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春节接待工作方案范文

2025-01-10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景区春节接待工作方案范文(精选13篇)

景区春节接待工作方案范文 篇1

  为贯彻省、市文旅部门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春节旅游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春节旅游接待的各项工作,以良好的秩序、畅通的交通和优质的服务,实现春节黄金周期间旅游工作“文明、安全、秩序、质量、效益”五统一目标,确保游客在泰宁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兔年新春,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工作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工作指挥部负责根据景区接待实际情况,以及省市县的要求,决定景区接待、游览服务团组预案的启动时间,做好总协调调度;指挥部下设两个团组5个小组,各小组按照指挥部的要求落实本方案工作,指挥部成员、工作人员请假必须经小组、团组、指挥部领导审核批准,并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二、景区接待、游览服务团组预案(总负责:叶德松)

  (一)金湖、猫儿山、泰宁展示中心景区值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

  1.督促景区做好节前旅游接待各项准备工作。

  2.督促协调景区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保障旅游服务质量。

  3.协助做好景区旅游秩序和游客疏导。尤其是要协助做好临时停车场、金湖游客中心候船室、售票窗口、游船码头和甘露寺、陆地一线天等重点地段的秩序维持和游客疏导工作。

  4.督促景区落实旅游安全措施。

  5.督促景区做好环境保洁工作。

  6.协调各涉旅职能部门到岗值勤。

  (二)上清溪、状元岩、九龙潭、明清园景区值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

  1.督促景区做好节前旅游接待各项准备工作。

  2.督促协调景区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保障旅游服务质量。

  3.协助做好景区旅游秩序和游客疏导。尤其是要督促畅通工程、长兴服务区管理措施落实,协助协调秩序维持。

  4.督促景区落实旅游安全措施。尤其要督促落实上清溪旅游公路行车和竹筏营运安全措施落实。

  5.督促景区做好环境保洁工作。

  6.协调各涉旅职能部门到岗值勤。

  (三)寨下大峡谷、李家岩景区值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

  1.督促景区做好节前旅游接待各项准备工作。

  2.督促景区做好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旅游服务质量保障。

  3.督促景区落实旅游安全措施。

  4.协助景区维持好停车及游览秩序。

  5.督促做好景区环境保洁工作。

  6.协调各涉旅职能部门到岗值勤。

  三、宣传营销、统计预报、后勤接待团组方案(总负责:戴瑞阳)

  (一)宣传营销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

  1.负责假日以泰宁古城灯街、泰宁旅游为题材的新媒体、自媒体旅游攻略等资讯发布,舆情监测工作。

  2.古城景区设置旅游咨询服务点,印制和发放旅游服务指南宣传单,发布旅游资讯和引导资讯,火车站由古城公司、旅游集散中心做好咨询服务。

  3.做好假日旅游活动的策划与组织、旅游形象宣传,做好网络游客数据分析。

  4.做好假日旅游市场情况分析,于正月初六下午交综合协调与统计信息报送小组。

  (二)综合协调与统计信息报送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假日旅游工作会议、县领导督查调研工作。

  2.安排假日期间值班工作。(见附件:20xx年“春节”假日旅委会机关值班安排表)

  3.协调做好景区值班人员工作车辆平台租车手续办理。

  4.做好公务接待与协调对接工作。

  5.做好假日旅游统计和上报工作。及时收集高速公路收费站车辆流量、火车站客流量,宾馆住宿情况、汇总假日旅游相关分析报告、数据。春节假日旅游接待总结应于正月初七报县委、县政府。

  6.按照国家、省、市文旅部门的要求,做好假日旅游数据、信息的直报和预报工作。

景区春节接待工作方案范文 篇2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20xx年节假日安排,20xx年春节共放假7天,时间为20xx年2月11日至17日。根据四川省和成都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都江堰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工作要求,为统筹做好20xx年春节市场秩序和疫情防控工作,营造平稳规范有序的旅游消费环境,助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市民、游客生命安全健康,确保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进一步做好文旅行业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一)严格遵循工作指南,完善工作制度。要按照《四川省20xx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一版)(第二版)》、《都江堰市文体旅企事业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三多两有”和“五有一网格”等疫情防控措施,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遵循本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做到扎实防疫,不留隐患。

  (二)严格控制客流,落实防控措施。要按照“限量、预约、错峰”的工作要求,景区景点及文娱场所严格落实最大承载量不高于核定最大承载量75%的限流要求,严防游客超限。各旅游景区景点、民宿酒店、文化娱乐场所要严格落实“两验证一检测一登记一填报”制度,对消费者实行验证健康码、大数据行程码,检测体温,登记身份证和联系信息、填报场所码信息,一个环节都不能少,要确保消费者所有信息查验无误后方可进入消费。

  (三)严格加强文旅场所、体育场馆防疫安全管理,督促各场馆备足防疫物资。各旅游景区景点、民宿酒店、文化娱乐场所要配备足量防疫物资,在酒店、民宿入口处要设置体温监测点,对酒店民宿大堂和景区售票处、入园闸口、广场等易出现人员聚集的区域增派人手、加强疏导。要强化应急隔离区域和应急疏散区域设置管理,配齐应急设施,确保一旦出现紧急情况用得上、用得好。要强化公共区域卫生管理,坚持对重点部位、公共用品、设施的清洁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增加垃圾清运频次,每天对垃圾存放设施进行清洁消毒,废弃口罩应设置专门垃圾桶。

  二、集中力量,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各社区、相关科室和涉旅企业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负责”的原则,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贯穿到春节假日工作的始终,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做好春节前和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检查、安全风险防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做好雨雪等极端恶劣天气及自然灾害的防范应对,及时做好安全管理和应急救助,坚决防范遏制涉旅安全事故发生。同时,针对节假日客流量集中情况进行重点预防,积极配合旅游、宣传、公安、应急、交通、医疗、气象、卫健等部门,做好交通拥堵、设备停运、灾害天气、防火安全、群体性的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的提示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坚持以人为本,优化服务保障

