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2024-09-03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加工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精选33篇)

加工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木材经营、加工和运输的管理,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木材经营、加工、运输及其管理活动。

  林业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涉及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木材,包括原木、锯材、竹材、单板、木片、枝桠材、薪材(含柴炭)、树蔸、胸径5厘米以上的移植树木和木(竹)制半成品等。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木材经营、加工和运输的管理。

  工商、税务、公安、交通、铁路、航运和海关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木材经营、加工和运输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木材经营与加工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生态优先、节约资源的原则,编制木材加工行业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 编制木材加工行业规划应当以下列条件为依据:

  (一)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二)市场需求情况;

  (三)当地现有森林资源和外来木材利用状况;

  (四)原材料林基地建设规划;

  (五)地方木材加工传统工艺水平。

  木材加工行业规划应当包括规划年限、加工企业种类和加工厂(点)数量、规模、布局、原料保障等内容。限制初级加工项目和以原生阔叶树种为原料的加工项目。

  第七条从事木材经营、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申请《广东省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以下简称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但是,村民利用合法来源的木材加工少量的农具、家具和修建房屋等除外。

  第八条 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由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统一监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实行一厂(店)一证。

  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应当核定经营、加工的方式和产品种类、规模、地点、有效期限等具体项目。

  第九条 申请木材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合法的、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的木材来源渠道;

  (二)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

  (三)经营原木的,应当配备木材检验员;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申请木材经营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表;

  (二)个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三)木材来源渠道证明;

  (四)固定经营场所证明;

  (五)经营原木的,应当提交木材检验员证和聘请木材检验员合同书。

  第十一条 申请木材经营许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 申请木材加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当地城乡规划、木材加工行业规划的要求;

  (二)有合法的、与其加工规模相匹配的木材来源渠道;

  (三)有与其加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加工场所;

  (四)有与其加工规模相适应的设备、技术人员;

  (五)工艺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年加工木材能力1万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初级加工许可,建设项目应当由具有甲级资质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对原材料供应作出可行性研究。申请年加工木材能力3万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初级加工许可,还应当建立有能够供应50%以上加工原料的原材料林基地。

  第十三条 申请木材加工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表;

  (二)个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三)木材来源渠道证明;

  (四)固定经营场所证明;

  (五)与其加工规模相适应的设备、技术人员名录和木材检验员证、聘请木材检验员合同书;

  (六)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机构编制的木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申请年加工木材能力1万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初级加工许可,还应当提交具有甲级资质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出具的项目建设设计文件和原材料供应的可行性报告。申请年加工木材能力3万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初级加工许可,还应当提交建立有能够供应50%以上加工原料的原材料林基地证明。

  第十四条 木材加工许可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一)年加工木材能力1万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初级加工许可,由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二)年加工木材能力5000立方米以上1万立方米以下(不含1万立方米)的木材初级加工许可,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三)木材二次加工许可和年加工木材能力5000立方米以下(不含5000立方米)的木材初级加工许可,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地级以上市直属国有林场申请木材二次加工许可和年加工木材能力1万立方米以下(不含1万立方米)的木材初级加工许可,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省直属国有林场申请木材加工许可的,由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五条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符合条件的,发给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 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临时收购木材的,有效期不得超过2年。

  第十七条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和个人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原审批机关应当依法换发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

  第十八条 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和个人需要延续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在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第十九条 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收购和销售台账。购销台账保存期为3年。

  第二十条 禁止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活动:

  (一)无证经营、加工木材;

  (二)超出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的核定范围、规模经营、加工木材;

  (三)经营、加工无合法来源的木材;

  (四)擅自进入林区收购木材;

  (五)擅自经营、加工疫木和其他违反植物检疫法规的行为;

  (六)伪造、涂改木材购销台账。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招标的方式,对以本地产木材为原料进行木材初级加工的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个人的监督和管理,指导原材料林基地建设、建立购销台账制度,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宣传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第三章 木材运输

  第二十三条运输木材,以及从木材加工单位一次性运出折合原木材积0.5立方米以上的木(竹)制成品应当申领《广东省木材运输证》(以下简称木材运输证)。

  从伐区运输木材至集材点,凭采伐许可证运输。消费者购买木(竹)制成品,凭销售发票运输。

  第二十四条 托运人申请木材运输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表;

  (二)林木采伐(采挖)许可证或者证明木材合法来源的其他证件;

  (三)检疫证明(非检疫对象的除外);

  (四)木材检尺码单或者货物清单;

  (五)育林基金收据和完税凭证;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证件。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木材运输证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木材运输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六条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在公路或者水道上设立木材检查站。

