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养设备管理制度

2024-09-03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保养设备管理制度(精选32篇)

保养设备管理制度 篇1

  为规范实验室设备的维修管理,提高设备维修的透明度,严格设备维修审批程序,特制订如下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一、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所管仪器设备的性能及使用操作规程,健全大型设备技术档案,妥善保管一般设备的技术资料及使用说明书。

  二、保证仪器设备及附件配套的完整,认真做好仪器的过往记录,做到帐、卡、物相符。电子仪器使用前必须熟读使用说明书,按要求检查自身保护装置,控制环境温度、湿度、连续工作时间、电源电压等,注意防潮、防尘、反腐。

  三、定期维护保养仪器,及时排除仪器故障,做好维修记录,大型设备每周清洁、保养1-2次。

  四、严把设备故障的确认关。对于出现故障的设备,要认真进行检测,在送修或自修之前,责任人应向指定设备维修负责人提交故障诊断书。

  五、对于在免费保修期内的.设备故障。各责任人可及时、直接与厂家(公司)联系,或转告设备维修负责人联系。

  六、对于在免费保修期外的设备故障。在维修之前,责任人应会同维修人员进行认真检测,然后填写维修申请卡,连同诊断结果、维修方案等一并提交实验室(中心)。

  七、对于人为造成的设备故障。该设备在管理上归属的责任人应责令肇事人员承担必要的维修费用及其它费用。严格执行“损坏公物要赔偿”的原则。

  八、凡是进行了维修的设备(无论何种维修),都必须进入设备维修台帐。对于新购置的重要配件(进固定资产的)必须到设备管理员处登记和签字后,方可报销。

  九、设备管理人员应努力学习业务,提高管理、维修、保养水平。

  1 目的

  为加强设备的管理,安全合理有效的发挥设备的功效,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以保证设备的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职工、临时工、外来人员、实习人员等。

  3职责

  3.1 操作人员

  (1)培训后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运行。

  (2)设备执行“定人定机”的专机负责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3)认真做好设备润滑、维护保养工作。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设备的跑冒滴漏等现象。

  3.2 维修人员

  (1)定时定点检查维护,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2)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

  (3)认真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3.3 车间领导、设备管理人员

  (1)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总结操作和维修工人的维护保养经验,改进设备管理工作。

保养设备管理制度 篇2

  1.日检

  (1)检查各紧固件的螺栓、弹簧垫是否紧固齐全。

  (2)检查各电气设备,如电动机、开关等声音是否正常,温度是否超限。

  (3)检查处理电缆接线中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等失爆问题。

  (4)检查信号照明系统的性能及电缆接线情况,符合完好标准和保护系统灵敏可靠。

  (5)检查维护采煤机电缆和电缆夹板以及底槽电缆,不得有电缆吃劲、受力和从底槽挤出。

  (6)检查试验馈电开关、移动变电站、馈电开关的漏电、过流、接地三大保护灵敏、可靠、齐全,并有试验记录。

  (7)每班必须做一次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的试验记录,并做好记录。

  (8)检查备用电气设备是否达到完好状态。

  (9)清扫设备,如实认真填写检修记录。

  2.周检

  (1)检查电动机的'接线柱是否紧固,有无烧伤痕迹。

  (2)检查电动机的绝缘状况,并做好记录。

  (3)检查各控制设备腔内螺栓是否紧固,是否有烧伤痕迹,更换损坏元件,并做好记录。

  (4)检查各种设备元件和接线端子是否有松动和挤坏现象。

  (5)检查采煤机电动机电控箱各种元器件工作状况,螺栓松动受潮锈蚀等现象。

  (6)如实认真填写检修记录。

  3.月检

  (1)检查各电气设备开关、接线盒电缆插销、防爆面清洁度,防爆间隙是否符合规定,并进行除锈除油。

  (2)测量电动机、开关、变压器绝缘电阻值,对继电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和整定。

  (3)测量低压网络对绝缘电阻值,更换绝缘程度和轴承损坏严重的电机。

  (4)电动机轴承注油一月一次。

  (5)检查移动变电站高、低压侧各接线极以及电气设备是否完好,有无烧痕、更换损坏元件。

  (6)根据工作面推进度,外移移动变电站、泵站开关列车,如实填写检修记录。

保养设备管理制度 篇3

  1、保养、检修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禁止吸烟、饮酒、打闹,检修人员不得带病工作。

  2、在检修保养工作进行前,首先,检修人员应通知现场值班人员,由现场值班人员配合检修人员进行检修保养工作。

  3、在检修保养工作进行前,由现场值班人员和检修人员一起关掉被检修保养机械的电源,并在控制柜处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安全警示牌。

  4、上下机械时尽量使用梯子,同时注意梯子与地面夹角,并由专人看护,防止梯子滑倒摔伤检修人员。

  5、当必须蹬踏机械时,禁止蹬踏机械的转动、传动部件及电器部件。雨雪天气时,检修人员须先清理干净鞋底,然后再登梯子或设备。

  6、工作之前,检查使用工具是否完好,并尽量使用专用工具。上下传递工具时,不得抛掷,防止砸伤工作人员。

  7、工作位置高出地面2米时,工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方可进行工作。井边、池边作业时应与池边保持0.5米的.安全距离,井口、池中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并设专人监护。

  8、工作时,各种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防止绊倒摔伤工作人员,使用工具不得随意放置,防止掉下砸伤工作人员。

  9、工作中作业人员应相互配合,分工明确,不得拥挤,听从指挥,安全顺利完成检修保养工作。

  10、工作完毕,清理工作现场,做到场清、地净。并把使用工具擦拭干净,放回原来位置。

保养设备管理制度 篇4

  (1)业务室负责人为机房内仪器设备的负责人,对仪器设备的安全使用负有领导责任。

  (2)每台仪器须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制定严格的“设备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新购置的仪器,须经严格验收,由业务室负责人统一签收。

