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024-12-18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关于企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精选31篇)

关于企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生产发展,根据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法律、法规及集团有关要求,结合国内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从事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交通工程等施工,均适合本规定。

  第二章安全组织机构

  第三条、公司在安全生产上实行三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其安全组织机构由总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组成。

  (一)总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落实国家、行业和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与要求,指导、协调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总公司设专门安全管理部门(安全处),履行安委会办公室职能,并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二)分公司也设安全生产委员会,落实上级机关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协调分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并设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科),履行安委会办公室职能,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

  (三)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并设安全办公室,负责本项目经理部的安全工作,安全办公室人员(安全员)协助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抓好项目安全措施的落实、进行现场巡回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

  第四条、安全队伍建设

  每个工地最少必须设置1名专职安全员,工程规模在10000m2以上的工地应设置2~3名专职安全员;工程规模在20140m2以上的工地,要按施工、机械、消防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安全工作。

  第五条、现场安全员要选择责任心强,并有相应业务能力的人员担任,并经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安全员要按规范要求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做好检查记录。

  第六条、安全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并落到实处,安全管理机构不得随意撤并,基层安全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企业内部应实行安全管理人员委派制,基层安全员的调动要得到上一级安全管理机关的同意。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企业在安全生产上实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体制。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充分支持、协助行政部门做好工作。各级工会组织应对本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条、公司经理、分公司经理的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集团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要求、对本企业、部门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经常对各级领导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教育,注重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本企业、部门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

  (四)组织并主持特大、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落实防范措施;

  (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对下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奖惩。

  第九条、公司副经理、分公司副经理的安全职责

  (一)对本企业、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主管领导责任,协助经理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制度;

  (二)领导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总体施工方案、工程生产建设项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三)领导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主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交流会、现场会;

  (四)领导组织进行企业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五)负责并主持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第十条、总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一)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负责;

  (二)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特殊复杂工程的施工方案时,明确提出指导性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攻关活动,严格审查施工中各环节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艺,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四)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时,必须组织有关施工人员进行性能、特点、安全技术等作业交底,指导主管职能或安全管理部门制订相关操作方法或规程;

  (五)参与职工伤亡事故的技术性调查,并要求有关部门制订技术防范措施。

  第十一条、安全科(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组织有关部门制订、修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制度、规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指导、督促基层企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对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组织安全检查,指导并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隐患进行整改。发现重大事故险情时有权停止作业,令职工撤离现场,并及时上报;

  (五)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对基层单位和个人进行安全奖励和处罚;

  (六)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劳逸结合,搞好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七)做好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办公室、工程部、技术部、科教室、物资供销部、设备动力部和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认真执行,对各自管辖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十三条、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一)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经营承包的重要指标;

  (二)组织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班组安全保证体系;

  (三)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努力创造安全的施工作业环境,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四)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予以解决;

  (五)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事故,对重伤以上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要到现场组织调查、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

  (六)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要按通知书有关要求对隐患进行整改,并将整改完成情况报上级安全管理部门;

  (七)支持安全员工作、积极发挥其作用,认真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好人好事。

  第十五条、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技术负责;

  (二)编制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要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编制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资料,交工段长和安全员,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

  (三)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从技术上提出解决方案。

  第十六条、施工员和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一)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要求,对本工段、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二)负责组织本工段、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督促操作人员正确使用劳保防护用品;

  (三)坚持开展班组安全活动,认真进行安全交底,不违章指挥和冒险蛮干;

  (四)经常进行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第十七条、职工安全生产守则

  (一)认真执行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自觉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

  (三)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做到"三不伤害";

  (四)工作前对所用的设备和机具要进行认真检查,遇有故障、排除后方可操作;

  (五)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和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水上作业必须穿救生衣;

  (六)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设施、安全标志等不得擅自拆除或挪动。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

  第十八条、总公司应经常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开展安全科学知识普及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九条、总公司根据工程需要不定期组织分公司主管生产领导、有关技

  术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或培训;每年组织最少一次安全教育或培训。

  第二十条、总公司要监督检查各分公司对新参加工作职工及转岗、复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情况,其培训资料要齐全、完整,签认记录要由有关部门归档。

  第二十一条、总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应利用各种形式对职工(包括临时工、农民工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留有记录备查。