  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的基础上,做好各类景区景点、文博馆所、体育场馆等场所环境卫生整治和主题景观营造;结合亲子游、家庭游、近郊游出游特征,精心安排组织旅游线路,开发多样化旅游产品;创新开展欢迎礼、年夜饭、家乡菜等暖心服务,营造开放场所浓郁春节氛围;切实提升旅游景区、旅游住宿业、旅行社、导游、讲解员服务水平,为广大游客提供全面周到、温馨精致的服务,让广大游客充分感受到都江堰市的关怀和温暖;大力开展文明旅游,积极发挥党员服务队、青年先锋号等团体作用,加强对老年人、儿童、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的人性化服务,引导游客文明出行、文明旅游。用好“全域旅游大数据中心”服务平台,深化“倾城旅游”等智慧平台服务功能,在交通出行、消费购物、在线购票、酒店入住等方面创新便捷服务。

  四、强化自身监管责任,确保假日旅游市场安全平稳

  (一)街道假日旅游协调指挥部办公室(文化旅游发展办)

  1.负责组织、统筹、协调、指挥全街道假日旅游工作,负责制定假日旅游工作方案,启动假日旅游联动协调机制。

  2.负责假日期间对涉旅科室和社区假日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收集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信息汇总并形成通报,及时报相关领导。

  3.负责受理、处理、转办各类旅游投诉,维护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4.负责及时统计假日期间旅游市场数据和运行情况并汇总上报。

  5.负责报送春节假日旅游工作总结。

  6.加强对全街道景区景点、旅游民宿、旅行社、文化娱乐场所、农家乐、酒店疫情防控的检查指导,确保疫情可控的前提下有序对外开放,重点控制景区景点游客数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

  (二)党群办

  1.负责按照“提前规划,全面布局,紧扣主题,连续发布”的工作思路,营造节日氛围,做好假日旅游新闻宣传,确保假日旅游的正面影响。负责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及新媒体资源,发布假日旅游交通、天气、安全提示和假日旅游市场信息,关注自然灾害、海外安全形势、传染病疫情等对旅游活动的影响。加强监测预报,做好防范和疏导,引导广大游客合理、错峰出行。

  2.负责按市文明办要求,开展“礼让他人、文明出行”“理性消费、热心公益”“文明用餐、节俭养德”的文明旅游宣传和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市民文明有礼、友善优雅,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3.负责加强对文明服务、文明旅游、诚信经营等正面典型的宣传报道,引导建立文明有序的假日旅游市场秩序,营造健康积极的假日旅游氛围。

  4.负责加强宗教场所旅游监管。

  5.负责依法查处非宗教团体、非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宗教活动,接受宗教性捐献;非宗教教职人员在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内从事欺骗游客、借教敛财等违法活动。

  6.负责营造辖区内良好的节日氛围,宣传城市形象,推广文旅名片。

  7.负责在假日期间组织旅游志愿者与涉及社区配合提供旅游咨询服务;负责旅游志愿者相关疫情防控工作。

  (三)综合办

  负责机关单位停车场对外提供免费停车。

  (四)派出所

  1.负责配合协调整治街面拉客行为。在游客集散地安排警力执勤巡查,依法严厉整治街面拉客的违法违规行为。

  2.负责开展节前集中清查行动,加强辖区内的涉爆涉危单位、加油(汽)站的管控;配齐反暴恐装备做好节日期间游客集散地的治安秩序维护工作。

  3.负责安排落实交通保障分方案和交通管制通告,加大对“酒驾”的检查和打击力度,严厉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违章行为。设置好分流提示牌、景区指示牌,做好春节期间游客集散地和主要街道的交通管理工作,确保道路畅通。规划好临时停车场,指挥市民、游客车辆有序停放。安排巡逻力量做好停车场车辆巡逻守护,防止机动车及车内物品被盗抢。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实行区间临时交通管制。

  4.负责落实城区防控分方案,安排警力在街道开展巡逻执勤和应急处置。

  5.负责对不执行政府规定的疫情防控措施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处理。

  (五)文化服务站

  负责指导做好全街道影院的疫情防控工作。

  (六)民生服务办

  负责对旅游沿线、景区及周边涉旅企业的公共场所卫生进行检查、规范,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负责指导景区(景点)、涉旅企业(场所)做好疫情防控。

  (七)市场监管分局

  1.负责牵头整治欺客宰客行为。严厉查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诱导游客高价消费、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商业贿赂、旅行社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2.负责对景区及周边、旅游沿线的宾馆、酒店、农家乐、餐馆及旅游产品销售单位开展执法检查;重点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服务水平进行规范提升。

  3.负责及时受理、查处涉旅的投诉举报,受理率和查处率达到100%。

  4.负责依法对旅游场所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游客生命安全。

  5.负责加强对全街道宾馆饭店、农家乐、乡村酒店的价格检查,进一步规范明码标价行为,坚决查处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

  6.负责检查景区(点)门票是否存在强行销售联票、强制代收保险费及其他乱加价、乱收费等违法行为。

  7.负责检查景区(点)等场所配套停车场,景区周边餐馆、茶楼、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配套露天停车场及城区临时占道停车场(点)收费和明码标价执行情况并查处违法行为。

  8.负责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

  (八)综合执法协调办

  1.负责牵头整治尾随兜售、诱骗游客照相等违法违规行为。

  2.负责依法对辖区主要街道、景区周边及通往景区的道路沿线各类出摊占道、车辆乱停乱放等违规行为进行检查和规范。

  3.负责整治非法运营行为。打击和取缔非法从事旅游客运的“三轮车、野的、野摩”。负责加强旅游交通安全管理,突出抓好客流、车流集中地区和时段以及事故多发地段的交通疏导。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公布假日运输投诉和监督执法电话,及时处理游客投诉,保障游客合法权益。

  4.负责加大路面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公路通行风险隐患,督促做好公路清扫保洁工作,对公路进行日常巡查,对桥梁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公路“畅、洁、绿、美、安”。

  5.负责组织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安全设施缺失等危及行车安全的隐患及时整治,并按标准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对通行客运车辆的道路进行排查,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对正进行施工的项目,要求业主做好安全措施,确保道路施工安全。

