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间劳务派遣合作协议

2024-09-03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单位间劳务派遣合作协议(精选35篇)

单位间劳务派遣合作协议 篇1

  正文:

  劳务输入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务派遣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签订本合同:

  一、劳务人员的数量、条件、派遣期、试用期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派遣_______名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劳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并向乙方支付劳务服务费用。派遣期_______年,试用期_______个月。

  劳务人员须具备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劳务的方式:按照用工单位的生产需要,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二、劳务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劳务人员由乙方负责按照合同条款条件组织招录,也可由甲方进行推荐,按照择优的原则确定派遣劳务人员。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修改《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三、劳务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终止。

  四、费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

  2.甲方应承担劳务人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

  3.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用;

  4.用于劳务人员的一次性费用:劳动合同鉴证费、劳务人员的体检费等。

  (二)费用的标准: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按国家和省的规定由甲方确定,并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务报酬单;

  2.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数额按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

  3.劳务派遣服务费标准: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从以下两种标准中任选一种。(√×)

  (1)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劳务人员工资,乙方收取____________元/人·月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

  (2)若由乙方直接发放劳务人员工资,乙方收取____________元/人·月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

  4.一次性费用标准为:劳动合同书及鉴证费用由甲方按实际发生数支付;其他一次性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由甲方承担。

  每月应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当月实际使用的劳务人员数×派遣服务费标准/人·月×派遣月数

  当月实际使用的劳务人员数以双方签字盖章的《劳务派遣人员清单》人数为准。

  派遣期不超过半月的,派遣月数按半月计算,派遣期超过半月、不满一月的,派遣月数按一个月计算。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由乙方以书面正式委托形式,委托甲方代为发放;(具体操作按委托书面条款执行)或由乙方直接为派遣劳务人员发放。

  2.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由乙方提供缴纳清单,缴纳期限经甲方确认后,支付给乙方按期缴纳。

  3.劳务派遣服务费按_______(月、季)支付,由甲方于______________将当_______(月、季)费用以转帐结算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4.劳动合同书及鉴证费用,由乙方开据正式单据交给甲方确认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其他一次性费用,支付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5.劳务人员个人需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按月从劳务人员工资中扣除,并打入乙方帐户。

  五、甲方权利

  (一)安排劳务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并负责日常管理;

  (二)劳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并于 日后退回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在_______日内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1.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3.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工作定额任务管理;

  4.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5.派遣期未满,被派遣劳务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

  (三)确定和调整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四)甲方出资对劳务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有权与劳务人员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及违约责任,并书面通知乙方;

  (五)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向劳务人员索赔,乙方有责任给予协助;

  (六)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六、甲方义务和责任

  (一)对劳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二)为劳务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若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工资,甲方应按乙方出具委托书要求代为发放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和扣缴个人社会保险费用以及个人应承担的其他费用等;

  (四)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人员的,应提前_______日书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同意后,方能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人员。

  (五)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负责做好现场处理工作和协助乙方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处理。

  (六)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七、乙方的权利

  (一)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二)依法维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八、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一)与劳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鉴证,并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同时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

  (三)负责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人员档案。

  (四)负责为被派遣劳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标准由乙方按相关规定计算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为劳务人员所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有效单据应复印一份给甲方。

  (五)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伤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六)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对劳务人员进行索赔。

  (七)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了解劳务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国家重大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满前_______日,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是否终止或续订进行协商,并按协商结果办理终止和续订合同手续。如不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合同终止后,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则视为续订同一期限的派遣协议,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十、其他

  (一)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属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单位间劳务派遣合作协议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年____月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_________性别_________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年_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日终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日开始。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_________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

  第七条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_________工作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工时制度。

  第九条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__元。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第二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单位间劳务派遣合作协议 篇3

  海外劳务派遣合同范本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选派乙方赴新加坡从事建筑工程施工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总则:_________________

  1-1甲方选派乙方赴新加坡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工作准证为1+1准证。因乙方原因乙方未履行完合同应视为乙方违约。