  第五章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

  第二十二条、现场综合安全管理

  (一)确定工程后,项目经理部要根据工程现场环境,首先考虑安全问题,对作业区、办公区和生活区进行合理布局;

  (二)施工现场要根据所承担的工程合理布置,并按要求设置“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总体平面图;

  (三)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消防、交通、环境保护等法规和相应技术规范,制定项目的有关规定并采取具体措施予以落实;

  (四)在市区主要路段、人车通行量大和居住人口稠密的村庄施工时,现场应设围挡,并对施工现场实施封闭式管理。

  (五)现场物料要按规定码放和保管,并保持一定的安全间距,严禁靠近围护墙及建筑墙壁堆放。大型模板应按施工平面图指定位置分类存放;

  (六)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卸料平台架等设施搭设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使用中要进行经常检查维修,保证安全。并必须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搭设;

  (七)高处作业的施工设备和防护设施要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要求,作业人员要配戴安全帽、安全带和防滑鞋等防护用品;

  (八)做好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通道口等特殊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九)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学习证上岗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第二十三条现场施工安全管理

  (一)开挖土方前,必须掌握地质和地下设施等情况,并由技术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在安全员监督下方可开挖施工,地下各种管线应采取相应保护措施,以防挖坏;

  (二)爆破、吊装、水下、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否则不得开工。安全技术交底资料要有针对性,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提出;

  (三)在进行拆除工程时,必须要制定操作规程和采取安全措施,拆除范围大、危险程度高的要指派专人指挥和安全监护,并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告标志;

  (四)深槽和较深沟坑施工须进行专项设计和支护,坑槽周边不得堆放物料和施工机械,如施工机械确须在坑槽边作业时,应对机械作业范围内的地面采取加固措施。

  第二十四条、现场运输道路管理

  (一)机动车辆在施工现场内行驶、移动时要注意观察周围环境和人员,减速慢行,确保安全;

  (二)严禁人货混装、装运各种材料、物件要绑牢,自卸车斗内不准载人;

  (三)机动翻斗车在施工现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转向、制动机构及灯光、信号等装置应齐全、灵敏、可靠。行车时严禁载人。往沟槽(坑)中卸料要保持足够安全距离;

  (四)使用手推车、要保持安全距离、装物要牢靠、适度。

  二十五条、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一)大型施工起重、提升设备,如卷扬机、塔吊、外用电梯等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其安全装置要齐全有效;

  (二)清洗、维修机具和设备时,要停车打掩,切断电源,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并要设专人看管电闸;

  (三)使用蛤蟆夯、震捣器及其它电动工具设备,必须有防触电措施或装置。操作人员配戴防护用品;

  (四)使用卷场机、提升机操作前要检查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地锚是否牢固;

  (五)挖掘机、吊车等机械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臂杆回转半径内和吊钩下严禁站人;

  (六)圆盘锯、木工平刨等设备必须设有安全防护装置,否则一律不准使用;第二十六条、安全技术交底

  (一)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应按下列程序执行:由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卡(一式三份),征求安全部门意见后,经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发后实施;

  (二)安全交底具体步骤:安全技术交底卡一式3份,公司安全科、项目部和班组各执1份。班组长组织全体参与该项施工的职工接受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的现场安全技术交底讲解,并履行交底的签认手续。专职安全员应现(敬请期待制度大全推出更好文章:场监督交底工作,并在施工过程中,经常检查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的落实情况,同时对检查情况做书面记录备查。

  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安全用电

  (一)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和电气防火措施;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规定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三)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三相五线)接零保护系统。临时线路的架设要符合有关要求。配电箱要按集团规定要求设置,用电设备要采用一机一闸,电气开关、插头、插座应完好,加箱上锁,且有防雨、防漏电装置。熔断器按额定负荷装设;

  (四)高压输电线与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安全用电规范要求。;

  (五)施工现场动力、照明线路的架设及使用的电器设备均应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线路跨越道路时,应架空或埋入地下并做穿管保护;

  (六)移动式电动机具,应用橡胶电缆供电,并配置防漏电装置,手持电动工具要选用类手持电动工具并装漏电保护器,初次使用手持电动工具者要在有经验人员监督下操作。手持照明灯具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第六章安全检查

