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检修管理制度(精选27篇)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篇1
一、工作职责及处罚办法
1、对公司的各种设备进行分类,并统一编号,建立详细的设备台帐。对老的台账进行核对,保证帐物相符,如果出现帐物不符,每处对责任人罚款5元。
2、制定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规程。每月28日前编制并下发下个月的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如果没有及时编制并下发设备维修保养计划,每次对责任人罚款10元。
3、车间(部门)加强对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组织对设备完好率进行检查评定,并严格执行《仪器设备检查管理规程》的规定进行奖罚。
4、组织对增添和更新的设备进行验收,并及时收集、整理好原始资料,填写设备验收交接单,经参加人员共同签字后,存档备查。如果发生原始资料丢失,除责令其责任人向生产厂家索取外,另外对其罚款20元。
5、及时组织对车间(部门)申请的配件进行加工制作,凡是外加工配件单价在300元以上或者每次加工的总金额在500元以上,必须签订加工合同。并对加工的配件进行验收。自接到批示起,小型配件最迟在二个工作日内落实到加工部门,外加工大型或者高额配件必须在二个工作日内与加工单位进行接洽,按照规定签订加工合同,落实或者接洽每延迟一天,对其经办责任人罚款20元。无质量验收或者没有按规定签订加工合同不予付款。
6、及时组织对计量和压力仪表的定期检测工作,并作好检测登记。无正当理由,没有及时对计量和压力仪表进行定期检测,每延迟一周对其责任人罚款10元,而且要承担由于计量不准而产生的全部损失。
7、协助有关部门作好对锅炉和电梯的定期检测工作。督促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定期对电梯进行保养,并填写维修、保养记录,无维修、保养记录不予支付维修保养费用。经办人没有进行督促的每次处以10元罚款。
8、及时、准确抄收水电费用,没有及时抄收水电费用而没有采取催收措施的,每次对其责任人罚款10元,发生抄收误差应及时予以更正,如发生严重误差将对其责任人每次罚款5元。在出售磁卡电量时,对其应该交纳的清洁卫生费及水费,应该在全部交纳清后才可出售磁卡电量,否则对其经办人将处以每次10元罚款。
9、工作人员必须对自己负责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天填写工作情况记录,遇到问题必须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并通报项目的完成情况。无正当理由,没有及时填写当日工作情况记录对其当事人每次罚款2元。
10、本部门人员违反制度当月罚款达100元以上,部门负责人按其金额的20%处罚,部门副职分管人员当月罚款金额在100元以上,按其金额的25%罚款。
二、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行为规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三、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积极,以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本制度从20xx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篇2
1目的
为了规范设备检修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加强设备检修作业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要求,适用于公司的设备大、中、小修与抢修作业。
3职责
3.1安全部是设备检维修作业的归口管理单位,负责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审批,对公司的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进行监督、控制和考核。
3.2各车间负责设备检维修作业标准的贯彻、执行,建立完备的设备台帐、设备检修台帐。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设备检修的定义
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
4.2检修前的安全管理
4.2.1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
4.2.2在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4.2.3根据设备检修项目的要求,检修施工单位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检修方案应经设备使用单位审核。检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检修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
4.2.4检修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2)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3)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4)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4.2.5检修现场应根据gb 2894的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4.2.6检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修方案交底。
4.2.7检修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检修组织落实、检修人员落实和检修安全措施落实。
4.2.8当设备检修涉及高处、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作业时,须按相关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执行。
4.2.9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
4.2.10设备使用单位负责设备的隔绝、清洗、置换,合格后交出。
4.2.11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与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修安全要求。
4.2.12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4.2.13对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加锁。
4.2.14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安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
4.2.15对检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4.2.16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
4.2.17对检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4.2.18应将检修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
4.2.19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
4.2.20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4.3检修作业中的安全管理