  根据木材运输检查需要,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规定的公路、水道上实施木材运输流动巡查。

  木材检查站的设立应当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予以处罚;依法需要吊销营业执照的,通知同级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一)无许可证经营、加工木材的,没收非法经营、加工的木材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下的.罚款,依法予以取缔;

  (二)超出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的核定范围、规模经营、加工木材,或者不执行有关台账制度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三)收购无合法来源木材的,没收违法收购的木材或者违法所得,可以并处非法收购木材价款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四)擅自进入伐区收购木材的,没收木材,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五)擅自经营、加工疫木的,没收非法经营、加工的木材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下的罚款;有其他违反植物检疫规定行为的,依照植物检疫法规予以处罚。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扣留其运输工具,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后,归还运输工具:

  (一)无木材运输证的(重复使用木材运输证或者使用过期木材运输证非法运输木材的),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并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30%以下的罚款;

  (二)运输的木材数量超出木材运输证所准运数量的,没收超出部分的木材;运输的木材树种、材种、规格与木材运输证记载不符又无正当理由的,没收其不相符部分的木材;装运木材地点与运输证记载不符的,没收所运木材;

  (三)使用涂改、伪造的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并处没收木材价款10%至50%的罚款;

  (四)以藏匿、伪装、强行冲卡等方式逃避检查,所运木材已办理木材运输证的,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强行冲卡的当事人,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

  (五)承运无木材运输证的木材的,没收运费,并处运费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外省(区)运进(经)我省的木材,按照起运省(区)的规定确定是否属于凭证运输的范围,属于违法运输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木材扣留期间发生的搬运、保管等费用,属违章经营、加工、运输的,由当事人承担;因执法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的,由执法单位承担,并赔偿当事人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条依法没收的木材,由林业主管部门报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变卖给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和个人。有条件的,应当进行公开拍卖。变卖和公开拍卖所得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依法不能变卖、公开拍卖的木材,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林业主管部门和木材检查站工作人员,在木材经营、加工和运输监督管理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20__年9月1日起施行。1994年9月22日省政府以粤府﹝1994﹞113号公布的《广东省木材运输监督检查办法》同时废止。

加工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2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本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三条

  木材加工经营场所应当符合以下安全生产规定:

  3.1作业场所保持整洁,原材料(新西兰松板材,建筑木方)、半成品、成品码放稳固,堆放高度不能超过2米,并设置围栏(可用木桩)加固,废料废物及时清除。

  3.2厂区道路平坦、安全通道畅通,拐弯,交叉口和险要作业地段设置明显交通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

  3.3厂房和生产车间,物料堆放处必须在明眼处悬挂安全生产警示标志,安全生产守则,安全操作规程。

  3.4机械和工作台等设备、设施的布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便于从业人员安全操作。

  第四条

  木材加工经营单位的用电设备应当符合以下安全生产规定:

  4.1机械的安装使用、修理和改造,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和标准,禁止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超期限和带故障运行。

  4.2各种机械的外露传动、转动和施压等部位,应当有安全防护装置,并保持良好状态。

  第五条

  木材加工经营必须符合以下消防要求及标准:

  5.1天那水、胶水、粘合剂等化学危险品应独立存放,厂房内存放化学危险品的数量不应超过该厂房一天的消耗量。

  5.2厂房内和原料成品堆放处应设置疏散通道,宽度2米以上。

  第六条

  木材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七条

  木材经营单位必须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八条

  木材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同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督促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第九条

  木材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对自身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条

  木材经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并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

加工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3

  木材加工以木材为原料,主要用机械或化学方法进行的加工,其产品仍保持木材的基本特性。在森林工业中,木材加工业和林产化学加工同为森林采伐运输的后续工业,是木材资源综合利用的重要部门。下面给大家分享了木材加工企业的应急预案,一起来看看吧!

  一、编制目的

  为了预防事故发生或事故发生后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损失,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编制依据

  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有关法规,结合我公司的实际。

  三、企业概况

  基本情况

  地址:

  职工人数: xx人

  主要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 :木材加工机械、金属加工机械、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

  主要产品:自动化单双贴合生产线、PUR 包覆机、钢板贴合生产线等

  四、危险性分析

  因本公司有大量的机电设备、起重机械和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机械伤害事故、触电事故、以及中毒事故等。

  五、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可能发生的一般事故、死亡事故、火灾事故以及其它性质特别严重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六、应急组织机构及与职责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

  (一)公司总经理担任总指挥;副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并在总经理不在时代行总指挥职权。

