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制度

2024-09-04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制度(精选32篇)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制度 篇1

  学校本着为师生身体健康负责的目的,在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管理,一旦发生师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报告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立即停止食堂的生产活动,启动应急预案。

  2、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检查。

  3、同时向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中心校、卫生院等部门报告。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4、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5、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更不得进行渲染和夸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6、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稳定和心理舒缓工作。

  7、造成事故的直接或间接责任人应等候处理,包括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直接承担法律责任。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制度 篇2

  1、善后处理

  配合上级相关部门负责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配合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2、责任追究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配合纪检和监察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总结报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工作小组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中心校及相关部门。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制度 篇3

  为保证食品卫生,确保师生身体健康,依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特制订如下卫生制度。

  一、卫生许可证悬挂醒目处,从业有员持有效合格证培训后方可上岗。

  二、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凡患有传染病者不得从事接触食品的工作。

  三、从业人员上班时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个人卫生。

  四、做好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周一清洗。

  五、食品用工具每次用后要洗净,保持洁净。餐(饮)具做到“一洗、二刷、三洗、四消毒”。

  六、不进购、不加工、不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对购买的东西做好台帐。

  七、生、熟食品及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显的标记,分类存放,不得混放。

  八、做好操作间卫生,冷荤配餐所有用具必须专用,并有明显标记。

  九、及时处理好垃圾,垃圾桶应有盖,做好“防蝇、防尘、防鼠”工作。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制度 篇4

  为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增强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反应能力,确保对食品安全事故反应迅速、决策正确、措施果断、运转高效、处置得当、处理到位,把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新街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如下:

  一、总则

  (一)目的

  建立健全我镇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体系,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和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2、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镇政府统一领导全镇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各有关单位按照本预案规定和职责分工,认真落实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4、依靠科学,处置有力。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各村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依靠科学,果断处置,抢救伤员,减少事故损失,保持社会稳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食物(食品)种植、管理、加工、包装、流通、储存、消费等过程中发生的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有科学依据证明可能对社会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潜在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根据食品安全应急工作需要和形势需要,设立新街镇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5个职能小组。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指挥救援、排险等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的总指挥由到达现场的最高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其他相关负责人担任。

  1.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日常事务的开展和5个职能小组的协调安排。

  2、抢救组。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救援、抢救行动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的救援、排险行动;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抢险进展情况。

  3、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是:负责调集排险救援器材、设备、药品等物资;解决全体参加抢险救援人员的后勤保障问题。

  4、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是:紧急调用各类医药物资、医疗设备和医务人员;展开抢救工作;准确统计人员伤亡情况;做好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

  5、善后处理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做好对遇难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协调落实遇难者家属抚恤金和受伤人员住院费等问题;做好其它善后事宜。

  6.事故调查组。主要职责是: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核实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严格控制有害渠道,监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三、隐患监测与事故报告

  (一)隐患监测

  各村、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坚持日常监管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藏、经营、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收集、掌握食品安全的有关动态信息。

  (二)事故报告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报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2、下级向上级报告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同级人min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四、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事故责任单位及有关部门须按有关政策,对事故伤亡人员或家属给予安抚、补偿。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社会、个人和外国机构向受灾人员捐赠资金和物质,统一由政府接受,并加强管理和监督。

  (二)事故通报与调查报告

  事故处置过程中,事故调查组要做好重大食品安全

  事故的勘查和取证工作,及时掌握事故的有关情况。事故处置完毕后,事故调查组尽快完成事故的调查报告,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三)责任追究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总结报告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形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制度 篇5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镇关于食品安全宣传周的的安排部署,结合我校实际,特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开拓创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的原则,创新食品安全宣传形式和内容。全面普及食品安全法规和基本知识,增强学校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监督能力,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养成师生良好的食品行为习惯,不断提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率,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校园和谐稳定。

  二、活动主题

  关注食品安全,共建和谐校园!

