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段春运工作方案(精选30篇)
客运段春运工作方案 篇1
在20xx年春运工作从1月21日开始至3月1日结束,共计40天。为确保春运期间我局管养线路的道路安全及道路行车安全,让全县人民欢度一个祥和的新春佳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春运安全工作方案:
一、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强化夯实春运安全责任体系
由于春运期间客流量大,流向面广,流时集中, “学生流”、“探亲流”、“民工流”、“旅客流”及“客流”形成的客运高峰给日常交通运输带来了一定困难,特别是冰雪天气的道路行车安全任务极为艰巨。因此,我局广大干、职工应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红线意识,要确保道路畅通,桥梁安全。春运期间要加强巡查,发现路障要及时清理,危险路段要设置警示标志。做好路面维护,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标识。
为圆满完成20xx年春运工作任务,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决定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曾志威;
副组长:付 晓、侴建新、杨 剑;
成 员: 涂仁义、周 强、盛建、曹建波、李 劲、刘建新、曹利红、刘志斌、涂 剑、杨小勤。领导小组下设春运安全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设法制安全股,由涂仁义兼任办公室主任,实行24小时值班制。
二、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春节运输安全,道路畅通有序
安全是整个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局全体干、职工,尤其是管理人员和公路养护站人员、路政人员、治超站人员、战备渡口所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南县20xx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同时根据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公路养护管理的各项规定,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切实做好各项春运安全预防工作。
强化安全教育,提高驾驶员和养路职工的安全意识。
在春运开始前,根据职能职责要分别对驾驶员、养路职工、治超站人员、路政等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强化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以反违章、反超速、反疲劳、规范施工为重点,层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春运安全。
(二)加强安全隐患大排查和维护,确保道路畅通。
养护股应组织各公路站对公路陡坡、急弯、重点路段、桥梁、涵洞等进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和维护;路政大队应加强路政管理,并组织路政人员对影响道路行车安全的各种路障、道路堆积物、“桥头市场”、“马路市场”进行一次集中彻底的整治;治超站要制订相对应的春运安全工作方案,执法过程中既要保证执法队员、执法车辆自身安全,同时也要在确保被检测车辆在检测过程中的安全;全局的车辆和工地施工机械设备在冰冻来临前要做好防冻保养和防滑措施。
防冻防滑应急处理。
春运来临,冰冻灾害等恶劣天气也随之来临,为确保恶劣天气下道路行车安全,法制安全股和养护股要制定详细的防冻防滑安全应急预案,同时各站队应根据自身职责制定相对应的安全措施,在桥梁、涵洞、陡坡、弯道处要备好防冻防滑材料并准备相对应安全标志标牌。一旦发生冰冻灾害,全局干、职工应根据应急预案要求紧急行动,采取撒防滑砂或撒盐化冰等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对冰冻灾害严重且不能通行的路段,则书面报告市局和县政府,请求封闭道路交通,并设立安全警示牌,以防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在冰冻期间,各部门应切实提高对冰冻气候条件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忠实履行职责,及时掌握道路交通状况,并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交通安全信息情况,切实做到政令畅通,措施得力,工作到位,确保冰冻灾害条件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四)加强内部安全检查和管理
局机关办公室应根据春运时间制定春运值班表,强调值班职责和值班纪律,组织各股室、各站队进行一次内部安全隐患大排查。
三、 加强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为确保春运工作落实到实处,随时处理春运中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实行分工责任制,具体安排为:组长曾志威同志负总责,副组长侴建新同志负责管养线路春运安全工作,特别是桥梁、涵洞、陡坡、急弯等特殊路段、战备渡口所及茅草街大桥春运安全工作,副组长付晓同志负责机关、各站队内部的春运安全工作,副组长杨剑同志负责路政大队、治超站及工地的春运安全工作。各组在春运期间实施日巡查制度,发现隐患立即整治,巡查结果和隐患整治情况于当日17:00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四、加强信息反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春运期间,各公路站应安排专人昼夜值班,必须保证一名负责人24小时带班值守。一旦发生重大灾情或伤亡事故,应及时报告:国省干线阻断1小时内报县政府、县春运办,2小时内报市局;同时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通和妥善处置。节日期间发生信息不畅、擅离岗位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客运段春运工作方案 篇2
一、工作目标
为确保全镇交通运输畅通、旅客出行安全,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我镇20__年春运工作围绕“便民利民、平安春运”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客为主、优质便捷”的指导原则,实行辖区负责制,干部“包人、包路、包车”,加强监管,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力抓春运,保安全。全力打造平安和谐春运,确保人流、车流有序疏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欢乐的春节。
二、组织领导
(一)为做好春运工作,我镇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村(居)委、党政办、安办、交管办、卫健办、大河派出所、大河中心卫生院和各个学校为成员单位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交管办,主要负责全镇春运期间的综合协调,检查各种违法运输、载客,会同有关职能办公室制定春运工作方案,掌握春运动态,督促检查春运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时协调本镇春运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和突发事件。
(二)各村(居)委根据工作需要,要成立相应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司其职、相互支持、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和问题,切实把各项准备工作落到实处。
三、职责分工
交管办:由李鸿斌同志牵头,交管办王炳川同志具体落实,负责落实对全镇公路、桥梁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在危险路段,要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采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同时,加强对公路的巡查,备足防滑砂,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公路畅通。
安办:由蒲洪勇同志牵头,赖祥毅、高经凯、岳中峰和吴猛同志具体落实,负责牵头其他有关职能办公室及镇级单位组成春运安全联合检查组,开展全镇春运工作安全大检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的车辆,查处非法改装车、农用车及其他不符合安全标准参与营运的车辆,从严从重处罚客车超载等行为。集中力量加强对重点路段交通疏导,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防止交通拥堵现象的发生。
