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委托协议

2025-01-10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代理委托协议(精选28篇)

代理委托协议 篇1

  一、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代理注册以下商标:类别,名称,

  三、甲方委托乙方商标设计查询,乙方第一次提供五个商标图案由甲方选择,第二次提供三个商标图案由甲方选择。最后确定一个注册商标。

  四、委托商标设计查询费用在合同签订后支付,注册费用在递交注册法律文件之前支付。

  五、乙方在二个月内未按照甲方要求注册商标,甲方未收到国家商标局受理通知书,可以向乙方要求赔偿双倍的商标注册全部费用。

  六、甲方需提供申请人及联系人地址、电话、邮编,在注册证核准之前变更地址、电话的,应及时告知乙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应把在商标注册过程中,由国家商标局下发的商标法律文件,及时送达甲方。因乙方原因未及时送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乙方提供的查询结果,只供甲方注册商标参考,不作为法律依据。乙方不承担注册风险。

  九、根据新《商标法》的规定,因下列原因所产生的注册驳回风险,由甲方承担。

  1、根据新《商标法》二十四条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与享有优先权的在后申请商标相冲突产生的驳回,由甲方承担。

  2、根据新《商标法》二十五条的规定:“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上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与享有优先权的在后申请商标相冲突产生的驳回,由甲方承担。

  3、根据新《商标法》三十一条的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恶意抢注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产生的驳回,由甲方承担。

  十、乙方保证在代理甲方商标申请注册前不向任何人泄露甲方商标,否则乙方赔偿因泄密造成的损失。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代理委托协议 篇2

  编号:第 号

  甲方: 乙方: 税务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联系人: 联系人:

  税务登记号:

  兹有 (甲方)委托 税务师事务所(乙方),提供 代理服务。经双方协商,现将双方责任及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委托事项:

  (一)项目名称:

  (一) 具体内容及要求:

  (二) 完成时间:

  二、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 完成约定事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元,差旅、食宿等费用另行计算。

  (二)上述费用按 方式,自协议签订后 日内支付完毕。

  三、甲方义务及责任:

  (一)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代理人员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甲方必须向乙方及时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会计凭证、账册、报表及其他涉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涉税资料失实,造成代理结果错误的,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三)甲方不得授意乙方代理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有此类情况,经劝告仍不停止的,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按未服务的时间计算退还甲方。

  (四)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不按约定时间支付的,应按约定数额的 比例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的义务及责任:

  (一)乙方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代理人员为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

  (二)乙方委派的代理人员必须对执业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保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乙方必须按时出具代理报告。如超过约定时限,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按收取代理费的 比例支付违约金。

  (四)因乙方失误造成甲方不正确纳税,被税务机关处以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的,由甲方负责补税,乙方对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协议签订后,双方应积极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如有法定情形或特殊原因确需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给对方以必要的准备时间。

  六、协议履行中如遇情况变化,需变更、补充有关条款的,由双方协商议定。

  七、协议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八、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九、本协议有效期为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时止。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代理委托协议 篇3

  合同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现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商标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商标代理委托事项(请在选中项目的中打"√")

  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事项变更申请

  商标续展注册申请补发商标证件申请

  转

  让申请/注册商标申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

  其他:[备注]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对商标事务代理的有关法律问题享有咨询权;

  2、对商标事务代理的进展程度、结果等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3、在商标事务代理过程中有选择权和决定权; 4、其他:

  (二)甲方的义务

  1、及时向乙方提供委托事项的相关材料,并应当保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2、按照约定的方式及时支付本合同的各项费用;

  3、甲方的住所及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4、甲方应仔细阅读本合同结尾处黑体字所示关于商标注册风险提示字样;

  (三)乙方的权利

  1、有权按照约定收取本合同的.各项费用;

  2、有权要求甲方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必须的材料; 3、其他:[备注]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甲方委托的代理事务的范围和内容,履行应尽义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对甲方提出的问题提供及时、合理的咨询服务;

  3、乙方保证收到本合同约定的款项和相关材料后,于三个工作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办理有关手续。非乙方原因造成委托事务不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的,乙方应向甲方说明;