  第二十八条、企业坚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整改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第二十九条、企业每年组织2次由总公司主要领导带队的安全检查,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各分公司在建项目部。

  第三十条、分公司应每季度由分管生产副经理组织安全科人员对分公司所属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十一条、项目部应每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小组成员对工地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并要有检查记录。

  第三十二条、作业班组应每旬自行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安全值日员应坚持每日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第三十三条、检查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执行情况、基础管理工作、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安全防护装置的使用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穿戴情况;操作规程执行情况以及各种事故隐患等。

  第三十四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由检查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有关责任人员在限期内完成整改。

  第七章职工伤亡事故处理

  第三十五条、职工在从事用人单位指派的劳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重伤、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项目部、分公司、总公司应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事故所在地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和其他相关部门,按规定填报"企业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报表",并做好事故善后处理。

  第三十六条、企业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应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后,对事故责任人要进行处理,对隐患进行整改,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三十七条、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程序按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执行。死亡3人及3人以上的重大死亡事故,由总公司会同企业所在地的安全、公安、工会、检察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三十八条、总公司对分公司的职工伤亡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结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与国家或行业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或行业规定为准。

  第四十条、各分公司(项目部)可根据各自具体情况,制定贯彻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并报总公司备案。

  第四十一条、本规定由总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规定自20xx年5月4日起执行。

关于企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篇2

  一、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此制度;

  二、范围

  生产部全体员工;

  三、时间、地点

  例会时间于每周三下午2:30,例会地点在生产班办公室;

  四、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及对安全生产的具体要求;

  2、学习有关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环保专业知识及本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各班组汇报一周的安全生产情况;

  4、分析安全生产形势,交流经验、沟通工作信息;

  5、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下一步安全工生产点;

  五、会议要求

  1、所有与会人员不得缺席、迟到、早退;

  2、主持人须在会议前和相关人员拟定好会议议程等,不能毫无准备的召开会议;

  3、每一次会议内容要进行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包含:会议时间、议题、主持人、记录员、与会人员、缺勤人员、详细会议内容、商议结果等;

  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应将手机设置在无声或震动状态下;

  六、处罚

  1、参加会议人员无故迟到、早退惩罚50元/次;

  2、参加会议人员未经请假而无故缺勤者惩罚100元/次;

  3、不严肃会议纪律者惩罚20元/次;

  4会议期间发生争吵不听劝阻者惩罚100元/次,情节严的上报公司;

关于企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篇3

  现将《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到班组和岗位。

  二、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生产经营单位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乡安监站每个月召开一次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通报当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安排下个月的安全生产。

  三、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严格准入。生产经营单位对新招员工必须先进行体检、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特殊工种持证上岗。严禁未培训就上岗或先上岗后培训。新招员工必须实行工伤保险。

  1、严格培训。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开工复产前,要组织员工集中培训三天,每月集中培训一天,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形成制度化、规范化。

  2、严格管理。实行员工统一编号制度、持证上岗制度、挂牌上岗制度、出入井销号制度,严禁混岗、替岗、无证上岗,员工与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员工离开单位时,需进行体检,体检表交乡工业办备案。

  3、建立档案。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员工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将员工的培训资料、编号、工伤保险金、养老保险金、身份证复印件、体检表、上岗证、安全生产责任状等资料,统一整理归档。

  4、严格落实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矿长必须每月亲自下井带班8次以上。

  四、建立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实行值守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随时有人接听电话,确保值班工作正常运转。井下和地面的通话系统要畅通。

  1、严格上下班制度。员工上下班要搞好交接登记,下井前进行搜身检查,严禁带烟火等与生产无关的物品下井。安全管理员坚持下井带班,不脱离现常

  2、加强顶板管理。逐步淘汰木支护,采用金属支架,每架不超过0.5米,严禁空顶作业。

  3、搞好防治水。煤矿要制定防治水技术管理责任制,制定本矿防治水应急救援预案,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

  4、扎实做好“一通三防”。矿井必须完善通风系统,做好防火、防尘、防瓦斯。瓦斯监测必须做到“一炮三检”、“一班二检”。

  5、强化机电运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6、规范现场排险。员工在井下作业时,发现险情后,须由二人以上共同排险,并有专业人员指导,严禁单独排险作业。