  6.负责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

  (九)企业服务站

  1.负责加强商贸服务业规范经营,统计报送重点商贸企业游客接待量和旅游收入。

  2.负责指导做好全街道酒吧、餐饮、茶楼、咖啡馆、啤酒馆的疫情防控工作。

  3.负责配合市税务局督促检查涉旅企业依法纳税,重点整治涉旅经营单位不按规定开具税务发票和开具假的发票等违法行为。

  4.负责做好假日期间供电、通信、网络信号覆盖等方面的保障和服务工作。

  5.负责加强对大型游乐设施的巡查。

  (十)应急管理办

  1.负责全街道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旅游行业安全监管责任。

  2.负责提前做好消防安全检查方案及预案,提前对景区、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防止发生消防安全事故。

  (十一)农业畜牧业服务站

  1.负责查处非法捕捞和销售野生鱼的行为;负责检查非法经营保护类鱼类的行为;负责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

  2.负责针对可能发生的极端恶劣天气,适时发布对游客有实用价值的气象信息。

  (十二)林业服务站

  负责加强对森林类景区(景点)、自然保护区等区域森林植被资源安全、森林防火的监管工作。负责查处非法经营利用国家保护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负责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

  (十三)各社区

  1.春节期间,各社区书记、社区主任为假日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应掌握该辖区内游客情况,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应及时将相关情况向街道当日值班领导报告。沿山社区要严格控制火源,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重点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及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2.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辖区内每天将融创文旅城、熊猫谷、赵公山财神庙路口和王婆岩旅游咨询服务点布置完毕,并确保人员到岗到位,认真做好旅游宣传、旅游咨询、拉客人员劝离等工作,为游客提供热情的帮助和服务。同时加强辖区内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对辖区内涉旅场所的防控检查,严格控制游客数量,确保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

  3.管理好辖区内农家乐的经营行为,严禁农家乐业主参与拉客,教育引导当地村民不在旅游沿线向过往车辆招手拉客喊客、招揽生意;加强对辖区内农家乐的防控检查,防控不到位的不得对外开放。

  4.完善假日旅游公共服务。进一步推动“厕所革命”。组织并倡导辖区内的单位对外免费开放厕所。为广大游客打造全面、更高效、更便捷、更贴心的假日旅游出行体验。

  5.负责统计报送辖区内游客人数和旅游收入。

  6.督促辖区内酒店、民宿、景区景点、社会旅馆、“网约房”、“短租房”、农家乐、KTV、网吧等文化旅游消费娱乐场所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景区春节接待工作方案范文 篇3

  为迎接春节旅游旺季到来,做好全县旅游接待工作,给游客创造一个安全、满意的旅游环境,树立柞水对外旅游的新形象,促进旅游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经贸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文广局、卫生局、统计局、安监局、药监局、旅游局、工商局、质监局、牛背梁管委会、营盘管委会、柞水溶洞管理处、物价局、公路段、供电公司、交警大队、农家乐管委会办公室等单位负责人和营盘镇、乾佑镇、下梁镇、石瓮镇、凤凰镇等镇镇长为成员的柞水县假日旅游接待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接待服务、市场执法、安全保障和氛围营造5个工作组。

  二、工作职责

  县假日旅游接待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全县春节期间旅游接待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处理接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一)综合协调组。由县旅游局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县统计局、文广局各1名工作人员,县旅游局2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全县春节期间旅游信息收集、游客投诉接待等工作。

  (二)接待服务组。由县经贸局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县工商局、旅游局、牛背梁管委会、营盘管委会、柞水溶洞管理处、农家乐管委会办公室和营盘镇、乾佑镇、下梁镇、石瓮镇、凤凰镇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全县景区景点、宾馆饭店和农家乐的服务接待工作,保障假日期间来柞游客的食宿需求。

  (三)市场检查组。由县工商局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县经贸局、住建局、文广局、卫生局、药监局、旅游局、物价局和营盘镇、乾佑镇、下梁镇、石瓮镇、凤凰镇的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职责如下:

  1.加强检查监督。打击非法经营、价格欺诈、拉客宰客等不文明行为,确保景区景点及周边地区、娱乐场所、农贸市场的产品质量和正常秩序。

  2.强化环境治理。整治城区、涉游镇、景区景点及周边地区的环境卫生,加强对街道、停车场、公厕等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的管理,确保假日期间的环境卫生。

  (四)安全保障组。由县安监局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县经贸局、公安局、交通局、水务局、卫生局、药监局、物价局、公路段、交警大队和营盘镇、乾佑镇、下梁镇、石瓮镇、凤凰镇及各景区景点的负责人组成。具体职责如下:

  1.道路交通安全。由县交警大队负责,及时疏导交通,清理违章车辆,确保车辆正常通行;加强对营运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来柞游客乘车安全。由县交通局、公路段负责,加强路面养护、及时清理路障,增设交通导向及警示标志,确保路面平整安全。由县交通局、物价局负责,在各景区景点、重要路段设立检查站点,打击哄抬票价、贩卖车票等违法行为。

  2.餐饮安全工作。由县药监局牵头,县经贸局、水务局、卫生局、工商局、旅游局和营盘镇、乾佑镇、下梁镇、石瓮镇、凤凰镇配合,负责监督、检查宾馆饭店、饮食摊点和农家乐的饮食安全。

  3.接待安全工作。由县安监局牵头,县经贸局、旅游局、公安局、文广局配合,负责排查景区景点、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内的安全隐患,制定防范预案,落实防范措施。

  4.应急处置工作。由县政府办牵头,县公安局、交通局、安监局、旅游局、药监局和营盘镇、乾佑镇、下梁镇、石瓮镇、凤凰镇及景区景点负责,制定各项安全预案,加强处置演练,确保突发事件及时处置。

  (五)氛围营造组。由县住建局牵头,营盘镇、乾佑镇、下梁镇、石瓮镇、凤凰镇和各景区景点负责,清理卫生死角死面,营造浓厚节日氛围。

  各成员单位、工作组牵头单位要在春节放假前将抽调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及各组的工作方案上报县假日旅游接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