4.3.1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4.3.2检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3.3从事特种作业的检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4.3.4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4.3.5从事有放射性物质的检修作业时,应通知现场有关操作、检修人员避让,确认好安全防护间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4.3.6夜间检修作业及特殊天气的检修作业,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4.3.7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修人员安全时,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安全后,检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
4.4检修结束后的安全管理
4.4.1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
4.4.2检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撤离现场。
4.4.3检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篇3
一、检修后设备投运前,变电站站长和留守人员应根据规程标准、设计资料、厂家资料对设备进行全面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设备不得加压投运。
二、站长或留守正值应参加设备验收工作,事前开好预备会,学习有关规程、规范,提出验收中的注意事项,分工负责进行,设备经认真验收无问题后方可投运。设备检查验收的重点是:
1、工作现场已清扫、整理干净,工作人员已撤离现场。
2、检修试验负责人在检修试验记录上填入本次检修试验性质、项目、缺陷处理情况及有关注意事项,并注明能否投入运行。最后检修试验负责人和验收人签字。
3、检修设备恢复到开工前的状态。
4、安全措施恢复到开工前的状态。
三、设备变电站应具备下列图纸资料:土建和电气安装符合实际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
1、一次系统结线图和二次原理图、展开图、安装接线图。
2、制造厂家的说明书、出厂试验报告、技术文件。
3、安装检修记录,试验报告。
4、将所有图纸、资料、记录整理,归档保存。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篇4
总则
由于特种设备平时使用率高,系统检修的时间少,为了使特种设备能够处于安全良好的状态,特定此制度。
1每年定于节假日对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进行检修与清理。
2资产运营部按特种设备年检情况,在节前下发特种设备检查表。
3有特种设备的单位,要组织好检修人员,并确定安全负责人。
4检修人员要按检查表的要求,对设备逐项检修,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注明解决的最后期限及具体负责人。
5设备检修完毕后,要认真填好安全检查表,经主管领导签字,按规定日期交回资产运营部备案。
6资产运营部根据各单位检查出的问题,完成的时间,到各单位进行复检验收。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篇5
0引言
目前为了满足各方面的需求,我国的电力行业正处于蓬勃发展的阶段,因而电力设备施工检修普遍存在工期紧、任务重的特点,此外电力检修施工现场危险点颇多,而且作业环境也经常变化,其生产设施也多为临时性的,因而在电力设备施工检修的施工过程中存在大量的安全隐患。那些已经发生的安全事故带给我们的是惨痛的教训,如何在电力设备施工检修施工过程中抓住安全生产的核心,如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电力设备施工检修中的安全管理避免事故的发生,是我们这些从事电力工作人员所必须面对和予以解决的问题。
1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现状
图1为为电力施工设备精益检修的实施流程图,以下将就相关施工安全管理进行简要的分析。
1.1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
最近几年,在电力工程的施工过程中重大、特大安全事故频繁发生,虽然各个安全事故都存在很多不同的客观原因,然而其也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没有很好的落实。很多的安全管理人员在工作的过程中只是浮在表面,没有将安全工作做细,对于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工作规程等落实也很不到位。他们工作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消除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而是为了做给上级领导看或者是为了应付各种各样的检查,其工作只是流于形式,对于安全事故的避免起不到任何的作用。许多安全管理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还存在浮躁的思想,对于安全生产的意识薄弱,平时也不注重深入到施工现场实地的考察和分析,在工作中瞎指挥、走过程的现象普遍存在。
1.2管理体制和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安全生产是企业良好发展的基本保证,一个好的安全管理体系有助于安全管理人员提前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然而现阶段在电力设备施工检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体系却没有与电力事业的发展保持相同的步调,其很难与飞速发展的电力事业相互匹配,与实际情况存在很大的差距。此外众所周知管理队伍素质的高低是管理质量的决定性因数,当前在电力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一个重要因素便是管理队伍的素质整体不高。电力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人员很多都不能接受和学习掌握最新的专业安全知识(例如对电力安全风险评估管理系统的学习和掌握),在工作过程他们所依赖的就是他们过往的工作经验,缺乏理论知识和系统平台的支撑,因而导致在实际的工作过程存在不少的问题。
1.3对一线职工在施工检修现场的安全培训力度不够
虽然频繁发生的安全事故使我们很重视平时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但是我们的很多管理人员却忽视了对一线职工在施工检修现场的安全培训。因为不在检修施工现场的安全学习和培训比较抽象,没有具体的针对性,职工们学习后往往印象不深。而只有在检修施工现场结合现场实际电力检修设备进行的安全学习教育和安全培训才能让人印象深刻,只有熟知自己所处的安全环境、学习和熟悉检修现场的安全措施的布置,才能更好的实现电力设备检修施工现场的安全。
2提高电力工程施工过程安全性的措施
2.1加大投入,充分认识安全权利的重要性
提高管理人员对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的认识是消除安全隐患的基本保证,同时也是为了保护施工人员人身安全的基本要求,是电力事业持续、高效发展的重要保障。然而现在在很多企业中,为了追求短期的经济效益,在安全设施方面偷工减料,这样做的后果不仅使得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受到极大的威胁,而且使得企业得不偿失。例如20o8年某电力工程,整个工程预计需要650万,工期预计为半年,而按照要求需要在安全方面投入30多万,这样才能保证各种安全设施齐全,各类安全管理人员和教育培训到位,然而公司为了减少项目的开支提高利润,只在安全方面投入了10多万,并且安全员也有质检员代替。由于在安全设施的投入过少,很多安全设施没有达到相关的要求,一名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慎从脚手架上摔下,造成重伤。事故的直接原因就是三层脚手板没有铺满,从而导致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并最终导致了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后该项目不仅被停工,而且施工人员的医疗费用加赔偿一共40多万元,远远的超过了当时的安全预算。