  三、活动内容

  (一)举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在本次专题教育活动期间,我校各年级要集中开展以下活动:

  1、每个班级要在健康教育课任课教师或班主任的主持下,结合学校安全工作要求,上一节以食品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课。

  2、召开一次食品安全主题班会。分班级采取同伴教育的形式,以“食品安全,关系你我他”为主题,交流和分享食品安全的.经验。

  3、办一期以食品安全为主题的《卫生与健康》宣传栏,同时,通过黑板报、校园网、广播等形式,多渠道向小学生宣传食品安全有关知识。

  4、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岗活动。通过在学生中建立“校园安全监督岗”,调动学生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积极性,纠正和制止学生中的不良卫生行为习惯,使学生养成科学、安全、合理的饮食习惯,防止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建立学校食品安全机制。

  1、成立食品安全宣传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班主任。

  2、聘请校外辅导员。为了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任命食品安全校外辅导员(辅导员由沙沟村卫生员担任)。

  (三)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检查。

  在宣传教育周活动期间,我校领导和乡卫生院负责人等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学校食品安全进行检查。一查学校查校园内小卖部是否规范;二查幼儿园食堂各项卫生制度是否落实。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增强协作

  我校教师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活动,把工作落实到每个人、每个环节。积极与卫生部门配合好、协作好,通过齐抓共管,使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在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期间,我校以宣传为重点,在校园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宣传的内容有:“保障食品安全,建设和谐校园”;“师生利益无小事,食品安全是大事”;“关注食品安全,关爱人生健康”;“学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等。

  (三)总结经验,自查效果。

  各班要采取师生访谈、发放问卷、知识竞答等方式自查活动效果,并对宣传教育活动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学校德育处。

  XX年5月22日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制度 篇6

  1总则

  1.1工作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制定本预案。

  1.3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四级。

  1.4适用范围

  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1.5工作原则

  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各自的职责。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2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2.1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根据需要成立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国家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全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国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确定。

  2.2地方各级应急指挥部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事故级别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由本级政府有关部门组成,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

  2.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日常管理机构

  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监管工作。地方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以及管理工作。

  2.4专家咨询委员会

  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库,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从专家库中确定相关专业专家,组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咨询委员会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提出咨询和建议,进行技术指导。

  3监测、预警与报告

  3.1监测系统

  国家建立统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设立全国统一的举报电话。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3.2预警系统

  3.2.1加强日常监管

  卫生、工商、质检、农业、商务、海关、环保、教育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藏、经营、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并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

  3.2.2建立通报制度

  (1)通报范围:

  a.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b.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通报方式:

  a.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与事故有关地区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通报,有蔓延趋势的还应向地方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通报,加强预警预防工作。

  b.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危险源监控信息,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险情,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必要时及时上报。

  涉及港、澳、台地区人员或者外国公民,或者事故可能影响到境外,及时向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者有关国家通报。

  3.2.3建立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国务院有关部门举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

  国务院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或者通报有关部门,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3.2.4应急准备和预防

  及时对可能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进行分析,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措施。

  接到可能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做好可能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分析、预警工作。

  3.3报告制度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当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主动监测,按规定报告。

  3.3.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报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当地政府、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也可以直接向食品药品监管局或者省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报告。

  3.3.2报告范围

  (1)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3.3下级向上级报告

  地方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上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报告,并在2小时内报告至省(区、市)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也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和食品药品监管局以及相关部门报告。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相关部门、事故发生地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

  3.3.4责任报告单位

  (1)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及餐饮单位;

  (2)食品检验机构、科研院所以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单位;

  (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

  (4)地方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3.3.5责任报告人

  (1)行使职责的地方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2)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

  (3)消费者。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3.3.6报告时限要求

  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应在知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时内作出初次报告;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的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日内作出总结报告。

  3.3.7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

  3.3.8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3.3.9总结报告

  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4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由国家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实施。其中,重大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与处置按《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实施。当组织实施Ⅰ级应急响应行动时,事发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地组织救援,并及时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Ⅱ级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在国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组织协调市(地)、县(区)人民政府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4.1.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Ⅰ级)

  (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国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及时向国家应急指挥部报告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等。

  (2)向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事故情况,组织有关成员单位立即进行调查确认,对事故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启动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

  (3)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迅速到位,立即启动事故处理机构的工作;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和组织新闻发布工作,并部署省(区、市)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开通与事故发生地的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故发展动态。

  (5)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通知有关应急救援机构随时待命,为地方或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6)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救援。

  (7)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召集国家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和专家一同协调指挥。

  4.1.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Ⅱ级)

  (1)省级人民政府应急响应:

  省级人民政府根据省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的建议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需要,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行政区域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决定启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省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急响应:

  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省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当立即进行调查确认,对事故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提出启动省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工作程序,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其他有关部门、毗邻或可能涉及的省(区、市)相关部门通报情况;有关工作小组立即启动,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指导、部署市(地)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省级以下地方人民政府应急响应: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省级人民政府或者省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工作。