  (3)仪器设备的操作人员须严格遵守所用设备的技术规程及注意事项,凡属违章操作而造成事故者,将追究其责任。

  (4)设备管理人员应认真填写《设备使用记录》,若发生重大故障或损失,及时报告设备负责人,写明事故报告,由业务室负责人组织调查,并做出处理。

  (5)工作人员应爱护公物,精心维护仪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挪用、外借,不得擅自拆卸、更换。

  (6)移动式、搬移式监测设备应定期开机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保养设备管理制度 篇5

  1、目的

  为了加强污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污水、大气污染物及噪声防治管理工作。

  3、职责

  3.1产生或存在污水、废气、噪声的部门负责本部门污染源的控制,并提出治理方案和负责环保治理设施的日常维护。

  3.2物业服务中心负责环保设施维护和保养。

  3.3品质部负责全公司污染物的监督管理和委托地方环保部门对污染物的排放进行审查。

  4、程序

  4.1污水控制

  4.1.1本公司污染主要来自垃圾清运车的清洗、垃圾中转站的清洗和业主的生活污水。

  4.1.2垃圾清运车每周按相应的保洁员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清洗;

  4.1.3垃圾中转站清洗的控制

  (a)垃圾中转站每周按规定进行清洗。

  (b)清洗形成的污水集中收集,排放到污水管道。

  4.1.4严禁使用含磷洗涤剂冲洗厕所,确保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4.1.5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定期对社区下水管网的疏通和维护,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4.2废气控制

  4.2.1本公司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社区空调、冰箱、机动车尾气等。

  4.2.2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控制

  为符合《消耗臭氧层物质蒙特利尔协议书》的要求,本公司自20xx年起新购入冰箱、空调器等设备时,将优先选购环保型产品,并逐步完成含氟致冷剂的替代工作。

  4.2.3其他大气污染物的控制

  (a)公司的机动车辆要做到专人负责,定期养护,使用清洁燃料,尾气必须达标排放;

  (b)通过与业主协商、沟通、宣传栏等方式,引导业主定期对汽车的尾气排放进行检测。

  4.3噪声控制

  4.3.1本公司环境噪声主要来自消防泵、水泵、业主装修、机动车、割草机、空调外机及社区文化活动产生的噪声。

  4.3.2噪声的控制措施

  (a)满足质量要求的前提下,采购低噪声设备和备件;

  (b)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做到油路、气路、水路畅通,使机器正常运转、降低噪声;

  (c)业主装修产生的噪声按《业主入住及装修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d)各社区举办社区文化活动时由物业服务中心与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协商确定有关事项,降低噪声污染的影响。

  4.4污水、废气、噪声监测与监督管理

  品质部执行《环境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委托地方环保部门对污染物的排放进行审查。

  4.5品质部对监测结果及时进行分析与评价,各责任部门对超标项按《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

  4.6公司污水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噪声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1类、机动车辆执行《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

  4.7各部门按照《各部门环境因素管理办法》要求落实。

  4.8本程序产生的记录按《记录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5、相关文件

  5.1《固体污染物控制程序》

  5.2《消耗臭氧层物质蒙特利尔协议书》

  5.3《郑州市建立无氟城市实施办法的通知》

  5.4《业主入住及装修控制程序》

  5.5《环境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5.6《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5.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5.9《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5.10《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

  5.11《记录控制程序》

保养设备管理制度 篇6

  提高大型设备的维修质量,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延长使用寿命。保证大型设备的经济运行,更好地为生产服务,现就我矿使用的大型设备,实行包机到人,责任到人的包机制度,特制定如下包机制度:

  1、包机人对所管辖区域的设备进行检查、监督、督促班组月度定期维护、保养和总结工作。

  2、包机人需组织好所管辖区域的设备运行、检修,有计划的`安排消缺、检修等维护工作。

  3、包机人除日常的工作外,每周至少到所包机负责的机电设备区域检查巡视一次,并留有记录,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处理。

  4、包机人对所管辖区域的设备的备品配件库存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单机重点设备的易损件必须有合理的储备,若如备品备件及时申报审批。

  5、包机人对所管辖区域的设备值班长交接班记录进行不定时查看,及时了解人员交接班情况、设备运转状况、设备故障及隐患情况。

  6、包机人要认真督促好所包设备的日常检修、维护工作,并经常关注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设备不安全隐患,对于较大的问题要及时向矿长和集团公司机电部汇报。

  7、包机人在巡检过程中对生产操作人违章或野蛮作业要及时进行纠正并做好教育工作。

保养设备管理制度 篇7

  1. 根据本班段工作计划制定年度配件计划,提交车间设备管理员,经车间主任及技术主任审核签名后报机电科。

  2. 设备管理员要对本单位的设备完好状况及时掌握,设备账目清晰,账卡物一致,各种技术数据齐全,设备实行卡片式动态管理,在每月的25-27日将本单位的设备完好状况报表及设备定检计划上报机电科设备组。

  3. 设备管理人员要及时掌握设备变动情况,对于车间内部的设备变动,设备的账卡要及时变动,对于设备的调出调入,必须办理设备调拨手续,经机电科设备组批准后,方可对设备进行调拨。

  4. 变电所设备要满足所安装地点技术参数的要求。

  5. 要按设备定检周期执行设备定检定试制度。

  6. 新安装的设备由工程技术人员核对准确的技术参数并及时输入电子版档案,然后把参数提交设备管理员一份备案。

  7. 新购进的设备要有由设备管理员会同机电科及相关段长、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开箱外观检查、验收,严格按《电力设备交接预防性试验规程》进行交接、验收,并填写设备验收单。