  五、建立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报告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科学的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1、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必须立即报告乡政府,乡政府必须在45分钟之内电话报告,90分钟之内文字报告县安委办,应急办和主管部门。

  2、事故发生后,企业在报告的同时,应积极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防止事态扩大。

  3、不得瞒报、漏报、谎报事故或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常

  六、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由乡安监站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实行定期不定期地监督检查。

  1、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场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2、未限期整改到位的,责令停产整顿,并以文字的形式上报县主管部门和在全乡通报。

  3、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开采行为。

  七、严格奖惩制度、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社会影响较大地安全生产事件,要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防范措施。

  1、凡发生一般事故的企业,轻伤一人,罚款20__元;重伤一人,罚款5000元。

  2、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制度未落实,被盛市、县检查受处罚的,乡政府给予同额罚款。

  3、凡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死亡一人处罚50000元。

  4、罚金与矽肺病救助资金一并收龋。

关于企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篇4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推行现代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在编制各种计划和年度计划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头等议事日程。根据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景,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数值。资料包括本公司的工伤事故频率,死亡率和重伤率的数值及职业病危害区域的.合格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

  二、公司与下属项目部和施工队签订承包合同或下达工作计划时,一并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职责制分解到各单位,作为公司对各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各单位在与班组或个人签订合同或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目标职责制一并列入,作为考核资料之一;

  四、公司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

  五、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的安全检查,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景进行分析和总结;

  六、安全生产目标职责管理与经济职责制紧密挂勾。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二、 每次例会各科室和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罚款,并纳入年终单位评先评优考核指标。

  三、会议资料

  1、由公司安全经理主持会议,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资料。

  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4、各科室和项目部介绍本月的安全生产情景及事故情景,每次大型活动后交流经验。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资料。

  四、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关文件、技术刊物、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8:00时为安全生产例会时光。例会时光、地点如有临时变动,由公司安全科负责提前通知。

关于企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篇5

  一、收费站安全管理目标:

  收费站安全管理目标可以简单地概括为“四无”,即无责任事故、无火灾事故、无职工违法犯罪、无经济损失事故。

  二、收费站安全管理内容:

  收费站安全管理按照区域划分可以分为收费现场安全管理、上下班途中安全管理和收费站办公区、宿舍区安全管理三个方面内容:

  1、收费现场安全管理:包括防火、防盗、防抢、防雷电、防意外交通事故等内容;

  2、上下班途中安全管理:包括防抢、防意外交通事故;

  3、收费站办公区、宿舍区安全管理:包括防火、防盗、用电管理、食物卫生、职工外出、外来人员管理、票管室的安全、“黄、赌、毒”的禁止,以及公务车的管理等内容。

  三、收费站安全管理办法:

  要搞好收费站的安全管理问题,其实就是要解决如何对收费所的物和人实施有效管理的问题。对收费站的安全管理我们应该采取“人防为主、物防为辅”的八字方针,具体做法是:

  1、因地制宜,利用板报、观看重安全事故录像等形式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及时组织职工学习有关安全文件和各级安议精神,不断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思想,积极营造一个“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良好氛围;

  2、经常性对职工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学习活动,包括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收费现场突发性事件及其预案的了解和掌握,防抢、防火的基本常识等内容。通过培训和学习,可以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保护好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

  3、对收费站各种安全设施,如防盗门、防盗网、防盗锁、煤气安全阀、应急灯、灭火器、保险柜、电工房等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掌握各种安全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情况,做好安全设施的保管和维护,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

  4、经常性组织人员检查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工作要严格、细致。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论小,都要及时找出原因,及时进行整改,及时对当事人、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或严肃处理;

  5、加对收费站重点人或物的管理。对收费站个别职工存在的某些不正常现象,要引起高度重视,对这些职工,要采取跟踪管理,随时掌握去向,了解情况,并采取相应的管理办法;

  6、建立收费站安全管理档案。

  对于如何搞好收费站安全管理这个话题,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所采取的管理方法也因管理者和各收费站的实际情况不同而异,然而不论采取什么样的方法,我们的管理目标却是一致的,那就是: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确保收费站的一方平安。

