大为20m,还可根据需要接长。板桩之间用锁口形式连接,图4—11为常见的三种锁口形状。

  插打钢板桩时必须备有可靠的导向设备,以保证钢板桩的垂直沉入。

  一般先将全部钢板桩逐根或逐组插打到稳定深度,然后依次打入至设计深度。

  插打的顺序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一般自上游分两头插向下游合拢。插打前在锁口内涂以黄油、锯末等混合物,组拼桩时,用油灰和棉花捻缝,以防漏水。

  在插打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其平面位置是否正确,桩身是否垂直,发现倾斜应立即纠正或拔起重插。

  当水深较大时,常用围囹(以钢或钢木构成的框架)作为钢板桩的定位和支撑(图4—12a))。即先在岸上或驳船上拼装围囹,运至墩位定位后,在围囹内插打定位桩,把围囹固定在定位桩上,然后在围囹四周的导框内插打钢板桩。

  在深水处修筑围堰,为了保证围堰不渗水或尽可能少渗水,可采用双层钢板桩围堰(图4—12b)),或采用钢管式的钢板桩围堰(图4—12c))。

  钢板桩可用锤击、振动或辅以射水等方法下沉,但在粘土地基中不宜使用射水。锤击时宜使用桩帽,以分布冲击力和保护桩头。

  围堰将合拢时,宜经常观测四周的冲淤状况,必要时应采取措施,预防上游冲空、涌水或下游淤积,影响施工进程。

  桥梁墩台施工完毕后,可用千斤顶、浮式起重机、振动法及双动汽锤倒打等方法,将钢板桩拔出。

  拔除前应向围堰内灌水,使堰内水位高于堰外水位1.0~1.5m。拔桩时从下游附近易于拔除的一根或一组钢板桩开始,并先锤击几次或射水稍予松动后再上拔。

  (四)套箱围堰

  套箱围堰适用于埋置不深的水中基础,也可用做修建桩基承台。套箱系用木板、钢板或钢丝网水泥制成的无底围堰,内部设木、钢料支撑,图4—13为钢木套箱围堰示意图。

  根据工地起吊、运输能力和现场情况,套箱可制成整体式或装配式。套箱的接缝必须采取防止渗漏的措施。

  套箱施工分为准备、制作、就位、下沉、清基和浇注水下混凝土等工序。

  准备是用2~4艘20t船只联结组成工作平台;

  制作系在岸上加工拼装组件,运往工作平台组装成无底套箱;

  就位系将工作台浮运或吊运至基础位置,按测量控制就位;

  下沉是将套箱吊起,拆去工作台上脚手板,慢慢下沉。需注意使套箱位置平稳,不得倾斜,并用绞车等设备随时校正套箱位置。

  下沉套箱前,应清除河床表面障碍物,随着套箱下沉逐步清除河床土层直至设计标高。清基时,当基底为岩层时,应整平基岩。如果岩面倾斜,可根据潜水员探测资料,将套箱底部作成与岩面相同的倾斜度,以增加套箱的稳定性并减少渗漏。待套箱下沉完毕后,可采用吹沙吸泥或静水挖抓沙泥方法进行水下清基。

  基底经过检验合格即可灌筑水下混凝土封底,然后抽干套箱内存水,浇筑墩台。

  用套箱法修建承台底面为土质的桩基承台时,宜在基桩沉入完毕后,整平河底,下沉套箱,清除桩顶覆盖土至设计高度,然后灌筑水下混凝土封底、抽水、建筑承台。若承台底面在水中时,宜将套箱固定在基桩、支架或吊船上,再安装套箱底板,然后在套箱内灌筑水下混凝土封底、抽水、修筑承台。

  钢套箱较钢木套箱整体性能好,刚度大,适应深水中的较大基础。钢套箱骨架用角钢焊接或螺栓联结组成,用钢板焊接或铆接成板壁,最宜用大型浮吊安装就位。上海市松浦大桥(公铁两用桥)水中桥墩就是采用钢套箱围堰施工的。