卫健办:由张丽琼同志负责,指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拟定应急预案。
大河派出所:由何长钱同志牵头,派出所交通警察协助,负责我镇辖区内的交通治安秩序,组织警力确保旅客进出客运站通道畅顺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做好防爆、防火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和查处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时,及时增派警力迅速到达指定区域。负责各客运站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疏导,管制进出客运站各种车辆。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制定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大河中心卫生院:由董凤鸣同志负责,全体医护人员具体负责在春运期间准备好医疗救护应急力量,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时,及时派遣医疗救护队进驻客运站及旅客紧急疏散点,抢救伤病人员;安排医疗单位做好伤员救护工作。做好突发疫情等有关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和救治工作,指导客运站的消毒和防疫工作。
大河车站:由杜明辉同志负责。做好安全宣传及疫情防控登记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科学安排运力。春运期间,学生流、民工流、探亲流等客流将交织一起,形成多次客流高峰,对各交通运输工具形成一定的压力。交管办要有针对性地制定运输方案和应急措施,努力满足旅客的出行需要。要充分考虑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大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和旅客滞留等突发情况,做好应急运力储备,确保运输畅通有序。
(二)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首要任务。各有关镇级单位和运输企业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继续按照“五个管严”、“五个严查”的要求,切实落实春运各项安全措施,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要求,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五个管严”:一要严把客车准运关,管严客车。加大加强安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清理挂靠客车,确保每辆投入春运的客运车都要符合安全技术标准,严禁不合格、无营运资格的客车载客。凡在我镇从事春运的车辆,均必须足额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承运人责任险。二要严把客车准驾关,管严驾驶员。要严格客运车辆驾驶员的资格审查,严禁3年内发生重大以上责任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驾驶员驾驶春运客运车辆,加强对司乘人员的教育,消除事故隐患。三要严把客运站关,管严车站。安办协同派出所和交警强化对客运场站的管理,严禁客车超员或者人货混装。强化危险化学品的查堵力度,坚决把“三品”拒之站外。四要严把道路安全关,管严事故多发重点路段。对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路段要加大排查力度和整改力度,在主要公路干线、事故多发地段要加强巡逻。各村要对各自管辖地段进行一次安全整治,排除不安全因素。五要严把镇界出入口关。安办要依法查处超载等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违章行为,加大对客运车辆超载的查处力度,确保超载车辆不出镇、不入辖区。“五个严查”:一要严查无牌无证车辆非法营运;二要严查农用车辆及其他非客运车辆非法载客运输;三要严查车辆带病营运;四要严查疲劳和酒后驾驶。五是要严查超员、超速、超限行为。
(三)落实公路养护。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各村(居)应及时组织力量清理、清扫路面,剪除路肩高草,清理排水系统堵塞物,清除视野阻碍物等。主动作为,美化环境,提升我镇公路形象。同时,各村(居)要制定塌方、滚石等阻碍春运交通畅通物的清理应急预案,确保辖区春运安全、畅通。
(四)提高应变能力。针对春运期间我镇可能出现大范围的大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或疫情传播,各职能办公室、各村变化情况,提前备好应急物资,做好防疫、防雾、防雪、防冻等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协商解决客运组织、车辆通行、应急运输等方面的问题,坚决防止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和车辆人员大量滞留。安办要加强对事故易发路段的巡逻,加强农村面包车、农用车和镇道路安全监管。在出现恶劣天气影响交通安全时,及时采取限制车速、压速领驶、间断放行等果断措施,及时了解公路通行和天气变化情况,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管理。
(五)统筹疫情防控和春运保障工作同步推进。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切实强化底线思维,充分预估风险挑战。按照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人员防护的原则,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准备,坚持先扫码后上车、乘车必戴口罩的原则,各营运车辆必须实施消毒措施,做好出入登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标语、广播、会议等宣传载体,为旅客出行提供帮助。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正确导向作用,突出正面宣传,大力宣传春运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典型事迹,争取社会各界对春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对不正之风坚决曝光批评。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交通办要认真履行职责,负责全镇春运工作的综合协调,推动全镇春运工作有序进行。春运期间交通办、安办等办公室要抽调专人,跟踪掌握运输情况,抓好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协调工作,处理好特殊情况下的紧急疏运,确保旅客平安回家、顺利返岗。
(三)规范工作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一是加强春运值班制度。春运期间,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要向镇安办报告。二是加强信息上报制度。春运期间,各职能办公室、各村(居)要明确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传递工作,并将结果及时上报镇安办。
客运段春运工作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工作要求,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严防死守,把疫情防控放在春运工作首位,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在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基础上,提升春运服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平稳有序出行。
二、职责分工
(一)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县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审议、研究、批准全县春运工作方案及领导小组人员,检查指导春运工作开展情况,决策春运工作重要事项,协调解决春运重大问题,督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落实职责。
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工作部署,组织督促检查春运工作贯彻落实情况,跟踪掌握春运动态,及时发布春运信息。