2.2完善体制、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制是电力工程安全施工的基本保证。为了消除各种各样的安全隐患,企业必须要建立和完善各种安全管理体制。例如企业可以举行安全管理例会,建立安全管理委员会,将安全管理的任务落实到每个人身上,安全委员会每天都要向公司的相关部门做当天的报告,总结当天的工作。此外为了全面提升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企业还必须要对所有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在入职前,企业应当组织好岗前培训,只有在他们完全熟悉了自己的工作任务并通过考核后,才能给他们发放项目部上岗证,才能进入施工现场。
2.3加大惩罚力度
现在对于安全事故的惩罚力度不够导致其不能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这也是目前安全事故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加大惩罚力度不仅仅是政府部门应当严惩那些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企业内部也要对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组织和个人严厉处罚,从而在企业内部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提高企业内部人员的安全意识。对此政府部门或者企业应当给于安检部门和安监人员足够的权利,加大在日常工作中的监管力度安监部门和安监人员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的通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此外企业和政府还应当增强相关的的责任,对于中所有的安全事故必须要找出引发事故的原因,对相关的企业或单位要严厉惩罚,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3结语
总而言之,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安全生产规律受到了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虽然目前我国电力事业的发展取得了突出的成就,然而我国电力行业中现有的安全安全管理水平与西方的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想要我国电事业持续稳定的发展,减少在电力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是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要高度重视的问题。在日常工作中一定要对各种安全隐患足够的重视,并不断地优化现有的安全管理系统,共同促进我国电力事业的发展。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条:为贯彻国务院《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加强设备管理,结合机械工业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设备是建设社会主义的物质技术基础,机械工业各级管理部门和企业务必坚持设计、制造和使用维修相结合,预防为主,使用、维护和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和更新相结合,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相结合,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做好设备管理工作。
第三条:机械工业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透过技术、经济和组织措施,对企业主要生产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综合规划,合理选购,及时安装,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安全生产,适时改造和更新,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素质,为机械工业的生产发展,技术提高,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第四条:机械工业各级领导要重视设备管理,用心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和科学技术新成果,不断提高企业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水平,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第五条:机械工业设备管理实行分级管理。机械工业各级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企业设备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设备属国家所有,管好、用好、维修好、改造好设备,保证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使设备经常持续良好的技术状态,保证企业生产发展的需要,是机械工业各级领导务必履行的重要职责。
在厂长(经理)的职责和职责制里,都务必明确地把持续设备完好和提高企业装备素质作为目标管理的一项重要资料,作为考核企业承包经营工作的主要指标之一。
第七条:机械工业设备管理的范围是指对构成企业固定资产的生产用设备的管理。
企业生产用设备统一由设备动力部门管理。其工作资料包括对设备规划、选型、购置、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改造、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实行综合管理。
第二章:各级组织的职责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机械工业管理部门在设备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地区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本地区机械工业的设备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
(三)协同当地经委组织地区性的检修专业化协作,推动检修社会化和配件商品化工作;
(四)组织本地区、本行业设备管理的经验交流、职工的业务技术培训,为企业的设备管理带给信息和咨询服务;
(五)负责编报上级需要的统计报表。
第九条:企业厂长(经理)在设备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对全厂生产设备管理负全面职责。在任期内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对设备管理与维修工作的方针、政策、条例和有关规定;在经营职责制中,要求实现设备管理的下述指标: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85%以上;主要生产设备的新度系数不能下降;无重大设备事故。
(二)协调好生产和维修的关系,搞好设备的计划修理、组织好维修备件的生产和供应。生产中不允许拼设备。