  8. 新进设备经验收出现不合格品时填写不合格品报告并经系统领导批准后退货。

  9. 对不需返修或返修后让步使用、放行、接收不合格品,由设备管理员提出让步申请并填写不合格品报告,经系统领导批准后方可让步使用。

  10.变电所设备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经鉴定合格的产品。

  11.国家限制淘汰和完善改造的.设备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新改造完,国家未限期淘汰的设备要有设备升级规划。

  12.设备完好率要达到要求,每年要有设备升级规划。

  13.对本车间的闲置设备加标识,对于车间需要报废的设备,由车间提出报废申请,说明报废的详细原因,报公司主管领导和机电科。

  14.设备上必须标有设备财产号,做到印迹清晰,便于查对。当设备需要重新粉刷或反腐时,必须保留设备财产号,以保证设备管理准确无误。

  15.设备损坏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必须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及设备管理员汇报。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由设备管理员必须在30分钟内汇报到安检科、生产科、机电科及有关领导。本单位对此事故(件)进行详细的分析。

保养设备管理制度 篇8

  1、对公司机动、设备系统和工程、基建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定机械完整性程序、计划、修订和审批机动、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备安全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

  3、坚持“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机动、设备主管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4、在组织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其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和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5、负责监督落实承包商管理六个步骤,检查检修、施工的安全管理和对外施工队伍资质认证及外来施工、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6、组织机动、设备安全大检查,落实设备隐患整改,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7、负责组织机动、设备职能部门进行上报公司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上级安全和机动、设备主管部门报告。发生上报公司重大设备事故或与设备有关事故时,到公司汇报。

  8、定期召开机动、设备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机动、设备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9、组织机动、设备系统参加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10、参与hse年度审核、审阅审核报告,监督跟踪整改措施。

保养设备管理制度 篇9

  一、行政许可

  1、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2、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变更。特种设备停用、注销、过户、迁移、重新启用应到质监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质监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证书方可上岗操作。作业人员必须与企业办理聘任手续并到质监部门备案。

  二、特种设备定期检验

  1、特种设备报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在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各特种设备的检验日期可从检验报告、合格标志查看)。

  2、特种设备报检要求。按特种设备检验规程提供相关资料。

  三、安全培训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落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的基础上,必须在本单位内对特种设备作业进行业务培训和安全、节能教育。做到有安全培训计划,有培训记录、有培训考核。

  四、特种设相关记录

  (一)特种设备日常使用状态记录(特种设备运行记录)

  根据特种设备的类别分别印制特种设备日常使用状态记录,将设备的使用状态记录在案。

  (二)特种设备维护保养记录(包括安全附件等保养记录)

  根据特种设备类别分别印制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记录,每次对设备维护保养做好记录。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负责,维护保养后,维护保养人员和用户应在保养单上签名,保养单至少一式二份,用户和维护保养单位各留一份存档。并且至少15日对电梯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三)特种设备检查记录

  根据特种设备类别印制特种设备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包括日检、月检、年检记录),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记录在案。

  (四)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印制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当特种设备出现运行故障和事故时,详细记录故障或事故出现的原因、解决方法等。

  (五)定期检验整改记录

  将每次定期检验主要存在问题及落实整改情况记录在案。

  (六)锅炉房记录。锅炉房要设立六种记录:

  1、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

  2、交接班记录;

  3、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

  4、设备检修保养记录;

  5、单位主管领导和锅炉房管理人员检查记录;

  6、事故记录。

保养设备管理制度 篇10

  一、为加强废气收集管理及处理设施管理,巩固治理成果,特制定本制度。

  二、废气处理设施管理

  1、污水处理设施包括:1#铅尘收集处理系统(1-4条生产线)、2#铅尘收集处理系统(5-7条生产线)、铅烟收集净化装置。

  2、在生产线开启前5分钟,应当开启废气处理设置。

  3、经设施处理后的废气,必须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方可排放。

  4、设施必须配备专门巡查、操作人员,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操作人员必须按规程操作做好设施运行记录、在线监测结果记录。

  5、废气处理设施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公司环保组审查和批准:

  (1)、需暂停运转的;

  (2)、需拆除或闲置的;

  (3)、需更新改造的。

  6、废气处理设施因事故停止运转,要立即采取措施,停止废气排放,并报公司环保组长。

  7、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批评,并写出书面检查:

  (1)、操作者不按规定进行操作的;

  (2)、擅自拆除或闲置处理设施的;

  (3)、设施停运、造成污染和危害,未报公司环保组的;

  (4)、拒报或谎报废气处理设施情况的。

  三、监测

  1检测室根据《测量计划》负责每日对铅尘、铅烟废气进行一次监测,并将监测报告抄送环保组,由工程环保组收集和保存监测报告。废气排放出现异常情况时直接责任部门应采取措施,停产进行检查维修。

保养设备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和生产设备设施运行的安全性、可靠性,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要求,结合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所称的生产作业场所是指公司的复合车间、工务维修车间、锅炉房以及各工程施工现场等生产作业场所的总称。所指的生产设备、设施指公司各生产场所,除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桁吊、叉车等)以外的用于生产、施工及有关保障的各种设备、设施等。

  第三条生产作业场所及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实行“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对其管辖范围内的生产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的安全负责。

  第二章生产作业场所安全管理

  第一条生产作业场所的'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其安全设施的建设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二条生产作业场所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志应符合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

  第三条生产作业场所消防器材应按《消防法》和其他有关规定配备,放置的地点应取用方便,且不影响正常作业。不准配置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器材。岗位员工能正确使用和保养,并建立消防器材管理台账。

  第四条生产作业场所应按有关规定配备相应的防护、检测器具。防护、检测器具部件应齐全、完整、安全有效,放置地点不影响正常施工作业且取用方便。

  第五条生产装置区的安全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生产区与生活区应有明显的标志或隔离措施,未经允许严禁任何车辆驶入生产区。

