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2024-12-19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精选28篇)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篇1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同时受低温、大雾、寒潮等极端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元旦、春节期间我市民政系统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省安全风险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全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暨消防车通道示范化管理电视电话会议、市安委会20xx年第四次全体会议等会议精神,切实落实省委彭清华书记、省政府黄强代省长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的批示要求,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以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狠抓风险识别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以更加细致扎实的作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整治重点

  按照《20xx年全县民政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深入开展全县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

  (一)检查机构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情况,对运行状态、电气设备安全状况、经营性场所室内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等方面发现的问题进行排查整治。

  (二)清理公共区域可燃杂物,检查电动自行车(助力车)在通道(楼道)及人员逃生通道等区域违规充电行为,检查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消防栓、消防池是否有水、沙等。

  (三)检查食堂设施设备配备、食品与原材料采购储存和索证索票、餐具清洁消毒、食品留样以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等情况。

  三、工作安排

  根据省、市、县工作要求,“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时间延长至20__年2月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排险除患”集中专项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20__年2月28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12月27日):安排部署,拟定方案,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20xx年12月27日至20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21年2月20日):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排险除患”集中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检查督查,对排查问题隐患进行整改;各单位进行自查自改自报。

  第三阶段(20__年2月21日至20__年2月28日):组织开展回头看、回头查,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到位,进行情况通报,形成工作总结材料并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迅速安排部署。各养老机构和技术事业单位要针对本单位安全风险再次进行系统研判,对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和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一次专题部署,对前期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建立问题台账,落实整改防范措施,跟踪督促整改并开展“回头看”检查,做到闭环管控,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二)做好应急处置。各养老机构和局属事业单位要根据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特点,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预警和协调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认真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

  (三)强化值班值守。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上报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组织力量科学妥善处置,确保安全稳定。

  各各养老机构和局属事业单位要制定本单位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于12月30日前报县民政局416办公室。20__年2月20前报送岁末年初大检查和“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总结。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抓好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市安委会部署安排,区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2月28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结合我区城市管理领域和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标本兼治,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宣贯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对存在事故隐患不整改行为“零容忍”,确保隐患动态“清零”,有效管控化解各类安全风险,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xx年2月28日。

  三、排查整治重点

  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特点,在全区城市管理领域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切实抓好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

  (一)道路交通安全。履行区渣土办牵头单位职责,督促各成员单位扎实开展渣土车运输安全整治专项攻坚行动,加强源头管理,全面摸排渣土起运源头,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配齐软硬件设施;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渣土车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严格落实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加强动态监管,充分运用信息手段,通过管控平台、抓拍系统、车载智能终端等,进一步强化对渣土车的动态监管;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渣土车超速、超载、“滴洒漏”、乱倾乱倒等违规行为;落实源头抄告制度,对查处的违法违规渣土车,追溯倒查渣土装载起运源头,强化行业监管,由源头企业监管部门督促落实整改。开展城市道路塌陷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地下工程施工影响、市政管网漏水等风险,加大道路及沿路地下管道巡查及管理力度,鼓励采用探地雷达等科技手段开展空洞探查。加强城市桥梁、隧道等安全管理,强化日常养护检查,完善桥梁档案,落实城市桥梁定期检测,认真开展城市桥梁安全防护设施和道路塌陷隐患排查整治,对判定为隐患桥梁或危桥的要立即落实警示标志,采取限载、限高、限行等应急消险措施。要加强市政设施的安全巡查,及时发现、补齐或者更换丢失、破损的'栏杆、护栏、以及井盖,防范人为破坏。

  (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城市园林绿地内因城市绿化景观工程导致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场地等火灾隐患问题;督促供水部门落实市政消火栓维护保养职责,根据消防部门要求改造不符合灭火救援要求的城市消防供水设施。依法清理影响灭火救援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在建筑之间影响消防车通行或设置在建筑外墙封闭门窗影响灭火逃生以及设置在消防救援场地内及周边影响消防云梯车作业的户外广告设施)。

  (三)房屋和建筑施工安全。按照“除隐患、遏新增、化存量”的思路,深入推进违法建设网格化巡查和信息抄告制度落实,组织重点排查包括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工业园区以及厂区等区域、人员集中部位和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部位等7大类违建,实行“一违一档”、对单销号,对经核实确认存在安全隐患或妨碍重点项目、造成社会影响面较大的,坚决给予强制拆除。同时,按照职责配合开展“两违”整治攻坚,推进占用耕地、自然保护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湖“两违”整治、科技控违5大攻坚战。对所负责的在建重点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配合住建部门重点整治市政工程中超越资质范围承担工程、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盲目赶工期、抢进度行为;按时支付工程款,严格按规定计取并及时、足额拨付安全文明措施费;严查没有遵守高空作业规程等引发高空坠落事故、车辆管理不到位引发工程车辆事故。