(三)要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和维修工作的方针、政策、条例和目标,负责审定企业的设备管理与维修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根据企业长远或年度经营的方针、目标,提出对设备动力部门的工作要求和考核指标;全面组织和领导设备动力系统的业务并布置检查设备维修、更新改造和动能管理工作,协调横向关系;掌握及正确使用设备更新改造资金、大修理基金;组织审定设备大修理和更新改造计划及重大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审批费用预算;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设备管理和维修方面的教育及技术培训;组织开展群众性的设备维护竞赛活动,抓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对重大设备事故的处理作出决定。
第三章:前期管理
第十条:企业设备动力部门务必负责或参与设备更新、技术改造、自制设备、新建项目和零星购置设备的前期管理工作,包括调研、规划、购置(设计、制造)、安装、调试,个性是对关键设备进行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把好选型和安装验收质量关,为搞好设备的后期管理打基础。
设备动力部门要参与基建、改(扩)建工程公用设施(风、水、汽、电等)的设计审查和施工验收。
第十—条:对进口设备,设备动力部门务必参与选型的调查和考察。在与外商谈判中,由设备动力部门负责提出可靠性、维修性和经济性方面的要求,以及维修备品配件、润滑油品、维修人员培训、设备安装和维修所需的技术资料等要求。
第十二条:设备动力部门要广泛收集设备科技发展及市场信息和有关设备使用的意见,为做好设备选型带给依据。同时,要将新设备使用初期在质量、效率、运行中存在问题、故障状况及改善措施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向制造单位反馈。个性是进口设备务必在索赔期内做好有关工作。
第四章:基础管理
第十三条:企业设备动力部门在办完设备验收手续移交生产时,务必按照规定逐台统一编号,建立设备卡片和台帐,建立设备档案,要做到随机附件和技术资料齐全。进口设备的技术资料应及时全套翻译入档。每年进行复查核实,做到帐、物、卡相符。
第十四条:企业的生产设备实行分类管理。机械工业关键设备由国家机械委制订管理办法;高精度、大型、重型稀有设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订管理办法;其余设备由企业制订管理的具体办法。
第十五条:企业要根据设备在生产中的重要程度和对加工产品质量的影响,结合设备的可靠性、维修性,设备停机对生产的损失,购置原值的大小等,将设备划分为重点预防维修设备(简称重点设备)、一般预防维修设备和事后维修设备,不一样的设备采取不一样的管理方法和维修方式。重点设备的范围及管理办法由企业自行制定,并能够根据企业生产任务变化状况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设备封存。因生产任务不足等原因,设备停用半年及以上应进行封存,并按规定办理封存手续,封存要有明显的标志。设备封存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维护,并采取防尘、防锈蚀、防潮措施,指定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所有封存设备都要到达完好设备要求,并列入设备检查范围。
对于因工艺调整、产品转产或其他原因闲置2年以上不用的设备企业应用心进行处理。同时可报请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第十七条:设备的调拨和移装。设备实行有偿调拨,调出设备应按分级管理的要求进行审批,调出设备应随带原有辅机、附件及技术文件,企业内车间之间设备的移装应由设备动力部门统一办理手续。
机械工业关键设备和高精度设备超过使用年限,其主要结构和部件已严重磨损,精度丧失或自然灾害造成损坏已无法恢复原有性能及精度的,可作降级处理。
凡需降级使用的设备,应由企业领导、技术人员、有经验的工人组成签定小组,根据使用部门提出的申请,进行复查、分析、论证定性,提出鉴定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机械工业关键设备报国家机械委备案。
第十八条:设备的报废。设备主要结构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经济上不宜修复、改装,对安全生产有影响,对环境严重污染或属国家政策规定务必淘汰的设备能够办理报废。机械工业关键设备及精、大、稀设备的报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部门确定,其中机械工业关键设备报机械委备案。处理报废设备收入的资金,只能用于设备更新和改造。
第十九条:设备故障与事故。设备或零部件失去原有精度性能,不能正常运行,技术性能降低等,造成停产或经济损失者为设备故障。设备故障造成停产时间或修理费用到达下列规定数额者为设备事故。
一般事故:修复费用一般设备在500~1万元;精、大、稀及机械工业关键设备在1000~3万元者;或因设备事故造成全厂供电中断10~30分钟为一般事故。
重大事故:修复费用一般设备达1万元以上;机械工业关键设备及精、大、稀设备达3万元以上者;或因设备事故而使全厂电力供应中断30分钟以上为重大事故。
特大事故:修复费用达50万元以上或由于设备事故造成全厂停产二天以上、车间停产一周以上者为特大事故。
事故发生后企业应按设备分级管理的有关规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分析原因,严肃处理,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重大及特大事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同时抄报国家机械委。限1个月内将处理结果上报主管部门,同时抄报国家机械委。
设备事故要做到“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职责者与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所有事故都要查清原因和职责,按情节轻重和职责大小,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赔偿,触犯法律者要依法制裁。
对设备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应加重处罚,并追究领导职责。设备事故频率应按规定统计,按期上报。
对修复费用低于500元或全厂供电中断10分钟以下的设备故障也要查明原因,分清职责。
第二十条:自制设备经为期半年的生产验证,能稳定到达产品工艺要求,技术资料齐全,并与实物相符,贴合固定资产标准者,可列入企业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否则不能转入固定资产。
第二十—条:动力设备,要有专人管理,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预防性试验,保证安全、可靠、经济、合理运行。一般动力设备、管道和线路安装、改造须经企业设备动力部门审定,由企业主管领导审批。对于起重设备、压力容器、锅炉、变配电等重要设备的安装、改装、修理和更新报废,须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企业要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和维修的各种工作制度、工作标准、工作流程、统一的表格、工作定额和动力管线竣工图纸。加强各种技术文件、图纸和档案管理,个性是动力管线竣工图纸的管理。设备技术档案、图纸资料应存放于贴合档案管理要求的资料室中。
第二十三条:要加强设备管理和维修信息的积累、数据处理和统计分析工作,各种原始凭证、图表齐全,数据正确。国家规定的统计报表,应有专人负责统计,做到填写整齐,数据正确,上报及时。
第二十四条:企业要不断提高设备管理水平,用心创造条件,逐步实现设备管理维修数据应用微机处理,以提高信息处理的质量和效率。
第五章:技术状态管理
第二十五条:要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以保证正常运转。主要生产设备应按照设备磨损变异的规律,进行定期的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普查,统计、分析和考核设备完好率,便于及时和全面掌握设备技术状况,为编制维修计划和带给领导做为决策的依据。