  (二)安全主任担任现场协调员。各部门负责人担任指挥机构成员,负责向各自部门传达指挥机构的各种命令,并带领所属人员进行紧急疏散。

  (三)下班、夜班、放假期间应由现场值班负责人担任总指挥,常住公司保安人员、值班人员组成各行动小组。

  (四)行动小组组成及职责

  行动小组包括:通信小组、疏散疏导小组、义务消防小组、 紧急搬运小组、紧急救护小组、警戒治安小组。

  1、通讯小组;由行政部门担任。在应急预案启动后传递来自总指挥、各成员、各行动小组之间的各种信息、命令;负责外部报警及接警。

  2、疏散疏导小组;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在启动紧急疏散命令后负责现场疏散疏导工作,确保疏散路线畅通,确保人员安全快捷的撤离到指定集合地点。清点集合人数并向总指挥报告。

  3、义务消防小组;小组由公司义务消防员担任。在发生火灾时负责扑灭初期火灾。此小组由公司义务消防员担任。

  4、紧急搬运小组;小组由采购部门及销售担任。负责抢救或协助抢救被困伤员、贵重原材料、机器设备等。此小组由物流和人事部门担任。

  5、紧急救护小组;由行政部门安排人员担任。负责对伤者进行初步抢救并送医院救治。

  6、警戒治安小组;由值班经警人员担任。负责或协助进行紧急情况发生后的现场警戒,治安。

  七、应急救援原则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方针,贯彻“快速有效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原则,按照事故类别、严重程度和事故地点,实施应急救援。

  八、应急处置措施

  根据情况总指挥可决定需要进行的.现场处置。例如:危险化学品泄漏的紧急吸附、危险设施、电气设施、管道阀门的关闭;消防自救、紧急搬运;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护等。

  (1)个体防护;在需要进行现场处置时,处置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配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例如;防毒面具、安全眼镜、呼吸防护用品、隔热手套、绝缘手套等。

  (2)紧急关闭;为防止险情扩大或出现新的险情在疏散前需要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紧急关闭。应事先制定简明的紧急关闭程序张贴于现场。

  (3)消防自救;义务消防员应在总指挥的指令下达后,使用灭火器、消防栓等进行火灾的初步扑救工作。

  (4)紧急搬运;在总指挥的指令下进行人员、物品的抢救和搬运。

  (5)紧急救护;在医疗救援机构赶到前,应对伤员进行必要的紧急救护,以减少人员受到更大的伤害。

  (6)现场警戒治安:为保证现场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救援现场必须设置警戒线,由警戒治安小组执行现场警戒和交通管制,保证救援队伍,物资供应,人员疏散的畅通进行。

  (7)外部救援支持:按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具体通讯联系方式进行求救。报警时语言要清楚、讲清地点、情况、报警人姓名、联系电话。报警后应到路口迎候引导救援车辆。

  (8)善后处理:在全部救援行动结束后,应进行现场和场外的善后处理工作。应在专业救援机构的指导下派员进入现场进行再次确认,险情是否已经排除,并检查是否有未被发现的其他隐患存在。

  (9)确认险情已经排除,总指挥下达解除紧急情况及现场警戒命令后,各部门人员应有秩序的进入工作场地,检查现场损失情况,并逐级报告。

  (10)应积极协助公安、安全监察部门进行事故现场保护、取证工作。进行必要的对员工及伤者家属进行安抚。

  九、应急响应

  (一)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措施

  1、死亡事故的应急措施

  (1)发生死亡事故,事故现场负责人或职工应立即报告公司经理或安全部门。公司主要领导应立即赶往出事地点组织抢救和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在1小时内即时报告镇安监站和区安监局。

  (2)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区安监部局报告。

  (3)事故发生后要立即救护受害者,只要有一线生机,就要尽快救护到就近医院。

  (4)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防止二次伤害。应立即停产,撤离所有与事故无关人员。

  (5)保护好事故现场,设立警戒线,禁止人员出入。有关物体痕迹不得破坏,清理现场必须经事故调查组或区安监局同意方可进行。

  (6)有关人员听候调查。①现场目击者;②班组、车间负责人;③安全干部;④企业主要领导等。

  2、一般事故的应急措施

  (1)发生一般事故(指只有轻伤、重伤,无人员死亡),事故现场负责人或职工应立即报告公司安全部门或公司领导,重伤事故应在1小时内报镇安监站。

  (2)发生事故部门负责人要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事现场。

  (3)安全部门应立即带领安全员等有关人员前往事故现场协助责任部门组织抢救,并与保险部门进行联系,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以上所有事故在结案后,由安全部门将事故过程、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原因分析、事后采取的措施、制定防范措施和落实整改等等情况写出专题报告公司总经理。