(二)县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及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管理,督促行业管理部门重点做好“两客一危”车辆、道路运输、水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加强运输市场的管理,牵头落实道路运输市场常态化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整治合力,依法打击扰乱运输市场秩序的行为,维护运输市场秩序。科学制定运输方案,优化运力配置,满足旅游出行需求;发布公路通行信息,保障公路畅通。督促指导道路水路运输企业严格落实春运期间疫情防控要求,重点做好进出场站人员快速体温检测、健康码核验、科学佩戴口罩、快速引导客流等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对客运一线服务人员健康管理,开展日常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强化实名制购票和对号入座管理,及时停运太和来往中高风险地区的道路客运班线及包车客运业务。督促道路水路运输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营运车船的维护检测,加强司乘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管理,落实卫星动态监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督促重点企业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客运场站、公交场站等重点区域的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突发能力。
(三)县公安部门负责协助卫生健康部门依法落实疫情防控强制隔离和封锁措施;打击造谣惑众、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群众利益。公安部门要加强火车站、汽车站等重点场所治安管理,加大对炒票、拉客宰客、“黑票点”、“黑站点”等非法活动的打击力度,确保春运期间治安秩序良好;公安交管部门负责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根据需要在重点路段设置春运交通安全服务检查点,加强过往车辆特别是“两客一危”车辆、重型货车、校车的安全检查,严管严查“三超一疲劳”、人货混装、报废车上路、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对易堵路段及时集中警力开展交通疏导,充分发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两站两员”作用,维护正常交通秩序;落实常态化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配合交通运输部门依法查处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经营行为。公安部门负责依法维护社会秩序,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人流密集场所管控,保护重点区域人员人身安全。
(四)县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春运期间卫生应急预案,做好春运期间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人流密集场所的便民医疗服务和疫情监测防控工作。负责加强春运疫情防控指导,督导公铁水等单位完善防控措施,指导交通场站设置隔离区;统筹协调处置交通环节发现的疑似病例,对发现的疑似人员早隔离、早治疗。
(五)县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春运安全工作的综合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春运工作,督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加强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对春运期间安全生产事故组织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六)铁路部门负责火车站内疫情防控、旅客运输和区域内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铁路部门疫情防控各项职责,重点做好进出站人员快速体温检测、健康码核验、科学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对客运一线服务人员健康管理,开展日常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快速引导客流等疫情防控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进出站人员的健康码核验、车站广场安全保障等工作。加强行包安检,防止乘客携带危险品上车。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车站广场的安全保障工作。
(七)县人社部门负责农民工流动情况的监测工作,提前摸排务工人员返乡返岗需求,加强工作衔接。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的监督,保证返乡的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资,避免节前民工集体讨薪等恶性的事件发生。
(八)县邮政部门负责做好春运期间邮件、包裹、快递的收寄、安检、运输工作;督促快递企业做好从业人员个人防控和物品消杀等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九)县气象部门负责天气信息发布,为春运提供及时、准确的气象信息服务。
(十)县教育部门负责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因地制宜,因校制宜优化调整学校寒假放假、春季开学时间。加强校车的监督管理,确保春运期间上下学时段校车规范运行,车辆及驾驶员符合要求,加强假日期间校车封存管理和乘车安全宣传。
(十一)县文化旅游体育部门负责发布旅游信息,规范旅游环境和秩序;引导旅客错时错峰旅游,指导景区按照不超过核定人数75%的标准合理安排游客接待工作;督促旅行社认真查验旅游包车企业、车辆、驾驶员资质条件,落实用车“五不租”制度。(用车“五不租”制度,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旅游客运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即不租用未取得相应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
(十二)县新闻宣传部门负责春运宣传报道工作,跟踪报道春运工作开展情况,发布春运信息,传播社会正能量;及时发布疫情防控要求、旅游安全提示,引导公众错峰避峰出行,减少不必要出行。
(十三)团县委负责做好春运期间志愿者服务工作,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春运“暖冬行动”。
(十四)县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做好春运期间城市市容的管理工作,加大对摆摊设点、占道经营、违章搭建等行为的治理,为旅客创造良好的市容环境。
(十五)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做好市场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人流密集场所及周边地区的市场管理,确保经营有序;依法打击违反价格管理的行为。
(十六)县发改部门负责做好交通运输价格管理和相关价格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十七)县武警部门负责维护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人流密集场所的春运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十八)县消防救援部门负责做好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人流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针对返乡务工人员的消防宣传活动,加强灭火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十九)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统筹做好本辖区春运服务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研究部署抓实抓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认真履行乡村路长职责,督促乡村道路专管员提高公路巡查、安全隐患排查频率,对通达农村客运班车的道路重点巡查;开展道路清障,治理沿路逢集设市,加强道路停车管理,联合交管部门合理设置集镇、三轮车、四轮车等非机动车限时禁行路段,明确具体人员引导机动车和三轮车、四轮车等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在指定区域,确保集镇道路客货运输畅通;全面完成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其他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积极配合开展好春运工作。
三、实施步骤