  乙方在新加坡期间应无条件地接受甲方代表及雇主的领导和指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和新加坡的法律、法令和风俗习惯,如因违法、违纪而遭受罚款或被驱逐出境等发生的一切费用将由个人承担。

  乙方如果不服从工作分配、聚众闹事、不能完成雇主安排的工作,而被雇主辞退者,

  其所交一切费用将作为罚款甲方不再退还;若乙方不能通过新加坡政府的体检者及安全考试,其往返机票及相关费用由本人负责。

  1-4乙方到达新加坡后应根据雇主的要求投入工作。乙方不论在哪个工地,其薪金发放按该工地当时的定额标准执行。未经业主验收的工程量,当月不予结算。乙方工资在扣除各种扣款后雇主于次月支付,支付货币为新加坡元。正常情况下,乙方平均月收入不低于1300新加坡元。

  计件单价

  1、模板(包括支撑)5.20--7.00新元/m2(视不同工程而定);

  2、钢筋绑扎60.00--120.00新元/T(视不同工程而定);

  3、混凝土3.00—4.00新元/m3

  4、半砖3.80新元/m2

  5、一砖5.80新元/m2

  6、内粉4.00新元/m2

  7、地面沙浆2.50新元/m2

  乙方到达新加坡后,其护照、工作准证、安全合格证及技术鉴定考试合格证书均交

  由雇主保管。因看医生或其他合理原因需要使用护照可借用,用完后应及时归还雇主保管。

  乙方在新加坡期间,因工伤的医疗费由新加坡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法规定支付,除此

  以外的医疗费均由乙方自理。乙方因病需要住院治疗时,最多不能超过60天。经医生证明乙方身体状况不适合继续工作、乙方在工伤后无法恢复正常工作,雇主有权终止解聘并安排乙方回国。诈取工伤者根据新加坡法律要坐牢、打鞭。

  在新加坡期间因没有任务或因工伤(经指定医院的医生证明)无法继续工作或死亡,

  经甲方同意提前回国者,劳务管理费按国家相关规定退还。乙方如果不服从分配,表现不好、闹事、不能完成雇主安排的工作,在雇主告诫后仍无改进而被雇主辞退者,甲方将不予退还此款。

  甲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2-1负责为乙方办理赴新加坡入境手续和工作准证,并承担相应费用。

  2-2甲方收取乙方的劳务管理费不得超过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

  2-3在工作期满后,确保雇主向乙方提供由新加坡至中国的机票。由于某种原因机票没有使用,属雇主原因的,乙方应立即将机票退还雇主;属乙方原因的,乙方退还机票款给雇主,机票由乙方处理。

  2-4乙方到达新加坡后,雇主的安排下到指定的当地政府医院进行体检,费用将由雇主承担。如乙方不能通过体检或三个月内发现身体不能适合工作,雇主将立即把乙方送回国,返程机票由乙方负责。三个月以后如发现乙方身体有异(在国内隐瞒病情者除外),不能再胜任工作,雇主将安排把乙方送回国,并提供回程机票。

  2-5新加坡准证公司将为乙方办理工伤保险,费用由雇主承担。如乙方因工伤致残、重伤或死亡,雇主将根据当地劳工法和保险条例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索赔得到的赔款按新加坡规定的支付方式支付给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继承人,甲方不再做其它赔偿。如乙方发生死亡事故,甲方已被授权按新加坡当地的习俗办理丧葬事宜(包括遗体火化),然后将死者骨灰送回国,费用由甲方负担(仅限于新加坡劳工法所规定的保险范围之内的事故,因非工作性质而造成的死亡除外)。乙方家属不得以任何理由到新加坡处理后事,甲方也无义务安排乙方家属奔丧。

  2-6雇主向乙方提供在工地或其它地方与当地劳工相应的居住条件,如需要,将负责住处至工地的正常上下班交通。

  2-7乙方的个人所得税在每月工资中扣除,如果支付乙方个人所得税后,实际税款与所扣数字有出入,将采取多退少补但不退利息的办法处理。需补部分,雇主将从乙方工资中扣除。

