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商铺租赁协议书

2024-11-13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门面商铺租赁协议书(通用33篇)

门面商铺租赁协议书 篇1

  商铺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商铺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商铺基本情况

  地址:

  面积:

  范围:

  可用车位信息:

  可用展示位、广告牌位信息:

  房产证号:

  其它信息:

  (上述可使用范围含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或"商铺")

  除非有特殊说明,本合同约定的租金对应上述全部可使用范围的使用租金。

  甲方保证上述商铺基本情况的真实性。

  二、商铺用途

  1. 该商铺用途为:

  补充说明: 作为乙方(乙方独资或与他人合资)新注册的公司(公司名称: ;以工商登记为准)的经营地。

  2. 工商登记:按如下第 种方式处理:

  (1)该商铺不可用于工商登记;

  (2)该商铺可用于工商登记,可用于乙方新注册的公司的工商登记地址。

  3. 如乙方将该商铺用于工商登记,则在租赁解除或终止时,则乙方应在30日内将公司注册地址进行变更移出;如未能迁出的,乙方应按每月人民币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仍可要求乙方立即办理变更手续。

  三、租赁期限

  1.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个月。

  2. 交房日期为: 年 月 日之前;交房日期与租赁起始期之间为免租期。

  四、租金与押金

  1. 租金标准:¥ 元/ 月/ 季/ 半年/ 年 。

  租金标准的调整:

  (1)自 年 月 日起调整为人民币 元/ 月/ 季/ 半年/ 年 。

  (2)自 年 月 日起调整为人民币 元/ 月/ 季/ 半年/ 年 。

  (3)自 年 月 日起调整为人民币 元/ 月/ 季/ 半年/ 年 。

  2. 押金标准:¥ 元。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3. 支付时间:

  年 月 日前支付首期租金与押金共计人民币 元,对应租期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年 月 日前支付第二期租金共计人民币 元,对应租期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以后依此类推(租金如有调整,则按调整后的金额支付)。

  4. 租金支付方式:现金或指定收款帐号

  甲方指定收款帐号:

  开户行:

  户名:

  5. 发票: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发票,发票名目为:租赁,由此导致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2)如乙方要求甲方提供发票,则甲方应配合开具发票,但由此导致甲方承担的税费,由乙方向甲方额外支付。支付时间为:开具发票之前。

  五、其他费用

  1. 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下列费用:水费、电费 、电话费、电视收视费、燃气费等费用。

  水电燃气等费用采取充值方式的,根据租赁开始交房时的数值与租赁结束交房时的数值之差,根据租赁结束交房时的价格结算。甲方可从押金中相应扣除。

  2. 租赁期内,甲方承担下列费用:物业管理费、供暖费。

  3. 租赁期内,因乙方使用商铺或屋内设施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本协议另有约定除外。

  六、商铺的交付及返还

  1. 交付:甲方应将商铺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商铺附属设施、设备交接清单》经双方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2. 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商铺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如商铺不影响基本使用,则甲方不应拒绝接收商铺,但甲方在接收商铺之后仍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索赔损失、费用等。

  七、商铺改善与装修

  1. 甲方应在交房前对该商铺做如下改善或添加如下设备,费用由甲方承担:

  2. 双方同意,装修按如下第 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自费进行装修,但装修方案应事先经甲方同意,且不得改变商铺主体结构;

  (2)乙方有权自费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商铺主体结构。

  3. 租赁解除或终止时,装修的处理按如下第 种方式:

  (1)经甲方同意或符合约定的装修,乙方不负责拆除;

  未经甲方同意或不符合约定的装修,乙方应负责拆除并按甲方要求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2)经甲方同意或符合约定的装修,如甲方要求,则乙方负责作一般性拆除但不要求恢复至毛坏状态;

  未经甲方同意或不符合约定的装修,乙方应负责拆除并按甲方要求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八、商铺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1. 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2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商铺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 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3.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4. 对于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九、转租

  转租事宜按如下第 种方式处理:

  (1)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商铺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无论是否收取租金);

  接受转租方对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转租不影响乙方根据本协议应对甲方承担的支付租金等所有义务。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但乙方可将商铺内的部分品种经营项目交由其它人承包经营。