关于企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篇6

  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企业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职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企业每年组织对电梯、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全镇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整治制度。

  (1)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相关部门验收备案。

  (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

  (3)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安全监督部门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规定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4)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争取上级部门的帮助尽快解决。

  (5)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人员,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企业安全员及其它操作人员发现隐患,要认真对待,及时整改。任何部门、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诿。

  2、一般隐患必须在当日整改,重大隐患视情况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3、隐患整改所需资金必须全额保证。所需原料设备采购部门必须全力配合采购。

  4、整改后必须经企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或企业安全管理员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四、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本企业总经理以及各安全负责人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确保有资格上岗。

  2、本企业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企业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企业对全体职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并保证职工有资格上岗。

  4、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5、各类安全教育合格证按规定复审,逾期不复审,合格证无效。其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每两年由发证单位复审一次。

  五、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1、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职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

  2、生产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人行道、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3、在生产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应设指示牌。

  4、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5、企业不得将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与职工宿舍混为一体,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6、企业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发生强烈噪音或震动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采取隔噪、隔震、屏蔽等有效防护措施,生产场所的噪声强度应符合《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的规定》;

  (3)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4)企业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六、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1、逢节、假日、夜间必须安排人员值班,并将主要领导的电话放于明显位置,遇紧急情况随时联系。

  2、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厂区,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惩罚,直到开除。

  3、值班人员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定时要厂区各处巡查。

  4、遇陌生人进厂,值班人员问明来意,才决定是否放行。

  七、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1、本制度中的动火作业是指烧焊、打磨、切割等能引起火源的危险作业;

  2、在厂范围内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先清理作业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远离进行动火地方最少35呎(10米)在崇光电器制品厂范围内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先清理作业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有烟感探头的场所,要做好保护,防止误报警,准备好应急的消防器材,然后向安全组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

  3、安全组在发出危险作业许可证之前,要以作业现场进行检查,依据许可证上所列之项目逐条核对无误,确认不会由此引发火警事故后,才能发出危险作业许可证;

  4、动火作业现场要有相应的消防灭火措施,例如准备水、灭火筒等,以便发生火警时,能迅速灭火;

  5、动火作业人员在作业前要了解该部位的消防设施及走火通道;

  6、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安全组要全程监督,防止发生火警事故;

  7、安全组有权制止有危险的动火作业;

  8、动火作业完毕之后,要清理好作业现场,并监视现场至少30分钟,防止留有火种,引起后患;

  对不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而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或部门),除通报批评外,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

  八、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部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水平,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开工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运输道路,临时用电线路布置等工作的安排,均要符合安全要求。

  3、现场四周应有与外界隔离的围护设置,入口处应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记录牌、工程概况牌等有关安全的设备。

  4、现场排水要有前全面规划,排水沟应经常清理疏通,保持流畅。

  5、道路运输平坦,并保持畅通。

  6、现场内材料堆放必须按现场布图规定的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作业中留置的木材、钢管等剩余材料应及时清理。

  7、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如安全网、护杆、各种限制保险装置等必须齐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

  8、施工现场的配电、保护装置、避雷保护、用电安全措施等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

  9、用火用电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现场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度等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10、现场临时搭设的仓库、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要求。

  九、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1、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班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械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3、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建立记录台帐,每天由作业班长进行记录。

  4、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应统一集中在现场办公室,以备检查。

  5、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项目部或上一级部门报告。

  6、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不得擅自离岗。

  7、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

  8、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9、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破施工前必须系好安全带,高空作业不得往下投掷物料。

  10、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11、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子架、龙门架和随吊盘上下。

  12、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或随意挪动。

  十、特种设备使用制度

  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进入,应由本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

  3.依据《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具体内容可参考《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5.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并送交XX部门备案。

  6.设备使用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天,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种设备检验结论,通知各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维护工作,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

  7.单位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8.特种设备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由工程部门向县或市级特种设备监察科办理注销手续。

  十一、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教育,防止产生麻痹思想,避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12学时。

  3、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

  4、从事特种作业人员要定期进行实战演练,提高技术水平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5、未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要求其接受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6、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关于企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篇7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按照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生产部门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其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是安全制度的核心。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企业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业务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车间、班组的负责人对本车间、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各岗位生产工人要自觉遵守安全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本岗位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是生产工人操作设备、处置物料、进行生产作业时所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则。