  三、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节假日是我县旅游黄金期,做好春节旅游接待各项工作,对树立柞水对外形象、形成特色旅游品牌、推动旅游产业跨越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细化责任,各尽其职,相互协作,妥善解决工作中的不足,为假日期间旅游接待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二)立足本职,强化监管。相关部门、涉游镇和企业要立足区域和行业特点,做细做实各项检查工作。县旅游局、安监局、消防大队、供电公司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对全县旅游接待及娱乐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公安部门要对春节期间正常营业的宾馆饭店的治安隐患和流动人口进行排查,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三)围绕游客,保护权益。县住建局、卫生局、药监局、工商局、质监局、物价局等部门要对城区个体工商户和各景区景点周边的个体门店进行集中检查,取缔占道经营、乱摆地摊等行为,打击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四)积极协调,主动服务。县旅游局、工商局、经贸局和各涉游镇要建立健全假日旅游接待服务机构,做好宾馆饭店、农家乐、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的思想工作,引导其在节假日期间正常营业,保障服务质量,为来柞游客提供舒适便利的服务。要及时了解掌握来柞游客的流量和相关情况,适时启动涉游资源调配应急方案,确保每位来柞游客的出游及食宿需求。

  (五)严肃纪律,畅通信息。假日期间,各涉游镇、景区景点和城区宾馆饭店,必须于每日15时前将本单位的游客数量、住宿及就餐情况上报县假日旅游接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涉游镇及涉游单位要保持信息畅通,对外公布的投诉和值班电话要24小时畅通。

景区春节接待工作方案范文 篇4

  一、活动主题:

  20xx—20xx“南山大佛福寿相伴”新年祈福季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2月—20xx年2月

  三、活动内容:

  1、20xx年12月1日—20xx年1月1日,景区举行“祈福纳祥聚南山,万人签名迎新年”签名祈福活动。

  活动内容:

  (1)20xx年12月1日—12月31日,景区将在大佛台阶中央布置巨型签名墙,游客可在签名墙上写下美好的新年祝福。

  (2)20xx年1月1日,在景区举行的大型迎新法会上,寺内的住持大法师将对“万人签名墙”洒净祈福,所有签名者将心想事成,万事如意!

  2、12月31日—13年1月1日 “聆听新年钟声,祈愿和平幸福”

  (1)12月31日,景区将举行“辞旧祝圣”祈福法会。

  (2)20xx年1月1—3日,南山景区将举行“祈福迎新”法会,祈福、祝圣、“叩平安钟”,祈求新一年平安吉祥。

  (3)“入园有惊喜,新年送吉祥”。活动期间,每天前20名送开光大佛挂坠一件。

  (4)新年送“福”。特邀南山禅寺真龙、悟才法师现场泼墨,撰写新年“福”字,随缘赠送。

  (5)活动期间,景区将举办精彩的民间秧歌表演。

  (6)到南山各酒店用餐客人,酒店均免费奉上精美拼盘一份(花生、瓜子、糖、果脯);入住酒店客人均享有一级面点师亲手制作的大馅水饺一份。(凭房卡)

  3、20xx年1月19日,“情浓腊八 甜香润心”。

  (1)南山景区将举行“释尊佛成道祝圣法会”,法会推出“20xx”碗上等腊八粥供广大游客免费品尝,寓意20xx年吉祥幸福。游客可拈香拜愿,共同祈福国泰民安、世界和平、人民安乐、社会祥和。

  (2)酒店为入店客人免费赠送八宝粥。

  4、2月9日,除夕,“守岁南山 福寿绵长”。

  (1)景区

  将精心组织大型“辞旧迎新”法会,法会将举行扣平安钟、上头香、祝圣普佛、上大供等活动,为家人祈祷财源广进、健康平安、吉祥如意。

  届时,寺内住持大法师会为108位撞钟嘉宾披上授带,依次登上钟楼、共同敲响108响钟声,寓意去除人生的108种烦恼,祈求新一年平安、吉祥。游客可随缘撞钟。

  除夕夜景区夜间开放,营业时间至次日凌晨1:30,门票半价优惠。

  (2)酒店

  除夕夜至正月初六期间,各酒店推出富有吉祥寓意的“团圆饭”999人寿年丰、1666吉祥如意、1988金玉满堂等套餐,并赠送92干红一瓶。

  农历二十三至正月十五,酒店推出豪华家庭年夜房288元/间、388元/间488元/间(含早餐),房间内以节日氛围布置,并赠送水果、点心、新年礼物。

  5、2月14日,正月初五,情人节、财神日,“双节闹春·广结‘财’‘缘’”活动。

  (1)景区精 心策划推出 “‘钱’途无量祈福游”,游客可进财富大殿拜财神,祈福新一年财源滚滚。

  (2)景区为情侣推出“幸福1+1,南山祈福游”活动,活动当日为每对情侣赠送一把同心锁,情侣可到大佛前许下心愿,共系同心结、同心锁,祈福有情人终成眷属。

  (3)酒店推出浪漫永恒、真爱永恒、真爱无价等套餐房(房间内以节日氛围布置)。

  6、2月24、25日 ,农历正月十五、十六。“禅境漫步 迷醉元宵”

  (1)正月十五在南山总部、正月十六在南山景区进山门将为游客奉上精彩烟花表演。

  (2)正月十六,景区夜间营业,自17:00至21:00,游客可观看精美花灯、烟火表演,拜佛祈福,夜间门票半价优惠。

  7、2月9—25日,农历正月初一至十六,“五彩缤纷 快乐祈福”

  (1)景区每天9:30在大佛广场,都将举行“辞旧迎新 祝圣普佛”法会,祈祷新一年国泰民安,风调雨顺。

  (2)景区将组织开展舞龙、旱船、跑驴等民间年俗表演、“趣味猜谜,喜迎新春”、“幸运游客抽大奖”、“寻南山宝物、中新春大奖”等活动。

  四、门票优惠政策:

  20xx年12月26日—20xx年2月25日,凡签约网络公司所组客源购南山宗教历史文化园门票享受90元/人的特惠价格,同时给予签约网络公司按80元/张结算。

  注:签约网络公司所组客源不计入年终奖励范围,但计入输送客源总数。

  以上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南山旅游公司

景区春节接待工作方案范文 篇5

  今年春节假日是《旅游法》实施后的第一个春节黄金周,是20xx年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效果的综合检验,对于维护琼海旅游良好形象,推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持续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假日旅游管理工作,确保广大游客在琼海度过一个规范有序、祥和安全的春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落实《旅游法》为牵引,坚持“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工作原则,围绕“安全、质量、秩序、效益”四统一的假日旅游工作目标,进一步巩固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成果,加大旅游市场监管力度,不断增强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诚信意识和质量意识,确保假日期间社会稳定、秩序良好、游客平安,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二、时间安排