20xx年春运工作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准备阶段(20xx年1月28日之前)
组织开展春运客流量调查和预测分析,联系各有关部门和重点单位,掌握各种运输方式需求、安排及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成立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县春运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春运工作组织和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春运工作领导机构,组织部署所承担的工作,制定具体方案,细化责任,落实到人。
(二)实施阶段(20xx年1月28日至3月8日)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春运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实施春运工作,公布服务监督电话,加强部门协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春运工作顺利开展。
(三)工作总结阶段(20xx年3月9日至3月12日)
春运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春运服务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3月11日前将春运总结上报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汇总并按时向市报送。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把疫情防控放在春运工作首位,坚持常态化疫情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切实强化底线思维,充分预估风险挑战,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和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春运服务保障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方案,确保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做好春运服务,也要在局部出现疫情后做好应急应对,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和春运保障“双胜利”。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国及省市春运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加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切实抓好全县春运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县20xx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见附件1),同时设立疫情防控、安全应急、保通保畅三个工作组和工作方案(见附件2,附件3,附件4)。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本辖区、本部门春运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认清春运形势,强化疫情防控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春运工作专班《20xx年综合春运疫情防控总体工作方案》以及省市县冬春季特别是春运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错峰控流相关工作,降低因春运造成的疫情传播风险。各类客运场站、服务站所、企业要按照交通运输部《20xx年春运期间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科学组织售票和加强乘车管理,全面梳理售检票、进站、安检、候车、中转、乘车等人员易聚焦环节,采取严控超员、增加通道、优化流程、控流限流等针对性措施,加强引导,尽可能减少人员拥挤;要严格执行客运场站、交通运输工具消毒、通风、设置临时留观区、开展疫情防控宣传等预防措施,严格执行乘客核酸检测证明查验、上车测温、进站健康码查验、人车票一致性查验实名制登记对号入座、司乘人员和乘客全程佩戴口罩、发热人员及时隔离、移交、配合流调和必要医学检查要求等工作。严密防范疫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扩散。
2.加强乘客和一线职工个人防护。所有客运一线服务人员要规范佩戴口罩,督促要求旅客全程佩戴口罩。对客运一线服务人员要加强健康管理,开展日常健康监测。各单位对纳入“应检尽检”范围的一线客运服务人员,要保障其按期开展核酸检测,特殊岗位要做到一次任务一检。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安排,加快推进客运一线服务人员疫苗接种组织工作,将接种范围覆盖到参与春运的志愿者等群体,在知情自愿的基础上,尽早实现“应接尽接”。
3.强化春运疫情防控检查指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春运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督导公铁水各单位完善防控措施,指导交通场站设置隔离区(留验站),及时通报疫情信息;统筹协调处理交通环节发现的疑似病例,对发现的疑似人员早隔离、早治疗。
4.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针对局部突发疫情可能引发的交通管控、检查升级、客流突变、车次停开等情形,提前制定和完善有关应急预案。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采取加大消杀力度、降低客座率等更严格防控措施,必要时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减少或暂停客运班线。采取暂停城市公共交通客运服务措施,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为医护人员、公共服务人员、老弱病残幼等各类重点人员提供必要的出行保障。
(三)加强行业监管,确保春运安全
1.压实安全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总体要求,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要结合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落细各类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强化“六项机制”建设,全力打造“平安春运”。
2.加强安全监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除患;强化“两客一危”、重型载货汽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动态监管,严格落实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等制度,及时提醒和纠正驾驶员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行为实施方案要求,在包保责任片区的高速公路路口、春运交通安全服务检查点等主要场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查“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客运车辆违反规定载货,特别是“黑车”、“专线车”等非法经营、非法从事网约车经营、以顺风车名义从事非法营运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防车辆、驾驶人“带病”运行;要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及时劝导和纠正农村面包车超员载客、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履行属地安全监管职责,组织开展非法客运车辆排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铁路有关单位要深化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强化对线路、运输设备的检查检测和维修养护,严格落实各项作业标准,加强运行实时监控和现场安全管理。地方海事部门要强化重点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
3.开展春运安全检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深入一线认真开展春运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建立台帐,实行挂牌督办,随时整改到位。对不能确保安全的企业,应坚决停运避险,整改合格后方可执行春运作业任务。
(四)科学组织运力,提高保障能力