  (3)乙方可以转租给如下单位或个人:

  十、优先购买权

  双方同意,优先购买权的处理按以下第 种方式:

  (1)乙方承诺放弃优先购买权。甲方有权自主决定将该商铺进行转让、出售、抵押等处分,但不得影响租赁。如因此导致租赁不能履行的,视为甲方违约;

  (2)甲方应向乙方告知出售商铺的意向及价格,乙方在15天内未明确表示购买,或者表示拒绝购买的,视为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一、合同的解除

  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商铺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商铺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商铺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3.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商铺达 日的;

  (2)交付的商铺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商铺的;

  (4)交付的商铺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商铺: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擅自改变该商铺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商铺主体结构的;

  (4)利用该商铺从事违法活动的。

  (5)其他:

  5. 因甲方原因导致解除时,双方同意按如下第 种方式处理:

  (1)甲方如需要提前解除租赁,应至少提前 日 通知乙方,并向乙方额外支付相当于 的违约金。除此之外,不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2)甲方不得无故提前解除本合同。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导致本合同被解除的,乙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如乙方要求解除合同或事实上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相当于3个月租金 的违约金,同时还应赔偿损失,损失按如下标准计算:

  装修费用/总租期月份数*剩余租期月份数;

  装修费用:双方确认为人民币(大写) (¥ 元);无需再提供票据。

  6. 因乙方原因导致解除时,双方同意按如下第 种方式处理:

  (1)乙方如需要提前解除租赁,应至少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并向甲方额外支付相当于 3个月租金的违约金。除此之外,不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2)乙方不得无故提前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导致本合同被解除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额外支付相当于 6个月租金 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原装修,如乙方拒绝,则甲方有权自行拆除原装修,并由乙方承担费用。

  十二、违约责任

  1. 付款方未按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 %向收款方支付违约金。

  2. 根据法律与协议约定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的,乙方通知甲方退房交接之日,甲方拒绝的,仍视为已经退房交接,乙方不再承担房租。

  3. 租赁合同有效解除或终止,乙方仍拒绝交还商铺的,乙方应承担商铺占用费直至退房之日(但不再支付租金)。

  商铺占用费的标准为:正常租金的 %,按日支付。

  4.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或甲方代理人(包括无权代理人、代表甲方签约的人员)应向乙方退还乙方交纳的所有租金与押金,并另外向乙方赔偿相当于十二个月租金的违约金,造成乙方投入装修等费用损失的,应同时全额赔偿:

  (1)甲方或代表甲方签署人员无权出租商铺的;

  (2)代表甲方签字的人员无权代理的;

  (3)该商铺在事实上无法出租给乙方使用的;

  (4)签约之时,该商铺在事实上已经根本无法按约定用途使用的。

  十三、联系方式

  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

  (1)甲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2)乙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双方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之任何一种,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等,均视为有效送达与告知对方,无论对方是否实际查阅。

  十四、其它

  1.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应依法向 商铺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2.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 补充约定事项: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门面商铺租赁协议书 篇2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租赁商铺位置、面积

  1.租赁位置:甲方将位于华宁金城财富广场幢层号,共间,建筑面积约平方米的商铺使用权出租给乙方;(此商铺的面积以产权约定为准,本合同面积与产权面积如有误差,此租金不作调整)

  2.租赁商铺的用途为:。

  第二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此商铺为甲方未销售商铺,租赁期内,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甲方无需通知乙方,拥有对此商铺的自主销售权力;

  3.若甲方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人,甲方应在销售后三十日内书面告知乙方,本合同甲方权利义务自动转与买受人;

  4.合同期满后,甲方尚未出售该房屋,如乙方欲续租该商铺,需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约,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经双方协商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5.合同期满后,若此商铺已销售,如乙方需继续承租,由乙方与该商铺所有权人(购房业主)协商签定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保证金缴纳及优惠方法

  1、首年度租金(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租金元。以后每年度租金在前一年租金上递增8%;

  第二年租金(年月日至年月日)

  共计租金元;

  第三年租金(年月日至年月日)

  共计租金元;

  第四年租金(年月日至年月日)

  共计租金元;