  (四)城镇燃气安全。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各地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巩固燃气专项整治成果,持续深入燃气销售、储存、使用等各环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人员密集的商业综合体、酒店及餐饮等场所用气安全情况,督促各燃气企业、供应站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入户安检与安全用气宣传,引导餐饮业主安装燃气报警器。督促管道燃气企业加强对第三方施工管控和路面巡查,防止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设施造成事故,对于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坚决落实整改责任制,建立台账,实行交账销号。加大对瓶装液化气无证经营点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净化燃气市场经营秩序。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提高用户安全用气能力。

  (五)景区景点安全。排查整治城市园林绿地内因城市绿化景观工程导致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问题,检查城市道路的绿化树木,及时清除枯枝、死枝,加固树木,防止树枝断落或倒伏发生安全事故。

  (六)垃圾处理设施运行安全。开展垃圾处理设施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推进建筑渣土资源化处理中心建设。强化道路清扫保洁安全作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落实环卫工人作业安全防范措施。

  (七)供水、排水安全。配合市级开展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评估考核、供水行业规范化管理考核和供水企业安全运行评估以及供水水质抽检,推进城镇老旧供排水管网改造。开展排水防涝汛前检查,加强易涝点排查整治、排水管网清淤疏浚和排水设施巡查养护,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和物资储备。

  (八)有限空间。排查市政工程、城镇燃气、污水处理等行业领域,督促企业对涉及到的有限空间进行全面排查、辨识与确认,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严厉打击有限空间违法违规作业行为,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监管执法。各单位要真查、严管、深督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对20__年来各类检查、督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未“清零”的企业(场所)加强执法检查,对自查自纠走过场、该排查的隐患和问题未能自查整改的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一律依法顶格处罚;要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落实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制度,确保重大隐患底数清、整改情况明。

  (二)严格督查考核。各单位要加强对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的督促检查,认真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如:燃气、有限空间等)对于发现的责任不落实、排查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推动相关工作。

  (三)大力营造氛围。各单位要结合本职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宣传、主题活动、设置公益广告等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的重要性,积极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和从业人员自查自纠和举报身边的安全隐患问题;结合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活动,发放安全生产和应急防灾避灾宣传资料,及时曝光各种违法行为,大力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营造“全民关注,人人参与”的浓厚安全舆论氛围。

  (四)按时报送情况。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情况报送工作,于每月23日前(遇节假日顺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小结、统计报表和问题清单(报表和清单格式详见附件1、2),20xx年2月26日前报送活动总结,以上材料请按时报至局公用股,以便汇总上报。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篇3

  根据河北省安监局《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办〔20xx〕178号)和沧州市安委办《关于转发〈河北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采取坚决措施全力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沧安办明传〔20xx〕112号)要求,结合本地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和季节生产安全事故防范重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中央、省、市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工作部署,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执法检查总体要求,突出岁末年初阶段特点,突出重点行业企业,坚持监管监察协调联动,坚持市县部门协作配合,集中打击、整治一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坚决预防和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检查时间和重点范围

  自20xx年12月14日起至20xx年2月29日,对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机械、涉爆粉尘、职业卫生、涉氯涉氨、油气输送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执法检查。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共性内容

  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及上报情况、设施设备防冻防静电情况、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情况、标准化有效运行情况等。

  (二)各行业(领域)内容

  1、非煤矿山:“三高”气田井控,含硫油气田硫化氢监控,防火、防坠、防井喷失控、防硫化氢中毒等情况;

  2、危险化学品:设备设施、管道防腐保温,盲板和法兰等易发生泄露的关键部位维护管理,危化品罐区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可燃、易燃、易爆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及联锁、联控装置维护保养等情况;

  3、烟花爆竹:“三超一改”和委托加工、冒牌贴牌、违法生产经营、储存等情况;

  4、冶金建材、机械:煤气、氢气等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监测,金属熔融液体的冶炼、吊运和浇铸、机械转动传输等安全管理及外委施工队伍管理等情况;

  5、涉爆粉尘:粉尘清扫制度的建立、落实,易产生和堆积粉尘场所、部位的防爆措施落实等情况;