  第六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岗位员工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作业场所开展识别和评价工作,做好危险源的风险评价和监控,并制定削减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七条安全生产部门定期组织开展生产作业场所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确定整改方案和相关责任人,并督促落实整改。

  第八条生产作业场所实行准入制度,进入生产场所的一切人员应出示相关证件或批准手续,将手机和随身携带的火种等交由门卫保管,经门卫进行安全提示和登记后,方可进入。非本岗位操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乱动和擅自操作设备。

  第九条凡在生产作业场所进行带气作业、动火作业、密闭空间作业、高空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危险作业时,由施工单位编写作业方案,经安全生产部门审核,报主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第十条生产作业场所的技术改造、重大隐患整改等重点施工作业项目应编制施工作业计划书,报相关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施工前公司要对施工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教育,并派出安全监督人员对施工作业过程进行现场安全监督。施工作业区域设置明显警示标志,严禁与施工作业无关人员或设备等进入施工区域。

  公司在与工程施工承包商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必须与承包商签订工程施工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在施工作业中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指定安全监督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协调。

  第十一条责任部门定期组织生产作业场所的岗位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丰富员工所必需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清楚生产作业场所及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预案等。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具有有效资质的机构进行特种培训、考核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章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第一条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坚持不断更新改造,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提高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及时有效地消除生产设备设施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第二条生产设备设施选购必须把“安全可靠”放在首位。没有相关国家机构安全认证的设备、设施原则上不得选购。

  第三条生产设备设施的安装、调试必须要制订专门计划或方案,要指定专业人员或设备生产厂家技术人员进行,且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手段和措施。

  第四条设备安装好后,应由公司技术部门逐项检查设备的安全状态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检查分静态和动态两方面,静态检查项目在设备不运行的条件下进行,如设备表面安全性、安全防护距离等;动态检查包括控制系统安全性能、可动部件安全防护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工作性能与可靠性等。合格后填写《设备设施安装调试验收单》,并注明有关注意事项后交使用部门使用。

  第五条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要由公司技术部门协同生产部门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安装配套的安全防护装置。使用部门要建立设备档案,明确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和有关记录,并对使用人(员工)进行相关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六条岗位操作员工应在每班使用前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如无法解决的应立即如实向班组长和上级领导报告。在隐患未整改前要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划定安全警戒区,设置明显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重点进行监控。

  第七条生产操作人员应自觉爱护生产设备设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要按设备设施规定要求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做到管线、阀门不渗不漏,润滑、紧固点状态良好。可由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共同确定生产设备设施“点检”位置和技术要求,由部门经理和生产设施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同时建立《生产设备设施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表》进行记录备案。生产设备设施维修人员,按要求定期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备案。

  第八条生产设备设施维修要根据其技术规范要求及现有技术状况确定,由使用部门和技术部门共同制定生产设施维修计划,合理确定维修内容、时限及所需材料。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并在《生产设备设施维修检修记录单》上作好记录

  第九条若设备出现事故根据损坏程度,分为下列三种类别

  1、一般设备安全事故:零部件损坏,经济损失在5000以下。

  2、重大设备安全事故:设备受损严重,直接经济损失在5001元至50000元。

  3、特大设备安全事故:导致设备报废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

  第十条一般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并报告公司负责人及有关职能部门,公司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检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对各类设备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及时报告,严肃处理;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设备安全事故的领导、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处分、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执法机关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为安全期间下列情况的生产设备设施必须申请报废:

  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生产设施。

  2、生产设施己过正常使用年限,继续使用达不到正常安全生产要求的。

  3、生产设施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后达不到正常安全生产要求的。

  第十二条由技术部门建立和保存生产设备设施技术管理档案,记载生产设备设施全过程的状态。按照选购、维护保养、检修、报废处理等程序进行存盘保存。

保养设备管理制度 篇12

  1、各仪器设备均建立档案统一管理,内容包括仪器编号、名称、品牌型号、购置日期、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原始资料,由专人保管。

  2、工作人员操作精密仪器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并经科主任批准后方可上岗。

  3、建立健全专业实验室的仪器操作手册,使用时严格按照程序操作;操作人员对仪器要定期保养维护,并有保养和维修记录;仪器要有明显的状态指示(使用、维修、停用);科主任定期检查。

  4、建立仪器设备检定和校准程序,按期进行强制检定或自检(贴有明显的标记);按仪器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周期,使用配套校准品校准仪器。有检定及校准记录,定期检查。

  5、仪器使用前必须检查是否完好,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保管人员和科室领导,不能私自乱动乱修。严格按照标准操作程序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仪器使用参数。

  6、仪器使用前必须检查仪器,清洗液,清理操作台及登记使用情况。

  7、注意保持仪器卫生整洁,严禁在室内抽烟,吃零食,非仪器操作人应尽量少入。

  8、注意仪器安全,防火防盗防水,随手关门。

  9、保管人员定期检查及纠正各种仪器,每天了解仪器运转情况及试剂使用情况,负责仪器的整洁,安全,经常检查仪器水、电供应。

保养设备管理制度 篇13

  一、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消防法》和《铁路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燃气、电气设备”主要指本单位现有的下列设备:氧气、乙炔融接设备,电焊机,电动起重机,装卸车机,皮带输送机,充电机,电气动力机床,管内电气线路及照明设备等。

  二、燃气、电气设备的检查检测

  第三条 氧气、乙炔瓶的减压阀、压力表由使用者在每次使用前进行检查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不准使用。

  第四条 氧气、乙炔瓶的减压阀、压力表的技术检测每年一次,由分公司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在检测时提供“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表格,要求检测单位在检测后另外提供此检测记录,并将此检测记录复印后报公司消防管理员备案。