  第五年租金(年月日至年月日)

  共计租金元;

  2、甲方给予乙方个月的租赁优惠期,优惠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优惠期内租金全免;

  3、乙方应于本合同签定当日向甲方交付定金元,于入驻装修之时向甲方交付第一年的余下租金即元;

  4、以后每年度应至少提前三十日一次性付清下年度租金。逾期缴纳,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应交租金及费用的3%作为滞纳金。逾期一个月,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另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作为租赁保证金,并于入驻装修之时付清。

  第四条其它费用

  1.乙方应按物业管理公司规定按时、如数交纳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气等乙方产生的费用按实照缴。(乙方进场时须同时签订物业管理合同,费用标准和交纳办法以物管合同约定为准);

  2.乙方使用该商铺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税),由乙方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自行缴纳,甲方不承担代扣代缴义务。若乙方未按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缴纳相关税费而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交付时间和标准

  1.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付清租赁保证金、租金、物管费等后,甲方应于20xx年2月28日前将出租商铺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要求将租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逾期两个月,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向乙方出租的商铺设施和装修标准按实际交房时现状为准。

  第六条双方责任和义务

  1.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开展经营,自行办理工商、税务、卫生、治安等一切相关证照手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享有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经营范围的该商铺使用权,因非质量原因或因使用所产生的正常维修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3.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要求;

  4.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甲方的各项设施、设备,防止不正常损坏。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造成的维修、损坏、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在乙方装修或经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或租赁场地内设备、设施对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乙方自行装修房屋,自付装修费用,租期届满,或中途退租,或违约终止解除合同,不得以装修费抵租金或向甲方要求赔偿装修费用。

  7.乙方在装修之前,必须将装修方案、图纸报甲方审定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8.合同期满后乙方需要续租的,乙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并且在同等租金价位上,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9.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直接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已缴纳的租金和保证金不退还,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的;

  2)乙方拖欠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达壹个月;

  3)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乙方擅自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

  5)乙方经营期间环境污染引起周边居民投诉三次以上,经整改仍不能达到要求的。

  甲方依据上述情形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迁离,并于30天之内收回出租房屋。

  第七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若甲方单方面违约,按违约时乙方已交纳的当年租金额的50%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单方违约,按违约当年所交租金总额的50%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收回该商铺使用权。

  第八条免责条件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以及自然灾害,造成场地及商品毁损和其它损失的,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租赁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在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生效日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补充条款: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月日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门面商铺租赁协议书 篇3

  出租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安陆市城区原德安饭店二楼四间租给乙方办公。

  第二条 租金数额:

  租金为每年人民币 元(小写: );租金每年提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当给乙方收费凭证。

  第三条 设施及费用承担:

  如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租商铺产权清楚,若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2、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时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2、未经甲方和有关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的结构作任何改动,乙方对该房屋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并征得甲方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对于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抵押、联营或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第六条 补充约定:

  承租期内,若因国家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按时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但甲方必须负责退还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时间的租金。

  第七条 甲方应提供产权证(或具有出租权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合同使用。

  第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与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门面商铺租赁协议书 篇4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于 年 月 日签订位于 北京**大厦商业物业 * 层*单元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租约”)如下:

  第一章 承租区域与用途:

  1.1 甲方合法拥有坐落于 (以下简称“承租单元” ),甲方同意将该承租单元按 (以下简称:面积): 平方米租予乙方。

  1.2 承租位置见附件一平面图上以阴影显示承租区域。

  1.3 承租单元经营范围只限承租方在其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办公之用。

  第二章 承租期

  2.1 租赁期限:**年

  第三章 租金、保证金、物业管理等费用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

  3.1.1 租金按 建筑 面积 ㎡计算,月标准租金为人民币 元/㎡。

  (日标准租金=月标准租金12÷365),乙方以季度为付款单位,即每次支付三个月租金。

  3.1.2 合同签约后乙方应在 3 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预付三个月的租金,起租日后该笔租金自动转为合同起租首季度租金。续后乙方应在每公历月的前 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向甲方全额缴付当季度的租金。

  3.1.3 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规定的物业管理费及之外乙方应付的其他相关费用,其他相关费用见附件1。

