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室内装修施工合同(精选29篇)
住宅室内装修施工合同 篇1
发包人:
承包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房屋间数室厅;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1.3承包范围:1.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5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日
第2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2.1合同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2.2合同价款采用方式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2)采用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3)成本加酬金
2.3工程预付款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即人民币(大写)预付款扣回的时间、比例:
2.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3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由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4条发包人工作
4.1指派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4.2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向物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登记,并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水、电、暖气、煤气管道),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4.4负责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4.5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4.6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如无能力处理也可委托承包人处理,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5条承包人工作
5.1指派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5.2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3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4未经发包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5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6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6条材料供应
6.1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6.2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6.3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7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7.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7.2发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7.3承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7.4由于承包人在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违反消防法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8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8.1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标准(可选择优良或合格)。
8.2优良工程等级增加的经济支出8.3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国家制定的现行装饰装修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8.4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发包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承认。
8.5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
8.6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发包人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第9条工程变更
9.1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均应及时办理变更洽商签证,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并以此为依据相应变更价款及工期。
9.2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发包人批准。
第10条竣工结算
10.1工程竣工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发包人接到竣工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
10.2工程结算报告经发包人批准后,双方签字,三日内由发包人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11条工程保修
11.1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第12条违约责任
12.1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元。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支付滞纳金。
12.2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元违约金。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扣除工程总价的%。
12.3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2.4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
12.5承包人向发包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2.6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12.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2.8双方约定其它违约责任:
第13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3.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4条不可抗力
14.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第15条保险
第16条合同生效
16.1合同生效日期:
第17条合同份数
17.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第18条合同备案、鉴证
18.1合同备案、鉴证:(现场签字)
发包方: 身份证号: 日期:
承包方: 身份证号: 日期:
住宅室内装修施工合同 篇2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主任设计师: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经招标甲方委托乙方担任装饰设计工作,双方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一、 装饰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装饰工程设计项目
___________________
三、 乙方应进行现场勘测,并根据甲方提供资料办理下列事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提出设计方案图(平面、立面、透视效果图)。
2、 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3、 在设计方案确定后,绘制施工图,并建议其所需购置的室内装饰用品、材料及色样等。
4、 编制工程概算及施工说明书。
5、 与施工单位负责人商讨工程中的问题。
6、 供给工程需要的详图。
7、 监督指导工程施工。
8、 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参照甲方意见进行修改,以不违反合同规定为原则,在协商基础上达到双方满意。
四、 总设计费计人民币____万元
五、 设计费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签约时,付总设计费的____%;
2、交施工图时,付总设计费的____%;
3、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付总设计费的____%。
以上每项款目都应一次付清。
若施工设计图已完成,而工程非因设计原因未能进行时,则甲方应继续按第2、3项付款。
六、 甲方有特殊情况,必须终止设计的进行,应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付乙方接到通知时已完成部分设计的费用。
七、 乙方为本合同所设计的图纸保有版权,只供甲方作为本合同书指定地点施工或宣传专用,若乙方有本合同施工以外其它用途,应预先征得甲方同意。
八、 除有第六条的情况发生外,甲方不得另行委托他人设计,否则乙方凭证明文件,通知甲方解除委托合同,没收已收的设计费用,甲方向乙方赔偿毁约的费用。
九、 甲、乙双方根据工程实际进展确定图纸交接时间,乙方不得拖延,若因乙方拖延时间造成工程停工,应接受甲方处罚,因甲方更改变动设计时间顺延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补偿乙方费用。
十、 本合同书系指委托设计,如需施工另行签订施工委托合同书。