根据上级分析和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预计我县20xx年春运人口流动规模将显著低于常年,客流量存在较强的不确定性,节前客流相对分散,节后返程仍然较为集中。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指导督促各企业、客运站准确把握客流新特点,科学分析、预测旅客和货物运输需求,合理制定运输方案,在重点地区、热点路线和高峰时段提前调配运力,及时完成疏运,努力满足旅客出行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要统筹运输需求和运输能力,加强运力供给,组织道路客运、城市交通运力,切实做好综合运输服务衔接、城市和农村两端不同运输方式衔接。人社部门要提前摸排我县务工人员返乡返岗需求,加强输出地输入地工作衔接,会同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对起讫地相对集中、具有一定规模的返乡返岗需求,适时组织开行农民工返乡和回城“点对点”包车运输,并做好人员信息登记和到达交接工作。要坚持“以客为主、客货兼顾”的原则,在保证旅客运输的同时,统筹做好电煤、成品油、粮食及肉禽、蔬菜等重点物资运输,满足企业正常生产和居民生活需要。邮政、快递企业要保证春运期间信件、包裹和快件的收寄、运输和投递服务。
(五)完善服务措施,提升服务质量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升服务水平,将春运服务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展示行业和地方形象、提升服务品质的重要载体。要认真落实道路客运领域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及其随行家属依法优先出行政策,体现到购票安检、候车等环节,提供优先优待和热情服务,营造良好氛围和社会风尚。规范客运企业价格行为,严格落实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儿童乘车优惠政策。要关心农民工、学生等群体,优化网络、电话、手机客户端等售票方式,做好团体票预定等服务,提高购票便利度。对延误的班次要及时向旅客发布信息,消除误解,争取理解支持。要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码代办代查、人工售检票、咨询引导等服务,保障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智能化条件下的出行服务。团县委要组织开展好青年志愿者“暖冬行动”,重点围绕疫情防控宣传提醒、咨询指引、票务协助等实际需求,精准确定岗位,加强规范管理;要按照“非必要,不上岗”和“谁使用、谁管理、谁保障”的原则,切实加强志愿者防疫及服务保障。
(六)开展治堵保畅,确保道路畅通
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重点加强春运高峰时段、热点路段的路网运行状态监测,及时发布易拥堵缓行路段信息,引导车辆错峰出行;要加强高速公路路口等重点场所的疏导检查,加强业务协同,做好交通管控事前会商和路警联勤联动工作。各乡镇要总结春运经验,对历年来春运期间逢集路段、乡镇街道等易拥堵的路段,开展治堵保畅工作,提前指定车辆集中停放场所,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引导机动车、非机动车到指定场所停放,开展车辆道路停放、骑路逢集等联合检查治理,确保春运期间的道路畅通。
气象部门要加强大风、寒潮、暴雪等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健全气象信息快速通报和预警机制,及时发布信息。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可能出现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细化完善应急预案,提前备好铲冰除雪、应急救援等物资设备,落实好应急运力;要做好恶劣天气下的交通运输管控和服务保障工作,督促公路经营管理和养护单位及时铲冰除雪,督促道路客运企业暂停或调整发车班次、水运企业落实船舶禁限航管理规定,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最大限度保障干线公路通行。火车站、客运站发生大面积延误时,要及时调派力量,做好引导疏散,避免出现大规模人员(车辆)滞留。
(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和谐氛围
春运期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宣传部门,精心组织春运宣传工作。要积极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创新媒体传播方式,综合发挥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作用,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做好聚焦性风险提示,增强旅客个人疫情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引导公众避峰错峰出行,减少不必要出行,特别是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险地区。要加强春运正面宣传引导,深度挖掘身边春运素材,突出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举措、春运感人事迹等。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及时掌握热点焦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八)制定完善预案,提高保障水平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春运期间低温雨雪等恶劣天气、如出现零星散发疫情等情况,抓紧抓实抓细春运期间疫期防控工作要求,制定完善各类春运工作应急预案,组织运输企业认真制定应急运力和人员储备、应急物资运输预案,储备疫情应对车辆,开展检查、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在易积雪结冰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提前备好备足应急物资和铲冰除雪、应急救援的设备。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乡村各路长、专管员加强公路巡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对干线公路、农村重点地区进行全面梳理,明确易堵、易发生事故的路段和节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治理方案和分流绕行预案,一旦因恶劣天气、交通事故、车流量大等原因发生大面积拥堵,要及时组织开展清障救援、铲冰除雪等工作,保障道路通行条件,同时加强车辆分流疏导,尽快恢复交通秩序。要区分疫情零星散发、区域聚集性、较大范围暴发等不同情景,对可能出现的交通管控、检查升级、客流突变、车次停开等情形,谋划好运输组织、服务保障等措施。要健全完善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应急联合指挥机制和路警联运处置机制,做好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
客运段春运工作方案 篇4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市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20xx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春运组织协调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春运的日常组织与协调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科学组织运力,保障春运旅客出行。
市交通主管部门要合理安排运力,提高运输效率,并督促公路、铁路、水路和民航运输企业认真研究和落实春运运力的准备和组织工作,做到公、铁、水、航四种运输方式合理分工,有效协作,确保春运工作平稳有序。
(二)强化安全管理,确保春运平安有序。
各单位、各运输企业要把春运安全作为头等大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
安监部门(市应急办)要加强对各部门(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
公安、交通部门要针对道路安全形势严峻的局面,督促企业加强对司乘人员的教育,做到“不超载、不超速、不超时、不疲劳驾驶”。要切实做好防火、防爆和危险品的查禁工作,严禁旅客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和危险品乘坐车、船、飞机。
公安交警、海事部门要加强道路、海上交通安全监管和疏导工作,加强对运输工具、设施的安全检查,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工具和设施投入春运。
口岸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做好春运期间口岸通关疏导的相关协调工作。