  3.1.4 经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乙方须按3.1.1条款约定的标准租金,按实际承租日期将差额补齐。

  3.1.5 若乙方未能在每公历月的前 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向甲方按时支付应支付的当月全额租金,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应缴总额的每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即按实际拖欠租金的自然天数计算直至向甲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租金之日为止)。

  3.1.6 如乙方逾期超过应付租金日3 天,仍未支付所欠租金及滞纳金,甲方除有权收回承租房外,乙方还须支付:应付租金日至退回承租房屋日止的租金、滞纳金、同时按所欠租金加收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3.2 保证金

  3.2.1 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3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1个月的标准租金和1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作为支付租赁房屋租金的履约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元。

  3.2.2 如乙方在承租期内未违反本合同规定且全额缴清应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付费用,则甲方应于租赁期终止日起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

  3.2.3 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要求将支付甲方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因乙方拖欠甲方租金或物业管理中心的物业管理费、滞纳金等费用或因乙方责任造成他人损失赔偿损失方的赔偿金的抵扣、冲抵或赔偿费用。

  3.2.4 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或甲方因乙方违约而依据约定解除本合同时),所付保证金不退(不可抗力除外);若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双倍返还保证金3.3 物业管理费、其他各类费用

  3.3.1 物业管理费月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 元(合计:*元/月)。

  3.3.2 不足月物业管理费按下列办法计算:

  (物业费月标准12÷365)租用面积本月实际天数在承租期内,乙方除应自觉履行交纳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

  3.4 付款方式

  3.4.1 上述租金、保证金、物业管理费等乙方可以支票、现金或汇款方式支付。租金、保证金乙方直接支付给甲方。

  3.4.2 物业管理费交付办法和时间与交付租金办法和时间一致,由甲方代收。

  3.4.3 以汇款方式交纳租金、保证金及物业管理费等过程中产生的手续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章 交房标准、改造、装修及维护

  4.1 乙方在合同签定后,按约定向甲方缴纳完毕首月保证金、租金后,甲方开据《入住通知单》,乙方持《入住通知单》前往物业管理中心办理入住手续。乙方对于消防、 、 设施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正式书面批复后,方可实施装修改造。该批复手续的办理工作由乙方或乙方所委托的相关机构自行进行,甲方应协助办理相关甲方应尽义务的手续。

  4.2 双方同意承租房屋的交付,按附件二所述标准办理交验手续。

  4.3 承租房屋若是由大厦统一安装的商业入户门,乙方在装修时不得改动,如必须改动应征得甲方、物业管理中心的同意并取得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

  4.4 乙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该房屋交还时,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给予装修补偿。

  4.5 乙方在办理入住手续或申请进行承租房屋改造、装修时,应按物业管理中心要求客户入住、改造、装修的规定,完善审批备案手续,并须认真阅读与大厦装修有关的技术要求,遵守大厦《装修手册》、《客户手册》的规定。

  4.6 乙方的装修方案未获得物业管理中心正式批准前,不得在承租房屋内进行任何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和经营用品的安装及摆放(如乙方需要存放装修材料的,乙方须声明对装修材料的安全性负责,并得到甲方同意,方可存放)。

  4.7 乙方应确保其装修工程不会对承租房屋和大厦结构以及设备等造成任何破坏,且不会影响其他用户正常使用大厦或正常使用单元房屋。如因乙方委托的装修公司违反规定,乙方应赔偿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4.8 若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对承租房屋的玻璃幕墙、建筑结构或中央空调系统等造成损坏的;或因乙方自行安装电气、设备及管道、线路使用不当、维修不善;或因装修产生各种污染而造成损失、索赔或法律诉讼等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4.9 承租房屋的内部装修及由乙方安装的各种设备由乙方自行维修保养,并由乙方承担有关费用,若由于乙方非正常使用原因造成承租户内甲方权属的各种设备发生损坏,甲方可以代为维修,但必须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