  4、及时向甲方告知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国家有关机关的决定、裁定和通知等情况,必须及时告知甲方,并在甲方作出明确表示后继续代理委托事务; 5、乙方名称、住所及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应明确告知甲方商标注册的风险;

  三、代理时限: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止

  四、代理范围及内容:详见《商标注册申请书》与《商标代理委托书》

  五、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代理事项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其中包含由乙方代缴商标局官费_________(大写)(¥_________);乙方代理服务费_________(大写)(¥_________);甲方按照下列第[关键词]种方式支付代理费用:

  1、甲方于签约时一次性付清;

  2、甲方于签约后天内一次性付清; 3、分期付款:[备注] 4、其他:[备注]

  六、合约的变更及解除1、合约履行期间,如因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动或者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委托代理合同自动解除,其间发生的的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2、甲方如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如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其他:[备注]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生效,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严格履行各自相应义务。因一方的违约或过错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实现合同目的,违约方或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其他:[备注]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具体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双方在本合同之外另行达成的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至签订之日起生效。

  乙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公司账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甲方地址_________联系人员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单位地址] [经理] [单位电话] [单位传真]

代理委托协议 篇4

  委托人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有委托乙方办理法律事务之需要;鉴于乙方具有处理甲方委托事务的资格和能力,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如下法律事务

  1、选择并购模式

  1)股权并购,包括受让股权、增资并购和合并并购。

  2)资产并购,包括直接并购和间接并购。

  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公司部可以依据目标企业的行业、住所地、适用法律等情况为客户设计专业化、低成本、高效益的并购模式,从根本上保障甲方并购的成功。

  2、协助并购谈判

  由于并购涉及公司、股东、高管、职工、政府等多方利益,各方关系错综复杂,因此一般的并购都会经历一段时间的艰苦谈判,而谈判经验、技巧的高低甚至会直接影响到并购项目的成功与否。律师作中国天津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A座20层邮编:300201

  3、律师尽职调查

  任何一项并购都存在风险,关键在于风险的防范。而由律师出具专业的尽职调查报告,则可以发现风险,并提出防范措施。不同的并购模式存在风险不尽相同,股权并购的风险主要有:股权瑕疵;股东权益瑕疵;固定交易风险;合同风险;目标公司员工风险;税务风险;目标公司对外投资风险;目标公司重大诉讼风险;投资公司控股风险等。资产并购的风险主要有:资产瑕疵(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目标公司员工风险;并购程序风险等。

  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公司部可以为客户出具详尽的尽职调查报告包括但不限于:

  1)关于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并购的授权与批准情况;

  2)关于目标公司股权结构和出资情况;

  3)关于目标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4)目标公司股本变动及相应合同、章程、决议情况;

  5)关于目标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兼并、分立、合并、破产、清算等情况;

  中国天津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A座20层邮编:300201

  6)关于目标公司财产权利情况;

  7)目标公司重大合同及债权债务情况;

  8)目标公司组织机构及治理结构;

  9)目标公司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情况;

  10)目标公司人力资源状况;

  4、起草、审查并购法律文件

  尽职调查可以在前期发现风险并提出修改方案,而并购协议是并购项目最后的保障,因此完善、丰富的并购协议是并购成功及以后可能诉讼的关键。并购协议包括前期的意向性协议、备忘录、单项合同、以及最终的并购合同及各种附件。数量较多且内容庞杂,需要专业律师来涉及并完成。

  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公司部可以为客户提供专业、完善、低风险的并购协议,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前言

  2)术语定义

  3)正文(包括:交易双方;承诺保证;披露责任;或然负债;基准日及价格;价款支付;交割、变更登记、职工安置等)

  4)特殊条款(包括:限制竞争条款;保密条款;终止交易条款;违约责任;通知条款)