  如果基坑土质不好,采用抽水挖基将产生涌泥或涌砂现象,严重影响坑壁的稳定时,或者基坑土质渗水量过大,已超过现有排水能力,基坑水抽不干时,均可采用水中挖基方法。常用的水中挖基方法有:水力吸泥机、水力吸石筒、空气吸泥机等。如遇有坚密土层,可用射水方法配合松土,以加快挖基进度。如基坑水深,挖方量大,·亦可采用抓泥斗或挖掘机进行水中挖基作业。

  四、基坑排水

  基坑坑底一般多位于地下水位以下,地下水会经常渗进坑内,因此必须设法把坑内的水排除,以便利施工。要排除坑内渗水,首先要估算涌水量,方能选用相当的排水设备。例如某桥墩基础采用木笼围堰,地质、水文情况如图4—14所示,围堰面积约1000m’,设置五台抽水机,总排水能力约为1000t/h,保证基坑内基本无水作业。

  (一)渗水量的计算

  施工前为了估计基坑抽水设备能力,应先计算基坑的渗水量。计算可参照现有的经验公式进行,其中土的渗透系数是计算渗水量准确与否的关键。表4—7、表4—8给出的渗透系数值可供参考查用。求得渗透系数后,可选用下列相关公式计算基坑的总渗水量。

  (二)基坑排水

  桥梁基础施工中常用的基坑排水方法有:

  1)集水坑排水法。除严重流沙外,一般情况下均可适用。集水坑(沟)的大小,主要根据渗水量的大小而定;排水沟底宽不小于0.3m、纵坡为1%0~5%0,如排水时间较长或土质较差时,沟壁可用木板或荆笆支撑防护。集水坑一般设在下游位置,坑深应大于进水笼头高度,并用荆笆、竹篾、编筐或木笼围护,以防止泥沙阻塞吸水笼头。

  2)井点排水法。当土质较差有严重流沙现象,地下水位较高,挖基较深,坑壁不易稳定,用普通排水方法难以解决时,可采用井点排水法。井点排水适用于渗透系数为0.5~150m/d的土壤中,尤其在2~50m/d的土壤中效果最好。降水深度一般可达4~6m,二级井点可达6~9m,超过9m应选用喷射井点或深井点法。具体可视土层的渗透系数、要求降低地下水位的深度及工程特点等,选择适宜的井点排水法和所需设备。各种井点法的适用范围参见表4—13。井点法排水示意图见图4—16。

  用井点法降低土层中地下水位时,应尽可能将滤水管埋设在透水性较好的土层中。并应在水位降低的范围内,设置水位观测孔;对整个井点系统应加强维修和检查,以保证不问断地进行抽水;还应考虑到水位降低区域构筑物受其影响而可能产生的沉降。为此要做好沉降观测,必要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井点排水法因需要设备较多,施工布置较复杂,费用较大,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后采用。在桥涵基础中多用于城市内挖基。

  3)其他排水法。对于土质渗透性较大、挖掘较深的基坑,可采用板桩法或沉井法。此外,视工程特点、工期及现场条件等,还可采用帷幕法,即将基坑周围土层用硅化法、水泥灌浆法、沥青灌浆法及冻结法等处理成封闭的不透水的惟幕。帷幕法除自然冻结法外,均因所需设备较多、费用较大,在桥涵基础施工中应用较少。自然冻结法在我国北方地区应用前景较好,一般采用分格分层开挖。即将已冻结的水或土壤从上往下逐层分格开挖,连续开挖通过水层或饱和土层直到河底,再通过河床覆盖层到达基础设计标高。浅滩处可用砂土筑岛代替水,因为土的冻结速度比水快。河中水深大于2m以上时,可考虑采用冰套箱法,将套箱直接排水沉到河底,以缩短凿冰时间。

  五、基底检验与处理

  (一)基底检验

  基础是隐蔽工程。基坑施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在基础浇筑前应按规定进行检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89)》规定:“基坑开挖并处理完毕,应首先由施工人员自检并报请检验,确认合格后填写地基检验表。经检验签证的地基检验表由施工单位保存作为竣工交验资料;未经签证,不得砌筑基础”。检验的目的在于:确定地基的容许承载力大小、基坑位置与标高是否与设计文件相符,以确保基础的强度和稳定性,不致发生滑移等病害。