  4.10 对于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及费用。

  第五章 承租房屋交还

  5.1 无论属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乙方无需把承租房屋恢复到原交房装修状态。

  5.2 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时,乙方应自行拆除其对承租房屋所进行的任何附加装置,否则,该附加装置甲方有权处置,甲方对该附加装置移走或拆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3 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时,乙方应搬走属于自己的物品,完成房屋的清洁。否则,该物品的遗失、损坏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承租房屋内的留置物品及由保洁公司对该承租房屋进行保洁,处理留置物品所发生的费用及房屋清洁费由乙方承担。

  5.4 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退房时,如甲、乙双方同意, 保留乙方在承租单元内的任何内部装修、装饰或附属物,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

  第六章 双方责任及保证条款

  6.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承租房屋,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一和附件二之约定。乙方应遵守附件三《业主临时公约》及物业管理中心制定的维护大厦运行的其它制度和规定;甲方有责任监督、检查、督促物业管理中心向乙方提供良好的服务。

  6.2 在租赁期内,甲方应监督委托的物业管理中心为承租房屋提供正常使用的能源及其它应具备功能,使公共设备、设施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

  6.3 大厦空调供应时间:

  冷气每年

  6.4 大厦采暖供应时间:

  采暖采用市政供暖,每年11月15日至第二年3月15日。

  6.5 在承租期内,除本租赁合同所述乙方违约情况外(或不可抗拒事件的发生),甲方不得无故收回承租房屋。

  6.6 甲方负责在提供的商业水牌位置上标明乙方企业名称,其制作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6.7 若乙方注册公司,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注册公司必要的租用办公场所证明。乙方保证甲方所提供的证明不作他用,并承担因挪为他用时的法律责任和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6.8 乙方承租房屋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及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规章及相关管理规定,依法经营,管理承租场所,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和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并严禁乙方利用房屋进行违反法律及不道德的行为;若乙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而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则乙方应承担损失赔偿的全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6.9 乙方须依据本合同约定时限和方式及时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和各项应缴纳费用。若乙方违约,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中心有权在向乙方发出最后书面通告7天后的情况下,截断承租场所之电力、空调、水、燃气及其它设施的服务或供应等,由此引起的所有费用(包括重新接驳费用)及开支均由乙方承担。

  6.10 乙方须遵守并促使其使用人遵守大厦物业管理的各项规定和制度,并在入住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署大厦相关的物业管理文件。

  6.11 未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将承租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转让、分租给第三方。

  6.12 乙方须遵守中国政府及北京市政府有关防火、卫生的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中心制定的安全、卫生规则。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或大厦的任何地方进行烹煮或燃烧任何物品,也不得在承租房屋内存放任何具有放射性、易燃、易爆等危险的物品及重型设备。

  6.13 在承租期内,乙方发现该房屋内属甲方维护的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管理中心进行修复。甲方或物业如未及时修复,乙方可自行或委托修复,费用由甲方负担,并从下月租金中直接扣除,若已发现损坏或故障而未在合理期间不予通知,造成涉及乙方损失或不能正常办公,其损失和责任甲方不予承担。

  6.14 乙方不得使用或允许将承租房屋及其任何部分作为播音室(乙方企业产品宣传、学习、推广等播音室除外)或用于宗教或其他仪式,或用于赌博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也不得使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在使用承租房屋时对甲方或其他租户构成损害或危险。

  6.15 除经甲方和物业管理中心同意,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内、外设置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厦外面显示的广告宣传、灯箱、招牌标记、装饰、旗帜、海报或其他物件。甲方及物业管理中心有权拆除乙方违反本条款而设置或展示的广告宣传、灯箱、招牌标记、装饰、旗帜、海报或其他物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16 乙方在经营中,若设置陈列品、橱窗、经营桌椅等时,应布置整洁、安全、美观、便于应急交通,并保证有足够的照明。商品陈设应健康、美观,符合政府对相关行业的规定;不得在承租场所内、外进行任何形式的叫卖或安装各种危及周边承租人身心安全的闪灯、旋转灯以及噪音发生源。

  6.17 若因乙方违反本合同6.12、6.14、6.15等条规定,造成政府执法部门依据北京市城市市容管理相关规定,对甲方或物业管理中心进行处罚,其处罚金由乙方全部承担。