  (4)食品药品监管局应急响应:

  加强对省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的督导,根据需要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赴事发地指导督办应急处理工作。

  4.1.3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Ⅲ级)

  (1)市(地)级人民政府应急响应:

  市(地)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的报告和建议,决定启动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市(地)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急响应:

  接到较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市(地)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当立即进行调查确认,对事故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提出启动市(地)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其他有关部门、毗邻或可能涉及的市(地)相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相应工作小组立即启动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指导、部署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省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急响应:

  加强对市(地)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监督,协助解决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困难。

  4.1.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Ⅳ级)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县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调查、确认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按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提出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有关事故情况应当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通报。

  市(地)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当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给予指导、监督和有关方面的支持。

  4.1.5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上报指挥部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反应级别;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当上报指挥部审定,相应降低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

  4.2指挥协调

  进入Ⅰ级响应后,国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专业应急救援机构立即按照预案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配合地方政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国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事发地毗邻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相关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救援和紧急处理行动。

  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在国家应急指挥部或者指挥部工作组的指挥或指导下,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成立前,先期到达的各应急救援队伍和事故单位的救援力量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危害链。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上一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指导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实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4.3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4响应终结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终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应急指挥部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5.2责任追究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3总结报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地方应急救援指挥部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6应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报告系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应当及时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6.2医疗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系统应急救援工作应当立即启动,救治人员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6.3人员保障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食品安全监察专员及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加事故处理。

  6.4技术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受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指挥部或者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委托,立即采集样本,按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6.5物资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提供应急救援资金,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6.6演习演练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形式,组织开展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

  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指导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组织全国性和区域性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协调和应急响应能力,并对演习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省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结合应急预案,统一组织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

  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练。

  6.7宣教培训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广大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

  7附则

  7.1名词术语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中不应包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或不安全因素,不可导致消费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

  食品安全的范围:包括食品数量安全、食品质量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本预案涉及到的食品安全主要是指食品质量卫生安全。

  食源性疾患:亦称食源性疾病。凡是致病因素通过食物进入人体,使人体罹患感染性或中毒性疾病的,都称之为食源性疾患。

  高风险食品:可能发生较高程度污染和危害的食品。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制度 篇7

  为规范食物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及时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理食品安全事故,把损失减少到最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天津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主体

  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承担主体责任。

  二、应急处置程序

  (一)及时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关人员应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

  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科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二)立即抢救

  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患者送医院救治。

  (三)保护现场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样食物。

  (四)配合调查

  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要配合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调查部门反映。

  三、事故责任追究

  对事故延报、谎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制度 篇8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制定本预案。

  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在全校范围内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预防:

  1、在食品供应过程中或学生用餐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可疑或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并取样送检。

  2、班主任发现可疑病情后,及时报告校医室,由校医初步检查,采取措施对症处理,密切观察病情变化。

  3、如确定为食物中毒,应迅速做好以下工作:

  4、初步诊断、治疗、护理患病师生,对病情较重者应迅速转送到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

  5、立即报告学生处,报告内容有:发生中毒的地点、时间、中毒人数,主要的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启动应急预案。

  6、学校主管领导亲临一线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抢救,立即向市教育局报告。

  7、收集相关病情信息,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及食药局餐饮科进行事件调查、处理。

  各部门工作职责:

  1、发生中毒事件的食堂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2、由校医负责立即向上级卫生防疫部门及食药局餐饮科报告,报告时间距离发病时间不超过1小时。若怀疑投毒则向公安部门报告。

  3、校医会同食堂工作人员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可疑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破坏现场,等候卫执法部门处理。

  4、班主任负责协助校医护理患病学生,如发现人数较多,治疗护理在班级进行。对已确定重病师生负责转送医院治疗。

  5、学生处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家长的疏导工作;向新闻部门做好解释工作;协助学校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校医要深入各班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经过、可疑食品、中毒人数,并预测发展趋势。

  7、办公室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机动抢救车辆、消毒用品的供应。

  8、食堂负责人要协助卫生防疫部门作带菌检查和取证工作,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制度 篇9

  为规范食物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及时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理食品安全事故,把损失减到最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卸规章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小组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事

  故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应急处置程序

  【一】及时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关人员立即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后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

  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

  【二】立即抢救病人

  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医院,积极配合协助有关部门救助病人。

  【三】保护现场,保留样品

  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操作间。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留样,以便有关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依据。

  【四】如实反映情况

  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按照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与本次中毒有关的人员应如实反映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