  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作业前安全检查的内容、方法和安全要求。

  (2)安全操作的步骤、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3)作业过程中巡查设备运行的内容和安全要求。

  (4)故障排除方法,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5)作业场所、作业位置、个人防护的安全要求。

  (6)作业结束的现场清理。

  (7)特殊作业场所作业时的安全防护要求。

  安全操作规程对防止生产操作中不安全行为有重要作用。

  3、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规得到认真贯彻,在管理与安全生产有关事项时有一个行为准则,企业应建立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

  (1)职工安全守则

  (2)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事故管理制度

  (5)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6)特种设备、危险性大的设备、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和动力管线的管理制度

  (7)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8)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9)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10)“三同时”评审与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合同安全评审制度

  (11)安全生产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2)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管理制度

  (13)危险化学品装卸、储存、运输和废弃处置安全规则

  (14)危险化学品销售管理制度

  (15)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制度

  (16)危险化学品托运安全管理制度

  (17)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安全评价制度

  (18)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援的制度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

  安全制度的建立与健全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度的制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制定安全制度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依法制定,结合实际。企业制定安全制度,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为依据。要根据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来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划分要按照企业生产管理模式,根据“管生产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来确定。

  2、有章可循,衔接配套。企业安全制度应涵盖安全生产的方方面面,使与安全有关的事项都有章可循,同时又要注意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防止出现制度的空隙而无章可循或制度交叉重复又不一致而无可适从。

  3、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制度是行为规范,必须是符合客观规律的,特别是操作规程。如果制度不科学那将会误导人的行为,如果制度不合理,繁琐复杂将难以顺利执行。

  4、简明扼要、清晰具体。制度的条文、文字要简练,意思表达要清晰,要求规定要具体以便于记忆、易于操作。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实施

  制度的作用是规范行为,如果制度制定了不能认真执行,就失去了制定制度的意义。为使制度能得到很好的执行,成为广大职工的自觉行动,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1、教育先行、提高执行自觉性

  制度的条文只是提出了行为的规范、操作的要求,即规定“怎么做“,而“为什么要这么做”,一般是不可能在条文中作详细的解释。要把一件事做得好,那就必须使做事的'人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从而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制度颁布后,必须要进行相应的教育解释工作,使职工明白为什么要制定这样的制度,从而避免消极态度、抵触能情绪,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对于操作规程更要辅以一定的培训,对操作要领、安全要求作出详细的解说。

  2、检查督促、严格执行

  制度是从整体、长远利益考虑而制定的,对个人的某些利益与自由必然会产生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因而不可能每一个人都很自觉地执行。要通过检查,了解执行情况并督促不执行或不认真执行的人改正,以保证制度的贯彻、维护其严肃性。

  3、违章必究、奖惩结合

  为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和制度的严肃性,对违反制度的人必须追究,给予教育、责令改正,严重违章的予以处罚,对模范执行制度的应予以表扬奖励。

  4、总结经验、不断完善

  制度是人制定出来的,由于知识、经验的局限,难免考虑不周,制度存在这样那样的一些不足之处,往往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就暴露出来,这就需要总结经验、修改完善。此外,随着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改变,制度也要相应做调整以适应变化了的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了,管理的要求也要提高,这也需对制度进行相应的调整。

关于企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篇8

  1、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配备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做到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有专人负责,同时加强对其培训与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2、食品安全管理员根据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自律自查,督促制度落实;

  (2)组织实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督促不符合岗位健康卫生管理要求的从业人员调离岗位;

  (3)制订、实施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计划;

  (4)审核进货查验管理执行情况;

  (5)督促处置不合格食品;

  (6)审核各项食品安全记录,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7)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3、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介绍情况并提供资料。

  4、食品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随机进行的监督抽查考核。

关于企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篇9

  一、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管理标准),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证生产安全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营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省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仅限于总承包工程及其所属企业单位及人员遵照执行。

  三、公司生产部是所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归口管理部门。其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制度、标准。

  2、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总结、改进、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3、坚持深入施工企业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方案的执行。监督控制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指标,并负责进行考核。