十一、 甲方订立工程施工合同时,应约束承包方(施工方)服从乙方监督指导工程的进行,若承包方与乙方有争议,甲方应出面协调。若因施工发生困难,要求更改设计时,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修改设计图纸。
十二、 甲方在初步设计批准后,不得再以设计内容不满意为由,拒绝付设计费,双方应以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十三、 本合同书为双方同意签订,双方不得以其它文件提出对本合同书作其他解释。本委托合同书中如某一项经双方协商同意无效时,不得影响其他条款的实施。
十四、 双方就本合同书约定的条款有所争议时,经双方同意可请所在地主管部门调解,甲、乙双方均应服从所作的调解,切实执行,调节费用由双方分担。
十五、 甲、乙双方同意以_____人民法院为仲裁法院。
本合同一式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委托合同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住宅室内装修施工合同 篇3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装饰装修的市场状况,经甲乙双方认真协商一致,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签订合同条款如下,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造价:(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小写)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
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检查、监督乙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所用材料,工程竣工后对整个工程进行验收。
2、对不符合施工合同标准的材料、做工,甲方有权提出更换、整改、要求其退场等,其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3、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4、负责施工过程中分部、分项及隐蔽部位的及时跟踪检查、验收并履行验收合格的书面依据。
5、及时与乙方确认施工节点的详细施工做法,以便于工程的结算。
6、负责协调乙方现场施工有关事宜。施工范围内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电梯费。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有关规定,尽量避免噪音、灰尘等异味的污染。
2、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3、工程由乙方负责采购的全部施工材料,应符合设计及国家环保标准。
4.、凡属原建筑存在的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必须在施工前通知甲方采取措施。
5、乙方施工所用的设备、材料及工具等由乙方自行保管,如发生丢失和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四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如下约定三次性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首期款:签订合同后____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计__________元。
二期款:瓦工结束,木工进入现场日,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计______元。
工程竣工经双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造价的__________%,计______元整。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对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守约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附则
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附件包括:
(1)本工程项目的施工设计图纸(甲方已确认的)。
(2)预算表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住宅室内装修施工合同 篇4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址:
1.3 承包范围:全包居室面积: 100 ㎡、居室间数:2室2厅1厨1卫
1.4 工程内容:(附设计图。施工图及报价单)
1.5 承包方式:
1.6 天,自年月10日开工,于年月 日竣工。
1.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万伍千元整 其中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免费
1.8 工程款支付
合同签订后,甲方水。电工进场预付45000元工程款,木工、瓦工进场付45000元工程款,油漆工进场施工后,再付40000元工程款。交房后10天内付清余款 5000元。
1.9 工程保修期一年。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全部腾出或部分腾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出的房屋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并与乙方签订协议。
2.2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3 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及乙方的意见均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触。
2.4 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施工时间。
2.5 如确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2.6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护、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组织施工图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必要时与甲方审定签字认可。
3.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3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处理好由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4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5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工期
4.1 甲方要求此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措施的费用。
4.2 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工期顺延,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影响工期不能按期竣工,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3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停工4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5.1 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的内容为依据,以《上海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暂行规定》为质量评定标准。
5.2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若甲方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3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4 由于乙方提供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延误工期,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变更
如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取得联系,在鉴定变更后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凡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本工程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有材料设备表,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现场。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1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末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10天内,结清尾款。
第九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9.1 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9.2 乙方在施工内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 全操作规范》。
9.3 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范,消防法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9.4 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范,消防法,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停工,误工所造成的损失,每拖期一天,按工程总价款的 0 支付滞纳金。
10.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工程总价款的 违约金。