  特点,可疑食物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五】对中毒食物的.处理

  在查明情况之前对可疑食物应立即停止食用并按规定封存。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引起中毒昀食物及时进行处理。

  【六】事故责任追究

  对事故延报、谎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一定要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总结教训

  总结分析造成此次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吸取教训,认真反省,按有关要求进行整改,并提出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加强有关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加强有关物件的清洁消毒;严格检查,做到不合格、不卫生的食品不采购、不食用。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制度 篇10

  为加强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处理措施,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能力,有效预防、及时缓解、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特制定《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由局长任总指挥,主管副局长任副总指挥,稽查队、质量股、办公室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樊清利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局办公室、稽查队、质量科负责人组成。应急指挥部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1、研究制订对相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2、指挥、协调、检查督导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组织调动本局的有关技术力量和相关资源,确保全局各项应急处理措施落实到位。

  3、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必要的应急协调通报联系机制。

  4、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有关情报信息和事态变化情况,为县政府决策提供处置意见和建议。

  5、向全局传达、部署上级机关相关的各项命令。

  (二)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和应急工作分队,局长任指挥和应急分队队长,并履行下列职责:

  1、按照市局要求在辖区内组织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2、调动有关力量和资源,开展具体的应急处置工作。

  3、及时向市局报告应急工作完成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4、协调与当地政府以及公安、工商、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三)质量股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中应履行以下职责:

  1、做好相关食品的抽检工作,保证检验数据真实、准确。

  2、协助局开展食品质量事故分析活动,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增强食品质量问题分析能力,构建应对食品安全事故技术保障。

  (四)应急工作分队人员:局长任队长,主管局长任副队长,成员为稽查队,质量股全体人员。

  二、食品安全事故的分析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对人民群众的危害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一般事件、重大事件和特大事件。

  (一)一般事件是指单个生产、经销企业生产加工、销售的食品对身体健康造成较严重损害,但不具有即时致死性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重大事件是指部分企业或区域性行业性生产加工、销售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可能对或以后对身体健康造成较严重损害,但不具有即时致死性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特大事件是指生产加工、销售的食品具有毒性,能致人死亡或已致人死亡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食品安全事故的监测

  (一)对我县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实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状况。

  (二)县局不定期巡查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违规使用非食用原料、超量或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摸清辖区内食品安全状况。

  (三)通过群众和消费者举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

  (四)根据上级部门或同级部门的食品安全信息通报,获取安全信息。

  (五)设立投诉电话,发动群众监督食品安全。

  (六)关注有关媒体关于食品安全信息报道,拓宽食品安全信息来源。

  四、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

  (一)一般事件三级状态

  1、立即对相关食品生产销售企业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发现涉嫌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应立即扣押或封存,并进行抽样检验,依法查处。质量股保证执法检验随抽随送,及时获取检验报告。

  2、对已进入市场流通的存在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要求生产者提供经销商名单,责令生产者立即追回,对已售出的存在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责令经销者追回,并跟踪处理不合格食品。

  3、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予以曝光。

  4、根据实际视情安排对同类食品的监督抽查和生产企业的现场执法检查,监控食品质量状况。

  5、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成员的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联络畅通,随时履行相关监督检查检验职责。

  6、局属各有关股应及时将应急处理措施和工作情况报告局应急处理小组办公室。

  (二)重大事件二级状态

  在三级状态的基础上,做好如下工作:

  1、进一步加大与相关食品有关的质量监督工作。

  2、组织区域或行业的.质量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存在严重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不法行为。发现食品存在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令生产者、销售者强制回收,并跟踪回收及处理情况。

  3、向消费者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消费提示。

  4、局属各有关单位按要求及时将应急处理情况报告应急处理小组办公室。

  5、稽查队、质量股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领导和相关人员进行值班,对相关食品及时查处及时检验。

  (三)特大事件一级状态

  在二级状态的基础上,做好如下工作:

  1、责令有关食品生产企业立即停产。

  2、对涉嫌有毒食品,必须责令生产者全部追回销毁,并报告市政府、组织各方力量全力以赴追回全部有毒食品。对受害者要取得卫生部门配合,及时进行救治。

  3、对相关食品的生产经销企业进行拉网式大清查,发现涉嫌有严重质量问题的食品应立即封存,抽样检验,依法查处。

  4、立即向社会公布有毒食品的相关情况,动员社会舆论进行广泛宣传,防止有毒食品扩散,避免消费者误用。

  5、在特大事件处理期间,应当每天向县政府报告有毒食品清查和进展情况。

  6、稽查队24小时专人值班,有关情况随时报告,对大案要案可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直接上报,保证人员随时到位,信息及时流通。