  春节假日旅游管理工作时间为1月20日-2月8日,分为三个阶段。

  (一)全面检查阶段:1月20日-1月30日

  (二)重点监管阶段:1月31日-2月6日

  (三)节后总结阶段:2月7日-2月8日

  三、工作任务

  (一)保障假日旅游市场安全。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根据《旅游法》的规定,认真落实假日旅游安全的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政府领导责任以及工作岗位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到实处。针对旅游交通集散地、旅游住宿设施、旅游景区、旅游餐饮场所、客运索道与大型游乐设施等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增强安全保障能力。切实做好灾害天气、群体性的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的准备。加强重点部位、薄弱环节和敏感场所的安全工作,对旅游道路交通、旅游客车、游船、缆车、索道等运载工具和游艺设备,易发群体踩踏、水上灾难、火灾、食物中毒等场所,认真做好隐患排查、预案演练和现场疏导工作;加强安全监管和检查监督,确保车辆安全、道路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设备安全、活动安全。督促指导各景区、公园按照接待容量合理安排游览活动,严格控制高峰时段游客总量,合理疏导游客,严防拥堵、踩踏等事件发生。

  (二)强化假日旅游市场监管。根据《旅游法》的要求,引导旅游企业信守合同,增强诚信意识,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旅游服务行为,为游客提供良好的旅游体验,着力提高游客满意度。各部门要加大对旅游市场监管力度,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旅游市场检查。要把加强投诉处理作为密切联系群众、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第一时间受理解决旅游投诉案件。

  (三)提升假日旅游服务水平。各有关部门要大力营造节假日旅游气氛,积极组织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特色鲜明、健康文明的旅游活动。旅游热点地区要尝试做好景区最大和最佳承载量核定和公示工作。开发针对不同消费群众的观光度假休闲旅游产品,做好游艇旅游、自驾游、露营房车游等个性化旅游活动的服务引导工作。要及时发布交通、住宿、游览、气象、卫生、价格等旅游公共信息,特别是要及时发布风暴、强降水等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引导游客科学出行,理性出游。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广泛报道各种丰富多彩的旅游活动,开展一系列的《旅游法》宣传活动,引导旅游企业、从业人员和广大游客,广泛参与“文明旅游”活动,主动抵制不文明旅游行为。

  (四)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检查。为维护琼海旅游形象,各有关部门要加大专项检查力度。要查处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合同外指定购物场所或另付费项目获取回扣以及其他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要开展涉海旅游项目检查,对违法违规者予以惩处;要加大对“黑社”、“黑导”、“黑车”、“黑旅店”的检查打击力度;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和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切实维护游客、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合法利益。

  四、责任分工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市政府领导下具体承担并履行相应管理责任,各镇具体负责相关措施在本区域内的落实。对本市旅游景区公共设施、旅游交通及其它旅游服务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完善游客到访中心、旅游标识系统、景区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创新和丰富旅游产品供给,充分满足游客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产品需求。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信息服务,扩大游客知情权,满足旅游消费者信息需求。加大假日旅游市场监管力度,依法查处“零负团费”、欺客宰客、胁迫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无照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负责做好全市假日旅游市场价格、旅游交通、旅游安全、旅游应急、旅游投诉处理、媒体互动、旅游信息发布等工作。根据市假日旅游管理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加强和改进涉及旅游安全的消防管理和食品、药品、特种设备、放射性物品等特种危险物品的安全生产监管,明确各旅游企业主体责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种扰乱社会治安行为,打击街边散发虚假旅游广告、乱摆乱放等行为,优化旅游市场环境。健全旅游预警及紧急救援体系,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增强应急处置能力。积极培育讲文明、重礼仪、团结友善、热情好客的社会风尚,倡导文明、卫生、节约、环保的生活、生产方式,大力开展健康旅游、文明旅游、绿色旅游。

  部门管理具体责任:

  (一)旅游管理部门。结合国家旅游局、省旅游委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严格执行《旅游法》有关规定,查处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接旅游团队的行为;查处旅行社不按约定履行合同,通过合同外指定购物场所、另行增加付费项目等欺客宰客行为;查处无资质经营旅行社业务、无导游资格执业、以旅行社经理资格证、领队证等冒充导游证上岗等违法行为;查处以“烧香、解签”等为名诱导欺骗游客的违法行为;查处旅行社提供不合格供应商的行为;查处景区不符合开放条件而接待旅游者、未依法公告景区最大承载量、超过最大承载量接待旅游者。

  (二)文化广电出版体育部门。负责并协调相关部门加强旅游潜水市场的监管,对旅游潜水企业资质条件进行审查并编制潜水合格企业目录,查处“黑潜点”;在职能范围内,加强对旅游大型演艺、空中、水上体育旅游项目的监管,打击非法经营行为;查处旅游市场其它不符合资质要求的文体旅游项目。

  (三)公安部门。打击“四黑”非法经营、非法从业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查处制售假导游证的窝点和人员,对利用“黑车”、“黑社”、“黑导”“黑旅店”等从事旅游经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对各旅游经营场所秩序、治安、消防及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社会治安的巡逻防范,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四)交通运输部门。要重点打击“黑车”,严厉惩处无资质运营车辆、套牌旅游车、从事旅游运营的'行政用车、勾结不法经营者欺诈游客的出租车等经营者;要强化各旅游汽车公司和司机交通安全意识;维护公共交通场所秩序,查处违反交通安全的行为;查处海上非法营运的行为;查处不向游客进行旅游安全提示、索要小费,擅自改变行程和恶意甩团等行为;查处旅游车私自承揽团队业务。

  (五)税务部门。配合查处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接旅游团队的行为,检查景区开放是否符合税务监管要求,加大旅游购物、旅游潜水、娱乐等旅游企业足额按时纳税监管力度。通过税收杠杆有效遏制高额回扣、欺客宰客等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旅游合同专项检查,查处旅游企业不履行合同,合同外擅自增加自费项目和旅游购物,欺客宰客、私授私拿回扣、制假售假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配合查处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接旅游团队的行为;查处旅游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行为;查处旅游餐饮点、旅游购物点短斤少两、低报价高结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欺宰客等行为。