  乙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3-1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尽快提供各种个人资料给甲方,以便甲甲方为乙方申办出入境手续。

  3-2乙方的护照费、出国体检费、外派劳务培训费及自其居住地至新加坡的路费和食宿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保证服从雇主的安排和调动,努力工作、听从指挥、遵纪守法,如果乙方懒散、

  不守纪律或挑衅闹事将被辞退遣送回国,其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所交费用一概不退。

  乙方在新加坡工作期间保证不私自外出留宿或打工、不变更雇主、不参与任何形式的

  罢工、不与新加坡公民同居,一经发现将被辞退遣送回国,并接受处罚。所交费用一概不退,同时承担相关法律、经济责任。

  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去新加坡工作或在合同期内要求回国,应视为乙方违约或乙方不

  能通过新加坡安全教育考试,所交费用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3-6乙方应严格按雇主的进度计划完成施工任务,保证质量,确保业主验收通过。对于操作不当造成的返工修补、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处罚。未经业主验收的工程量,当月不予结算。

  3-7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爱护机械设备、工具及生活设施,节约材料,无故丢失或非正常操作造成损失的要予以赔偿。

  四、乙方在新加坡一切活动必须维护甲方及雇主的声誉及利益,不允许以另外的名义对外活动,更不得从事任何与甲方及雇主有竞争性质的业务。若乙方在新加坡工作期间,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乙方所交费用一概不退,同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通过司法程序进行追索。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得私自改动,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直到双方完成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乙方回国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六、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家属: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单位间劳务派遣合作协议 篇4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用工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派遣公司):____________

  用工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派遣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联系人:联系电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劳务派遣合作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派遣岗位和人数

  1、甲方因工作需要,接收乙方派遣名员工到甲方岗位工作。乙方根据甲方通知在约定的时间内增减人员,新增或减少人员适用本协议。

  2、乙方应确保满足甲方的用工需求,派遣的员工具有完成甲方生产、工作任务的能力。

  第二条派遣期限

  派遣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到期协议自行终止。遇有上岗协议未到期仍在甲方工作的派遣员工,本协议自动延长至上岗协议期满。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用书面形式提前10天向乙方提供用工需求计划。用工计划应包含:用工人数、用工条件、用工期限、用工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条件、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和其他待遇;用工录用条件必须详细清晰,可操作。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候选人在进行面试,派遣至甲方的派遣员工在乙方办理完上岗手续后即与甲方进行交接,由甲方负责安排上岗。

  2、甲方应与经培训考试合格的派遣员工签订《上岗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其它需要约定的事项。

  3、甲方应按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对派遣员工进行上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和工作岗位所必须的技能培训教育,并组织员工进行考试,考试合格的员工方可上岗操作。

  4、甲方应为派遣员工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按甲方规定提供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

  5、甲方应明确劳务派遣员工适应本单位规章制度的范围、程度,告知派遣员工,实施管理和考核。

  6、甲方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派遣员工,有权退回乙方;对消极怠工或完不成生产(工作)任务的派遣员工应进行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不改的,有权将其退回乙方。

  7、甲方按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安排派遣员工的工作时间,执行国家劳动标准。

  8、甲方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二)点承担派遣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办理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手续。

  9、甲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应具备详尽的书面材料和考核记录,并提前3日通知乙方。

  甲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10、甲方于每月25日前将派遣员工的考核情况、人员异动情况书面报给乙方,以便乙方按时发放派遣员工工资,办理社会保险增减手续。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用工需求计划,确保甲方用工需求,并负责办理劳动用工相关手续,提供甲方所需的派遣员工有关信息资料。

  2、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派往甲方工作的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劳动合同的变更、续签、解除和终止。

  3、乙方应协助、指导派遣员工与甲方签订上岗协议。

  4、乙方应根据甲方用工需求计划和劳务派遣岗位,对其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5、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增加和减少劳务派遣用工的工作,尽快为派遣员工办理有关手续,避免影响甲方生产(工作)。