  五、应急救援工作程序

  1、质量股发现食品安全项目不合格的,应立即报告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转交稽查队依法查处;我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食品涉嫌严重安全事故,在依法查处的同时立即上报当地政府和市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总指挥召集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布置任务,提出要求。

  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总指挥的要求,调集稽查队、质量股工作人员进行应急工作分队集结。

  4、应急工作分队进入预定地区后,应服从统一指挥,迅速使用执法力量和技术力量,开展技术监督执法工作。执法人员要积极配合质检人员,迅速做好调查、抽样和检验工作。

  5、质检技术人员抽取样品,应同时抽取三份,一份用于检验,一份备份封存,一份留存受检人。质检技术人员应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并将检验结果及时,准确上报应急指挥部。

  6、坚决查扣嫌疑食品,防止违法嫌疑人转移嫌疑食品和逃逸。追查已售食品及生产源,做到“五不放过”,即: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假冒伪劣食品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清的不放过;制假售假食品责任者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支持或参与制假售假食品的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

  六、应急救援工作要求

  1、确保应急救援过程中的人员、车辆、物质(设备、设施)保障,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应急救援工作。

  2、应急分队昼夜集结不得超过40分钟,夜间集结不超过60分钟,确保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3、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服从应急指挥部的安排,在情况需要的时候主动求得公安、安全监察、工商、卫生等部门的协作和支持。

  4、做好应急状态下的群众质量投诉接待工作。多为群众举报的案件要认真做好调查、取样、检测和查处,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5、做好食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稳定群众情绪,加强人民群众的食品质量自我保护意识。

  6、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信息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集中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布尚未公开的应刀处理信息。

  7、状态等级的确定和解除由应急指挥部决定,县局办公室通知,各有关股要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七、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照要求履行报告职责,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

  (二)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各有关股拒不服从局统一指挥,贻误采取应急控制措施时机或者违背应急预案要求拒绝对人员、物资的统一调配的。

  (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各有关股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

  (四)工作人员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八、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制度 篇11

  根据食品安全的有关法规、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经营实际制定制度。

  一、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是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二、一旦发生或可能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店(单位)有义务及时、主动、有效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和蔓延。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四、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店(单位)的应急处置措施:

  1、采取措施立即停止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食用和使用;

  2、密切注意已食用可能导致事故的食品的人员,一旦出现不适症状的,立即送至医院救治;

  3、保护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现场,控制和保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以便有关部门采集、分析等。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制度 篇12

  一、演练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提高我园师幼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幼儿园决定开展一次“食物中毒救援演练”。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二、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人为本、减少危害、预防为主、依法规范、快速反应、协调应对”的原则,落实各部门职责。

  三、演练内容(食物中毒事故应急演练)

  时间假设发生在20xx年11月22日中午11:30分,11:50演练开始。就餐后大班陆续出现幼儿有呕吐、头昏、头痛、全身乏力等症状,人数达5人。班主任立即电话通知幼儿园保健老师。符园长当即指示,启动本应急预案,全力以赴抢救中毒幼儿,迅速协调各个工作小组,在第一时间展开救援工作。

  四、组织机构

  1、成立领导机构

  组长:符佑兰(园长)副组长:胡坤树(副园长)成

  员:刘忆晴、黎巾晖、李灿

  2、成立应急处理工作组

  (1)信息报告组

  组长:李灿(保健医生)

  成员:刘忆晴

  职责:如一旦发生食物中毒,要迅速赶赴现场,及时掌握情况,第一时间将现场情况报告捞刀河医院、卫生疾控中心、教育局有关领导,报告幼儿异常情况、异常发生时间、主要症状及表现、涉及的幼儿人数等,如果怀疑与投毒有关,还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同时通知各组长全部到位,通知异常幼儿家长及时到达指定地点。与上级各部门人员保持联系和沟通。

  (2)事故抢救组

  组长:李灿(保健医生)

  成员:刘忆晴、周灿辉、辜艳玲、李蓉波

  职责:组长迅速召集本组人员积极组织抢救异常病人,及时将异常病人送到捞刀河医院。安排保安人员守好园大门,严禁无关人员进园,维护好幼儿园秩序。抢救和护送过程中,如病人发生呕吐时,切忌止吐。积极配合医务人员妥善处理病人,并派人到医院守护病人。在卫生部门的专业人员到达后,配合专业人员收集可疑食品和中毒幼儿的呕吐物、排泄物、洗胃液等。