  第五条 电动起重机的日常及定期检查、保养、检修由分公司定人定责执行。技术检测由分公司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在检测时提供“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表格,要求检测单位在检测后另外提供此检测记录,并将此检测记录复印后报公司消防管理员备案。

  第六条 其他设备及电力、照明线路的日常及定期检查、保养、检修由分公司按规定执行,但电力、照明线路分公司每年要组织专业人员在夏季雷雨来临之前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测试,并填写“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表格,复印后报公司消防管理员备案。

  三、燃气、电气设备的防火、防雷电管理

  第七条 电气线路防短路措施:

  1、新建或改造电气线路,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一系列的《电气设计规范》的规定,设计、安装、调试、使用和维修。

  2、防止电气线路绝缘老化,除考虑环境(环境温度、潮湿和化学腐蚀)条件的影响外,还应定期对线路的绝缘情况进行检查。对500v以下的绝缘导线线路检查,使用500v或1000v兆欧表测定,线路的绝缘电阻不应低于0.5兆欧。

  3、不同工作环境(爆炸危险场所、高温、高湿和有化学腐蚀的场所)情况下,电气线路中导线和电缆的选择和敷设,严格按照国家相应的《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规定进行。

  4、按规定安装断路器或熔断器,安装阀型避雷器进行线路保护;

  5、加强电器线路的安全管理,防止人为操作事故和未经允许情况下乱拉乱接线路。

  第八条 电气线路防过载措施:

  1、合理选用导线截面,安装线路时由专业人员负责,并严格执行国家设计规范,不准许乱拉电线和随意增加负载。

  2、定期测量和检查线路负荷情况,安装合适的熔断器和过负荷保护装置。

  3、随着线路负荷的增加,及时更换适应于相应容量的导线截面,或者根据生产程序和要求,对用电负荷进行合理的调节,避开用电高峰或将时间相互错开达到防止过负荷的目的,为避免以外过载,还可在线路上安装自动过负荷保护开关。

  第九条 电气线路防漏电措施:

  1、在设计和安装电气线路时,导线绝缘强度不应低于线路额定电压,支持导线的绝缘子也要根据线路和电源电压而进行选配。

  2、在特别潮湿的或有酸碱腐蚀性气体的场所,严禁绝缘导线明敷,采用聚氯乙烯套管或钢管布线。

  3、在安装电路时,导线接头处要包扎牢固,同时要防止刀钳等物划伤导线绝缘层。

  4、平时加强检查维护,发现导线绝缘破损及时维修和更换。

  第十条 电气线路防接触电阻过大措施:

  1、导线与导线、导线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

  2、经常对运行的线路进行巡视检查,发现接头松动或发热现象及时处理。

  3、对大截面积的导线之间的连接焊接或压接。

  4、铜、铝导线相时,采用铜铝过渡接头(在铜铝导线间垫上锡箔或在铜线鼻子上搪锡)。

  5、定期进行电气安全检测,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更换。

  第十一条 电气线路防电弧、电火花、雷击措施:

  1、裸导线间或导线与接地体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保持导线的绝缘支持物完好无损,防止导线敷设过松、垂弧过大。

  2、绝缘导线绝缘层无损伤;

  3、熔断器或开关装在非燃材料基础上,并用非燃材料的箱盒保护。

  4、不带电安装和修理电气设备。

  5、安装避雷装置和线路过电压保护装置进行保护。

  第十二条 电动机防护措施:

  1、根据工作环境的安全要求,正确选择电动机的容量和机型。

  2、根据电动机的起动特性,正确选择起动方式。

  3、根据电动机的运行特性,正确采取短路保护、失压保护、过载保护、断相保护、接地保护。

  4、加强维护保养。对电动机经常进行保养,对转轴等勤加润滑油,轴承磨损及时更换,保证运行灵活。暂时不用的,存放在干燥清洁处所,重新使用前测量绝缘电阻低于标准的不投入使用。

  5、三相线路上用电量保持均衡,电源线上的三只熔断器必须采用相同规格的熔丝。

  6、电动机的底座采用不燃材料,不准使用木底座,也不靠近木板墙壁,周围不堆放可燃物。

  第十三条 电气照明设备防护措施:

  1、根据灯具的使用场所、环境要求,选择不同类型的灯具。室外照明选用防水灯具,爆炸危险场所选用防爆灯具。

  2、储存丙类及以上级别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在其他场所使用时,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

  3、对卤钨灯具附近使用的导线,采取使用玻璃丝、石棉、瓷珠、瓷管等耐火耐热材料护套的防烤燃措施,防止灯管高温损坏导线绝缘,引起短路事故。

  4、灯泡上不准用布、纸或其他可燃物品遮挡,对镇流器采取隔热、通风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不准将镇流器直接固定在可燃天花板、柜台、展览橱窗内,镇流器与灯管的电压、容量必须相同、相匹配。

  第十四条 电烤箱、电暖气等电热设备防护措施:

  1、工业用大型电热设备,应设置在一、二级耐火建筑内,小型电热设备应单独设在非燃材料的室内,并采取良好通风、排风和防爆泄压措施。

  2、电热设备功率比较大,应防止线路过载,最好采用单独的配线供电,选用耐火或耐热电缆配线,并装设熔断器保护。

  3、小型电热设备和电热器具,如电烤箱、电暖气、电烙铁等,通电使用时,人不能离开,要养成人走电断的好习惯。

  4、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在使用过程中,应配备适量的灭火器材,派专人进行管理,并且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

  第十五条 电焊设备防护措施:

  1、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内,不准进行电焊作业,需要检修的设备要拆卸移到安全地点修理。

  2、进行电焊作业的地点与易燃易爆物品车间、仓库、储罐、储柜、堆垛等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尽量远离正在生产的易燃易爆装置、设备和管道。