  4、指导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监督解决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和不能保证进行安全生产活动的行为,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

  5、配合各级安全值班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参加总承包工程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贯彻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6、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7、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配合主持并组织实施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8、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严重险情有权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9、对违反相关安全制度、标准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等不安全行为规定的,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按规定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或报请有关领导进行处理。

  10、安全员由生产部负责归口管理。负责实施对所属单位及项目工程进行帮助指导、检查监督。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标准要求,监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目标、措施的完成。

  (2)参与审查所负责监督单位和工程项目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实际执行情况。

  (3)坚持深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检查落实安全防护、脚手架搭设、机械设备使用、电气线路布置和使用等是否符合标准规定,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帮助解决。

  (4)协助基层单位做好对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创建文明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达标等工作。

  (5)指导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监督,指导各项安全达标工作资料的完成和做好相关活动的记录。

  (6)会同企业技术负责人,对脚手架搭设、模板安装拆除、基坑支护按专项标准进行验收评定;对临时用电、机械操作、起重吊装等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7)有权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及严重的不安全行为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下达停工指令。

  (8)参与配合或接受所在单位的安全事故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登记、统计、分析、报告,要求事故单位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督促检查其落实情况。

  (9)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先进经验。

  (10)服从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对所担负监督的生产安全状况和安全行为规定检查负责。

  四、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标准的执行落实,除了要抓好严格的管理外,还要坚持不懈的加强巡回监督检查,随时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不断改进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职能部门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条例的要求除了做好正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外,还要做好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其检查结果作为对所属生产单位进行评比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按每季度必须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有党政工团等相关部门和有关领导参加;共同检查、同时整改、及时消除隐患。按管理制度要求对每次的检查情况做好记录。

  2、职能部门要对总承包工程阶段安全达标情况进行全面控制、检查。其主要是工程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地下部分(含基础)施工完安全生产条件,主体工程质量中检前的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申请和机械设备、机具安全检验、装修阶段过程检查及工程竣工施工安全等级评价申报等阶段的安全检查达标。对每一阶段的`达标检查通过后,方可盖章同意申请上报政府监督部门。否则,项目经理应承担所造成的全部责任,将对项目经理及公司相关领导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3、所属各企业单位对安全检查人员所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必须及时解决处理,按限期认真整改及时反馈回执。安全员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要书面通知项目经理或公司主管部门及相关领导,帮助项目经理出主意想办法、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进行处理,并监督落实。项目经理不得无理由拒绝整改。

  五、奖励与惩罚是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中的一项必不可少的管理控制手段之一。实行强化管理对减少事故及隐患的发生、降低事故频率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1、经济奖励与惩罚除了按各企业(内部经济责任承包管理制度)等相关(企业管理标准)要求执行外,还应对安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有突出贡献成绩或违反企业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行为,分别给予奖励和惩罚。

  2、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荣誉和奖励.

  3、凡能认真执行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标准,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做出显著成绩的;

  4、凡在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有重大发明、安全技术防范措施改进成效显著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5、防止和避免丁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者;

  6、对有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经教育劝阻不改、行为恶劣的给予处罚或处分;

  7、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

  8、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安全事故的;

  9、发现事故险情,即不采取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而发生事故的;

  10、发生事故不能保护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或嫁祸他人的;

  11、对批评或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12、不执行或执行不力又不及时对提出的限期消除安全隐患问题和违反重点治理安全达标要求的;

  13、对各级管理部门下发各种形势安全隐患问题通知单或停工单后,不能认真组织、按期整改及时反馈回执单,又给企业或单位带来不良影响的;

  14、下达的各项安全考核指标和确立安全生产达标项目及创建文明施工现场要求,不能实现或给企业带来不良影响或直接妨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要求的;

  15、在施工过程中,不注重安全生产,直接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纪律行为之一的,对当事人及当事人所在区段、工种的管理直接负责人分别进行同等处理,对违反纪律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

关于企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篇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快递管理,保障快递安全,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快递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江苏省邮政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快递业务以及相关保障、服务、安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快递服务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市、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完善快递业发展政策,引导、扶持快递业发展,提升快递服务水平,促进产业联动,满足经济社会需要。

  第四条市邮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快递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邮政管理部门可以托市(县)相关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快递业务的监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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