  6.18 乙方在经营期间,须向一家保险公司购买其区域内的公众责任险,其保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租场所或其任何部分出现损毁或承租场所内发生的火灾、爆炸、水损、烟薰等事件或承租人或其雇员、代理人、承包商、受邀者或客户之行为、失责或疏忽导致任何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毁,且保险额度应能概括其所承租场所可能导致或发生的上述事件的保险赔偿风险。乙方须在办理完成其承租区域保险后,在向甲方及大厦物业管理中心出示原件后,将复印件留存物业管理中心备案。物业管理费内只为大厦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财产及公共区域的公众责任完成保险。

  6.19 本合同其它条款中规定的义务、责任。

  第七章 合同续约、终止

  7.1 合同续约

  7.1.1 租赁期届满,甲方有权收回承租房屋,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日将承租区域完好交还给甲方。乙方如有意续租,须在本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商洽要求函,续租期间的租金价格应以

  当时市场合理租金水平商定续租条件,在同等租赁条件下,乙方享有对本合同所规定的承租房屋的优先续租权,在双方达成共识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7.1.2 如乙方未在承租期终止日前3个月向甲方发出正式书面致函,甲方可视为乙方不再续租,(甲级写字楼网 )在此种情况下,甲方或其代表、授权人有权在事先通知乙方的前提下,陪同有承租意向的第三方在不得影响乙方正常办公情况下进入承租房屋视察,且甲方有权在租赁期满后立即将承租房屋租赁给第三方。

  7.2 合同解除、终止

  7.2.1 双方已履行完成本合同项下双方责任和义务,且合同到期自然终止。

  7.2.2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双方确认本合同可以终止。

  7.2.3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共识,可以解除本合同。

  7.2.4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5日的。

  2、交房时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7.2.5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逾期超过3日的;

  2、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转租给第三方、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3、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7.2.6 除7.2.4条款、7.2.5条款内容发生解除合同外,本合同其他条款已有约定可以解除、终止合同情况发生时,可按约定解除、终止合同。

  第八章 违约及违约责任

  8.1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或者违反本合同条款内容,给对方造成损失或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的,除本合同条款已约定的违约责任和赔偿以外,对未约定或未告知造成的损失,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据实进行赔偿。

  8.2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的条件下,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约均免责,但必须采取一切补救措施以减小损失并提供证明,否则应对扩大的损失进行赔偿。

  8.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该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双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8.4 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第三章约定时限支付应交费用,且以超出3.1.7条约定补足租金、滞纳金及应交的其它费用之限时,在甲方或物业管理中心再次通知给予乙方交纳宽限期 5 日内仍未补齐时;属于乙方已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采取必要的维权措施,以避免甲方损失不再继续扩大。由此乙方违约引起的任何损失及连带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5 除本章违约责任外,本合同项下其他条款约定的违约及违约责任。

  第九章 特别约定

  9.1 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洪水和战争。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可抗力的范围是:由于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火灾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包括政令、法律),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和克服的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

  9.2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约定的某条款不能执行,双方均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双方的损失,需免责一方应向另一方提供免责书面函(需提供证明材料),在其证明得到证实后,可不计违约责任。

  9.3 在承租期内,如因不可抗力或非甲方单方面可控制的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发生全部或部分损坏而不能使用,在上述损坏发生后的30日内,经双方协商可以选择:

  1、宣布由于上述损坏而终止本合同;或 。

  2、修缮承租单元确定修缮所需的时间。在修缮期间,乙方不需支付租金直至重建或重修结束之日。

  9.4 租赁期内承租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时,甲方应负责本合同在乙方与新的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9.5 本合同的相关税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支付。

  第十章 通知、变更

  10.1 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要求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发出,并由挂号或专人送至对方最后书面通知的营业地点;挂号寄出第7日或送达日(以较早日为准)视为文件已被送达。

  10.2 甲方对乙方发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房屋所述的地址。

  10.3 双方同意除本合同有约定以外,如再发生变更之内容,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任何口头通知或电话、传真件均不作为本合同变更之依据。

  第十一章纠纷解决及适用法律

  11.1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若协商不能达成共识,任何一方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 在争议解决过程中,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条款和内容的效力、履行及依法修订不受影响。