  6、乙方对甲方为派遣员工提供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有权提出改进意见。

  7、乙方在收到甲方付给派遣员工的劳务报酬后,应于3日内将工资发放到位,不得克扣和拖欠派遣员工工资;派遣员工劳务报酬按劳动合同(上岗协议)的约定和甲方考核发放。

  8、乙方负责为派遣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等手续,按有关政策规定代收代缴保险费用,不得挪作他用。乙方每年提供一份由社保局盖章认可的甲方派遣员工参保花名册给甲方备案审查,甲方有权随时到社保局抽查乙方为派遣员工的参保情况。

  9、乙方对其派往甲方工作的派遣员工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跟踪管理和走访服务,协助甲方做好派遣员工的管理教育、业绩考评工作,并不断改进各项服务。

  10、乙方指派专人负责派往甲方员工的管理,在协议期内,派遣员工发生变动(包括但不限于因不符合上岗要求被退回或派遣员工自动离岗等),乙方应尽快为甲方补齐符合要求的派遣员工,并协助办理派遣员工的离岗手续。

  10、乙方负责派遣员工劳动人事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11、乙方负责与甲方签订安全代管协议,委托甲方对其员工的劳

  动安全进行管理。

  第四条各项费用及结算支付方式

  (一)劳动报酬

  1、试用期劳务报酬。派遣员工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试用期待遇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执行。

  2、试用期满劳务报酬标准按甲方薪酬制度执行,应同工同酬,不低于长沙市最低工资标准,并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按月考核结算。

  (二)社会保险费

  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费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办理,具体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按长沙市社保局规定确定。

  (三)派遣管理服务费

  根据每月派遣员工在岗人数由甲方按照每人每月____________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管理费,税金由甲方支付。

  (四)费用结算支付方式

  1、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派遣管理服务费等由乙方开具合法劳务发票,在每月约定的时间向甲方财务结算收取。

  2、所有费用通过银行结转,乙方通过银行发放派遣员工劳务报酬,月度劳务报酬发放时间由甲、乙双方根据月度考核情况,另行以函件明确。

  第五条劳动管理、违约责任及其它

  1、由于甲方提供的用工条件不符合法律规定导致辞退试用期内派遣员工发生歧义,无法退回乙方,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未按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安排派遣员工工作,超时或强迫派遣员工作而发生劳动纠纷,或产生相关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3、甲方在乙方所派遣的员工上岗之前发放有关本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等资料,并举办相关的入职培训,乙方所派遣的员工在完全知悉并承诺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后,方可签订《上岗协议》并上岗。

  4、甲方没有按约定的时间报给乙方派遣员工考核后的劳务报酬表、派遣员工增减异动表,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费用,导致延迟发放派遣员工工资,不能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停保手续,所产生的责任、后果由甲方承担。

  5、乙方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发放派遣员工劳务报酬,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派遣员工办理参投社会保险手续,乙方无故不及时为派遣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由此引发的劳动纠纷和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7、派遣员工终(中)止上岗协议,应按甲方规定办理离岗手续。甲方提供给派遣员工使用的工具和其他物件,用后要求归还的应归还,若有损失,甲方可直接在该派遣员工工资中扣除损失部分。

  8、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与派遣员工解除上岗协议,并通知乙方:

  (1)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试岗期间经考核不能胜任甲方工作岗位的;

  (5)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9、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派遣员工可以通知甲方解除上岗协议: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六条其他约定

  1、派遣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或死亡),医疗费和医疗期按国家和甲方的规定执行,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派遣员工和乙方后,将该派遣员工退回乙方,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另派员工上岗。

  2、派遣员工发生工伤(或工亡)事故,工伤指标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工伤申报、认定及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销费用,报销后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支付方式按照国家及地方《工伤保险管理条例》执行。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应申报工伤而未申报或者申报的程序、内容等不符合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导致工伤申报不成功,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3、派遣员工依法享有休息休假、生育、婚丧、医疗、工伤等各种假期的权力,享受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待遇。