  6、职业卫生:企业为防寒保暖而可能导致通风、除尘、降噪声等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不畅,未按规定及时排除有毒有害物质导致发生职业病中毒等情况;

  7、涉氯涉氨:设施设备定期检测、检验和维修保养,重大危险源和重点监控部位的自动监控,泄露报警和紧急切断装置的维护保养等情况;

  8、油气输送:管道及其他设备设施定期检测、维护,安全风险较大的区段和场所监测、监控,建立健全管道巡护制度,配备专人对管道线路进行日常巡护,管道设置明显标志,对损毁的标志及时予以修复或更新等情况。

  四、执法人员组成

  此次执法检查共分为三个执法检查组,分别由市监察支队和监管一科、监管二科、监管三科、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等业务科室人员共同组成。各执法组分区域开展执法,执法用车由办公室予以保障。

  第一组

  五、执法检查方式

  各执法检查组重点对市属及以上企业和直接监管的重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主要采取直接执法、“解剖式”执法、“观摩式”执法和暗查暗访等多种方式进行。

  其他企业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县(市、区)组织检查,市执法检查组不定期对县(市、区)执法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执法检查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各县(市、区)、有关科室(大队)要充分认清当前阶段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执法工作的重要性,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对执法检查行动的指导、协调,各县(市、区)也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本地执法检查行动。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等“三项活动”,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和实施细则,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集中精力、集中人员,强力督促企业积极做好事前防范,毫不松懈地把各项安全措施抓紧抓好,将事故隐患消除于萌芽之中。

  (二)明确执法责任,强化协作配合,实现监管监察良性互动、市县两级有机衔接。各县(市、区)、有关科室(大队)要认真落实监管执法责任,严格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依法依规提出处理意见,下达相应执法文书,责令立即或限期整改,并对符合立案要求的坚决进行立案,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各执法人员要以工作大局为重,加强沟通,紧密协作。要统筹考虑年度监管、监察工作任务,共同研究拟定具体执法计划,共同深入企业开展检查,发挥各自所长,实现优势互补,形成“打非治违”的强大合力。市、县两级执法人员要明确职责分工,合理划分执法检查范围,确保实现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消除执法盲区,全面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三)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各执法人员要始终保持对高危行业执法检查的高压态势,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执法检查时,做到应查尽查、全面细致,时间服从于质量,确保执法效果。对隐患多、不托底的加大执法频次,增强不可预见性,强力督促企业做好自我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求企业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确保资金、责任、时限、措施、预案“五落实”。到期复查时,严守标准规范,在隐患整改上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确保按期按质整改到位。对存在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违法性质严重、拒不执行监察指令的,要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四个一律”措施。

  (四)规范执法行为,严守工作纪律,维护安监执法队伍良好形象。各执法人员要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规范执法文书,认真执行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使行政处罚真正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处罚适当、法律文书使用规范。同时,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安监执法“六条纪律、十项守则”,积极践行“三严三实”工作要求,严禁接受执法对象提供的现金、礼品、各种有价证券和土特产品,严禁接受执法对象安排的宴请、娱乐等活动,坚决杜绝以权谋私,坚持廉洁执法、依法执法,切实维护安监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和各执法组要认真总结执法检查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取得的工作成效、遇到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等,形成书面材料报市安监局。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篇4

  根据上级部门指示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净畅宁”工作,搞好“形象工程”建设,把运输安全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做到落实、落实再落实,切实保证我站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消除安全检查隐患,杜绝安全事故”。根据工作实际,现制订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如下:

  一、工作目的

  明确在发生安全事故时的应急措施。适用于全站员工参加车站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杜绝源头安全事

  故的发生,保证场站的各项安全工作顺利进行。

  二、组织机构

  1、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安全应急工作责任人和工作任务

  (1)场站消防安全应急工作责任人和任务:

  ①负责消防安全应急工作,监督落实维护全站的消防设备、设施(灭火器、应急灯、);

  ②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刻疏散周围旅客,抢救国家财产,不能控制时第一时间拔打“119”电话报警;

  ③及时指挥协调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2)场站突发事件安全应急工作责任人和任务:吴文驱刘建民

  ①、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分队队员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迅速到位。

  ②、及时准确履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职责,及时疏散周围旅客,保护国家财产,维护场站、旅客安全。

  (3)场站治安安全应急工作责任人和任务:吴文驱李华彬

  ①、负责场站治安安全应急工作,维护站内人车秩序,做好车站财产和旅客的安全保卫工作。

  ②、防火、防盗、防偷、防抢、防骗等工作。

  ③、加强巡逻,及时处理突发治安等事件,及时疏散周围旅客,保护国家财产,保证各项安全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4)“三品”安全应急工作责任人和任务:李华彬