  (二)火灾事故的应急措施

  1、第一发现火情人员或得知火情的值班人立即报119。

  报警要求:说明失火的具体的地址、失火的位置、单位名称、失火物品名称、火势大小、火灾现场有无危险品、报警人姓名、报警所使用的电话号码。

  2、现场值班员或负责人将火情通知指挥组总指挥(或其它负责人),迅速在指定位置集合,听从统一安排部署。

  3、各组成员由本组负责人通知,按部署迅速展开行动。

  4、根据情况总指挥可决定是否需要人员疏散。人员疏散应按照预先指定的疏散路线、疏散指示灯的引导,在本部门负责人和疏散疏导小组人员的指挥下快速有序的疏散到指定集合地点。

  5、遇火灾时,疏散人员应作好必要的个人防护,防止吸入有害的烟尘。

  6、发生火灾时严禁使用电梯疏散。

  (三)设备事故的应急措施

  1、突发重大设备事故,班组班长要迅速采取措施,予以停机停电,严防事故扩大。

  2、如果因设备事故连带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应立即救人,在把受害者救出后,立即启动《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程序,迅速给予救治,而后在去处理设备事故。

  3、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后,如不是因为救人等特殊情况,尽量不要移动现场各种物件,要保护好现场,以便分析事故原因。

  4、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后,如不迅速采取“移动”“支撑" 等手段来处理,有可能导致事故扩大或危机人身安全者,现场指挥可以采取这些手段来予以处理。但要做好详细记载,并向事故调查人员讲清,以便能准确判定事故发生的原因。

  5、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后,现场指挥人员在做好紧急处理的情况下,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

  (四)意外停电事故的应急措施

  1、请关闭所有电器设备。

  2、保安员必须加强所有出入口的安全检查,检查可能因停电引发的不安全隐患。

  (五)可燃气体泄漏的应急措施

  1、如发现可燃气体泄漏,应保持镇定,严禁开关电气设备,包括:手电筒、手机、对讲机等。

  2、撤离危险范围,到达安全地点后向安全科报告情况。

  3、打开附近的所有外窗进行通风。

  4、通知有关单位关闭有关阀门。

  (六)抢劫、盗窃等刑事案件应急措施

  1、公司保安员或员工发现抢劫、盗窃等情况,或接到员工报警电话,应立即报告保卫科。报警时要说明报警人的身份,发案的时间、地点及作案人数等案件的简明情况。

  2、接报案后,办公室应迅速派人到达现场确认。保安员、值班人员应携带记录本、手电筒(晚上)、有关钥匙(必要时可以带上相关器具),迅速赶到现场。

  3、确认并保护犯罪现场,使用警戒带控制现场,禁止所有人员进入现场内,维护现场秩序,疏散围观人员,并立即报“110”。

  4、向当事人或报案人、知情人了解案情,做访问记录,并请被访人员签字确认。

  5、有条件时对现场进行拍照,记录现场情况,并签字确认。

  6、协助抢救伤员,并同医务人员一同前往医院,酌情向伤员了解、记录有关案情。

  7、配合公安部门对现场进行勘察。

  8、如罪犯正在行凶或准备逃跑,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制止抓获,派人严加看守,并尽快转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

  1、每年6月份安全生产月演练一次,针对实际情况以及预案中所暴露出的缺陷,不断地更新、完善和改进。

  2、本预案报区消防大队、区安监局、镇安监站各一份备案,以求得上级安全部门的指导和支持。

加工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4

  一、工作目标

  1、各部门有效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排查隐患并及时整改。

  2、全面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制度进一步健全,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职工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3、努力防范工伤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管理方面的主要内容:

  1、检查各级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和班组安全活动的开展等;

  2、检查安全职责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相关台账、记录的完成情况,安全基础工作的落实情况等;

  3、检查各部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的资格教育是否达到要求;检查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教育,以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技术的教育是否达标。

  4、定期开展现场安全检查。

  5、及时总结提高,构建长效机制。各责部门位要边排查治理,边总结经验,完善规章制度,提高隐患排查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构建长效机制。

  6、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的。

  7、制定本单位的停产停工方案,有关安全措施的落实。

  8、制定本单位的复产复工方案,对设备设施开展全面检查,对设施的完好性进行确认,有关安全措施的落实。

加工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5

  根据桐梓县安监局4月16日安全生产暨质量标准化会议的精神要求,及节后安全生产回头查看的各项工作布署,我矿于17日在安全生产自检会上由总经理亲自传达整个会议的全部内容,为了真正体现20xx年"安全生产落实年"和"安全生产项目建设年"的各项措施及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矿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各个工种的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细化工作,强化责任,抓大防小,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找出工作措施,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有效的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工作目标:

  1、真正树立安全为天的思想,杜绝重大恶性事故,矿井消灭死亡事故,重伤事故,轻伤事故。针对我矿存在的安全隐患对照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国务院《特别规定》,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逐条明确整改负责人,整改完成时间。

  2、进一步加强"一通三防"管理,提升运输一坡三档管理和顶板管理,重点加大"一通三防"顶板管理和运输一坡三档的设备,装备投入,落实"一通三防",顶板管理和提升运输、一坡三档及防尘管理人员,落实现场控制。

  3、落实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加强对我矿职工进行道德,专业技术,岗位规范,安全知识的培训,全面提高职工安全业务技术知识素质,增强安全意识。

  5、严格落实20xx年"安全生产落实年"、"安全生产项目建设年"的各项工作措施。

  二、工作总体要求:

  全面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各职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认真检查,严格执法,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3、广泛宣传,加强监管检查的力度,重点以宣传教育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

  四、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加强领导,团结一心、全员树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矿成立第二季度安全生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五、第二季度安全生产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时间:

  ①、煤矿开展自查自纠时间:xx年4月9日到5月20日。

  ②、开展安全大检查时间:xx年4月12日到5月25日。

  六、第二季度安全生产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方案及措施:

  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落实年"和"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年"的各项工作措施,按照上级各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认真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坚持做到"安全生产大隐患不过天、小隐患不过夜"的原则。

  2、认认真真严格排查治理瓦斯管理工作及通风系统的检查,一通三防现场瓦斯检查,严禁出现空班假检漏检现象。以瓦斯管理为工作的重点,每天必须安排专职维修人员对整个通风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通风系统牢固可靠。

  3、认真检查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加大监控系统的正常维修保养力度,设置专人维修监控线路。

  4、严格提升运输管理,提升巷必须坚持使用"一坡三档"等防止跑车的各项装置。杜绝提升巷跑车事故的发生。

  5、认真严格检查火工产品的现场管理及运输现场管理是否按照规定执行,同时严格查处放炮管理的各种违章现象。

  6、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不断地完善安全生产的各种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各职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7、严格安全生产问责制的执行情况,对三违人员执行"一说服、二教育、三处罚、四开除"的原则。

  8、认真落实安监部门检查的隐患,凡是安监部门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矿必须立即编制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方案,制定措施,落实人员进行整改,同时采取"四定"的原则严格验收,对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不及时的人员必须采取处罚。

  9、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认真组织每十天一次的自查自纠活动的隐患治理工作,对隐患立即落实人员整改。

  10、矿成立安全生产隐患监督领导小组,采取不定时的对井下抽查,重点查安全生产措施、规程在现场的落实情况。

  11、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利用班前会、安全生产调度会、自检会、标语等形式,大造声势,加强培训教育,使每一个职工必须清醒的认识到第二季度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回头看的重要性、必要性、严峻性、振奋精神,扎扎实实、开展专项行动,迎接各级安监部门的检查。

  12、各科室、班组必须表决心、树形象、树信心、定计划、掀起一个第二季度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的新高潮。

  13、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活动期间,每周必须由矿长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由总工组织一次"一通三防"工作祥查,每天由跟班安全员、矿级带班领导深入井下排查隐患,对查出的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验收人,坚持"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台帐,存档备查。

  14、结合市局有关领导09年度在我矿安全生产检查的现场指示精神,"细节决定成败,关键在于落实"和矿xx年我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中心思想"抓细节、重落实、求质量、保安全"。将我矿的一通三防、顶板、机电、放炮、提升运输、现场管理等作为重点,真正落实各项措施,坚决截至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15、以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三大规程为基础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为准绳,严厉查处三违行为,建立和完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不断增强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逐步提高安全思想素质,形成群管群治的良好局面,树立"反三违、压事故、保安全"的气氛,做到人人时时、处处、事事讲安全、想安全、要安全、保安全。

  16、健全安全"三会"制度,紧密结合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坚持矿长总工每周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每旬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和通风瓦斯专题会议,坚持每班必须有3位带班人员下井,注重会议质量,讲求效果。

  17、进一步完善矿级领导下井当班安全员跟班的制度,明确和落实当班,跟班人员职责及要求,做到与当班工人同进同出,把现场监管管理和落实措施贯彻到安全生产的全过程。

  18、活动领导小组必须以业主、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矿长、总工牵头,对全矿第二季度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活动进行指导、督查,把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取得预期的效果。