第二十六条:设备发生故障,操作工人不能解决时,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组织修理工人排除,并填好故障记录,对经常重复发生故障的部位,设备管理和维修部门应认真分析,制订改善维修措施。尽量从根本上消除故障发生的原因。
第二十七条:重点设备要实行点检(日常点检、定期点检)制度,掌握设备技术状态,逐步采用先进的监测和诊断技术实行状态监测维修,及早发现异常,做好预防措施。对起重设备、压力容器和变配电等设备,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负荷或预防性试验。
第二十八条:对关键工序的设备,定期进行几何精度检查,必要时,应进行动态精度检测,及时进行精度调整,作好记录,以保证产品加工质量。
第六章:使用、维护和修理
第二十九条:工人在独立使用设备前,须对其进行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维护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等技术理论教育及实际操作技能培训。经过考试合格发给设备操作证后,方可凭证独立操作。
第三十条:操作工人应掌握“三好”、“四会”,严格执行使用设备的“四项要求”、“五项纪律”(见附录)。
第三十—条:设备的使用要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严格实行岗位职责制。对于多人操作的设备、生产线,务必实行机长制,由机长负责。
对多班制生产的设备,操作工人务必执行设备交接班制度。单班制设备应有运行记录。
第三十二条:操作工人要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设备。严禁精机粗用,超负荷、超规范、拼设备。如遇现场生产管理人员或上级强令操作工人超负荷、超规范使用设备时,设备管理部门有权制止,操作工人有权拒绝,并可越级上告,并对违章指挥者追究职责。
第三十三条:生产设备要严格执行日常维修(日常保养)和定期维护(定期保养)制度。
第三十四条:企业要根据生产特点和设备条件,采用预防维修方式;对于流水线、流程设备、全年无法停机的,应利用一切生产空隙安排好定期维护和检修,并认真安排好大修计划;对生产影响不大的一般设备,可采用事后维修方式。
第三十五条:维修工作要实行区域维修负责制。按照分工负责管辖范围内设备巡回检查、计划检修和故障检修,做好记录;对设备动力部门下达的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故障停机率、设备可利用率、检修计划、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计划完成状况作好记录统计,作为考核依据;对重点设备关键部位按规定要求进行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并作好记录。
第三十六条:企业要设置润滑站,车间要设润滑点,配备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和专职润滑工,配备必须数量贴合要求的润滑设施;建立和健全润滑管理制度。对设备润滑要做到“五定”(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期),并开展根据油质状态监测换油的科学方法。
第三十七条:设备预防性修理类别一般分为大修理、项目修理和小修。
(一)大修
设备的大修理是计划修理工作中工作量最大的一种修理。在大修时,要对所修设备进行全部解体,修理基准件,修复或更换全部磨损件。同时修理、修整电气部分以及外表翻新。从而全面消除设备修前存在的缺陷,恢复设备原有的精度、性能和效率。
(二)项目修理
根据设备的技术状态,对设备精度、功能达不到工艺要求的某些项目按需要进行针对性修理。修理时一般要部分解体、修复或更换磨损机件,必要时进行局部刮研,校正机床的座标,以恢复设备精度、性能。
(三)小修
设备的小修理是按定期维修规定的资料或针对日常点检和定期检查发现的问题,部分拆卸零部件进行检查、修整,更换或修复少量磨损件,同时透过检查、调整、紧定机件等技术手段,恢复设备使用性能。
企业要制订年、季修理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主要生产设备大修理计划,由厂长批准,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八条:设备修理计划务必纳入企业各级生产计划下达考核。
要编制检修作业计划,包括修前技术准备和生产准备。对修理复杂、工作量较大的重点设备,要采用网络技术编制修理计划、按计划施工。
第三十九条:企业要组织好维修用备品、配件的生产、供应和保管工作,编制备件储备定额,建立备件储备卡,要用心处理积压,加快资金围转,保证经济合理储备。引进设备的备件应高于维修备件供应率的平均水平,对大型、特殊的备件要用专款储备。在有条件的地区,备品配件要逐步向集中储备过渡。
第四十条:设备大修后的质量验收,以质量管理部门的专职设备检验员为主,会同设备动力部门和使用部门,组织维修工人和操作工人共同参加。承修部门应对承修设备的质量负责,在保修期3个月内,企业要考核大修理质量返修率指标,大修后的质量要求:恢复规定工作潜力,到达原出厂或生产工艺标准,配齐完全装置和必要的附件,修理技术文件按要求及时归档;但对下列状况,经企业主管设备领导批准,能够制定修理降级标准。区别对待:
(一)经过两次以上大修理的老旧设备,严重损坏的设备或原设备本身有严重缺陷,能够根据工艺要求,适当放宽允差,制定具体的大修理质量标准。
(二)长期用于单一工序加工的通用设备,大修理后与加工工序有关的项目要到达工艺要求,其余项目可结合本企业实际状况,降低要求或免检,同时,修理费用定额应相应地减少。
第四十—条:要加强设备大修理基金的管理。设备大修理基金应按规定的提存率提取,由企业设备动力部门按计划掌握使用,以保证应大修理的设备及时按计划安排大修,财务部门加强管理,审计部门负责监督。
第七章:改造与更新
第四十二条:设备改造与更新工作是企业的重要任务之一,企业要根据产品发展规划,结合工艺改善和设备技术状况制订设备改造与更新计划,它是企业技术改造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设备动力部门负责制订年度计划,组织实施。
第四十三条:设备改造与更新方案的审批。一般设备的改造与更新,由企业设备动力部门提出方案报主管设备厂长(总机械师,专职副总工程师)批准,凡纳入新建或技措项目中的重大设备改造与更新,应由企斗总工程师组织技术经济分析论证,报厂长批准后执行,设备动力部门应用心组织实施。
第四十四条:设备技术改造宜结合大修理进行。改造所需资金不超过所改造设备大修理费用的30%时,可列入大修理费用开支;若超过时,应将改造资料专项列入技措计划或企业技术改造计划,所需费用从折旧基金或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安排解决。设备改造后新增的价值,用大修理基金开支的不办增值,用折旧基金等开支的应办理增值。
第四十五条:设备更新原则上是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更换技术性能落后又无法修复、改造的老设备,凡贴合下列状况之一的设备,能够更新:
(一)经过多次大修,技术性能达不到工艺要求和保证不了产品质量;
(二)技术性能落后,经济效果很差;
(三)透过修理虽能恢复精度及性能。但不经济;
(四)耗能大或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
(五)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设备。
第四十六条:设备更新工作应在主管设备副厂长或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由总机械(动力)师(专职副总工程师)具体负责并应建立以设备动力部门为主,计划、生产、技术、工艺、财务、质量、使用部门参加论证会,研究更新方案,经批准后,由设备动力部门组织实施。凡纳入国家计划中的技术措施项目有关设备更新部分,设备动力部门参与,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四十七条:对被更换(淘汰)的旧设备,应组织技术鉴定,区别不一样状况,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设备变价收入款项,按规定要用于设备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报废的受压容器及国家规定的淘汰设备,不准转售其他单位使用。
第八章:经济管理
第四十八条:购置新设备或设备进行重大改造,要在主管厂长领导下,设备动力部门协同有关部门按照设备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的原则进行经济管理,在设备全过程管理各个工作环节都要讲求经济效益。