  11.3 本合同如有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内容,该内容无效,但不影响其他内容的有效性。本合同中未明确规定的事宜,双方均遵照国家(及北京市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11.4 本合同的构成、效力、解释、履行、修改及终止均受中国法律管辖。

  第十二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本合同的附件及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 本合同以中文书写,空格部分的填写的文字(不得涂改)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的效力。 12.3 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两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且甲方收到本合同

  2.2.1条款保证金全额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章 补充约定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门面商铺租赁协议书 篇5

  随着我国装饰建材的快速发展,建材工业产值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增长点。建材市场的竞争也更加激烈,那么商铺租赁合同怎么写呢?一般要注意什么?以下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铺租赁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建材市场商铺租赁合同范文3

  出租方(甲方):_市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黄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签订立本合约,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租赁位置

  甲方出租的商铺位于_市_镇_—_?时尚汇 a 区第 12 幢1088号铺,建筑面积 102.69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为3年,本合约从 _年4月1日至_年4月1日止。

  第三条 租金交付

  1、乙方应于每月1号前向甲方缴纳当月的租金。

  2、签约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交付租赁押金(共计人民币10000元整)和1个月的租金(共计人民币 11500 元整)。

  3、租金标准,每年每月为 1500 元;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商铺产权无争议,不因产权原因影响乙方的经营计划。在租赁期内,如果甲方将商铺出售给他人,乙方须无条件按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与新业主重签租赁合同,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乙方的装修方案须通过甲方审核,甲方须于7天内给予回复,否则所拖延的时间不计租金。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依约交付租金,若乙方拖欠租金,每拖一天,甲方加收拖欠金额百分之一的滞纳金,乙方若逾期一个月拖欠租金,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约,收回出租商铺,乙方的押金不予退还。

  2、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商铺保险费,租赁税,维修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的结构及用途,对商铺内的设备、电讯器材等配套设施应妥善保管,如发现损坏,须在一星期内由乙方负责出资维修。

  4、租赁届满或合约解除,出租商铺的不动产部分(如:装修物等)及原有水电设施物品乙方不能带走,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物品在乙方迁出时带走,迁出后商铺仍有余物的,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可自行处理。

  第六条 声明与保证

  1、租赁期满,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在本租赁期间投放到出租商铺的装修费用。

  2、如属乙方装修,专柜的设计、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其设计、装修方案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过程务必遵守甲方指定的《_管理公约》。

  3、乙方租赁的商铺只适宜作商业之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其用途。

  4、商铺租用期间内,由乙方负责管理,如发生人为事故所造成的建筑、管道设施等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

  5、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行做好防火、防盗、防煤气泄漏等工作,乙方在房内发生任何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6、租赁期间,乙方若利用商铺做违法、犯罪活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商铺,另扣除押金不予退还。

  7、租赁期间,乙方必须遵守《_管理公约》的约定。

  第七条 合同期满

  1、乙方交付甲方的押金(人民币10000元),在双方确认商铺、物品无损,相关费用交接清楚后,由甲方在当天内如数还付乙方。

  2、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如需续租,乙方应在租期届满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合约之规定履行义务,任何一方违反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的,违约方需赔偿对方人民币10000元的违约金。

  2、租期满一年后,乙方取消或中断合同,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同时甲方退还全额押金给乙方,双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若要自动退场更换租客,必须先提供第三方资料给甲方,通过甲方与第三方协商签定租赁合同后,方可退回全额押金给乙方。

  第九条 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应。

  2、在履行本合约的过程中,若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或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诉请_市人民法院解决。

  3、本合约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

  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双方需提供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5、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 经营说明

  1、本商铺只能经营_x,乙方不得制造噪音,破坏商铺周围环境。如果有业主投诉乙方恼乱正常生活,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改正,若情况比较严重者,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停止经营。

  甲方:_市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联系地址:_市_镇_ 联系地址:_门面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_____x

  签订日期:_年3月24日 签订日期:_年3月24号

  签订地点:_ 签订地点:_

门面商铺租赁协议书 篇6

  合同编号:( )

  出租方(甲方):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承租方(乙方):

  地址: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第二条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为年个月,即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