公安、武警、警备区应联合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防爆防火防恐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维护好火车站、机场、客运站及售票点、取票点等地的治安秩序;组织警力严厉打击车匪路霸、票贩子、拉客仔;加强对车船巡查,防止在车船上发生抢劫等刑事案件,确保旅客生命财产安全。
(三)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1.市春运办要组织编制《20xx年春运工作应急预案》,春运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20xx年春运工作的经验,完善本部门(区)春运应急预案,做好应对更困难情况的应急准备。
2.市、区两级财政部门要做好春运应急措施的经费保障工作。
3.为避免旅客大量聚集,春运办要求我市为主要客运站场设置延伸候乘点,各区政府要按照市春运办的要求,在深圳火车站、火车西站、银湖汽车站、宝安汽车客运站、福永客运站、龙岗长途汽车站等主要场站附近的学校、体育场馆等场所设置延伸候乘点,并制定好各延伸候乘点的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疏导旅客到延伸候乘点候车,避免产生旅客大量滞留的被动局面。春运期间各火车站、客运站一旦出现大面积滞留旅客的苗头,应当立即向属地区政府应急办或街道办进行通报,并根据实际情况启动相应预案,以免滞留情况恶化,工作人员措手不及,从而造成延误应急工作及耽误乘客出行等不良后果。
教育、文体旅游部门要积极配合各区政府、街道办做好延伸候乘点设置的各项工作,为延伸候乘点的筹备、运作提供各种便利。
公安部门要提前做好各延伸候乘点治安保障的应急预案,延伸候乘点一旦启用,公安警力立即进驻维持延伸候乘点及其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
卫生部门要及时做好各延伸候乘点的卫生防疫工作,特别要做好对甲型流感的防控工作。
三家公交特许经营企业要为各延伸候乘点提供应急公交接驳服务。
4.因天气等原因出现火车列车大面积延误情况时,铁路部门要视情启动应急预案,要通过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及时公布列车进入我省后的运行状况,引导乘客安心在家候车,避免乘客在火车站大量聚集。
5.卫生部门要加强对运输企业、场站的指导,防控甲型流感等重大传染性疾病的传播。
(四)加强组织协调,做好春运火车票预售工作。
1.进一步完善20xx年春运火车票团体票订购机制,铁路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团体票订、取票详情,同时也要规定取票单位必须向员工公布本单位团体票订、取票详情,以便社会及企业员工对团体票的去向进行监督,避免团体票订购这一利民措施被利用作为非法倒票的渠道。
2.散客火车票预售继续采用“电话订票、分散取票”的方式。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做好春运火车票预售工作。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南铁路有限公司要认真做好火车票预售工作,确保电话订票系统在春运期间正常运作。要制定“阳光售票”实施方案,并在媒体上向社会公布。要指定一名新闻发言人提前将火车票预售方式、火车票总量、流向和发车时间等详细情况在各大新闻媒体公布。售票开始后,每天定时将剩余火车票的数量、流向和发车时间等详细情况报送市春运办,同时在各大新闻媒体公布,以便市民做出理性的出行选择。广深公司和平南公司须及时、主动向广铁集团申请,尽可能在春运期间停止火车站及西站窗口售票。
各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辖区内售票点、取票点及火车站的治安、交通、环卫等秩序的维护工作。
宣传部门要对春运宣传报道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协调新闻媒体及时公布火车票预售方式、电话订票流程、取票点等售票信息,确保广大市民及时、准确、充分地了解火车票预售信息;指导春运部门和新闻媒体做好突发事件新闻应对工作。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公安、武警部门要做好春运期间各取票点、售票点、火车站的治安、交通秩序维护工作。
交通、城管、卫生、科技、供电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做好火车票预售的相关保障工作。
(五)加强市场监管,提高服务质量。
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以客为尊”的服务理念,要围绕“和谐春运”这一主题,采取各种措施,努力为旅客出行创造便利的条件,为旅客提供良好的出行环境,全面提高服务质量,让群众满意。
交通、民政部门和工会组织要继续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平安返乡返城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要加强劳动监察工作力度,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管理,防止在春运期间发生拖欠、克扣工资的现象。
市联合整治办要继续组织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交通、公安、工商、武警、警备区等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开展联合整治交通秩序专项行动,加大对非法营运等交通违章行为的打击力度,为春运工作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市场监督部门要加强交通运输价格的监督检查,督促各交通场站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加大对公路客运售票点的检查力度,督促各售票点依法经营;进一步加强候车区域周边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气象部门要实时跟踪掌握春运期间的天气变化,及时发布极端天气预警和预防信息,指导交通运输企业防抗极端天气的工作,引导乘客安全出行。
科工贸信部门要督促油品供应企业保证客运车辆的用油需求,如出现大量车辆等待加油的情况,应设置专用加油位,优先保证客运车辆加注燃油。
交通部门要及时发布春运信息和动态,让市民及时、充分地了解春运信息,合理选择出行方式和出行时机。
建设部门要深入基层与各单位和企业的领导一起看望、慰问留深的员工和工作在一线的工人。
地铁集团和三家公交特许经营企业要积极配合深圳火车站、火车西站等重点场站做好旅客疏运工作。
我市各级政府及人力资源保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深入基层与各单位和企业,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丰富市民和留深员工的节日文化生活,各用人单位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和安排好职工的节日生活,使市民和在深员工过一个吉祥、欢乐、幸福的春节。
市政府20xx年春运工作方案
客运段春运工作方案 篇5
为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20xx年春运期间通过交通传播扩散,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应急人员和物资及时运达,保障道路运输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要求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安排,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传播和扩散,坚持预防为主、依法防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预案规定,统一指挥,通力协作,采取必要措施,及早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做好疫情的防控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为进一步加强对春运期间全县道路运输行业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成立博白县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行业春运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道路旅客运输组、道路货物运输组、城市客运组、综合协调组、后勤保障组。各组要根据相应职责负责落实、协调、督促指导道路运输行业各部门认真落实联防联控工作要求,各部门负责抓好本辖区防控工作的落实。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办公室、安全股牵头。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办公室负责报送疫情防控工作动态信息,节假日值班期间由值班人员报送。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安全负责与县交通运输局和博白县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部门联络;根据上级指示,协调、组织并指导道路运输行业防控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实。