  加强对进站旅客行李的“三品”安检工作,对大件或可疑物品必须进行过机检查,必要时依法在公安人员陪同下进行开包检查。

  把“三品”阻挡在站外,杜绝“三品”源头上车,负责安检机的检查、检修、维护和使用管理。

  (5)畅通工程安全应急工作责任人和任务:李华彬

  ①、在突发事件发生时,保证各出口处、下客区秩序,车辆行使、停放安全进行有效指挥和及时疏导。

  ②、及时疏散周围旅客,抢救国家财产,保证交通安全畅通。

  (6)运力加班应急工作责任人和任务:唐廷伟梁建东宁彬富

  ①、负责应急运力加班应急工作。

  ②、按照市交通局有关文件精神,及“三把关,一监督”的工作要求,做好“应急运力工作,保证旅客安全及时输送。

  (7)安全后勤保障应急工作责任人和任务:宁彬富梁启源

  ①、准备充足的应急物质,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②、对分管的工作进行有效检查监督,按规定配备必须的应急药品、消防设备和应急物质储备。保证安全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8)场站安全应急监督协调工作责任人和任务:刘建民吴文驱

  ①、负责做好场站安全应急监督协调工作,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②、及纠正实施应急工作中的问题,上传下达,信息畅通。

  ③、制定有关工作方案,保证春运安全应急工作的连续性。

  (9)客运班车报班安全例查工作责任人和任务:李华彬

  ①、认真填写客运班车安全检查登记表。

  ②、所有发班客车安全检查合格后,均要由负责检查车辆的安检员、司机同时在检验合格证的正、副本的相应处签名、注明车号

  以及检验日期。

  3、安全生产工作应急救援分队和人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要求

  1、应急小组各成员应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2、如遇险情,当班人员应保证三分钟内赶赴现场,其它人员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3、站属各部门、员工发现站内有火灾险情时,应立刻疏散周围旅客,抢救国家财产,并立即向站领导报告。根据火灾的大小采取不同针对措施:较小时,迅速利用就近灭火设施扑灭并报告站领导;不能控制时第一时间拔打“119”电话报警。

  4、事件发生后,车站应急小组根据安全应急措施积极开展救援工作。

  四、应急措施

  1、安全检查中发现站内或旅客行李中有危险品时

  现场人员应立即做好现场警戒和旅客疏导工作,并及时通知派出所干警。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将危险物品移至人员较少的地

  带,进行有效隔离,如果是易燃易爆类危险品,应准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进行必要的处理。同时将当事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在车场内发现旅客突发病或受伤时

  伤势轻微者可在站内用应急药品治疗,严重者应拨打“120”电话或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急救原则,采用正确方法,灵活使用轮椅、担架等将旅客尽快送往附近医院,并帮助联系家属。必要时负责拦截的士。

  3、遇客流高峰期时

  全站各部门应根据站领导的部属,组织员工加班或待命,共同维持车站的治安、交通和旅客秩序,尽快疏送旅客,确保安全有序。

  4、售票系统故障立即查找原因及时修复,尽快恢复售票,并参考最近一次票额统一计数,组织各窗口售票用手工票发售车票;发生线路中断、车次晚点或有其他突发事件时,根据客运车辆运行情况,立即调整窗口加开退票窗办理退票,并组织人员到各候车室为旅客办理或协助办理改签手续;各临时售票点出现旅客大量聚集,等候购票时间过长时,立即采取延长预售期,加快售票速度等措施。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篇5

  一、组织领导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一步提高各村、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全镇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加强事故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三、检查范围、内容、分工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各行政村、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烟花爆竹、建筑工地、涉爆等行业、场所和设备设施;

  2、商店、超市、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卫生院、旅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

  3、加油站点、加气站点等。

  (二)排查治理重点内容。在深入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责任主体及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具体内容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对存在较大的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消除落实情况;

  3、涉爆、涉枪、涉毒等涉危排查情况。

  4、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村及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事故查处及责任,有关制度制定和执行,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三、职责分工。实行“条块结合、各方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镇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镇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1、由派出所、工商所、供销社、安监办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由城建办负责组织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3、由派出所、工商所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商店、公共娱乐场所、饭店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由派出所、工商所、经委、安监办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由林业工作站负责组织实施林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由水利站负责组织实施防汛抗洪、河道、桥梁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7、由教办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幼儿园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8、由各村委会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排查治理方式