  基底检验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检查基底平面位置、尺寸大小,基底标高;检查基底土质均匀性,地基稳定性及承载力等;检查基底处理和排水情况;检查施工日志及有关试验资料等等。按《桥涵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基底平面周线位置允许偏差不得大于20cm,基底标高不得超过土5cm(土质)、+5cm~-20cm(石质)。

  基底检验根据桥涵大小、地基土质复杂情况(如溶洞、断层、软弱夹层、易溶岩等)及结构对地基有无特殊要求等,按以下方法进行:

  1.小桥涵的地基,一般采用直观或触探方法,必要时进行土质试验。特殊设计的小桥涵对地基沉降有严格要求,且土质不良时,宜进行荷载试验。对经加固处理后的特殊地基,一般采用触探或作密实度检验等。

  2.大、中桥和填土12m以上涵洞的地基,一般由检验人员用直观、触探、挖试坑或钻探(钻深至小4m)试验等方法,确定土质容许承载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地质特别复杂,或在设计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或虽经加固处理又经触探、密实度检验后尚有疑问时,需进行荷载试验,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基础结构物施工。

  (二)基底处理

  天然地基上的基础是直接靠基底土壤来承担荷载的,故基底土壤状态的好坏,对基础及墩台、上部结构的影响极大,不能仅检查土壤名称与容许承载力大小,还应为土壤更有效地承担荷载创造条件,即要进行基底处理工作。基底处理方法视基底土质而异,表4—14汇总了一般的处理方法,可供参考。

  软土及软弱地基为沉积的软弱饱和粘土层,承压力小、沉降量大,进行处理时,可根据软土层的厚度及其物理力学性质、承载力大小、施工期限、施工机具和材料供应等因素,因地制宜、就地取材,采取换填土、砂砾垫层、袋装砂井、排水塑料板桩、生石灰桩、真空预压及粉体喷射搅拌法等处理方法,上述处理法在沪嘉高速公路、沪宁高速公路等工程上应用均获得良好效果。

  六、基础圬工浇(砌)筑

  明挖基坑中的基础施工,有的基坑渗漏很小,易于排水施工;有的渗漏严重,不易将水排干。为了方便施工和保证施工质量,应尽可能的使基底处于干的情况下浇砌基础。通常的基础施工可分为无水砌筑、排水浇砌及水下灌筑三种情况。基础结构物的用料应在挖基完成前准备好,以保证及时浇砌基础,避免基底土质变差。

  排水砌筑的施工要点是:确保在无水状态下砌筑圬工;禁止带水作业及用混凝土将水赶出模板外的灌注方法;基础边缘部分应严密隔水;水下部分圬工必须待水泥砂浆或混凝土终凝后才允许浸水。

  水下灌筑混凝土一般只有在排水困难时采用。基础圬工的水下灌筑分为水下封底和水下直接灌筑基础两种。前者封底后仍要排水再砌筑基础,封底只是起封闭渗水的作用,其混凝土只作为地基而不作为基础本身,适用于板桩围堰开挖的基坑(图4—17)。

  1)水下封底混凝土的厚度。封底之后,要从基坑内排干水。这时基底面上受到向上作用的水压力户。(图4—17)。封底混凝土在户。作用下,有如周边支承的板,其最小厚度j应能保证混凝土板有足够的强度。同时,板桩同封底混凝土组成一个浮筒,该浮筒的自重应能保证不被浮起。如图4—17所示,在封底混凝土的隔离体上作用着的外力有:底面处的浮力、自重以及封底混凝土与钢板桩接触面上的粘着力和摩擦力。其静力平衡方程式为:

  其中,值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上式可求得最小封底厚度值。在估算时也可不考虑混凝土与板桩间的粘着力,偏安全地采用:

  由上式估算出的封底厚度x值后,当x值与基坑短边的比值较小时,可将封底混凝土作为四周自由支承的双向板计算其最大弯拉应力是否小于混凝土的容许弯拉应力值,即由封底混凝土的强度控制。此时,可用下式:

  水下封底混凝土的质量不易控制,故封底厚度不能完全按公式计算决定,还应参照实际经验。为满足防渗漏的要求,封底混凝土的最小厚度一般为2m左右。

  2)水下混凝土的灌注方法。现今桥梁基础施工中广泛采用的是垂直移动导管法,如图4—18,混凝土经导管输送至坑底,并迅速将导管下端埋没,随后混凝土不断地输送到被埋没的导管下端,从而迫使先前输送到的但尚未凝结的混凝土向上和向四周推移。随着基底混凝土的上升,导管亦缓慢地向上提升,直至达到要求的封底厚度时,则停止灌入混凝土,并拔出导管。当封底面积较大时,宜用多根导管同时或逐根灌注,按先低处后高处、先周围后中部次序并保持大致相同的标高进行,以保证使混凝土充满基底全部范围。导管的根数及在平面上的布置,可根据封底面积、障碍物情况、导管作用半径等因素确定。导管的有效作用半径则因混凝土的坍落度大小和导管下口超压力大小而异。导管作用半径与超压力的关系参见表4—15。

  对于大体积的封底混凝土,可分层分段逐次灌注。对于强度要求不高的围堰封底水下混凝土,也可以一次由一端逐渐灌注到另一端。

  在正常情况下,所灌注的水下混凝土仅其表面与水接触,其他部分的灌注状态与空气中灌注无异,从而保证了水下混凝土的质量。至于与水接触的表层混凝土,可在排干水而外露时予以凿除。

  采用导管法灌注水下混凝土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导管应试拼装,球塞应试验通过,施工时严格按试拼的位置安装。导管试拼后,应封闭两端,充水加压,检查导管有无漏水现象。导管各节的长度不宜过大,联结应可靠而又便于装拆,以保证拆卸时中断灌注时间最短。

  (2)为使混凝土有良好的流动性,粗骨料粒径以20~40mm为宜。坍落度应不小于18cm,一般倾向于用大一些。水泥用量比空气中同等级的混凝土增加20%。

  (3)必须保证灌注工作的连续性,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中断灌注。在灌注过程中,应经常测量混凝土表面的标高,正确掌握导管的提升量。导管下端务必埋入混凝土内,埋入深度一般不应小于0.5m。

  (4)水下混凝土的流动半径,要综合考虑到对混凝土质量的要求、水头的大小、灌筑面积的大小、基底有无障碍物以及混凝土拌和机的生产能力等因素来决定。通常,流动半径在3~4m范围内是能够保证封底混凝土的表面不会有较大的高差,并具有可靠的防水性,只要处理得当,可以保证封底混凝土的防水性能。

  浇筑基础时,应做好与台身、墩身的接缝联结,一般要求:

  (1)混凝土基础与混凝土墩台身的接缝,周边应预埋直径不小于16mm的钢筋或其他铁件,埋入与露出的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0倍,间距不大于钢筋直径的20倍。

  (2)混凝土或浆砌片石基础与浆砌片石墩台身的接缝,应预埋片石作榫,片石厚度不应小于15cm,片石的强度要求不低于基础或墩台身混凝土或砌体的强度。

  施工后的基础平面尺寸,其前后、左右边缘与设计尺寸的容许误差不大于土50mm。

安全管理施工方案集锦 篇4

  1前言

  近年来房地产的发展速度非常迅猛,各地区的房屋建筑也如雨后春笋涌现而出。但与此同时,也发生了一些因房屋建筑质量而引起的事故,因此,越来越多的人们对房屋建筑的施工质量引起了重视,施工单位必须注重安全管理方案的执行。