  (七)物价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旅行社组、接团价格专项检查,查处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接旅游团队,通过合同外指定购物场所、另付费项目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旅游企业在假日期间不执行政府定价,虚高标价,以及不执行明码标价、价格干预措施等行为;加强旅游景区(点)、潜水点、旅游餐饮点、旅游车辆以及宾馆酒店客房价格的监管;加强各类海鲜排档餐饮海鲜品价格的监管,继续实行阶梯式平均差价率管理;查处旅游市场其它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各旅游餐饮企业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防止食物中毒;落实旅游团队餐饮标准,配合监督各旅行社企业按照旅游团队餐饮服务单位名录安排旅游团队;查处旅游市场违法违规餐饮企业等。

  (九)海洋渔业部门。组织旅游、文体等部门开展涉海旅游项目检查,严肃查处黑潜水点、渔船船主私自招徕组织游客出海旅游等违法违规行为。

  其它相关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问题的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态势。

  综合执法检查组职责:

  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各相关部门组成综合执法检查组,采取节前检查、节中驻点、节后总结的工作方式,对全市旅游市场进行督查监管,其主要职责是:

  (一)督促旅游市场监管工作。

  (二)协助或参与做好旅游市场监管。

  (三)协调重大旅游投诉、旅游安全事件的处理及重大旅游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

  (四)对旅游市场监管工作进行总结。

  市旅游、公安、工商、城管部门要加大旅游虚假传单的执法检查力度。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市假日旅游管理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要把加强20xx年春节假日旅游市场管理工作作为提升琼海旅游形象的重要节点,作为巩固全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成果的重要举措,作为检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效果的重要内容,市政府要全面启动假日旅游管理机制,各部门领导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进行检查指导。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假日旅游管理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各综合执法检查组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遵照部门联动和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工作责任与分工;要注重加强与各部门、各方面的协作联动和配合,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三)强化信息报送。1月31日至2月6日,市假日旅游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旅游统计报表和当天接待情况综合信息,于每天17:00时前及时、准确、高质量地报送省假日办;节日期间,于2月3日12:00前上报前四天旅游市场运行情况小结,小结要点包括重点旅游景区游客接待量、旅游收入、游客投诉等旅游整体统计数据以及旅游市场运行情况;于2月6日17:00时前上报春节假日总结,总结要点和小结相同,并增加相关数据与上年的同比。

  (四)严格值班制度。市假日旅游管理领导小组要严格落实假日期间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置得当。各有关部门要将假日值班电话、旅游投诉电话和值班负责人姓名、职务和电话号码,于1月25日前报市假日办。市政府以及有关单位应于1月26日前主动向社会公布假日值班电话,方便游客咨询和投诉。

  市假日旅游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委办公室(市委市政府大楼215室),值班电话:,传真:,邮箱:。

景区春节接待工作方案范文 篇6

  为贯彻省、市文旅部门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春节旅游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春节旅游接待的各项工作,以良好的秩序、畅通的交通和优质的服务,实现春节黄金周期间旅游工作“文明、安全、秩序、质量、效益”五统一目标,确保游客在泰宁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兔年新春,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工作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  员:

  工作指挥部负责根据景区接待实际情况,以及省市县的要求,决定景区接待、游览服务团组预案的启动时间,做好总协调调度;指挥部下设两个团组5个小组,各小组按照指挥部的要求落实本方案工作,指挥部成员、工作人员请假必须经小组、团组、指挥部领导审核批准,并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二、景区接待、游览服务团组预案(总负责:叶德松)

  (一)金湖、猫儿山、泰宁展示中心景区值班

  组长:叶德松

  副组长:杨雄

  成员:卢阳钦廖世静丁吉辉陈慧华

  杨小斌罗丽梅

  工作职责:

  1.督促景区做好节前旅游接待各项准备工作。

  2.督促协调景区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保障旅游服务质量。

  3.协助做好景区旅游秩序和游客疏导。尤其是要协助做好临时停车场、金湖游客中心候船室、售票窗口、游船码头和甘露寺、陆地一线天等重点地段的秩序维持和游客疏导工作。

  4.督促景区落实旅游安全措施。

  5.督促景区做好环境保洁工作。

  6.协调各涉旅职能部门到岗值勤。

  (二)上清溪、状元岩、九龙潭、明清园景区值班

  组长:陈宁璋

  副组长:廖胜顺

  成员:黄兴学范晓龙 林银山邹健斌肖盈华

  梁瑞兰

  工作职责:

  1.督促景区做好节前旅游接待各项准备工作。

  2.督促协调景区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保障旅游服务质量。

  3.协助做好景区旅游秩序和游客疏导。尤其是要督促畅通工程、长兴服务区管理措施落实,协助协调秩序维持。

  4.督促景区落实旅游安全措施。尤其要督促落实上清溪旅游公路行车和竹筏营运安全措施落实。

  5.督促景区做好环境保洁工作。

  6.协调各涉旅职能部门到岗值勤。

  (三)寨下大峡谷、李家岩景区值班

  组长:曾凡人

  副组长:林志军

  成员:江立新江传贵李星文 余菲

  余丽琴 潘巧梅

  工作职责:

  1.督促景区做好节前旅游接待各项准备工作。

  2.督促景区做好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旅游服务质量保障。

  3.督促景区落实旅游安全措施。

  4.协助景区维持好停车及游览秩序。

  5.督促做好景区环境保洁工作。

  6.协调各涉旅职能部门到岗值勤。

  三、宣传营销、统计预报、后勤接待团组方案(总负责:戴瑞阳)

  (一)宣传营销

  组长:戴瑞阳

  副组长:肖求文

  成员:严晨星于淼张绍炜陈继早江茂洪

  廖吉凤肖群冯丽娟邓爱云

  工作职责:

  1.负责假日以泰宁古城灯街、泰宁旅游为题材的新媒体、自媒体旅游攻略等资讯发布,舆情监测工作。

  2.古城景区设置旅游咨询服务点,印制和发放旅游服务指南宣传单,发布旅游资讯和引导资讯,火车站由古城公司、旅游集散中心做好咨询服务。

  3.做好假日旅游活动的策划与组织、旅游形象宣传,做好网络游客数据分析。

  4.做好假日旅游市场情况分析,于正月初六下午交综合协调与统计信息报送小组。

  (二)综合协调与统计信息报送

  组长:戴瑞阳

  副组长:黄兴学 戴先安 邹美容

  成员:詹碧霞 付刘娘 罗滨杰 梁仙娥

  冯清根 李树仁

  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假日旅游工作会议、县领导督查调研工作。

  2.安排假日期间值班工作。(见附件:20__年“春节”假日旅委会机关值班安排表)

  3.协调做好景区值班人员工作车辆平台租车手续办理。

  4.做好公务接待与协调对接工作。

  5.做好假日旅游统计和上报工作。及时收集高速公路收费站车辆流量、火车站客流量,宾馆住宿情况、汇总假日旅游相关分析报告、数据。春节假日旅游接待总结应于正月初七报县委、县政府。

  6.按照国家、省、市文旅部门的要求,做好假日旅游数据、信息的直报和预报工作

景区春节接待工作方案范文 篇7

  为迎接春节旅游旺季到来,做好全县旅游接待工作,给游客创造一个安全、满意的旅游环境,树立柞水对外旅游的新形象,促进旅游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县科教局、县公安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卫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安监局、县经贸局、县文广局、县统计局、县旅游局、县城管局、牛背梁管委会、溶洞景区管理处、县物价局、县公路段、县供电公司、县交警大队、县农家乐管委会办公室等单位负责人和乾佑街道办、营盘镇、下梁镇、凤凰镇等镇办负责人为成员的柞水县春节旅游接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接待服务、市场执法、安全保障和氛围营造5个工作组。

  二、工作职责

  县春节旅游接待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县春节期间旅游接待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处理接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一)综合协调组。由县旅游局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县统计局、文广局各1名工作人员,县旅游局2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全县春节期间旅游信息收集、游客投诉处理等工作。

  (二)接待服务组。由县经贸局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县科教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旅游局、县农家乐管委会办公室和乾佑街道办、营盘镇、下梁镇、凤凰镇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全县景区景点、宾馆饭店和农家乐的服务接待工作,保障春节期间来柞游客的食宿需求。

  (三)市场检查组。由县市场监管局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县住建局、县经贸局、县文广局、县旅游局、县城管局、县物价局和乾佑街道办、营盘镇、下梁镇、凤凰镇的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职责如下:

  1.加强检查监督。打击非法经营、价格欺诈、拉客宰客等不文明行为,确保景区景点及周边地区、娱乐场所、农贸市场的产品质量和正常秩序。

  2.强化环境治理。整治城区、涉游镇办、景区景点及周边地区的环境卫生,加强对街道、停车场、公厕等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的管理,确保春节期间的环境卫生。

  (四)安全保障组。由县安监局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县公安局、县科教局、县国土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卫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物价局、县经贸局、县公路段、县交警大队、乾佑街道办、营盘镇、下梁镇、凤凰镇和各景区景点的负责人组成。具体职责如下:

  1.道路交通安全。由县交警大队负责,及时疏导交通,清理违章车辆,确保车辆正常通行;加强对营运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来柞游客乘车安全;由县交通局、县公路段负责,加强路面养护、及时清理路障,增设交通导向及警示标志,确保路面平整安全;由县交通局、县物价局负责,在各景区景点、重要路段设立检查站点,打击哄抬票价、贩卖车票等违法行为。

  2.餐饮安全工作。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水务局、县卫计局、县经贸局、县旅游局和乾佑街道办、营盘镇、下梁镇、凤凰镇配合,负责监督、检查宾馆饭店、饮食摊点和农家乐的饮食安全。

  3.接待安全工作。由县安监局牵头,县公安局、县科教局、县经贸局、县文广局、县旅游局配合,负责排查景区景点、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内的安全隐患,制定防范预案,落实防范措施。

  4.应急处置工作。由县政府办牵头,县公安局、县科教局、县国土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安监局、县旅游局、乾佑街道办、营盘镇、下梁镇、凤凰镇和景区景点配合,负责制定各项安全预案,加强处置演练,确保突发事件及时处置。

  (五)氛围营造组。由县住建局牵头,县城管局、乾佑街道办、营盘镇、下梁镇、凤凰镇和各景区景点负责,清理卫生死角死面,营造浓厚节日氛围。

  各成员单位、工作组牵头单位要在春节前3日将抽调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及各组的工作方案上报县春节旅游接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春节是我县旅游黄金期,做好春节期间旅游接待各项工作,对树立柞水对外形象、形成特色旅游品牌、推动旅游产业跨越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细化责任,各尽其职,相互协作,妥善解决工作中的不足,为春节期间旅游接待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二)立足本职,强化监管。相关部门、涉游镇办和企业要立足区域和行业特点,做细做实各项检查工作。县安监局、旅游局、消防大队、供电公司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对全县旅游接待及娱乐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公安部门要对全县各宾馆饭店的治安隐患和流动人口进行排查,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县住建局、卫计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物价局等部门要定期对城区个体工商户和各景区景点周边的个体门店进行集中检查,取缔占道经营、乱摆地摊等行为,打击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三)积极协调,主动服务。县旅游局、县科教局、市场监管局、经贸局和各涉游镇办要建立健全假日旅游接待服务机构,做好宾馆饭店、农家乐、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的思想工作,引导其在春节期间正常营业,保障服务质量,为来柞游客提供舒适便利的服务。要及时了解掌握来柞游客的流量和相关情况,适时启动涉游资源调配应急方案,确保每位来柞游客的出游及食宿需求。

  (四)严肃纪律,畅通信息。春节期间,各涉游镇办、景区景点和城区宾馆饭店,必须于每日15时前将本单位的游客数量、住宿及就餐情况上报县春节旅游接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涉游镇办及涉游单位要保持信息畅通,对外公布的投诉和值班电话要24小时畅通。