  1、要严格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并将本辖区、本单位的事故隐患登记造册,及时上报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2、坚持与日常安全监管和集中排查整治结合起来,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定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镇安委会及主管部门报告。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三个重点,即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领域;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各部门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措施确保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效果,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村、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排查方案,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镇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将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责令关闭取缔。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将依律依规,追究党政纪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认真负责,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反馈工作。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落实好本辖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同时,同时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统计汇总,定期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报镇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篇6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管理、职责明确、资源共享的应急机制,有效防止和及时救援水利生产安全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降低事故危害程度,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制定本预案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水利系统范围内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或失踪及其它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各单位和生产经营管理单位应根据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和落实应急预案。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时,应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事故及特种设备等专业性生产事故,依据相应应急救援预案执行。

  1.4工作原则

  1.4.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事故预防与应急工作相结合,做好事故的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

  1.4.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水利局的统一领导下,各单位按照职责和权限,负责所辖区域内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生产经营管理单位应认真履行水利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本单位应急救援工作。

  1.4.3属地位主,条块结合。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应遵循属地位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及时报告水利局安委会,接受水利局指导,协调做好相关工作。

  1.4.4规范有序,保障到位。依据国家、省和水利部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依法规范应急管理和响应机制。各单位和生产经营管理单位应制定本单位的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做到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人员、物资器材、措施等落实到位。

  1.4.5信息准确,运转高效。坚持事故报告、响应与处置各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出现险情,及时报告,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相关单位应在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第一时间内启动本单位相应应急预案。

  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安福县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协调办公室、专业应急协调部门、应急救援专家组、各单位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等组成。

  2.1.1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根据具体事故情况,领导小组组长可临时指定其它相关部门及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2.1.2应急协调办公室设在水利局安委会办公室,在水利局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县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的组织协调工作。

  2.1.3专业应急协调部门为水利局党政办、建管股、农水股、水政水资源股、河长办等。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审定(修订)、发布全县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应急救援工作制度;

  (2)领导、组织、协调全县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监督和指导全县水利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预警工作;

  (3)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适时发布启动和解除应急救援的命令;

  (4)向县政府和水利厅安委会报告事故和救援情况,必要时请求协调支援;

  (5)组织专家分析事故情况,研究重大问题,提出应急指挥、处置技术方案和建议;

  (6)及时向上级及水利系统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7)配合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及事故处理工作。

  2.2.2应急协调办公室职责

  (1)承担全县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综合组织协调工作;

  (2)组织制定全县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应急救援工作制度,负责全县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3)根据事故发生状态,负责事故应急处理的综合协调工作,并对应急救援方案提出建议;

  (4)事故发生后,负责协调应急保障,包括通信与信息保障、交通运输保障、生活保障、物资保障、资金保障、技术与专家保障、救援设备保障等工作;

  (5)配合县政府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及相关信息发布;

  (6)负责全县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7)负责组织对应急预案进行调整和修订;

  (8)承担全县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2.2.3专业应急协调部门职责

  (1)党政办:在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配合水利局事故应急协调办公室做好救援宣传、通信与信息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2)建管股:在防汛、抗旱、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配合水利局应急协调办公室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3)农水股:在农田水利、农村人畜饮水、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配合水利局应急协调办公室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4)水政水资源股:在水利执法、水资源调查工作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配合水利局应急协调办公室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5)河长办:在发生所辖河道保护管理生产安全事故时,配合水利局应急协调办公室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2.3水利生产经营管理单位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水利生产经营管理单位应按照管理权限,在相应的水利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挥和指导下,成立安全生产应急机构,编制相应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储备足够应急物资,并定期组织演练。

  2.4水利应急救援专家组及职责

  成立以水利局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应急救援专家组,主要职责是在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时,为事故抢险方案提供技术咨询。

  2.5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机构及职责

  2.5.1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机构

  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当地政府应急救援机构和水利局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工作。应急救援队伍要严格执行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应急处置指令,按照应急预案和处置规程,全力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2.5.2应急救援队伍

  各单位应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并与消防及其它特种救援机构建立健全联系协调机制,必要时请求支援。县防汛机动抢险队为水利局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

  3事故主要风险及预警与报告

  3.1事故风险

  全县水利生产安全事故风险主要有:河(渠、沟)道及其建筑物损毁、水库(塘坝)垮坝、机电设备(施)事故以及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中发生人身伤亡、危险化学品泄漏及所有易由自然灾害引发的各类水利生产安全事故。