  3、事故调查组组长:胡坤树

  成员:李灿、刘忆晴、黎巾晖、朱友、郭润芝

  职责: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措施有效保护好现场,保管好供应给幼儿的食品,维持原有的'现场状况。对引起中毒的可疑食品、原料及留样食品立即封存,放入冷藏箱交调查人员。禁止继续食用和擅自销毁。追回已发放出的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对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可能的中毒现场予以控制。全面对事故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进行个案调查,分析调查情况,作好详细记录,对外介绍事件发展的情况等。

  4、安抚善后组组长:符佑兰园长副组长:李灿

  成员:翁阳、袁宵焰、陈璐

  职责: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后应及时组织本组维护好现场,对现场设置隔离警界线。分工应对来访家属,认真作好思想工作,稳定情绪。不乱对事件作出结论,注意工作方式,避免师幼、家长不必要的恐慌。

  5、后勤保障组组长:胡坤树

  成员:李灿、刘忆晴

  职责:及时赶往现场,协助各组开展工作,提供相应设备设施及所需用品。对可疑的食品立即封存,待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做好其它后勤保障工作。

  五、演练过程

  1、11:50符佑兰园长总指挥宣布演练开始。

  2、11:50大班发现有幼儿有食物中毒情况。

  (1)11:50大班班主任陈璐向保健医生李灿报告:发现有数名幼儿呕吐不止、腹部疼痛情况。李灿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报告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人员症状),请求医院及时派救护车到幼儿园救援。

  (2)李灿安排班主任老师将学生呕吐物用一次性杯装存,并做好标识。

  (3)李灿安排李容波(保育老师)和骆紫媛分别护送5名学生到幼儿园保健室等待医院的救护车。(李灿组织事故抢救组成员同时对幼儿进行催吐工作)

  (4)符佑兰园长安排后勤胡坤树副园长与食堂负责人保护好食堂现场,将食堂食品留样专柜冰箱进行查封;黎巾晖核查出幼儿信息的详细登记(幼儿园名称、地点、时间、年级、班级、学生姓名、性别、年龄、主要临床症状)

  (5)符佑兰园长安排各班班主任通知家长并做好家长的稳定工作,并安排班级老师对幼儿进行安抚教育,稳定幼儿情绪,疏导幼儿心理。

  3、11:52分,园长分别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幼儿园发生多名幼儿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内容为:幼儿园名称、时间、年级、班级、性别、人数、临床表现以及处理情况等)

  4、11:54救护车到达后由保健医生李灿、刘忆晴随同救护车将上述5名幼儿护送到医院,并将救治情况及时上报学校领导组。

  5、胡坤树副园长及食堂负责人协助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公安机关相关工作人员对食堂进行调查及对可疑食品的留样和餐具进行抽样检查。

  6、12:00符佑兰园长通知李灿、刘忆晴将模拟食物中毒的幼儿安全带回幼儿园。演练结束,安全分管领导胡坤树召集教师集合,总结演练。

  六、工作要求

  1、认真学习本演练方案,扎实做好这次应急演练准备工作,确保我园这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演练安全、有序,取得实效。

  2、重视演练工作,严格演练程序,加强演练宣传,增强幼儿心理素质。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制度 篇13

  为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消除农产品生产环节的隐患,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__镇人民政府与农产品生产企业签订本责任状。

  一、安全目标

  严格农业投入品安全间隔期制度,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上级部门质量抽检合格率达100%。

  二、安全责任

  1、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有效落实生产经营第一责任制度人,生产经营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

  3、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农产品生产从业人员质量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质量安全意识。

  4、全面规范农产品生产,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严格农业投入品安全间隔期制度,消除农产品生产环节的隐患。

  5、依法健全生产记录档案,妥善保管;档案记录应全面、真实,不得弄虚作假、瞒报谎报。

  6、积极配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员的监督与管理,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和检测,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上级部门质量抽检合格率达100%。

  三、责任追究

  对没有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农产品生产企业(经济合作组织),将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厉打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惩处。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镇级人民政府一份、农产品生产企业一份,责任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镇级人民政府(盖章)

  负责人:

  农产品生产企业(盖章)

  负责人:

  日期: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制度 篇14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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