(二)道路旅客运输组:组长由戴云支书担任,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客运股负责具体落实,指导督促辖区道路客运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指导督促汽车客运站、道路客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做好卫生清洁和通风、消毒工作,严格落实旅客实名管理制度。配齐体温检查设备以及消毒液口罩等防护设备,设立临时体温检查点,按上级部署对进出客运站的旅客测量体温,配合卫生健康部门设立留观室,对体温处于发热状态的旅客,送至留观室,移交卫生部门做进一步检查,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疑似病例同程车辆人员的排查和登记工作。指导企业加强对本公司运输车辆的“消毒”和“通风”等防控措施。指导客运企业积极配合政府部门落实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防疫物资运输、疫情人员转运等保障工作。
1.坚决防止外溢,进一步强化道路旅客运输管控。原则上暂停进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道路客运班线发班;对途经以上地区的客运班线,要严格执行“点对点”运输,不得在以上地区上下客;要严格省际、市际包车备案管理,暂停受理始发、终到或者中途停靠以上地区的包车备案业务;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停运有关情况,做好宣传解释,并为相关旅客做好免费退票服务(同步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同办理)。
2.严格执行“五不进站、九不出站”及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进一步落实汽车客运站和道路客运经营者安全生产、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强化源头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督促各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严格执行“五不进站、九不出站”,在“三不进站”基础上增加“不配合测体温的司乘人员和乘客禁止进站、不佩戴口罩的司乘人员和乘客禁止进站”;在“六不出站”的基础上增加“未经消毒的车辆不出站、有未佩戴口罩司乘人员和乘客的车辆不出站、无乘客信息登记表车辆不出站”。
督促各客运企业、客运站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工作,制订实名制管理工作制度和实名制售票、检票工作职责、工作流程,严格要求站务人员认真执行实名制管理制度,售票(含自助售票设备、网络售票平台)时要将乘客的真实身份信息录入到售票系统。旅客乘车前要出示有效实名制车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配合站检票人员进行身份实名查验工作,对拒绝查验或人、票、证不一致的旅客,不允许进站乘车。
(1)省际、市际客运班线严格实行实名制购票乘车。客运站在车辆出站前,整理好该班次乘客的信息,形成《乘客信息登记表》,一式四份,起讫站点各1份,随车1份,驻站医院1份。
(2)包车客运备案严格实名制管理制度。
(3)所有道路客运车辆须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推广的“扫码抗疫情登记系统”,在该系统以单辆客车为单位下载注册“出”“入”两个二维码,要求通过扫码分别记录乘客上下车信息。
(4)要求客运企业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疫情防控工作培训,并签订《博白县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司乘人员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承诺书》,明确从业人员的职责,严格行车途中上下客实名制登记、测温、消毒等制度落实。
3.严防懈怠麻痹,进一步落实落细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督促道路客运企业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客运场站和交通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六版)》要求,严格执行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消毒通风、旅客测温、实名制管理、佩戴口罩、发热人员移交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等措施。要组织开展运输服务疫情防控检查,及时查摆防控漏洞,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的落实。
(三)道路货物运输组:组长由戴云支书担任,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货运股负责具体落实,指导督促道路货运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指导督促道路货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做好卫生清洁和通风、消毒工作。配齐体温检查设备以及消毒液口罩等防护设备,指导企业加强对本公司运输车辆的“日消毒”和“每班次通风”等防控措施。指导货运企业积极配合政府部门落实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防疫物资运输、疫情人员转运等保障工作。各货运企业、行业管理机构在日常安全生产和督查过程中要加强自身防护措施。
1.做好冷链物流运输情况的摸排工作。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会同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冷链运输企业(场站)、运输车辆(包括个体车辆)、驾驶员(含从业人员)、日常消毒等情况进行彻底全面的摸排,对排查出来的冷链物流运输企业(经营者)、场站及车辆、驾驶员(从业人员)进行逐一登记造册,建立相关工作台账,根据动态情况及时更新台账,并报送玉林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以及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场监管小组、卫生健康委。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汇总各部门各企业台账资料后,形成全县冷链物流运输行业相关台账,并根据动态情况及时上报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管理股及相关部门。
2.全面做好冷链运输从业人员防护、核酸检测及疫苗接种工作。一是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会同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有关部门要督促辖区冷链物流(运输)企业(经营者)加强新冠疫情防护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和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245号)的要求,配备必要的消毒用品和个人防护装备(如口罩、手套),严格做好消毒防护工作,防止感染风险。二是督查冷链物流企业(经营者)按照上级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并把检测情况登记造册。三是督促辖区冷链物流运输从业人员做好疫苗接种工作,对疫苗接种情况进行造册登记,并定期将核酸检测、疫苗接种人员的名单报送玉林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由玉林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汇总后报市交通运输局安监科及相关部门。
3.严格冷链运输车辆、场站消毒,坚决防止病毒通过冷链运输渠道传播。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会同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有关部门要督促辖区冷链运输企业(经营者)建立冷链货物运输车辆、场站运输装备消毒制度,并严格执行,对消毒情况如实进行记录,形成台账。凡从事冷链物流运输车辆,在每次重新装载货物前、后均要对厢体内外部进行重新消毒。
4.严格执行进口食品的查验和报告制度。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会同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有关部门要督促冷链物流企业按照《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等要求,加强车辆消毒和一线人员安全防护,落实信息登记制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样本采集、核酸检测、通关查验、环境消杀、应急处置等工作,不得承运无法提供进货来源的进口冷链食品。