  5)适用法律

  6)争议解决

  中国天津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A座20层邮编:300201

  7)签署

  5、并购税务筹划

  由于一般并购规模都较大,涉及资产及现金流动较多,因此一项并购交易双方的应缴税额也是相当巨大的。并购双方错误的模式选择及交易方式等行为往往会增加税务成本,给企业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公司部可以为客户设计专业的税务方案,帮助客户节约并购成本,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正确选择并购模式及交易结构。资产并购和股权并购的税收成本是不同的。

  2)为企业集团内部整合提供节税策划。

  3)合理设计支付方式。不同的支付方式如现金、股权、债权、资产的税收成本等各不相同。

  6、并购整合法律服务

  只有并购无整合就会大而不强,要通过并购做大做强,就非常需要并购后的整合。

  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公司部可以根据不同的客户提供专业的并购整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管理整合(发展目标一致;发展战略一致;管理流程一致;企业文化一致)

  2)销售整合(销售区域统一分配;产品细分统一分工;品牌建设统一规划)

  中国天津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A座20层邮编:300201

  3)资源整合(整合采购资源;整合人力和培训资源;整合研发资源;整合资金资源;整合设备工艺资源)

  7、企业风险防范专项法律服务

  当前,我国众多经济实体中,特别是中小企业由于多方面原因,在公司设立、运营、合同签订、人力资源等方面存在问题甚至违法行为。这对企业的长远发展,利润的持续增长都带来很大的隐患,因此需要专业的律师团队来诊断风险并消除风险。

  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公司部拥有专业的律师团队,可以为客户提供完善的风险防范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审查并防范企业设立风险;

  2)完善企业治理结构;

  3)审查并完善企业合同管理;

  4)审查并防范人力资源风险。

  二、乙方委派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等律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指派的律师如因故中途不能履行受托职责时,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律师继续履行受托之职责。

  三、甲方的义务

  1、支持、协助乙方律师开展工作,并为其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方便;

  2、按照乙方律师的要求及时提供委托事务的背景材料及有关资料、数据等,并对其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中国天津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A座20层邮编:300201

  3、对乙方出具的策划、设计方案及其工作成果,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4、按约接受乙方的工作成果并支付相应的酬金。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案件的委托代理事项;

  2、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律师对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五、律师代理费

  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委托事务的复杂程度、所涉标的及工作用时,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酬金元,付费方式及期限如下:

  1、委托之日,付代理费用的30%;

  2、并购双方签订意向协议之日,付代理费用的30%;

  3、收购完成之日,付代理费用的40%。

  甲方应按协议约定支付代理费,如逾期支付,则按应付款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中国天津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A座20层邮编:300201

  六、律师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非乙方收取的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

  3、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差旅费、食宿费、长途通讯费等;

  4、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七、代理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2、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的。

  3、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范围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七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协议规定的法律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代理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中国天津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A座20层邮编:300201

  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好准备,而原告方撤诉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协议的。

  2、甲方无故终止本协议的,乙方已收律师代理费一律不退回,而且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

  3、乙方律师确因严重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九、通知和送达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协议签署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任何一方如遇变更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2、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十、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双方特别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委托协议 篇5

  甲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

  委托代理人:___

  身份证号码: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

  委托代理人:___

  身份证号码:___

  电话:_________

  鉴于:

  1.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有一定的表演经验,乙方是具有相应经纪资格并获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个体经纪人;

  2.甲方有意将其相关的演艺事项委托乙方代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代理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事务为下列第_________项(一项或数项):

  1.出演电影;

  2.出演电视剧;

  3.出演戏剧;

  4.出演话剧、广播剧;

  5.出单曲或专辑;

  6.参加商业性演出、电视节目或广播节目;

  7.拍摄商业广告;

  8.做商品品牌、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代言人;

  9.其他甲方委托的演艺事务。

  第二条 代理区域

  乙方委托代理的地域范围为_________(下称代理区域)。

  第三条 代理期限

  乙方代理的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年(下称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结束后,如双方均有意续签,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发出书面通知,续签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乙方同意不再与甲方续签本合同或拒绝与甲方续签本合同的除外。