  2关于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环节的分析

  (1)在建筑行业施工的过程中,很难深入对安全管理环节进行深入规范,出现了许多只追求经济效益,对施工人员的自身安全、施工综合效益、施工质量等环节忽视。如果要正常的施工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控制,如果不能合理的控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水平是很难提高的,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更无从谈起了,目前我国的房屋建筑制度还不完整,行业中很多建筑安全管理人员还缺乏较多的安全意识,正是因为这些原因影响了建筑工人们的正常施工,使之出现一系列的施工问题。而现实的问题是,经济效益并不是企业唯一的目的,如果不能正常施工完成指标,那么经济效益也就无从谈起了。按照建筑行业的相关规定,建筑行业的安全管理费用一直处于专款专用的,可是现在还有很多企业没用按照规定办理:一是资金不到位:二是所提取到的资金没有应用到安全管理的工作中。很多企业的领导认为安全管理费用是一种额外支出,于是他们把这笔资金当成是企业的另外一种收入。未给施工人员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设施以及劳保用品。有些企业里也配备了相应的安全员,但是由于安全员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较差,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所犯的有些错误不能及时的指出,所以并起不到相应的监管作用。

  (2)随着我国近几年建筑行业的迅速发展,许多闲暇农村劳动力进入建筑行业,这也给建筑安全管理带来了不小的难题,由于这些农村劳动力普遍学历较低、综合素质较低,大多数人对安全管理认识不到位,专业的施工技术较差,难免给正常的施工带来问题,这也是安全事故频出的原因之一。从以上可知,农民工的施工技术必须提高,只有让他们的施工技术、安全管理意识相应的提高,才能够提升他们的日常的施工的规范性,从而达到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以及规范性。

  (3)有些施工单位为了追求较高的经济效益,在承接工程后,对安全管理环节的资金投入出现提取不足或提取的资金未用的相应的程序中,从而使安全设备以及劳保用品不足,使安全管理环节不能够顺利的展开。现在还有许多建筑单位缺乏质量安全监管的手续,没有得到建筑管理部门的批准,就进行建筑施工。在有些工期较近的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出现赶工期、轻质量、忽视安全管理等情况。现在在建筑行业出现了许多抢工、赶工的现象,这些因素也是安全生产的隐患,管理建筑施工行业和质量监控的部门,对当地的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生产出现的问题了解不到位,责任不明确,监管力度不够,建筑单位在机构设置、工作体制上不能达到质量监控部门的要求。

  3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方案的深入应用

  如果要使建筑施工工作正常顺利的进行,就必须对施工人员的基本操作技术进行规范,加大对安全生产管理方面进行培训。从而满足施工人员的基本操作规范和综合素质要求。施工单位必须经常的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从而使施工人员对施工安全管理知识以及常见问题进一步了解,加强施工的基础操作技术,促进施工人员自己保护意识的提高,有效的控制施工过程出现的事故。进一步完善房屋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及监督体系,对于完成施工的单位来说,有利于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进行监督,了解安全管理体系能否在施工过程中起到相应的作用,另外,还可以不定期的对施工单位现场进行抽查。从了解到的建筑施工现场的情况以及施工工程的进行情况,进行安全管理及预防监督工作,随着计算机时代的到来,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可以用计算来完成。

  在建设房屋的过程中,施工的各个环节要达到均衡,从而优化施工现场的整体体系,促使施工的安全、管理环节等的协调性,这样就有利于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能力的提升。,在施工的过程中,也要对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意外事故深入应用保险模式。对于施工的现场积极的进行检查和监督。这样做有利于安全事故的控制。从以往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我们可以看出大多数都是施工人员错误的操作造成的,所以不定期的检查施工现场有利于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可以避免事故的频发。建筑安全管理法规的研究。对于我国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状况,其我国以及他国家已经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为我们国家建设施工制定了比较完善的安全生产法规以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的应用研究。建筑行业安全管理系统的研究。

  4房屋建筑中解决安全事故的方法和建议

  (1)加大对施工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力度,只要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那么施工人员的基本施工操作和安全意识会自然提升。安全教育的培训可以起到让施工人员了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从而提升自己保护能力,这样就可以大大的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2)我们应该不断的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体系。

  ①政府部门应该加大对施工单位以及施工现场的检查力度;