  3.2事故预警

  各级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接到可能导致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水利局应急领导小组接到可能导致水利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3.3事故报告

  3.3.1事故报告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应当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立即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水利部门。局属单位发生事故后,应按照规定和事故情况上报当地政府、水利局安委会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

  报告的方式可采取先口头或电话报告,随后尽快正式书面报告。在法定工作日向局安委会办公室报告(电话:),夜间和节假日向局值班室报告(电话:)。

  水利局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伤亡和损失情况,按规定程序向县政府和县安委会办公室报告。

  3.3.2事故报告的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得措施;

  (6)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

  4应急响应、处置和结束

  4.1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分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Ⅳ级响应。水利局安委会接到事故报告后,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研判或评估,并向水利局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启动相应应急响应建议。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的启动,由水利局应急领导小组宣布。

  4.1.1 Ⅰ级响应:

  发生1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5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水利生产安全事故时,启动Ⅰ级响应。在省级和县级应急预案未启动前,水利局安委会主任、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带领局应急领导小组赶赴事故现场,指挥、组织和督导事故单位按照相应预案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完成应急处置和保障任务。

  4.1.2 Ⅱ级响应:

  发生3-10人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0-5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水利生产安全事故时,启动Ⅱ级响应。在县级应急预案未启动前,水利局安委会主任、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带领局应急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赶赴事故现场,督导事故单位按照相应预案完成应急处置及保障任务。

  4.1.3 Ⅲ级响应:

  发生1-3以上死亡(含失踪),或50-1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水利生产安全事故时,启动Ⅲ级响应,水利局安委会副主任、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带领局应急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赶赴事故现场,督导事故单位按照相应预案完成应急处置及保障任务。

  4.1.4 Ⅳ级响应:

  发生造成5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水利生产安全事故时,启动Ⅳ级响应,水利局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督导事故单位按照相应预案完成应急处置及保障任务。

  4.2 Ⅰ、Ⅱ级响应处置措施

  4.2.1水利局应急领导小组接到发生较大及以上水利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Ⅰ、Ⅱ级响应,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事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和可控情况,分别或同时采取以下行动:

  (1)通知相关单位、地方政府采取救援行动,并提出相关要求;

  (2)及时向县政府和县安委会报告,必要时请求给予支持;

  (3)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危害程度,请求县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同志赴事发现场进行现场指导;

  (4)对事发地政府和水利生产经营管理单位提出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要求;

  (5)派有关救援队伍、人员和专家赴现场协助指导预防或抢险救援工作;

  (6)根据事故类别、事故地点和救援情况,调集抢险救援物资,必要时请求县政府协调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给予支持;

  (7)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

  (8)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通报相关政府;

  (9)落实上级部门指示,进一步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4.2.2各乡镇发生水利生产安全事故时,水利局应急领导小组可根据现场救援工作需要,成立综合协调组、救援专家组、新闻报道组等若干工作组,协助乡镇政府救援。

  4.2.3局属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水利局应急领导小组可根据事故现场救援的需要,设立八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综合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救援信息的传递,督促各工作组完成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救援情况的汇总和应急救援工作的对外联系,现场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2)施救处置组:负责事故现场的救生、控险、排险等工作。

  (3)医疗救护组:负责抢救伤员,确保伤员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4)疏散警戒组: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持现场秩序。

  (5)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救援器材和物资的供应,并组织车辆运输。

  (6)救援专家组:提供施救方案和突发情况的处置对策、措施,界定危险区域,指导应急救援技术工作,提供应急救援技术咨询。

  (7)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救援的通信、交通、食宿,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置等后勤保障工作。

  (8)新闻报道组:负责事故及救援有关情况的宣传报道工作。

  4.2.4要确保参与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针对不同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人员还应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4.3 Ⅲ、Ⅳ级响应处置措施

  水利局应急领导小组接到发生较大以下水利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视事故情况,启动Ⅲ、Ⅳ级响应,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或派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督导事故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各部门和生产经营管理单位启动本级相应应急预案。

  4.4信息发布

  事故信息发布(包括授权发布、组织报道、接受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重点新闻网站或政论网站等)由水利局应急领导小组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及时传递,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必要时县新闻管理部门进行协调指导,重大情况报县政府决定。

  4.4应急结束

  遇险人员得到妥善解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水利局应急领导小组宣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5善后处理

  5.1善后处理

  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组织做好善后处置工作,主要包括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损失评估、伤亡人员补偿、人员生活安置、灾后重建、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的人员,确保职工思想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水利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做好相关工作。