景区春节接待工作方案范文 篇8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20xx年节假日安排,20xx年春节共放假7天,时间为20xx年2月11日至17日。根据四川省和成都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都江堰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工作要求,为统筹做好20xx年春节市场秩序和疫情防控工作,营造平稳规范有序的旅游消费环境,助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市民、游客生命安全健康,确保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进一步做好文旅行业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一)严格遵循工作指南,完善工作制度。要按照《四川省20xx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一版)(第二版)》、《都江堰市文体旅企事业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三多两有”和“五有一网格”等疫情防控措施,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遵循本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做到扎实防疫,不留隐患。

  (二)严格控制客流,落实防控措施。要按照“限量、预约、错峰”的工作要求,景区景点及文娱场所严格落实最大承载量不高于核定最大承载量75%的限流要求,严防游客超限。各旅游景区景点、民宿酒店、文化娱乐场所要严格落实“两验证一检测一登记一填报”制度,对消费者实行验证健康码、大数据行程码,检测体温,登记身份证和联系信息、填报场所码信息,一个环节都不能少,要确保消费者所有信息查验无误后方可进入消费。

  (三)严格加强文旅场所、体育场馆防疫安全管理,督促各场馆备足防疫物资。各旅游景区景点、民宿酒店、文化娱乐场所要配备足量防疫物资,在酒店、民宿入口处要设置体温监测点,对酒店民宿大堂和景区售票处、入园闸口、广场等易出现人员聚集的区域增派人手、加强疏导。要强化应急隔离区域和应急疏散区域设置管理,配齐应急设施,确保一旦出现紧急情况用得上、用得好。要强化公共区域卫生管理,坚持对重点部位、公共用品、设施的清洁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增加垃圾清运频次,每天对垃圾存放设施进行清洁消毒,废弃口罩应设置专门垃圾桶。

  二、集中力量,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各社区、相关科室和涉旅企业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负责”的原则,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贯穿到春节假日工作的始终,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做好春节前和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检查、安全风险防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做好雨雪等极端恶劣天气及自然灾害的防范应对,及时做好安全管理和应急救助,坚决防范遏制涉旅安全事故发生。同时,针对节假日客流量集中情况进行重点预防,积极配合旅游、宣传、公安、应急、交通、医疗、气象、卫健等部门,做好交通拥堵、设备停运、灾害天气、防火安全、群体性的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的提示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坚持以人为本,优化服务保障

  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的基础上,做好各类景区景点、文博馆所、体育场馆等场所环境卫生整治和主题景观营造;结合亲子游、家庭游、近郊游出游特征,精心安排组织旅游线路,开发多样化旅游产品;创新开展欢迎礼、年夜饭、家乡菜等暖心服务,营造开放场所浓郁春节氛围;切实提升旅游景区、旅游住宿业、旅行社、导游、讲解员服务水平,为广大游客提供全面周到、温馨精致的服务,让广大游客充分感受到都江堰市的关怀和温暖;大力开展文明旅游,积极发挥党员服务队、青年先锋号等团体作用,加强对老年人、儿童、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的人性化服务,引导游客文明出行、文明旅游。用好“全域旅游大数据中心”服务平台,深化“倾城旅游”等智慧平台服务功能,在交通出行、消费购物、在线购票、酒店入住等方面创新便捷服务。

  四、强化自身监管责任,确保假日旅游市场安全平稳

  (一)街道假日旅游协调指挥部办公室(文化旅游发展办)

  1.负责组织、统筹、协调、指挥全街道假日旅游工作,负责制定假日旅游工作方案,启动假日旅游联动协调机制。

  2.负责假日期间对涉旅科室和社区假日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收集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信息汇总并形成通报,及时报相关领导。

  3.负责受理、处理、转办各类旅游投诉,维护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4.负责及时统计假日期间旅游市场数据和运行情况并汇总上报。

  5.负责报送春节假日旅游工作总结。

  6.加强对全街道景区景点、旅游民宿、旅行社、文化娱乐场所、农家乐、酒店疫情防控的检查指导,确保疫情可控的前提下有序对外开放,重点控制景区景点游客数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

  (二)党群办

  1.负责按照“提前规划,全面布局,紧扣主题,连续发布”的工作思路,营造节日氛围,做好假日旅游新闻宣传,确保假日旅游的正面影响。负责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及新媒体资源,发布假日旅游交通、天气、安全提示和假日旅游市场信息,关注自然灾害、海外安全形势、传染病疫情等对旅游活动的影响。加强监测预报,做好防范和疏导,引导广大游客合理、错峰出行。

  2.负责按市文明办要求,开展“礼让他人、文明出行”“理性消费、热心公益”“文明用餐、节俭养德”的文明旅游宣传和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市民文明有礼、友善优雅,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3.负责加强对文明服务、文明旅游、诚信经营等正面典型的宣传报道,引导建立文明有序的假日旅游市场秩序,营造健康积极的假日旅游氛围。

  4.负责加强宗教场所旅游监管。

  5.负责依法查处非宗教团体、非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宗教活动,接受宗教性捐献;非宗教教职人员在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内从事欺骗游客、借教敛财等违法活动。

  6.负责营造辖区内良好的节日氛围,宣传城市形象,推广文旅名片。

  7.负责在假日期间组织旅游志愿者与涉及社区配合提供旅游咨询服务;负责旅游志愿者相关疫情防控工作。

  (三)综合办

  负责机关单位停车场对外提供免费停车。

  (四)派出所

  1.负责配合协调整治街面拉客行为。在游客集散地安排警力执勤巡查,依法严厉整治街面拉客的违法违规行为。

  2.负责开展节前集中清查行动,加强辖区内的涉爆涉危单位、加油(汽)站的管控;配齐反暴恐装备做好节日期间游客集散地的治安秩序维护工作。

  3.负责安排落实交通保障分方案和交通管制通告,加大对“酒驾”的检查和打击力度,严厉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违章行为。设置好分流提示牌、景区指示牌,做好春节期间游客集散地和主要街道的交通管理工作,确保道路畅通。规划好临时停车场,指挥市民、游客车辆有序停放。安排巡逻力量做好停车场车辆巡逻守护,防止机动车及车内物品被盗抢。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实行区间临时交通管制。

  4.负责落实城区防控分方案,安排警力在街道开展巡逻执勤和应急处置。

  5.负责对不执行政府规定的疫情防控措施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处理。

  (五)文化服务站

  负责指导做好全街道影院的疫情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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