10.3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0.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0.5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10.6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过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1.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依有关部门进行协调。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建筑装饰协会申请解决。
11.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商议、调解不成时,双方可以通过仲裁委员会会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2.1 所购材料未经甲方签字同意,不得使用。
12.2 如果因工人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提出更换工人。
12.3 如改工程的水电不需要全部改动应据实结算,扣除其中费用。 第十三条 附则
13.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13.2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宅室内装修施工合同 篇5
委托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施工内容:施工内容祥见本合同附件。
5、工程开工日期:
6、工程竣工日期:
7、工程总天数:___天。
第二条工程总价款:
工程总价款: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给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增加施工项目,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合同。
4、凡由甲方日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四甲方负责,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甲方:
乙方:
日期:__年__月__日
住宅室内装修施工合同 篇6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平等、合理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包括水电的一切材料,电视、网线、电话线)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详见预算书。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主材;详见预算书。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详见预算书。
备注:甲方在公司所选材料确定签字后材料下单之前还能更换,如材料下单后甲方要求更换材料所产生的费用(运费及搬运费及损坏的材料费)由业主自行承担。公司赠送东西,业主可放弃但不可折现,不可换别的物品。
1.4 工程期限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5 合同施工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
金额大写: 元整。
第二条 施工图纸及预算、监理
本工程施工图纸及预算、监理分别由 提供设计, 提供预算, 提供监理,图纸及预算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三条
3.1开工前三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X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甲方工作的家具、陈X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2 提供乙方施工期间所需要的水、电;
3.3 负责协调邻里之间的关系;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支付的有关费用。
3.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要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5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消防等项工作。
3.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
4.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乙方全部负责与甲方无关并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3 保护好原居室的家具和陈X,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
5.1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双方约定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单价、不可变更。具体如下:
1);减项部分:基础装修部分不得减价,主材部分根据折扣减价。签订减项单,在最后一次结算时减除。
2);增项部分;根据公司规定价格或市场价格增项。签订增项单,同时将增项款交到公司财务。工程部接到财务通知单方能进行增项。
3);工期;减项不减工期,增项根据增项内容调整增加工期。
5.2同一工程施工期间的变更不能超过三次,每次变更甲方必须及时配合乙方签写变更单,并提前两天完成,否则导致工期顺延和窝工的,甲方必须给予工期的顺延和每天300元窝工费的补偿。
第六条
6.1 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主要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交接手续;
6.2 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主要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七条
7.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国家节假日。
乙方工作 工程变更 材料供应 工期延误
(3)影响施工的停水、停电(以施工记录为准,甲方可向物业管理单位问询);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7.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7.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并按本合同
第五条承担相应的赔偿款。
7.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以下标准执行:
(1)施工过程中双方就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9.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 材料进场验收;
(2) 隐蔽工程验收包括木作基层、水路、电路等;
(3) 中期验收 即工期过半木工收口;
(4) 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9.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工程结算单);
(3)竣工验收。
9.3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通知单后 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
9.4双方进行施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9.5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6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后方可先行入住。
9.7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水电保修期为 年、防水保修两年、其他保修 年并。并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 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支付工程款: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缴付施工价款:
(2)其他支付方式:
10.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告知甲方。甲方接到告知后两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然后乙方负责清理现场,收拾卫生。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一万元整。
1.4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千分之0.8元,超过5天,乙方有权撤场并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
1.5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
1.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千分之0.8元。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方式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它条款
3.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甲方指定地点,并由乙方负责将垃圾运到该甲方指定的地点。
3.2 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 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并结算完毕后,应当如数交还。
3、甲、乙双方之间一切约定均签定文字协定,所有口头承诺均无效。
4、甲、乙双方均有责任核实工程项目及工程量。乙方为甲方施工的工程项目以报价单上文字写明的项目和变更单为准,工程量按照工程中实际发生的为准。
3. 5乙方遵守甲方物业部门的相关规定,如违反相关规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3.6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服务,并代表乙方与甲方签定合同。合同签定后,乙方执行合同的`代表人为乙方工程部派出的施工监理。甲方关于工程的一切事宜均通过乙方施工监理及设计师解决,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1