  5.2应急救援报告

  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事故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经过、现场调查;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分析、结论;事故处理经过、采取的救援措施及效果;应急救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提出改进建议和应对措施。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水利局应急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和成员单位负责人的电话要保证能够随时取得联系,有关单位的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

  6.2物资装备保障

  县水利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应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配备工程抢险、个人防护等各种装备,明确预备调用的民间装备,确保应急处置过程中的资金和物资供给。要做好装备的日常管理和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状态,并及时更新补充。

  6.3应急队伍保障

  各单位和生产经营管理单位要根据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组建相应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经常性开展培训和演练,做到反应快速、常备不懈。

  6.4交通运输保障

  在应急响应期间,水利局应急领导小组和各级救援机构要积极协调事发地公安、交通等部门提供交通支持,保证应急救援人员、装备和物资及时调运。

  6.5医疗救护保障

  水利局应急领导小组和各级救援机构在应急响应期间,要积极协调事发地医疗救护队伍实施医疗救护,并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的特点,组织落实专用药品和器材,确保医疗救护队伍适时进入现场救治。

  6.6宣传教育、培训与演练

  6.6.1宣传教育。各单位和生产经营管理单位要按规定向职工和从业人员说明生产及生活场所的注意事项、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广泛宣传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助等方面的知识,切实提高全员安全素质。

  6.6.2培训。各单位和生产经营管理单位要加强对从业人员应急管理、救援人员的上岗培训和常规性培训,做好应急指挥机构、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等有关人员的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处置和应对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6.6.3演练。各单位和生产经营管理单位要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本级预案的演练。各生产经营管理单位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根据本单位应急工作的需要定期组织演练。演练结束后,由本级应急管理机构对演练工作进行总结,并向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或主管部门提交演练报告。

  7其它事项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水利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协调办公室应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及时修订完善预案,并报水利厅批准后实施。

  7.2奖励与责任追究

  7.2.1奖励

  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害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它特殊贡献的。

  7.2.2责任追究

  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视情节轻重和危害后果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1)不按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害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它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7.3预案解释与实施

  本预案由水利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篇7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我县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推动我县

  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和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落实,打牢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努力实现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执法检查。加大对全县矿山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全面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度,加强全县矿山企业开采行为的监管,坚决杜绝各类违法采矿行为发生。

  (二)加大对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制。每一个矿山企业明确一名监管责任人。随时掌握矿山企业的开采、生产情况。存在的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要责令其立即改正或限期整改到位。对短期难以完成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期限,并加强监控。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单位,要依法予以关闭。

  (三)加强重点时段监督执法。加强对北京“奥运会”、“十一”、汛期等特殊时期的监管执法。确保特殊时期的安全稳定形势。

  (四)加大对违法采矿行为的处罚力度。结合“隐患治理年”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大对违法采矿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法采矿行为(含事故举报)的查处率要达到100﹪,处罚执行到位率要达到90﹪以上,以此督导生产经营单位提高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活动是20xx年我县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项重要活动,是促进我县“隐患治理年”活动有效开展的重要措施。为加强领导,确保此项活动扎实地开展,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做到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大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活动深入人心。增强对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自觉地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自查自纠。

  (三)加强督导,严格考核。为推动活动的有效开展,领导小组将分期对落实本单位活动方案情况进行抽查,全年抽查不少于2次,抽查结果作为年终对考核的依据。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篇8

  一、发生重伤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发生重伤事故,首先迅速组织抢救,将伤员送往医院进行积极治疗(急救电话:120),并保护好事故现场,通知项目经理和公司安全处前往事故现场取证调查,询问目击证人,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做为事故处理的事实依据。

  2、事故现场取证完毕后,立即采取加强防护措施,防止事故的连续发生。

  3、检查伤者的安全教育档案资料和项目部对班组、班组长对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明确事故责任。同时确保施工现场的干部和工人受到这次事故的教育。

  4、查阅伤者病历,进行伤者伤残等级鉴定,书写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对该事故当事人争取妥善处理。不留后遗症。

  二、发生死亡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发生死亡事故,首先尽最大努力抢救伤员(急救电话:120),封锁保护好事故现场,为抢救伤员而必须移动的现场实物应做好标记。

  2、立即用电话通知项目经理、公司安全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劳动局、市公安局、市检查员、市建筑业管理局和市工会。死亡超过三人必须同时通知省级以上有关单位。