从事冷链运输的从业人员一经发现运输食品为进口或者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冷链食品,需立即向辖区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报告所在辖区交通运输局或道路发展中心。
(四)城市客运组:组长由戴云支书担任,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城市客运股、驾培股负责具体落实。指导督促公共汽车、出租车企业做好办公场所、车辆卫生清洁和通风、消毒工作,督促企业加强对本公司车辆的“日消毒”和“每班次通风”等防控措施。加强对出租汽车平台公司的监管,禁止出租汽车跨地域经营,特别是严禁跨中高风险地区运营。督促指导出租汽车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积极配合政府部门落实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各公交、出租车、行业管理机构在日常安全生产和督查过程中要加强自身防护措施。
(五)综合协调组:组长由熊祖军副主任担任,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安全股负责具体落实。负责综合协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内部日常事务工作;组织制定和修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预案;组织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负责收集、整理、上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资料台账。
(六)后勤保障组:组长由熊祖军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朱剑东办公室主任担任,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办公室具体落实,负责疫情发生期间的后勤、经费保障、口罩和消毒水应急物资储备工作。负责道路运输行业新闻宣传和舆情监测引导工作。
请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于20xx年1月15日上午10点前上报一名负责具体工作联系人至局道路运输行业春运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邮箱()。
(七)综合执法组:组长由李浩副大队长担任,统筹大队各中队各科室具体负责落实,指导执法大队开展春运期间疫情防控执法工作。
1.做好客运站周边交通秩序管控,严查客运车辆站外上客、客运车辆不按批准线路进行运营,落实客车实名制乘车制度、包车业务的备案手续及包车客运实名制情况,严厉打击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各类违章行为。
2.加强冷链运输车辆的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冷链物流运输车辆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四个不得”管理要求,提供“三证明一报告”(进口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业经消毒证明、合法追溯信息证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对手续不齐全的车辆按要求移交相关部门并妥善处置。
3.加强“三非人员”排查工作。根据博白各方向车辆流通特点,采取定点查处和路面巡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东兴、钦州、防城港、贵港、南宁往玉林方向行驶的车辆和人员,加强对路面行驶客运车辆的监督检查;联合公安、卫健等部门严格落实三非人员查缉工作及做好博白高速服务区检查站和博白高速路口检查站的督导检查工作。
4.打击非法从事出租汽车运输经营行为,检查出租汽车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杜绝“三非”人员的.运输。
5.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国省干线公路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的流动执法检查。必要时,根据政府防控指挥部的指令设立临时联防联控交通检查站。
三、应急保障运力
(一)县本级(城区)客运车辆30辆(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负责汇总车辆信息上报,详见附件1)。
(二)县本级(城区)货运车辆25辆(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负责汇总车辆信息上报,详见附件2)。
(三)县本级(城区)冷链车辆10辆(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负责汇总车辆信息上报,详见附件3)。
(四)县本级(城区)公共汽车50辆(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负责汇总车辆信息上报,详见附件4)。
(五)县本级(城区)出租车辆50辆(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负责汇总车辆信息上报,详见附件5)。
以上城区应急运输车辆由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负责落实,并报玉林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安稽科备案。
四、应急保障启动
应急保障运力要时刻做好应急准备,接到市、县交通运输局的应急命令后,在指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结执行任务,应急运力储备纳入全市统一调度。
五、应急报告
(一)报告流程
各部门要根据自治区、玉林市、市卫生健康委部署及本应急预案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检查,如发现疑似疫情,及时采取隔离等措施,并报告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及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疫情及时有效处置。
(二)报告内容
1.客运站。发现疑似病人(来自疫区货物)的站场名称及地点;疑似病人(来自疫区货物)的基本情况、出发地和到达地;与疑似病人(来自疫区货物)有过近距离接触人员的基本情况;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
2.运输车辆。发现疑似病人(来自疫区货物)的车牌号、发车时间、运行线路;车内旅客及工作人员人数和基本情况、货物品名,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
各下属单位要及时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应急值守,保证24小时通信联络畅通。要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联防联控专项值班制度,按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要督促各客运站、运输企业将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人员和当地卫生健康部门防控人员的联络方式印制成册,发放到个人手中。
六、疫情响应
(一)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响应
发生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县委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启动应急响应级别,作出相应应急响应,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根据疫情形势和风险分析结果,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二)应急响应的终止
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按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按程序报批宣布终止。
七、疫情处置
严格按照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八、预防与应急准备
(一)预防
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为交通工具和有关场所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注明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