第四十九条:要合理使用设备维修费用(包括大修理费用)。企业财会部门应会同设备动力部门对车间经费中的设备维护和检修费用下达分配指标,由设备动力部门控制使用,并对设备大修理费用实行单台核算,做到原始凭证齐全,费用摊派合理,在企业内要考核统计大修理成本,设备大修理平均停歇天数,万元产值维修费用,固定资产设备维修费用率。大修理成本和万元产值维修费用(包括大修理费用)要有统计分析,应力求经济合理。
第五十条:企业要进行对生产设备固定资产创净产值率的统计与考核,不断提高现有设备的利用率,力求用较少的设备投资,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
第九章:教育和培训
第五十—条:要把设备管理维修人员的培训计划纳入企业的培训规划;把设备管理维修理论基础知识的教育列入企业职工教育的资料,并在时间、物质和资金上给予保证。分期分批培训在职职工,并将学习成绩列为竞赛评比和晋级条件之一。
第五十二条:结合工作需要,由设备动力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有计划地选送热爱设备工作、成绩优良的干部、工人参加厂外有关的各种专业培训班,脱产深造,或参加高等院校、电视大学或业余职工大学,脱产理解设备管理维修方面的正规专业教育,以适应四化建设的需要。
第十章:奖励与惩罚
第五十三条:企业应用心参加各级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设备管理创优活动,经评定为各级设备管理优秀单位后,企业应对有关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以资鼓励。
第五十四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厂内设备管理先进群众、先进个人的评奖活动,发表成果,树立标兵,表彰奖励先进,以推动设备管理维修工作的开展,并给予奖励。
第五十五条:维修工作要求知识面广,技术复杂,从事设备管理维修工作的人员待遇和奖励不低于相应工作条件的生产人员;在管理、维修和技术革新中有重大贡献的项目,应纳入科技成果奖进行评奖。
第五十六条:对设备维护不好的车间、班组及个人应给予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应予经济惩罚。
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造成设备职责事故者,对失职造成设备严重失修、技术状况劣化的单位和职责者,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赔偿经济损失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七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民所有制机械工业企业。群众所有制企业和事业单位能够根据自身条件参照本规定贯彻执行。兵器企业专用设备管理另发实施细则。本规定由国家机械委负责解释。
第五十八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原颁发的《机械工业设备管理与维修条例》即行废止。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篇7
一、设备管理资料
设备技术状况的管理对所有设备按设备的技术状况、维护状况和管理状况分为完好设备和非完好设备,并分别制订具体考核标准。
各单位的生产设备务必完成上级下达的技术状况指标,即考核设备的综合完好率。专业部门,要分别制订出年、季、月度设备综合完好率指标,并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到岗位。
设备润滑管理
(一)对设备润滑管理工作的要求:
1、各单位机动部门设润滑专业员负责设备润滑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厂矿或车间机动科(组)设专职或兼职润滑专业员负责本单位润滑专业技术管理工作;修理车间(工段)设润滑班或润滑工负责设备润滑工作。
2、每台设备都务必制订完善的设备润滑“五定”图表和要求,并认真执行。
3、各厂矿要认真执行设备用油三清洁(油桶、油具、加油点),保证润滑油(脂)的清洁和油路畅通,防止堵塞。
4、对大型、特殊、专用设备用油要坚持定期分析化验制度。
5、润滑专业人员要做好设备润滑新技术推广和油品更新换代工作。
6、认真做到废油的回收管理工作。
(二)润滑“五定”图表的制订、执行和修改。
1、厂矿生产设备润滑“五定”图表务必逐台制订,和使用维护规程同时发至岗位。
2、设备润滑“五定”图表的资料是:
定点:规定润滑部位、名称及加油点数;
定质:规定每个加油点润滑油脂牌号;
定时:规定加、换油时间;
定量:规定每次加、换油数量;
定人:规定每个加、换油点的负责人。
3、岗位操作及维护人员要认真执行设备润滑“五定”图表规定,并做好运行记录。
4、滑专业人员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润滑“五定”图表执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务必随时注意设备各部润滑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三)润滑油脂的分析化验管理。
设备运转过程中,由於受到机件本身及外界灰尘、水份、温度等因素的影响,使润滑油脂变质,为保证润滑油的质量,需定期进行过滤分析和化验工作,对不一样设备规定不一样的取样化验时间。经化验后的油品不贴合使用要求时要及时更换润滑油脂。各厂矿对设备润滑油务必做到油具清洁,油路畅通。
(四)设备润滑新技术的应用与油品更新管理。
1、厂矿对生产设备润滑油跑、冒、滴、漏状况,要组织研究攻关,逐步解决。
2、油品的更新换代要列入厂矿的年度设备工作计画中,并经过试验,保证安全方可加以实施,油品更新前务必对油具、油箱、管路进行清洗。
设备缺陷的处理
1、设备发生缺陷,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日志中详细记录。
2、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缺陷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注意缺陷发展。
3、未能及时排除的设备缺陷,务必在每一天生产调度会上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4、在安排处理每项缺陷前,务必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缺陷扩大。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透过必须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牢牢掌握住设备的运行状况,依据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一)建立健全系统的设备巡检标准
各厂矿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资料(检查什麽)、正常运行的叁数标准(允许的值),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检查点。
(二)建立健全巡检保证体系
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专业维修人员要承包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各厂矿都要根据设备的多少和复杂程度,确定设置专职巡检工的人数和人选,专职巡检工除负责承包重要的巡检点之外,要全面掌握设备运行动态。
(三)资讯传递与反馈
生产岗位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当班调度,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传递给专
职巡检工。
专职维修人员进行的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本组处理外,要将资讯向专职巡检工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专职巡检工除完成承包的巡检点任务外,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日汇总整理,并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向厂矿机动科传递。