  3、采取加强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继续发生和扩大。

  4、配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现场的调查和取证工作,寻找目击证人,提供真实和详细的事故发生情况,准备好项目部安全档案资料,提供给事故调查组真实的文字资料,保护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做好死者家属的接待工作,稳定死者家属的情绪,防止事态恶化。妥善做好事故处理的善后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死者家属进行补偿。并做好死者家属的思想工作。

  6、处理安全事故必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瞒报,谎报,提供不真实的依据,对事故责任者处理也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规定。使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的群众得到教育。

  三、发生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发生火灾事故首先拨打火警电话(119),积极采取灭火措施,设施隔离区,防止不明情况的群众误入火灾危险区,积极抢救火区内的危险伤员和群众,紧急疏散危险区群众,抢救火区内和危险区可能引起爆炸(或有毒有害)的物品和贵重物品。最大可能性地减少生命和财产的损失。

  2、组织业余消防队使用现场储备的各种灭火器材扑灭火灾,至少应遏止火灾蔓延的`势头,等待消防警察的到来。

  3、保护好事故现场,提供真实的事故现场情况,寻找目击证人提供火灾发生的过程,以便于消防警察对事故的调查。

  4、加强防范措施,扑灭余火,,防止死灰复燃。

  5、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教育责任人和周围的群众。

  四、重大设备、设施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龙门架事故:通常为吊栏冒顶和坠落事故,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切断电源,检查与架体与建筑物之间的连接是否失效,并采取加固措施,确认架体安全后,再处理吊栏冒顶和吊栏变形问题。

  2、触电事故:发生触电事故,立即将触电者抬到通风处,检查是否有心跳和呼吸,如没有就立即做人工呼吸,同时打急救电话(120),不得少于四个小时,直到救活为止。

  3、塔吊事故:

  (1)钢丝绳接触高压线事故:司机原地不动等待救援,如离开塔吊,必须双脚并拢,跳跃离开危险区,在塔吊周围设立警戒线,防止不明情况者闯入,造成跨步电压伤害,直到高压线断电后,将大臂移开为止。

  (2)大臂翻坠和倒塔事故:立即设置警戒区,派专人监护,防止不明情况人员误入危险区。拨打110求救电话和120急救电话抢救伤员,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检查塔吊剩余部分结构情况是否牢固,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待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取证。

  4、脚手架倒塌事故:立即设置警戒区,派专人监护,防止不明情况人员误入危险区。拨打110求救电话和120急救电话抢救伤员,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检查未倒部分与建筑物的连接点是否有效并采取加固措施,使用汽车吊车稳定危险部分,将倒塌部分拆除,与未倒部分分离,确认安全后方可取消警戒。

  5、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教育责任人和周围的群众。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搞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将可能发生的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矿要求,特制订检修一区事故救援预案,具体措施如下:

  1.组织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

  1.1.组织领导:组长:作业长副组长:副作业长

  成员:职能人员、各班长

  责任单位:检修一区

  责任人、指挥:作业长

  报告:当班值班、检修人员

  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措施):

  2.1.发生一般火警、火灾事故、设备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当班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作业区领导、矿调度,逐级上报。火警火灾拨打119请求救援。人身伤亡事故应立即送医院治疗,但不管是哪类事故,抢险救护时都要先切断电源或采取防护措施后再组织救护,防止事态扩大。

  2.2.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迅速向矿调度汇报,矿调度逐级向上反映。岗位人员拨打“119”救援电话请求救援后,首先组织自救,使用现场的灭火器进行灭火。根据着火部位、性质也可用现场备用的防火沙、土、水进行灭火,电气火灾要用干粉灭火器、变压器、油罐等用水冷却时,人要远离,严防爆炸伤人,待消防专业人员赶到后,在专业人员指挥下配合灭火。

  2.3.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发现人员要立即向作业长、矿调度,逐级上报后,还要通知医院工伤抢救小组,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若伤者属擦伤、碰伤、压伤等要及时用消炎止痛药物擦洗患处,若出血严重,要用干净布料进行包扎止血。若伤者发生骨折要保持静坐或静卧。若发生严重烧伤、烫伤,要立即用冷水冲洗30分钟以上。若伤者已昏迷、休克,要立即抬至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人工呼吸或按摩心脏,待医生到达后立即送医院抢救。

  2.4.若发生泄露中毒事故,救援人员在救援时要先关闭气源,在实施抢救时,必须戴好防毒面具,迅速把中毒人员抬至通风良好处进行抢救,救援人员若感觉自己呼吸困难应立即撤离,更换人员。待救护人员到达后送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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