  4、除了甲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或者派遣员工自愿辞职的情况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外,甲方退回乙方派遣员工,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支付派遣员工经济补偿金;由于甲方原因停工的,应支付派遣员工最低生活保证金。

  5、乙方派遣员工转编为甲方合同制员工时,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元/人服务费。

  第七条商业秘密甲乙双方应保守对方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泄漏;乙方应确保派遣员工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防范派遣员工泄密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八条本协议如遇法规政策变化需调整,双方可根据法规政策变化协商解决。如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变更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协议。

  第九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长沙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单位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单位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间劳务派遣合作协议 篇5

  劳务派遣单位(甲方):

  用工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劳务派遣的人数及期限

  劳务派遣人数____人。

  劳务派遣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____起至_______日止。

  二、劳务派遣的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乙方生产工作需要向乙方派遣劳务人员,乙方安排甲方劳务派遣人员从事本合同附件中约定的工作岗位,因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可调整甲方派遣劳务人员的岗位和薪金。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乙方的用工数量与用工条件组织派遣劳务人员到乙方工作,到乙方工作的劳务人员必需符合乙方工作岗位要求,乙方的工作岗位、用工数量发生变化,甲方应根据乙方的用工需求增减劳务派遣人员。

  (二)甲方派遣到乙方工作的劳务人员,必须与甲方签订《 劳动合同书》,甲方履行《劳动合同书》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并负责办理合同的续签、终止和解除手续。

  (三)甲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四)劳务派遣人员在被乙方使用期间,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

  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亡),甲方应承担工伤(亡)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协调工作。员工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按国家和云南省的相关政策处理。

  (五)劳务派遣人员因执行乙方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甲方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工作需求,向甲方提供被派遣人员的工作岗位、用工数量、用工条件。

  (二)负责制定被派遣人员的工作岗位职责,按照工作岗位的要求对被派遣劳务人员进行业务、职业技能、安全生产、职业道德、劳动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培训与教育,并为被派遣劳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工具,以及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

  (三)甲方委托乙方将工资、加班费和绩效奖金等直接向被派遣人员支付。由企业和个人承担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部分,乙方按甲方的授权委托进行代扣,并按甲方通知的金额和时间支付给甲方。

  (四)劳务派遣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五)乙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生产、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合理安排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休息、休假、婚丧假时间,女职工“三期”按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六)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在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由乙方按国家和省的相关政策办理。

  五、派遣人员的聘用与清退

  (一)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将其退回甲方,不支付甲方经济补偿:

  1、聘用前提供虚假简历、学历、身份证、健康状况等。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3、严重违反乙方保密规定,有意泄露乙方商业秘密,因失职、失误给乙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将其退回甲方,乙方应按法律规定的情形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1、派遣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乙方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的。

  (三)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不得将其退回甲方:

  1、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劳务派遣费用的支付

  (一)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劳务派遣管理费于每月的__日前支付给甲方。

  (二)劳务派遣管理费每人每月元。其人数核定以本月初实际派遣人数为准。

  (三)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派遣管理及相关费用,由甲方为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七、派遣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

  2、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务管理费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

  2、未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

  (四)本合同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

  八、违约责任和赔偿

  在合同期内,因国家政策发生重大改变、发生其他不可抗拒力、甲方或乙方与派遣人员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妥善处理,无法达成一致的均可向昆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单位间劳务派遣合作协议 篇6

  一、甲乙双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1.劳务派遣人员可由甲方自行面试、确认录用,也可委托乙方进行招聘并交由甲方确定。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

  2.甲、乙双方按照商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更改《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依法需要辞退的,甲方应提前35个工作日将辞退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与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甲方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病、工伤(含职业病)在医疗期内的,以及女性职工的“三期”期间,甲方不得通知乙方与其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甲方应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用人单位的职责。

  二、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支付

  1.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标准执行,实行同工同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应于每月日前转入乙方银行账户。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清单,转入每个劳务派遣人员的银行工资卡账户内;

  3.甲方应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明细表,乙方根据甲方转入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足额发放和缴纳;