机动科列出主要问题,除登记台帐之外,还应及时输入电脑,便於上级大公司机动部门的综合管理。
(四)动态资料的应用
巡检工针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画。
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务必立即处理的,由当班的生产指挥者即刻组织处理;本班无潜力处理的,由厂矿领导确定解决方案。
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由厂级领导组织研究,确定控制方案和处理方案。
(五)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
凡属下列状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画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4、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六)对薄弱环节的管理
各大公司机动处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专案,提出改善方案;厂矿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善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画;设备薄弱环节改善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作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篇8
1、目的
建立冶炼厂环境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烟尘、废水、固废、噪声等影响环境的污染物经过处理后能达标排放,使生产不致对周围环境造成有害的影响。严格执行安泰集团环境方针,保护和改善工作环境,保障人身健康,保持良好的环保企业形象。
2、范围
生产过程中产生“三废”的重要环节;影响环境的生产、生活活动过程。
3、责任
设备科:负责监督冶炼厂的环境和确保环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动力车间/除尘车间:确保各环保设备正常运行和本单位的环境卫生保持良好
烧结车间:提高工艺,确保烧结质量,减少烟尘的超标排放,保护环保设施完好。
高炉车间:确保本车间负责的环保设施完好并正常运行,正确操作,减少非正常烟尘排放。
其它单位:确保本单位的环境卫生能够保持良好。
4、内容
4、1大气污染防治控制
4、1、1、原料车间、供料车间要对原辅料、燃料及成品料的装卸、转运及贮存过程,应采取相应有效的防尘、隔离、降尘(如封闭、喷淋)等防护措施,尽量减少粉尘排放量。需要时,应配置洒水车或其它洒水设施,在贮场、道路等可能产生扬尘的场所适量洒水,保持一定湿度,防止粉尘。
4、1、2、破碎车间、喷煤车间要对原辅料、燃料的加工、转运过程,应采取相应有效的.防尘、隔离、降尘(如封闭、喷淋)等防护措施,尽量减少粉尘排放量。
4、1、3、烧结车间、高炉车间在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工艺运行规程、设备操作规程及各项管理制度,减少和防止烟气的逸散、泄漏、散发。
4、1、4、除尘车间、动力车间及相关车间要加强环保设施的巡检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要及时组织维修,防止设备带病运行,确保和主体生产设备同时正常运行,并确保和主体生产设备同时保养和维护。除尘岗位必须严格执行本岗位的操作规程,并认真做好记录。
4、1、5、铸铁车间在铁水的运输或浇铸过程中对铁水应采取相应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石墨碳的飞扬。
4、1、6、电仪车间要对环保设施的电器部分加强点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4、2、水污染防治控制
4、2、1、高炉冷却水、冲渣废水采用闭路循环方式,冲渣泵房和循环水泵房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相应的操作规程。动力车间负责冷却水和冲渣水循环设备及管网的使用和维护。
4、2、2、铸铁废水和除尘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收循环利用,铸铁车间、动力车间、除尘车间负责其循环系统设备及管网的使用和维护。
4、3、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控制
严格执行《冶炼厂固体废弃物排放控制措施》。
4、4、噪声污染防治控制
各单位对各自所管辖的运行设备要加强维护保养,确保运行状态良好,消音设施要保持正常运行,出现故障要及时抢修。
4、5、放射源管理
严格执行《cs137放射源管理制度》。
4、6、危险化学品管理
动力车间化验室要严格执行《化验室管理制度》和《药品管理制度》。
4、7、清洁生产管理
各单位所辖范围内的草坪要经常浇水、拔除杂草,树木要定期整枝和刷白,如若需要还应施肥打药,保证草坪、树木的成活率。
各车间露天设备要按规定定期进行保养和吹尘、清洁,保持无跑、冒、滴、漏现象,保持设备的本来面目。露天作业场所存放的专用工具或备品备件要清洁干净并摆放整齐。
室内设备要定期维护保养和清洁,确保无跑、冒、滴、漏现象,并经常保持设备外观的“铁见本色,漆见光亮”。
各车间要按自身产品特点及工艺要求严格控制生产运行过程,保持生产秩序有条不紊,原辅料、成品及半成品要堆放整齐,进出有序且符合物流运转规律,经常保持现场清洁。
全体员工上班期间统一着装安泰集团工作服,各岗位员工工作期间要严格按照劳动保护的规定要求穿戴劳保用品,并注意个人卫生和形象的整洁。
5、考核
5、1、高炉车间炉前、各除尘烟囱不正常冒烟,发现一次考核责任车间300元。
5、2、原辅料、成品及半成品堆放不整齐,第一次发现下令整改,若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整改,考核责任车间100元。
5、3、替换下的废旧零件没有及时处理者,发现后下令整改,若在规定时间没有完成整改,考核责任车间100元。
5、4、发现设备有跑、冒、滴、漏现象,设备不能保持本来面目或者有积尘等不清洁现象,发现一次考核责任车间50元。
5、5、若在各单位分管区域内发现有危险固废、一般固废和可回收固废等物件乱扔,一件考核责任车间50元。
5、6、各环保设施记录表没有及时填写或者填写不规范,发现一次考核该岗位记录人员10元。
5、7、以上考核(除考核个人)均连带考核车间第一责任人10%。如:考核车间100元,则连带考核车间第一责任人10元。
5、8、各单位卫生情况由综合科考核,设备科不再考核。
6、奖励
每月进行评比(烟尘排放考核除外)排名,前三名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从当月考核金中划分,第一、二、三名分别奖励当月考核金的50%、30%、20%,其中包含奖励获得名次车间的第一负责人的10%。例:本月考核金为1000元,奖励第一名车间50%,即500元。500元中奖励该车间第一责任人10%,即50元。依此类推。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篇9
1、目的和范围
为了加强公司系统电力建设施工企业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提高企业技术装备和施工机械化水平,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工程质量,提高综合经济效益和预防施工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具体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系统电力建设施工企业施工机械设备购置、租赁、安装、拆卸、检修、改造、使用和报废全过程的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本规定。公司系统非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透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3、总则