  3、在安全地点电焊时,周围的可燃物要全部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用水喷湿,上部盖上石棉板、石棉布或湿麻袋,以隔绝火星。附近有可燃构件时应用铁板、石棉板遮挡。

  4、在高空电焊时,要把下方可燃物清理干净,必要时要用石棉板、薄铁板等非燃材料做成接火盆,上部再盖上一层沙子。风天作业还要防止火花飞溅。

  5、对受压容器、密闭容器、各种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件进行操作时,必须事先进行检查,并经过冲洗除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解除容器及管道压力,消除容器密闭状态(敞开口、旋开盖),再进行工作。

  6、在有可燃物品的仓库、车辆、场所等禁火重要部位进行焊接操作时,要严格遵守动火审批制度。由动火的部门或人员向作业区域的消防管理职能部门申请,由作业所在区域的消防安全负责人批准(在必要时应报消防机构审批)办理动火证,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的情况下,才能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内进行焊接。如在载有货物的车辆等或填有可燃物隔热层结构、割焊金属件与可燃物直接接触的地方进行割焊,在割焊接结束看守一段时间,确认无危险后才能离开。

  7、电焊设备应保持良好的状态,外壳可靠接地,电源导线应有足够截面,电焊机和电源应当绝缘可靠,并安装好熔断器予以保护。焊接时必须使用经特殊工种培训考试合格的正式焊工。

  第十六条 电气控制设备开关、接触器的防护措施:

  1、开关、接触器应设在箱内,箱应加盖。木质箱的内表面应敷以白铁皮,以防起火时蔓延。开关、接触器箱应设在干燥处。

  2、开关、接触器的额定电流和额定电压均应和实际使用情况相适应。

  3、潮湿场所场所应选用拉线开关,有化学腐蚀、火灾危险和爆炸危险的场所应用反腐、防爆的开关、接触器安装在场外适当的地方。

  4、在中性点接地的系统中,单极开关、接触器必须接在火线上,否则开关、接触器虽断开,电气设备仍然带电,一旦火线接地,有发生接地短路引起火灾的危险。

  5、开关、接触器有部件缺失或开关损坏时,应及时补齐或更换,开关、接触器箱外壳应可靠接地。

  第十七条 电气控制设备熔断器的防护措施:

  1、选用熔断器的熔丝时,熔丝的额定电流应与被保护的设备相适应,且不应大于熔断器、电度表等的额定电流。

  2、在电源进线、线路分支和导线截面改变的地方应安装熔断器,尽量使每段线路都能得到可靠的保护。

  3、为避免熔件爆断时引起周围可燃物燃烧,熔断器宜安装在具有火灾危险厂房的外边,否则应加密封外壳并可靠接地,远离可燃建筑物件。

  4、应经常检查熔断器的使用状况,经常除尘,保持熔断器的清洁。

  第十八条 大中型电气设备金属结构整体的防护措施

  1、设备操作者必须经过规定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证的人员操作,作业中必须按规定穿着绝缘鞋等防护用品。

  2、各种大中型动力机械均应在取用方便的部位装备适用的灭火器。

  3、金属构件的各部要保持可靠良好的电气连接(接触电阻≤10ω),其金属结构整体及其金属走行轨道要按规定接地,接地电阻要≤4ω,以防止漏电、静电、雷击伤害。

  4、当门吊的钢丝绳、装卸车机的链斗等大型电气设备的运动部件与走行轨、车辆接触有放电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排除漏电、静电和部件间电气接触不良等故障后方准使用。

  5、大中型电气设备金属结构整体防静电的接地装置可与防感应雷、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共同设置,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防感应雷和电气设备接地的规定;只作防静电的接地装置,每一处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0欧姆。

  6、接地装置的各连接点应采用搭接焊,必须牢固无虚焊。通用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零)线必须采用多股裸铜线,并符合截面和机械强度的需要。有色金属接地线不能采用焊接时,可用螺栓连接,但应注意防止松动或锈蚀。利用串接的金属构件、管道作为接地线时,应在其串接部位另焊金属跨接线,使其成为一个完好的电气通路。

  四、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保养设备管理制度 篇14

  现代远程教育设备是学校进行现代化教学的常用设备,为了确保设备的完好率、提高设备的利用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各学校要认真执行。

  一、现代远程教育设备列入学校固定财产,有专人负责管理。

  二、远程教育设备必须按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凡不按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的,将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三、远程教育设备必须摆放在机房指定的位置,不得随意放置。

  四、不得以任何借口将设备借出、转让、调拨或变卖,更不允许被个人占用。远程教育设备属专用设备,不得作为它用,遗失要赔偿。

  五、做好对远程教育设备的.安全保卫工作,放置设备的房间必须设有防盗措施。每天下班,要关好窗户和安全门,学校必须设有值班人员或更夫,因人为原因被盗要追纠当事人和学校领导的责任。

  六、设备发生故障时,要将故障记录和处理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和上级部门报告,落实售后维修公司进行维修。

  七、对远程教育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查保养,保证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磁、防潮、防震、防高温、防雷击、防腐蚀等工作。

  桦甸市教师进修学校教育技术部

保养设备管理制度 篇15

  一、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消防法》和《铁路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燃气、电气设备”主要指本单位现有的下列设备:氧气、乙炔融接设备,电焊机,电动起重机,装卸车机,皮带输送机,充电机,电气动力机床,管内电气线路及照明设备等。

  二、燃气、电气设备的检查检测

  第三条氧气、乙炔瓶的减压阀、压力表由使用者在每次使用前进行检查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不准使用。

  第四条氧气、乙炔瓶的减压阀、压力表的技术检测每年一次,由分公司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在检测时提供“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表格,要求检测单位在检测后另外提供此检测记录,并将此检测记录复印后报公司消防管理员备案。