  第三条乙方可将出租房屋作用途。

  甲方保证出租房屋能够作上述用途使用,并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乙方将出租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的报批手续。

  第四条甲方保证第三条所列出租房屋的用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乙方保证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第五条出租房屋的单位租金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_元(大写),月租金总额人民币_元(大写)。

  第六条甲方应于_年_月_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

  第七条甲方交付出租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贰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_元(大写)。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第八条租赁期间,乙方每月应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物业管理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及其它应缴费用。

  第九条双方同意以委托建设银行托收为结算方式,乙方保证每月五日前其托收账户内有足够的金额支付应缴甲方的各项费用。

  每月五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为乙方应缴甲方的各项费用的银行托收日,托收不成功的租户可于托收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到甲方业务大厅缴纳现金,并承担由托收日后的第一日起计的应缴费用每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并且在乙方滞纳期间,甲方有权进行督促,有权停止水,电供应。

  第十条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要求。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按时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在结清费用后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

  第十一条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接到乙方通知后拾日内进行维修;甲方拒不维修的,乙方可经合同登记机关鉴证后代为维修。

  本条维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因乙方使用损坏的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合同登记机关鉴证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因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须报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及时通知乙方后方可进行,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可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乙方不得因装修或其它原因改变房屋结构,否则视为违约。

  第十四条乙方不得擅自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于他人,否则视为违约。

  第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出租房屋转让他人的,甲方应保证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一)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决定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地产;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七条按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一)乙方拖欠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达壹个月;

  (二)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

  (五)乙方擅自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

  甲方依据上述情形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迁离并收回出租房屋,乙方预交款项有结余的,应当将余款退还乙方。但保证金无权要求退还。

  第十八条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

  (一)甲方迟延交付出租房屋壹个月以上;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使乙方无法按其用途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租用的;

  乙方因上述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及时迁离出租房屋,并有权要求甲方返还保证金以及退还多收的预交款项。

  第十九条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壹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同意续租,应重新订立合同办理有关手续。甲方不同意续租,则本合同到期后自动解除。

  第二十条乙方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迁离出租房屋,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出租房屋的,甲方可没收租赁保证金,并且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提供配套服务,包括水,电供应等。

  第二十一条乙方擅自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的,应向甲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转租房屋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壹佰伍拾元。同时甲方有权按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所定各项义务,不得无故解除合同。

  甲方需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退还租赁保证金,并支付一个月房租金额的补偿金给乙方方可解除合同。

  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说明理由,经甲方同意并支付其相当于乙方所租房屋一个月租金的补偿费用方可解除本合同;如乙方拒不支付补偿费用,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中任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实际损失。

  第二十四条乙方承诺遵守“梅山苑住户公约”,“梅山苑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各项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及其它与甲方达成的涉及所租房屋的协议,否则视为违约。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有违约,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须到原合同登记机关鉴证后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或: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以中文为正本文字。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壹份,有关部门执壹份。

  第三十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_年_月_日

  登记人(签章):

  合同登记机关(签章):

  _年_月_日

门面商铺租赁协议书 篇7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__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内容

  1、甲方将位于______市______区______号门面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2、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为______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3、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内有:消防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其它费用

  1、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计为______元(人民币)

  2、每一个租赁年度按月计算。

  3、电费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每月10日前交上月电费(甲方出示供电局收费发票)其它费用,双方协商补充于本条款内。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2、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3、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4、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设除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由于供电线路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赔偿。

  5、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引进同类(饰品)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______元人民币经济损失费,并清除该商户。

  6、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辖区防火部门出具的电、火检合格证书复印件。

  上述设备、设施出现问题甲方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费用(以发票为准)由房租扣除。

  (二)乙方

  1、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2、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3、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1、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______元人民币为定金,在正式入住后五日内将第一月的租金______元人民币付给甲方。

  2、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3、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第六条房屋装修或改造

  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第七条续租

  1、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2、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八条其它

  1、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2、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3、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

  4、乙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

  第九条违约

  1、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纳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______%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回延误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终止合同。

  2、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3、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

  4、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项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______%的违约金。超过60日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5、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6、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双方需提供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5、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门面商铺租赁协议书 篇8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

The template file 'copy.htm' not found or have no access!(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