  第四条 佣金

  若乙方就其代理的甲方事务促成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并得以实际履行,乙方有权提取甲方依据相应合同或协议获取的_________(税前/税后)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作为佣金,即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佣金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_________。

  除本条规定的佣金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的酬金。

  第五条 费用承担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用、食宿费用、宣传费用等。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代理甲方事务应以甲方名义进行。

  2.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托时,应出示营业执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3.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合同

  第一条所规定的内容积极为甲方寻求机会,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甲方汇报,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4.乙方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5.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采取有效方式对甲方进行包装、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举办影迷会或歌友会、拍摄写真集、拍摄宣传照、媒体公关等,乙方每个合同年度用于对甲方包装、宣传的费用不得低于¥_________元。

  6.乙方应负责澄清甲方不利的相关消息、报道、传言等,尽量消除对甲方的不利影响。

  7.乙方应对甲方事业发展定位、与所代理甲方事务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角色的选择、表演的长处与不足指出等)提出合理化指导与建议。

  8.乙方代理甲方事务,不得干涉甲方私人生活。

  9.乙方应尽最大的可能保护甲方的隐私,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漏甲方住址、电话、收入、兴趣爱好、婚姻状况等私人信息。

  10.乙方收取佣金和其他必要费用应当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1

  1.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2.乙方促成甲方与其他方签订合同或协议的,有权按照约定收取佣金;如乙方没有完成委托事项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佣金。

  13.乙方作为经纪人必须具有相应的经纪资格证书并经合法注册。

  14.乙方应事先对相关的演出、代言资料进行核实,确保在最大程度上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

  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在代理期限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私自进行本合同

  第一条确定的委托乙方代理的事务,否则,应依据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佣金的百分之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在代理期限内,甲方不得将本合同

  第一条确定的委托乙方代理的事务另行委托第三方在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代理区域内代理。

  3.甲方应听从乙方安排,接受媒体记者采访、出席记者见面会、发表声明并参加乙方为其安排的其他宣传活动。

  4.甲方可以将本合同

  第一条规定的委托事项委托其他第三方在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代理区域外代理。

  5.甲方应对乙方的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应乙方的要求,向其提供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

  6.在代理过程中,因乙方过错致使甲方和其他各方受到损害,甲方及其他各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____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相关当事人进行私下交易,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及相关当事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8.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佣金,如乙方未完成委托事项,甲方有权不支付佣金。

  第八条 双方保证

  甲方

  1.甲方保证其有权自行签署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2.甲方保证从未而且将来亦不会将委托乙方代理的事务另行委托第三方在本合同确定的代理期限和代理区域内代理;

  3.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可靠;

  4.保证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甲方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乙方

  1.乙方保证其为具有相应经纪资格证书并获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个体经纪人;

  2.乙方保证其有权自行签署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3.保证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乙方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2.乙方被吊销经纪资格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3.乙方连续_________天未能就其代理的甲方事务促成甲方与他方签约;

  4.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所作保证不真实;

  5.因甲方原因,乙方无法获取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佣金。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代理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

  第十一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二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五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

  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

  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七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委托协议 篇6

  委托人___与___律师事务所达成如下协议:

  一、___律师事务所指派___律师为___案的第___审诉讼代理人,出庭代理。

  二、委托律师代理权限;

  三、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的规定,委托人向___律师事务所缴纳委托费用___元。

  四、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___止。

  五、本委托书如需变更,另行协议。

  委托人:_________受托方:_________

  (签字)律师事务所(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注: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

代理委托协议 篇7

  委托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办理注册商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向中国国家商标局在第____类(商品/服务)上申请注册____件商标。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商标注册所需要的文件、证件,并保证提供文件、证件的真实、有效、合法性,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商标注册代理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2、乙方接受委托后,乙方会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商标代理注册、设计、制作等事项,因注册材料被核驳或需删改的,领取《商标注册证书》的时限顺延。

  3、乙方责任:

  (1)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甲方委托代理商标注册材料的'完整性,保护知悉的商业秘密。

  (2)乙方应在甲方提供的商标注册材料齐备后____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申报手续,并向甲方提供有效证明,在____个月内完成商标注册业务。