  第五条电动起重机的日常及定期检查、保养、检修由分公司定人定责执行。技术检测由分公司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在检测时提供“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表格,要求检测单位在检测后另外提供此检测记录,并将此检测记录复印后报公司消防管理员备案。

  第六条其他设备及电力、照明线路的日常及定期检查、保养、检修由分公司按规定执行,但电力、照明线路分公司每年要组织专业人员在夏季雷雨来临之前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测试,并填写“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表格,复印后报公司消防管理员备案。

  三、燃气、电气设备的防火、防雷电管理

  第七条电气线路防短路措施:

  1、新建或改造电气线路,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一系列的《电气设计规范》的规定,设计、安装、调试、使用和维修。

  2、防止电气线路绝缘老化,除考虑环境(环境温度、潮湿和化学腐蚀)条件的影响外,还应定期对线路的绝缘情况进行检查。对500v以下的绝缘导线线路检查,使用500v或1000v兆欧表测定,线路的绝缘电阻不应低于0.5兆欧。

  3、不同工作环境(爆炸危险场所、高温、高湿和有化学腐蚀的场所)情况下,电气线路中导线和电缆的选择和敷设,严格按照国家相应的《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规定进行。

  4、按规定安装断路器或熔断器,安装阀型避雷器进行线路保护;

  5、加强电器线路的安全管理,防止人为操作事故和未经允许情况下乱拉乱接线路。

  第八条电气线路防过载措施:

  1、合理选用导线截面,安装线路时由专业人员负责,并严格执行国家设计规范,不准许乱拉电线和随意增加负载。

  2、定期测量和检查线路负荷情况,安装合适的熔断器和过负荷保护装置。

  3、随着线路负荷的增加,及时更换适应于相应容量的`导线截面,或者根据生产程序和要求,对用电负荷进行合理的调节,避开用电高峰或将时间相互错开达到防止过负荷的目的,为避免以外过载,还可在线路上安装自动过负荷保护开关。

  第九条电气线路防漏电措施:

  1、在设计和安装电气线路时,导线绝缘强度不应低于线路额定电压,支持导线的绝缘子也要根据线路和电源电压而进行选配。

  2、在特别潮湿的或有酸碱腐蚀性气体的场所,严禁绝缘导线明敷,采用聚氯乙烯套管或钢管布线。

  3、在安装电路时,导线接头处要包扎牢固,同时要防止刀钳等物划伤导线绝缘层。

  4、平时加强检查维护,发现导线绝缘破损及时维修和更换。

  第十条电气线路防接触电阻过大措施:

  1、导线与导线、导线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

  2、经常对运行的线路进行巡视检查,发现接头松动或发热现象及时处理。

  3、对大截面积的导线之间的连接焊接或压接。

  4、铜、铝导线相时,采用铜铝过渡接头(在铜铝导线间垫上锡箔或在铜线鼻子上搪锡)。

  5、定期进行电气安全检测,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更换。

  第十一条电气线路防电弧、电火花、雷击措施:

  1、裸导线间或导线与接地体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保持导线的绝缘支持物完好无损,防止导线敷设过松、垂弧过大。

  2、绝缘导线绝缘层无损伤;

  3、熔断器或开关装在非燃材料基础上,并用非燃材料的箱盒保护。

  4、不带电安装和修理电气设备。

  5、安装避雷装置和线路过电压保护装置进行保护。

  第十二条电动机防护措施:

  1、根据工作环境的安全要求,正确选择电动机的容量和机型。

  2、根据电动机的起动特性,正确选择起动方式。

  3、根据电动机的运行特性,正确采取短路保护、失压保护、过载保护、断相保护、接地保护。

  4、加强维护保养。对电动机经常进行保养,对转轴等勤加润滑油,轴承磨损及时更换,保证运行灵活。暂时不用的,存放在干燥清洁处所,重新使用前测量绝缘电阻低于标准的不投入使用。

保养设备管理制度 篇16

  电教设备、器材和教材,是学校开展电化教育的物质基础,是国有财产,必须管好用好,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为此制定下列制度:

  一、做好规划:从实际出发,制定长远和近期的设备、器材和发展规划,避免盲目性,做到稳中有发展。

  二、验收登记:购进的设备、器材,要经保管人员验收,登记造册,记帐入库。

  三、保管保养:

  1、分类登记、分类存放,做到帐物相符。

  2、存放要通风、防潮、防尘、防火、安全;

  3、定期检查和保养:机械部分要定期加油,磁头定期清洗;各部件定期检查,防止松动和丢失;遇有故障要及时检修;贵重设备出现故障要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主管人,不擅自拆卸。

  4、保持设备、器材完好率达95%以上。

  四、借、用规则:在管好的基础上,做到“手续严格、使用方便”。

  1、电教设备为电教专用,不能挪作它用(指非教育教学活动),不能外借,也不可借故占用。

  2、常规设备如幻灯机、投影仪、录音机等,可由教师掌握使用。但教师一定要熟练掌握使用方法。

  3、贵重设备如录音机、摄像机、电影放映机、微机、语音室等由经过专门训练的技术人员管理使用,严禁无关人员随意使用,如管理人员失职造成损失,要追究管理人、当事人责任,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赔偿和处分等。

  4、工具、空白录音录像等应按规定,经负责人批准,办理领用、借用手续;并要定期核对清点。

  5、要充分发挥设备效益,使用率要求达到70%以上。

  五、教材管理:电教教材是开展电化教育的基础,各级机构都要十分重视教材的建设和管理。

  1、教材编目:统一采用三级标号编目法,即种类、学科和序号组成,种类和学科均用汉语拼音前一或二个字母组成。

  种类号:H表示幻灯片,L表示录音带,LX表示录像带,D表示电影片......

  学科号:Y表示语文,Z表示政治......

  序号:1、2、3......