3.7施工人员对甲方现场物品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须签署物品清单。签定之后,如发现丢失或破坏的由乙方承担甲方损失。甲方应在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机等设备拆除(乙方除使用施工所用水、电外,不得使用甲方原有的卫生洁具、煤气灶具、热水器等设备)。
3.8负责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甲方所供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9工程由乙方负责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必须在报价单中注明质量标准并经甲方签字认可,否则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 10施工过程中凡由甲方指定材料供应商情况,材料发生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窝工等,均由甲方承担责任;凡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发生上述问题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3. 11除合同注明的以外,五金(门锁、门吸、水龙头等)、开关面板、墙地砖、灯具、洁具、地板等,如由甲方供货到现场的,甲方必须及时提供。若需要乙方负责,需要在预算中确定,否则,在后期施工过程中需要乙方代购的,加收5%人工及差旅费。
3.12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需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双方签定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施工。凡甲方直接与现场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为保证施工及服务的质量,乙方严禁施工队与任何人私下交易,请甲方配合。
3.13合同签定后,如甲方的减项金额超过工程款的20%以上,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额的(由于工程调度及人工等)5%的变更损失费。若甲方所减项目所用的材料乙方已订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运费、搬运费、材料损耗费及退货费用,如果不能退货,甲方需承担所有货款。
3.14根据有关规定,乙方无权移动改造煤气、天然气管线、暖气管线。甲方若需改动上述管线,须出示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并与乙方签定施工责任保证书,且改造验收合格后,乙方只负责合同保修内的维修责任,不负责其它赔偿责任。
3.15物业小区收取的物业押金等费用由甲方交纳。
3.16工程施工工期过半(木工收口验收合格后),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分阶段验收及中期预结算(根据工程变更、工程增减)。甲方应在中期预结算后两日内到乙方财务部门交纳中期款,否则,乙方有权利将工程终止。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中期预结算,乙方有权自预结算发生日起停止施工,由此延误的工期及给乙方造成的窝工损失根据本合同由甲方负责。
3.17乙方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参加竣工验收及结算。如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每超过三天按其所欠款额的千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在收到甲方结算款后填写工程保修单,办理工程移交手续(未出现在报价单及变更单上的项目乙方不予保修及承担任何责任)。甲方 日内未付工程结算款视为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的权利,且乙方保留相关权利。
3.18合同签定后,未出现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应予以赔偿对方。
3.19如甲方对乙方工作有任何质疑时,请拨打投诉电话:。
第十四条 补充约定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返
住宅室内装修施工合同 篇7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住所地: 住所地:
为了保证甲方所发包的室内装修工程的顺利完成,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方式:工过程中拆装及维护、包消防行政报建及验收合格)。
4、承包范围:到甲方验收合格、消防行政报建验收合格为止。(本合同后附:《工程预算表》)
5、工 期: 开工时间:年月日;竣工时间:
6、合同金额总计(含税):
第二条 工程项目内容
本合同主要项目包含: 。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工程款支付方式:
2、结款总额:乙方承担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其它与工程相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等)。经双方协商,本工程若有增加工程数量则按《工程预算表》对应单价计算增加工程费用;
3、 结款方式:所有工程款均以转账(人民币)结算,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全额发票。
4、乙方帐户基本信息资料:
帐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第四条 施工图纸
1、承包人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需要增加图纸份数,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 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 供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4、施工期间,因甲方需要修改设计图纸(含文字通知)或增加项目而需乙方另计预算时,须由甲方签证相关工程资料手续,交乙方备档;并由甲方在相关设计图纸签字确认增改项目的工程款后,乙方方予安排施工、工期相应顺延。
5、图纸经双方确认后,乙方如需修改或变更图纸,须征得甲方同意签字方可有效,凡因乙方擅自修改、变更图纸导致工程项目增加或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甲方有权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材料质量及管理
1、本工程所有材料全部(除指定的灯具及相关的原配套设施外)由乙方自行采购,乙方必须保证所有材料从材质、品牌、规格、用量、尺寸与甲乙双方商定的《工程预算表》之规定完全相符。对于施工所用的所有材料保证完全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定,无假冒伪劣材料。
2、本工程所有材料全部由乙方自行保管,如有遗失甲方概不负责;所有材料乙方必须摆放整齐,摆放范围不得超出施工区域,不得影响其它的铺位营业。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开工前确认设计方案与所有施工图纸和材料样品。
2、配合乙方办理相关进场施工手续,确定施工项目具体位置。
3、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办理验收、变更手续。
4、指派一名工程负责人: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及装修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本合同工程的材料采购、施工、监理等工作。
3、指派一名工程负责人:
4、本合同的要求组织施工,保证材料与施工质量,保证工期。
5、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火规定。
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或破坏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配合物业的管理工作、并承担物业管理装修保证金费用。
7、进场施工开始到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特别是扶手电梯的防护)。
第八条 竣工验收
1、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通知后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安排竣工验收。
2、甲方验收标准以本工程施工图纸作为证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及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3、甲方验收合格后在《竣工验收表》上签字确认,表示承认此项工程已竣工;若甲方验收发现工程不合格(即工程未达到本合同第八条、第2点所述之验收标准),乙方须无条件进行返工,直至甲方验收合格为止,因此延误工期之责任由乙方承担。
4、若甲方接到乙方完工通知后未及时到工程现场进行验收,因此延误工期之责任由甲方承担。
5、如属隐蔽工程,则在隐蔽之前乙方必须通知甲方检查。否则,甲方可视为施工质量不合格。
第九条 保修服务
1、本工程整体在正常使用下免费维修(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计)。
2、在免费维修期(保修期)内,甲方发现工程有任何质量问题,电话通知乙方,乙方必须保证在接到电话24小时内到达问题发生现场,进行免费维修服务。乙方进行免费维修服务的维修周期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3、本工程在超过免费维修期,乙方仍有提供维修服务的义务,但可收取材料成本费用
4、出现下列情况时,乙方不进行免费维修。
(1)由于甲方使用不当引发的质量问题。
(2)由于房屋建筑本身的质量隐患而非乙方在本次施工工程中任何一个项目存在问题(如外墙漏水、外墙墙体开裂)引发的质量问题。
第十条 其它事项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定和消防安全规定,严禁违章操作,严禁在施工区域内吸烟,穿拖鞋。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把当天将施工区域的所有垃圾清运至市政统一规划之垃圾存放处,不 得影响施工区域的卫生环境。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对甲方留在施工现场的物资进行妥善保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遗失或损坏的乙方须照价进行赔偿。
4、乙方施工负责人每日晚17:00前须向甲方工程跟踪负责人提交次日的施工计划。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甲方工程跟踪人的管理和督导,如双方意见无法达成一致,须上报至甲方工程负责人处协商解决,但不可以此为由推延工期。