  (3)如甲方提供虚假材料的,乙方有权利终止商标注册业务,依约所收的预付金不予退还。

  三、甲方支付乙方的费用(币种:____)

  1、商标注册代理申报费:____元/标/类、十项。

  2、查询费:

  (1)中文查询:____元/标/类、十项。

  (2)英文查询:____元/标/类、十项。

  (3)图形查询:____元/标/类、十项。

  3、注册商标的制作费:____元。

  4、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商标注册规费和代理费合计为:____元。

  5、甲方向乙方指定的账户汇款商标注册及相关费用后乙方应立即向商标局进行注册申请,不得超过____个工作日,甲方有权监督。

  四、如果乙方代理甲方申请的注册商标被国家商标局驳回或需要删改的,由甲方决定是否向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驳回复审或删改;如果甲方决定申请驳回复审或删改,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委托协议。

  五、双方违约责任

  1、协议一经依法签订,甲乙双方应认真自觉遵守,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擅自更改、终止协议,代理业务完成后本协议自动无效。

  2、协议履行期间,如与法律、法规及政策相抵促的,而不能继续履行的,委托代理协议自动解除。

  3、甲方若在商标申请过程中放弃申请必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____元整。

  六、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协议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此协议在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开户银行:

  账户: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委托协议 篇8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商标注册委托代理服务协议。

  一、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代理服务甲方____________商标在第____________类的申请注册,共____________个。

  该注册商标详细内容见本协议附件《商标注册申请书》及《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乙方接受委托后,负责完成商标注册代理的全部工作,并须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

  三、本次商标代理服务采取分类服务形式,具体项目为1.商标设计费____________元。

  2.商标查询费按实际查询次数计,每次中文____________元,英文或拼音____________元。

  3.商标申请注册费用___________元,加急注册费___________元,包干注册费___________元。

  以上项目共计费用____________元。

  四、付款方式签订协议后,乙方即时收取甲方商标代理服务费用____________元。

  五、甲方须保证提供之注册申请材料证明的合法性,如因甲方提供的材料失真,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甲方若有变故,如企业变更、企业重组、联系人地址变更、电话变更等等,必须通知乙方,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如因甲方没有及时通知乙方,而造成的后果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七、如果乙方代理甲方申请的注册商标被国家商标局驳回或需要删改的,由甲方决定是否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驳回复审或删改;如果甲方决定申请驳回复审或删改,甲乙双方可另行签定委托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项,协商后可做补充。

  九、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乙方:_________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代理委托协议 篇9

  被代理人(甲方):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签订税务代理协议如下:

  一、委托事项

  1.项目名称:_________;

  2.具体内容及要求:_________;

  3.乙方应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该委托项目。

  二、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约定事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2.上述费用按_________方式支付,自约定事项完成后_________日内支付完毕。

  3.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不退,如乙方无故终止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全部退还甲方。

  4.乙方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该应酬费用由甲方承担。

  5.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甲方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乙方协商酌情调增代理费用。

  6.乙方去甲方现场办公或为甲方服务发生的必要的交通、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7.到外埠为甲方办理业务,除以上规定,外埠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8.甲方如委托乙方提供不属于本协议的服务范围的服务,需另行按有关规定单项收费,乙方优先办理,并予以收费优惠。

  三、甲方义务及责任

  1.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甲方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会计凭证、帐册、报表及其他涉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负完全责任;这些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不得授意乙方代理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

  4.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不按约定时间支付的,应按约定代理费金额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的义务及责任

  1.乙方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代理人员为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

  2.乙方未完成协议约定事项的,不收取代理费用。

  3.乙方遵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依法代理委托事项,保护甲方合法权益;

  4.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代理事项。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变更和解除

  1.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认真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如有特殊原因确需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

  2.协议履行中如遇情况变化,需变更,补充有关条款的,由双方协商议定。

  七、

代理委托协议 篇10

  甲方:财政部

  乙方:代理银行  

  经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根据甲方提供或乙方与贷款国金融机构为该项目签署的对外金融协议中规定的贷款条件(包括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贷款期限及还款方式等)将贷款转贷给借款人。乙方不对项目进行评估,不承担贷款还本付息风险。