  19、第二季度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活动要做到严格仔细,深刻吸取各类安全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必须细查安全隐患,严查三违行为,隐患整改等工作的重点落实在严格兑现上,杜绝唱高调,走过程、要看行动,求效果。

  20、各科室、班组、全体职工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安监局4月16日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工作的会议精神,振作起来、发扬我矿"诚信、务实、创新、奋进"精神扎扎实实开展第二季度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活动。为实现年初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而共同努力奋斗。

  21、全员必须清醒地进一步认清全国及全县安全生产的形式,扎扎实实开展好安全生产排查治理各项工作,以保安全来迎接"中国上海世博会"及"桐梓县的各项大型活动"的正常开展。

  22、在活动期间,必须严格查出三违人员,必须依照制度加大三违处罚的力度,其具体按照我矿三违处罚细则严格执行。

  23、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安全生产的权利,现场监管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高度的务实感、高度的求实感对待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从一根厢、一处漏风、一块危岩、一个放炮线明接头抓起,落实抓监管,层层抓落实,做到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把我矿的安全生产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24、强化干职员工的思想教育和培训,认真向工人贯彻安全生产意识,牢固树立"安全来源于长期警惕,事故来源于瞬间麻痹"和"三大规程是根基,人人遵守必安之"的思想观,让每一位员工感受到安全从我做起,理清我要安全和要我安全的关系、确保我矿安全生产正常进行。

  25、采取各种工作措施和方法大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6、认认真真做到在每月18日前向安监站和镇安委会报送每月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明确隐患整改工作的各项措施及验收人,现场监督管理人以及复查销号情况。

  我们决心以这次"第二季度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回头看"全国"安全生产落实年"和"全国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年"、"春季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及以"国务院446号令《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生产的特别规定》"为契机。推动我矿隐患排查治理的深入开展,既要消除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高度树立"行百里者半九十信心就是力量"的思想观。"以人为本"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不断改善矿井安全生产条件,提高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活动的各项工作目标。

加工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6

  为了保证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目的: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紧急事件的发展,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现场应急救援机构: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分管副总经理、车间主任、工段长、大组长、值班长、公司办、安监部。

  现场应急救援小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应急的指挥工作,进行应急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有效利用各种应急资源,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行动。

  事故报告程序:生产现场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事故岗位人员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报告,向分管负责人汇报,必要时越级向公司总经理报告。

  一、生产现场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机构,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必要时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和119报火警救助。

  二、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立即组织人员展开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力求将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注意安排做好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负责指挥调动公司的一切所需的应急救援排险物资和人员参与抢救救援,确保救援工作在统一指挥下有序地进行。

  四、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协助公司和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在关人员未受到教育放过。

  五、要求事故责任单位对于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必须按公司规定的时间(72小时内)报告公司安监部,不得随意拖延和瞒报,切实防止类似的事故重复发生。

  六、公司安监部做好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的调查,公司办做好伤员医疗及善后工作处理,事故单位抓紧做好恢复生产工作。

  七、根据生产现场的特点,特确定以下为可能引发生产事故的类别:

  1、灼伤;

  2、高处坠落:包括从行车、架子、卸料平台、屋顶坠落以及从平地坠落地坑等;

  3、触电:包括雷击伤害;

  5、物体打击:指落物等碰伤伤害;

  6、火灾爆炸;

  7、中毒、中暑;

  8、车辆伤害;

  9、坍塌:包括建筑物、堆置物、排山、土石方、深基坑(槽)倒塌等。

  八、应急准备中应遵循的原则

  1、工作前应制定好防止发生事故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可能发生事故现场应配备的器材;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对策及信息传递。

  2、保安部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加强业务学习和训练,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对应急场所工作人员应进行岗位教育和防火、灭火知识的培训。

  3、根据作业场所、储存、运输物品的数量、品种的不同,配备足够数量、种类的应急器材。应急器材要定时检查,做好标识、防止失效,检查要有检查记录。

  九、应急响应中必须遵循的原则

  1、紧急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现人应立即向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2、接到报警后,应立即组织自救队伍,按事先制定的应急方案立即自救;若事态情况严重,难以控制和处理,应立即在自救的同时向专业救援队伍求救,并密切配合救援队伍。

  3、疏通事故发生现场道路,设置警戒线,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疏散无关人员到安全地带。