6、乙方必须节约用水、用电,做到在施工区域内人走关灯、电器用过后切断电源、水用过后及时关闭阀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意一项内容,造成工程工期延误,甲方将按照每延迟一日,按每天人民币5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圆整)的标准从乙方的工程款中进行扣除,直至扣完所有工程款为止。
2、若甲方违反本合同任意一项内容,造成工程工期延误,甲方自负责任。
3、若甲方违反本合同任意一项内容,或资金没有及时支付到位,造成工程工期延误,甲方自负责任。
4、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意一项内容,造成工程意外事故、安全事故或其它侵权责任,乙方必须承担由此而引发的全部责任。
5、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意一项内容,造成甲方在施工过程中或验收过程中发现严重的质量问题(如乙方私自减少工料、私自改变施工图纸、不按施工图纸施工、采用假冒伪劣产品等),乙方除无条件返工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承担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间接损失包括逾期后给甲方造成的预计收益损失。
6、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意一项内容,造成甲方的工程监督人员无法准时得到乙方的施工计划,无法进行工程监督,甲方将按照每发生一次人民币50(大写:人民币伍拾圆整)的标准从乙方的工程款中进行扣除,直至扣完所有工程款为止。
7、在乙方完全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之基础上,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支付各批工程款,所造成工期延误由甲方负责。
8、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及时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材料验收,乙方提前1日通知甲方为准,如逾期不予验收,视同甲方默认该材料合格。如施工后甲方要求进行材料复验,乙方可予配合,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2、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各项内容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合同转让、变更和终止
1、未经甲方同意的,乙方不得进行转包或转让,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3、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4、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完成之日止(本合同的完成之日即本工程的免费保修期结束后),任意一方中途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均须支付人民币 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附则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经双方盖齐缝章,签字后生效。
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理人: 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住宅室内装修施工合同 篇8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背面《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①、包工包料( )
②、包工包部分材料( )
③、包工不包料( )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为开工日期)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总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1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____市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第一次:订金,工程价款10% (合同签订时) 金额__________元
第二次:工程价款50% (开工之日) 金额__________元
第三次:工程价款35% (木工现场制作部分完成) 金额__________元
第四次:工程价款5%(工程验收合格时) 金额__________元
1、甲方付清全部工程价款,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办理装潢工程保修, 乙方须
开具统一发票,甲方需缴纳税金。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
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全部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____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⑴. 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⑵.乙方
1. 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 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24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
4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共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签章) 乙方: 宁(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住宅室内装修施工合同 篇9
工 程 名 称: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 同 编 号:
签 定 日 期: 年 月 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或甲方代表):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户名:
户 名 账号
注册地址(或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或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项目经理: 公司质检:
公司财务出纳∕工程采购: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址: (二)装修风格:
(三)工程户型: (四)工程套内施工面积: ㎡
(五)工程内容(见附件一)
(六)工程承包方式,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一、二)。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见附件一),甲方提供其余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包清工)。
(六)拟订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时开工,工程期限 日。法定节假日、小区静音作业限制天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工期顺延。
(七)工程价款(见附件一):
本合同 元,大写: 元整;设计费: 大写: 元整。(不含税金,开具发票甲方据实支付)详见工程预算书内所包含的内容,预算书未列项目不包含在本工程价款内。请在签订本合同时仔细核定工程预算书。
(八)合同签订生效后,若变更施工内容、材料或实际工程量增减,工程价款按实结算。
二、工程设计
(一)本工程设计方应提供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一式 贰 份。
(二)设计施工图纸应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要求,经双方签字认可。
(三)施工图纸所标示项目与工程报价表所列项目有差异或抵触时,以工程《 预(决)算表》为准。
三、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由甲方委派并报乙方备案。甲方义务:
(一)对所装饰装修的住房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或已取得了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人的委托,有权对该房屋进行装饰装修。
(二)委派 为甲方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及与乙方接洽,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及工程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它事宜。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洽。若需更换甲方代表,甲方应提前三日告知乙方。
(三)施工前,向工程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
(四)开工日前 3 天,若非乙方设计,甲方负责督促设计人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要求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五)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六)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施工使用,并承担其费用。
(七)负责协调装饰公司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八)如确需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九)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工作。
(十)施工期内,将进户门钥匙交给乙方代表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时,甲方启用正式钥匙或提供新锁,当场由乙方安装后交付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