  二、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以下业务:

  (一)要求借款人及时提交下列文件:

  1.甲方关于同意该项目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批复;

  2.省级以上计划部门或经贸部门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和/或利用外资方案的批复;

  3.代理银行要求的其他文件(由银行列明具体内容)。

  (二)审查借款人提交的有关文件。在审查文件时,如果发现问题而无法办理转贷时,应及时报告甲方。

  (三)代表甲方与借款人签订转贷协议。在转贷协议签订之前,乙方应将转贷协议草本报甲方确认,并在转贷协议签订后将副本报送甲方备案。

  (四)建立必备的项目档案。

  (五)根据借款人或借款人委托的采购公司提交的申请,按对外金融协议和转贷协议的规定办理贷款项下提款手续,并根据贷款机构或外方银行的提款回单,负责贷款的账务记录并通知借款人。

  (六)按转贷协议的约定通知借款人偿还本息及支付费用。

  (七)按对外金融协议的要求,办理贷款本息及费用的对外支付。

  (八)受甲方委托对项目实施进行财务监督。

  (九)如借款人未能按转贷协议的约定按时如数偿付到期的全部债务,乙方应进行催收,并应及时将催收情况报告甲方。

  (十)负责贷款项目的统计工作,向财政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报送项目统计资料。

  (十一)受甲方委托,代表甲方与国外贷款机构或外方银行就项目执行、债务管理、统计数据等问题进行业务联系。

  (十二)甲方委托的其他有关事项。

  三、甲乙双方应就项目的执行情况定期交换意见。

  四、乙方按甲方《关于印发〈外国政府贷款转贷手续费收取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财债字〔20__〕74号)收取转贷业务费。

  五、如借款人未能有效履行还款责任而导致不能按期还本付息付费时,乙方应先行予以垫付。乙方应将对外垫付的本息、罚息及按国家规定可收取的有关费用的明细清单在下一个年度1月15日前上报甲方,并抄送借款人。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清单审核无误后,将采取财政扣款措施,按照实际发生额(包括本息、罚息和国家规定的可收取的有关费用)以相同币种或按实际拨付日银行外汇卖出价折算成的人民币在同一财政年度内拨付乙方。

  六、乙方对外垫款所需的外汇将按甲方与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甲方如未在上述第五条限定的本财政年度以内拨付垫付资金,按违约支付额以发生时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按日支付违约金。

  八、对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截止到该项目对外金融协议及转贷协议执行完毕。

  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需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者补充,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修改或补充的书面协议。修改或者补充的书面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若与本协议有不同之处,以修改协议为准。

  十一、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北京签署。本协议正本两份,副本一份。正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由借款人持有。

  甲方:财政部                    乙方:代理银行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代理委托协议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地址: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一案,委托乙方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帅*志律师为甲方与纠纷案的第审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为(_____):

  1、一般授权,包括代为收集提供证据、代为参加法庭辩论、质证,接受法律文书等权利。

  2、特别授权,代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叙述案情,提供证据。

  四、乙方必须按时出庭,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五、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缴纳案件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元。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无故中止的,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甲方无故中止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七、本合同的变更或修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委托协议 篇12

  项目名称:

  委 托 方:

  代 理 方: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

  委托人:

  受托人:咨询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审批文件:

  建设规模:

  总投资额: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所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资金来源: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 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 招标代理; 招标控制价编制 ; 工程量清单编制 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服务报酬: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 (① 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__】534号文;② 国家计委计价格【20__】1980号)中的工程类收费标准(下浮 %)计取(约 万元);{注:若编制招标控制价,则写明“代理服务费及造价咨询费”}

  支付方式: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

  ① 由中标人支付,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向受托人一次性付清。

  ② 由委托方支付,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个工作日内向受托人一次性付清。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话:

  传 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l.1 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l.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l.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 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 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 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 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 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l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 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 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4 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 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6 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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