  4、在急救过程中,遇到威胁人身安全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

  5、必要时可截断电源、可燃气体(液体)的输送,防止事态扩大。

  6、设紧急联络员一名(事故生产单位车间主任),负责紧急事物的联络工作,明确联络地址和电话。

  十、重大事故报告及报警原则

  1、生产现场任何人发现发生重大事故的,必须立即报告现场管理负责人,现场管理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并组织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开展现场抢救工作。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必要时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和119报火警救助,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公司总经理及公司总部。

  2、公司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公司应急救援力量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现场抢救工作,同时将事故的概况(包括伤亡人员、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原因等)分别用电话和快报的办法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政府有关部门。

  十一、救援器材及设备

  1、通讯设备: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对讲机

  2、交通工具:供指挥、联系、救援的用车

  3、急救药品及器材: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救援器材及灭火器等。

加工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7

  一、总则

  1、我企业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模范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本企业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的各项规定,以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确保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的安全。

  2、搞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必须要以防为主。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必须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要使全体员工充分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充分认识到搞好预防工作的重要性,要消灭存在的各种,要把各种事故统统消灭于萌芽状态!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方面教育与培训,形成人人懂安全知识,人人管安全的良好局面。

  3、为应对各种突发重大事故,必须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的精神原则,有条不紊地处理这些事故,而不至于临阵手忙脚乱,贻误战机。为此,特制定本。

  4、要求我企业全体员工人人都要熟知本的各项具体要求,人人都能按要求,在灵活指挥,妥善处理各种事故。

  二、一般规定

  1、如遇突发重大事故,在的最高领导者(指事故班组的班长及以上干部),就是处理事故的现场总指挥。

  2、现场总指挥必须要头脑冷静,处理事情要坚决果断,要按照的精神,立即组织员工展开营救工作。千万不要拖泥带水,耽误救援的最好时机。

  3、现场总指挥要本着“先救援、后汇报”的原则,首先组织在现场的员工实施救援工作,待控制局面后,立即向企业领导汇报。

  4、一旦出现现场局势无法控制,同时又与企业领导联系不上的情况下,现场总指挥有权处置各种突发事态:

  (1)如是火灾,应立即向119求援。

  (2)如是人身,一时又找不到车,应立即向120市急救中心救援。

  5、一旦发生事故,所有现场员工都应积极、主动地在现场总指挥的领导下,参与救援工作,而决不能遇事退缩、当逃兵,或拒不服从领导而贻误战机。一旦此类事件出现,企业必将追究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

  三、火灾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

  1、突发火灾事故后,事故班组班长应立即组织本班组员工投入到灭火工作中去,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灭火工作。

  2、突发火灾事故后,非事故班组操作人员应视当时火情的严重程度,在现场灭火总指挥的统一调度下,或派部分人员过去协助灭火,或采取紧急断电停机措施,派出所有人员协助灭火。

  四、人身伤害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

  1、突发重大人身伤害事故,班组班长和现场操作人员应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机或停电,将受害人从机器设备上或触电部位迅速解救出来。

  2、如受害人大量失血,现场指挥者应立即组织员工对其进行临时性的绑扎、止血。

  3、如受害人呼吸、心跳停止,应立即把受害者搬到空旷场地,实施人工呼吸和心脏挤压复苏,不得耽误半分半秒。

  4、此时,现场指挥者要争分夺秒、当机立断、紧急向120市急救中心求助。

  5、现场指挥者应及时向企业领导汇报。

  6、如遇一般人身伤害事故,现场总指挥应立即向企业领导汇报,并及时找车将受害人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7、现场指挥者在处理人身伤害事故时,要本着迅速、稳妥地原则,立即予以处置,千万不要拖延时间!千万不要耽误救治受害者的最佳时机!!

  五、设备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

  1、突发,班组班长要迅速采取措施,予以停机停电,严防事故扩大。

  2、如果因设备事故连带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应立即救人,在把受害者救出后,立即启动《人身伤害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程序,予以迅速救治,而后在去处理设备事故。

  3、发生后,如不是因为救人等特殊情况,尽量不要移动现场各种物件,要保护好现场,以便分析事故原因。

  4、发生后,如不迅速采取“移动”“支撑"等手段来处理,有可能导致事故扩大或危机人身安全者,现场指挥可以采取这些手段来予以处理。但要做好详细记载,并向事故调查人员讲清,以便能准确判定事故发生的原因。

  5、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后,现场指挥人员在做好紧急处理的情况下,应立即向企业领导汇报。

  本《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是我企业所有员工在处理突发重大事故的基本原则。要求企业所有干部、员工都要模范遵守、坚决执行。对本《预案》有修改意见和补充意见者,应尽快向企业领导提出,以便企业将意见汇总后,适时对本《预案》予以修改。