  ②在监督管理的时候,应该按照工期是实际情况进行发展,且不可督促缩短工期,施工现场的情况可以利用计算机进行科学的、合理的管理;

  ③施工平衡。政府可以通过协调施工单位和施工项目的关系达到安全生产,使施工的安全水平得到提升和完善;政府还应该加大对施工的安全管理力度;

  ④对建筑安全生产进行分析。用我们国家现在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发达国家进行对比,寻找我们的不足之处学习人家的优点;

  ⑤了解施工单位的内部安全管理体系。管理部门加大对施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的检查力度,企业之间可以通过研究得出合理的生产方案,从而促进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发展。

  5结语

  近年来我们国家建筑行业的飞速发展,房地产行业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在以后的施工过程中,应加大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政府部门也应该积极的检查监督,使建筑施工工作安全稳定的进行。

安全管理施工方案集锦 篇5

  为做好全区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据《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办发〔20xx〕x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职责分工

  (一)区政府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张树金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副组长,区公安局、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局、区供销社、区政府法制办、区教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商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质监局、区财政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林业局、区文化委、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消防支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燃放办")在区公安局,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局副局长雷勇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安监局副局长巫正洪、区供销社副主任吴光学任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区燃放办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区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职责

  根据《条例》规定和职责分工,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烟花爆竹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区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区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和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单位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区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区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管,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区交委: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人员、押运员资质的.监督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督促客运单位加强对车站及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防止旅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客运车辆。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督促天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区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商场、市场等商贸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联系和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公司,利用其通信平台向用户发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示短信。组织指导供电、供气部门对输电设施、气站及输气管道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守护措施。

  区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

  区教委: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城乡建委:负责对全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全区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环保局:负责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

  区人武部:负责驻璧部队人员的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驻璧部队加强军事禁区和重要军事设施的看护。

  区消防支队:负责制定全区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林业局、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文化委、供电公司、天燃气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山林、苗圃、敬老院、文物保护单位、物业小区、输变电设施、燃气设施等禁放区域的看护。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三)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职责

  按照"属地原则",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镇街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搞好动员部署;组织督促辖区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重点危险源周边巡逻管控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有序。

  二、工作步骤

  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从即日起至2月22日结束。

  第一阶段:制订方案(1月中旬)。研究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具体的管控和保障措施。

  第二阶段:宣传教育(1月上旬至2月下旬)。集中进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三阶段:检查整治(1月上旬至2月下旬)。开展综合执法,打击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

  第四阶段:全面看护(2月上旬至2月下旬)。2月7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为允许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常年可以燃放区域除外)。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的安全管理,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加强巡查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第五阶段:工作总结(2月23日—28日)。

  三、工作措施

  (一)依法划定禁、限放区域,设立禁放标识

  1月25日前,由区燃放办牵头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划定我区禁放、限放区域,并向社会公布。1月30日前,车站、高铁换乘站等交通枢纽,铁路和输变电设施等安全保护区,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单位、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域,文物保护单位、重要军事设施及居民小区化粪池等重点部位的产权或使用单位要完成禁放标识的设置张贴工作。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划定的禁放范围,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识。

  (二)强化宣传,注重教育

  区燃放办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为主题,运用各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倡"少放一组烟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鲜空气"的环保理念。节前以告知禁放区域、公布"打非"举报电话及查处的典型案例为主,节中以倡导安全文明有序燃放为重点,节后以宣传禁放、回收剩余产品有关规定为重点。1月30日为全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经营市场监管,确保市民燃放安全

  区安监、工商、公安、交通、质监等部门,要坚持"五项"安全监管,即通过生产监管、经营监管、运输监管、车辆监管、品种监管,确保我区烟花爆竹运输、经营的安全,保障市场烟花爆竹的安全供应,为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供质量、品种的安全保障。区安监局要以区安委会办公室名义与区燃放办共同牵头,加大综合协调工作力度。同时,区安监、公安、工商、质监、交通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及质量等开展联合监管,并充分发挥协作机制作用,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全区限制燃放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的规划、设置工作,由区安监局会同区供销社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进行布置,同时,区安监局要在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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