3.1企业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正确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以科学管理方法进行全过程的综合管理,做到合理配置、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费用核算;适时更新改造,到达使设备技术状态好、安全运转、使用寿命长、消耗低、利用率和生产效率高的目的。
3.2上海电建公司下属各单位应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设置设备管理部门和岗位,配备安全、技术、资料信息、资产管理等岗位,以适应管理职能的要求,负责企业设备管理的工作。
3.3各级设备管理机构的设备管理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应占总人数的50%以上。
3.4本制度所指的施工机械设备是指企业构成固定资产的起重机械、施工机械、运输设备、生产维修和测试设备(以下简称设备)。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耐用期限超过一年;
2)单机原值超过20__元人民币;
3)能独立发挥功能作用。
4、基础管理
4.1凡属于固定资产的设备,务必从所购或调入之日起,按行业规定的编号规则,统一编号,分类建帐立档。且每年年终要组织对设备进行清查,发现帐物不相符时要查明原因,追查职责,报上级批准后,会同财务部门办理盘亏(盘盈)手续。
4.2企业应制订本企业的起重机械原始记录、检查表、统计报表、机械和相关人员台账、机械合同等标准资料格式,并对相关基础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存档。建立企业施工机械总台账和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
4.3设备管理部门应会同企业有关部门编制企业技术装备规划,并负责编制和参与审定机械设备购置计划,负责企业起重机械安装维修资质认证工作。
4.4设备管理部门应负责或参与编制重要调设备和起重机械设备的选型、购置、大修、改造、报废、租赁等方面的安全及技术经济论证方案,组织对重要设备和起重机械设备的技术检测和鉴定工作;办理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手续和报废注销手续。
4.5设备管理部门应负责为施工项目部配置、租赁起重机械等设备,并组织运输、试验、验收,确认满足施工要求。
4.6设备管理部门应负责组织对新型或进口设备的相关技术、先进管理经验及方法的引进消化和推广工作。
4.7设备管理部门应负责对各施工项目部和设备使用单位下达的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状况进行统计、分析、汇总,并组织评价、考核和奖罚。
4.8自制非标设备或对原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应事先进行可行性研究,提出设计或改造方案,由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自制或改造后的设备,要检验合格,进行工业性试用,实际作业达500小时以上再组织进行鉴定,鉴定合格后方可正式投用。涉及国家已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4.9上海电建公司下属各单位向外转让设备,应根据其价值按有关规定上报审批。上海电建公司根据需要,在公司内部调配设备时,调出单位应保证调出设备完好,不许拆换原机零部件,并将原机附件、备件、工具及资料档案等一齐移交。
4.10设备报废应事先进行经济分析和严格的技术鉴定,属于下列状况之一者,可予报废:
1)设备磨损严重,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的;虽经大修但不能到达使用和安全要求的;
2)修理费用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3)到达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或者报废条件,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或污染严重,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合算的;
4)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
5)非标准专用设备,因任务变更,本企业不适用,其他企业也不适用的。
4.11设备报废应填写设备报废审批表,经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分别进行技术、财务审定,企业领导签章,根据设备价值按规定上报审批。
设备一经报废,严禁继续使用,也不得转让或出租。
5、施工企业本部机械安全管理
5.1施工企业经理是本单位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第一职责人;企业应明确生产副经理或总工程师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起重机械的全过程安全管理。
5.2施工企业本部的设备管理部门,对企业施工生产中的起重机械和一般机械、工器具、检测设备进行归口管理;是起重机械专业安全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
5.3.施工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主要职责:
5.3.1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有关起重机械管理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并结合本企业特点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5.3.2负责建立企业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体系、机械岗位职责制和制定起重机械安全目标或安全指标;负责对各施工项目部和起重机械使用单位下达的安全指标的完成状况进行统计、分析、汇总,并组织评价、考核和奖罚。
5.3.3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查本企业所用施工机械和起重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审定起重机械安拆、大修改造作业方案,参与编制或审查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机械配置和大型吊装方案。
5.3.4负责组织企业层面的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维修、运输、试验等过程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安全控制措施的编制,并对作业过程中的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督和指导。
5.3.5负责组织编制企业起重机械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审查和指导施工项目部起重机械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和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和演练。
5.3.6按有关规定负责单纯机械事故和机械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机械事故并造成人员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5.3.7负责对各施工项目部、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的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状况和管理状况进行定期或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