  例:LX-------Y--------15 即表示第15号语文录像带

  ↓  ↓   ↓

  种类号   学科号   序号

  按编目将所存教材编成卡片或编印成册。

  2、教材存放:教材应单独分类存放,要做到干燥、通风、防尘防磁、防火。

  3、教材使用:办理借用手续,限期归还。

保养设备管理制度 篇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和氧气的连续稳定的供应,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设备事故管理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设备事故分析要坚持事故原因不明、责任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及群众未受到教育与处理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生产车间负责组织一般设备事故的分析及抢修。

  第三章设备事故的定义、分级

  第四条凡正式投产的设备(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在生产过程中造成设备的零件、构件损环,使生产突然中断或受严重影响,或由于本岗位设备原因直接造成氧气供应中断而使生产突然中断者,称为设备事故。

  第五条下列情况不列为设备事故

  (一)在生产过程中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正常动作,安全件损坏,使生产中断而未造成其他设备损坏者;

  (二)在生产过程中易损件及大宗消耗件损坏,使生产中断者;

  (三)生产工艺事故,使生产中断,而未造成设备、厂房、构筑物损坏者;

  (四)交通事故,而未造成设备损坏者;

  (五)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设备损坏使生产中断者。

  第六条设备事故分级

  (一)特大设备事故:设备事故的设备修复费在100万元及以上者,为特大设备事故。

  (二)重大设备事故:凡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为重大设备事故。

  1、设备事故的设备修复费在1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者;

  2、主要生产设备发生设备事故使生产系统停机24小时及以上者;

  (三)一般设备事故:凡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为一般设备事故。

  1、设备事故的设备修复费在1万元及以上,10万元以下者;

  2、主要生产设备发生设备事故使生产系统停机1小时及以上,二十四小时以下者。

  第四章设备事故的统计与上报

  第七条事故统计。事故次数、事故发生时间、影响生产时间、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是设备事故管理的基本数据,应如实记录,正确统计。

  (一)事故次数:

  设备发生事故使生产中断,一般按中断一次,计算一次。如果一台设备发生事故,修复开机还没有达到正常生产时,在同一部位又发生事故,后一事故应认为是前一事故的.继续,只计算一次。事故时间和修复费则要累计计算。

  (二)事故时间:

  1、一般按设备停机到设备具备恢复生产条件之间的时间计算,玻璃纤维窑炉应加上影响生产的时间。

  2、有备用机组的设备,事故时间为事故设备停机到备用机组开机的时间。

  3、动力设备发生事故引起系统停机,其事故时间计算为涉及的生产设备中最长停机时间。

  4、设备发生事故使生产中断被迫提前检修,或临时安排计划检修者,其事故时间的计算统一规定为按事故设备停机到该设备具备开机状态时之间的时间计算。

  (三)设备事故损失费为事故设备修复费与减产损失费之和。

  1、设备事故修复费为修复损坏的设备发生的材料、备件、人工及管理费用等。备件、材料费用一律执行采购价格,人工费按发生事故单位设备系统人员平均日工资额乘以修复设备总工时计算。设备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应为改换与设备规格、装备水平相应设备现行价格。

  2、减产损失费为因设备事故使生产突然中断减少的产品所带来的经济损失。一台设备发生事故影响几台(套)设备停产时,其减产损失为被涉及的设备减产损失之和。

  第八条设备事故发生后,车间要立即报告设管部,在事故设备修复后12小时内把事故分析报告书报设管部。

  第五章设备事故的抢修、分析、处理

  第九条设备事故抢修。设备发生事故后,要迅速组织抢修,尽快恢复生产。

  (一)特大、重大设备事故由设管部组织抢修。

  (二)一般设备事故由事故单位组织抢修。

  第十条设备事故分析。事故分析是对事故原因、事故责任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要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一)特大、重大设备事故由机械动力部及机动技术科组织分析。

  (二)一般设备事故由事故单位组织分析。

  第十一条设备事故处理。

  (一)特大、重大设备事故由设管部提出处理意见,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二)一般设备事故由车间提出处理意见,由设管部领导审批。

  第六章奖励和考核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将奖励有关人员:

  (一)能及时发现重大设备隐患,避免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发生者。

  (二)参加事故抢修的单位或个人,能做到迅速排除事故恢复生产者。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违章操作造成设备事故者。

  (二)玩忽职守,擅离工作岗位,违反劳动纪律造成设备事故者。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一)由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设备事故者。

  (二)对职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未经考试合格而上岗操作造成设备事故者。

  (三)设备严重失修,严重超负荷运行或使用已批准报废的设备造成设备事故者。

  (四)违章指挥,强令工人违章作业造成设备事故者。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有关人员从重考核:

  (一)故意曲解事故定义,压低事故等级,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者。

  (二)在事故调查过程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或嫁祸于人者。

  (三)事故发生后由于不负责任,不积极组织抢修;或没有采取措施而造成事故蔓延扩大,加大事故损失;或重复发生同类事故者。

保养设备管理制度 篇18

  1维操队每周安全活动一次,做到内容实际、有针对性、记录详细清楚、缺席要补课。

  2变电站年度大修及扩建、技术改造等重要施工时,必须要制订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以确保安全生产。

  3变电站及维操队内的安全操作用具要建立明细台帐,每月检查一次,确保在完整、合格状态。

  4对变电站每月进行一次防小动物措施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对变电站的防误装置应按变电站分别出类型清单,并每月进行检查。

  6变电站消防设施应建立设备台帐,每月一次进行检查,每季检查一次灭火器重量,保证时刻处于合格状态,各变应有消防设备布置图。

  7每年进行安全大检查二次,检查中发现问题要编订计划及时整改,每次检查要有书面总结。

  8定期学习事故通报,结合实际,制订反事故措施,并认真执行。

  9做好季节性事故预防工作(高温、防冻、防雷、防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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