加工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8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商场内部及周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管理,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商场内部应对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影响和威胁本单位、本系统或社会安全与稳定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指导商场内部全部商家及区域的安全生产事故应对工作。

  (四)安全生产事故的分类与分级

  本预案所称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影响商场安全与稳定的突发公共安全紧急事件。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过程和性质,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1、火灾事故

  2、建筑物安全事故

  3、拥挤踩踏事故

  4、商场爆炸事故

  5、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

  6、大型群体活动安全事故

  7、商场周边突发安全事故

  上述突发公共事件往往相互交叉和关联,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对此,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安全生产事故按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五)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中,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把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人身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并切实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2、统一指挥,快速反应。超市xx办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商场系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商场行政部门遵循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4、预防为主,及时控制。把预防突发公共事件作为应急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基层,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5、区分性质,依法处置。要坚持把保护公众﹑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及“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

  6、系统联动,加强保障。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加强各项保障措施和力量部署,提高工作效率。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超市x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职务:

  副组长:职务:

  成员:由办公室、行政部等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1、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商场系统内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负责向相应主管部门和单位通报情况,协调、协助相应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2、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超市xx办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日常工作,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领导小组;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商场处理安全生产事故的经验和做法;督导、检查商场落实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情况;督促各部门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应急处置

  超市xx办建立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快速反应系统、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善后恢复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

  (一)信息报告要求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报告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和商场部门报告,不得延报。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直报:发生I级事件的单位可在报告商场管理中心和有关部门同时直接报当地政府。

  (二)信息报送机制

  紧急电话报告或紧急文件报送。各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并按照相关预案和领导要求开展工作。对于重大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超市x办领导意见,报告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同志和行业主管部门以及营子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

  (三)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事发商场、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商场部门已采取的措施;

  4、区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四)预防预警要求

  1、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部门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做好应对商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保障突发公共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五)先期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在报告特别重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的同时,要按照职责和规定的程序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六)应急响应

  对依照本预案和有关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需要由超市x办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根据超市xx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启动相关专项应急预案。

  四、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各商场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物资保障

  超市x办和商场应建立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的物资储备,保障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的物资充足。特殊应急物资应由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物资存放合理,保持通道畅通,物资运输便利、安全。

  (三)资金保障

  应急资金纳入超市统一预算。

  (四)人员保障

  超市x办和商场应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

  (五)其他保障

  涉及到交通、治安维护等方面的保障,请示区政府协调各有关部门支持。

  五、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及《河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和商场系统的实际情况,将事故灾难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分为Ⅰ级—Ⅳ级。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商场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对本地区的营业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2、重大事件(Ⅱ级):商场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本地区的营业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3、较大事件(Ⅲ级):对商场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商场的营业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4、一般事件(Ⅳ级):对个体造成的损害,对商场营业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事故灾害。

  (二)应急处置措施

  1、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①商场突发火灾事故,要立即启动消防应急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报警。商场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并在消防队伍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

  ②采取诸如切断煤气、切断电源等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

  ③抢救伤病员,配合有关医疗部门和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④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确保人员、财产的安全。

  ⑤解决好营业人员、顾客等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

  2、建筑物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①商场发生房屋、围墙、厕所等建筑物倒塌安全事故,商场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②迅速采取措施,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③迅速组织周围医疗力量和有关人员抢救伤病员,并立即拨打120请求卫生救护。积极有序的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解救受困人员。

  3、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

  ①商场发生拥挤踩踏事故时,要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②商场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在第一时间亲临第一线指挥,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势,制止拥挤,做好人员疏导疏散工作;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将病员送往医院抢救,必要时请求当地政府支援帮助。

  ③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公众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公众和亲属情绪稳定。

  4、商场爆炸事故处理办法

  ①商场发生爆炸事故后,商场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立即向公安部门报告。

  ②迅速组织周围医疗力量和有关人员抢救伤病员,并立即拨打120请求医疗救护。积极有序的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解救受困人员。

  ③商场要在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④如果发现肇事者和直接责任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⑤认真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工作。

  5、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的处理办法

  ①商场应根据各类危险品的特性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②商场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险物品泄露,或因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灾难的,应及时向商场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同时设置污染区。

  ③超市xx办接报后,应立即向区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协同政府有关专业部门组织有关专家、技术人员携带必要的采样分析仪器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检验,迅速查明危险品类型,确定主要污染物质以及产生的危害程度或可能造成的危害。

  ④初步查明情况后,要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并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⑤对有明确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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