  4.劳务派遣人员的每月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劳务派遣无合同以及乙方未能按期转入工资卡账户,违约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总额5‰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派遣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

  2.对劳务派遣人员是否适合要求有最终决定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单位间劳务派遣合作协议 篇7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_______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_______

  甲方根据乙方的生产(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协议:

  一、劳务派遣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劳务派遣内容: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需求的相关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服务。

  2、甲方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有关保险福利待遇等其他相关事宜。

  三、劳务费用结算与支付:

  1、劳务费用的构成:

  (1)劳务人员的工资报酬(基本劳务费、考核劳务费)(标准不低于苏州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劳务管理费:每人每月_______元;

  (3)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商业保险费:每人每月_______元;

  (4)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社保费:每人每月_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5)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农保费:每人每月_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2、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应在每月日前将实际产生应付的劳务费用等一并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并提供各项劳务费用结算明细清单。劳务人员工资应由甲方在每月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相关劳务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给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协议签定后天内为乙方输送派遣达到法定用工年龄、体检合格、持有岗前培训合格证并经乙方确认合格的劳务人员赴乙方工作,甲方在天内办理好相关上岗手续并提供劳动政策指导服务。

  2、乙方将实际产生应付的相关劳务费用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后,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时间为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相关保险费用(劳务人员个人应承担税费部分由甲方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3、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服从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委派专人负责协助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产管理、岗位调动、劳务考核,遵守乙方制订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操作规范、岗位责任制等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成乙方布置的劳动(工作)任务。

  4、甲方负责定期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有效的劳务跟踪和劳务管理,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协助乙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工作。

  5、甲方应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乙方情况。

  6、甲方应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健康体检和岗前培训,取得体检合格和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输送派遣给乙方,体检和培训费用由负担。

  7、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录用、退工、退保费手续,协助乙方处理劳务纠纷以及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处理劳务派遣人员因在乙方工作期满或因违反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被终止劳务工作的事宜。

  8、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应及时通报和配合甲方处理。发生的相应费用以及办理处理手续由甲方负责处理。

  9、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拖欠应付劳务费用以及违反劳动政策法规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10、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追偿。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明确其告知劳务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劳务工资报酬等。

  2、乙方应为劳务人员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并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伤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3、乙方需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相关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权按照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勤考核奖惩等综合劳务考核,乙方可对劳务派遣人员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5、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劳务费)和缴纳相关保险费等情况,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赔偿。

  6、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实行每天八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产需要劳务人员加班的应按有关国家规定支付劳务人员加班费或给予调休。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甲方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经济处罚或经济赔偿等问题时,按照乙方相关规章制度由甲方负责处理后返还乙方。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的;

  (2)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乙方造成元以上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派遣劳务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乙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派遣劳务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被派遣劳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考核,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根据本协议第五项第7条(1)至(5)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应向甲方提供或传真有关书面材料或有关部门认定事实材料经甲方确认后处理;根据本协议第7条(6)、(7)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处理。

  9、除法律规定和本协议有约定外,乙方不得随意遣返退回本协议期间的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如有按《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其他约定事项:

  1、因乙方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其他客观原因乙方的确需要裁减用工或不能继续用工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确定乙方需裁减或不能用工的,乙方应按《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相应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3、本协议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认为需要修改、补充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4、甲方所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在乙方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员的体检费、岗前培训费、资质证书费、劳务管理费、相关保险费。

  5、甲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镇劳务人员,有关用工手续办理等费用,由甲方垫付后向乙方收取。

  6、甲方在办理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事务中遇有重要事项需要乙方决定的,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方能实施。

  7、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本协议期满前,双方均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本协议是否继续履行,是否继续履行由双方协商处理。

  七、协议纠纷处理: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1、乙方〈岗位人才需求表〉和劳务费用结算明细内容为本协议有效组成内容部分。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补充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内容有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3、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单位间劳务派遣合作协议 篇8

  劳务派遣合同

  合同编号: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合同期限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  派遣规程

  第五章 费用及其结算

  第六章  合同变更、终止和展期

  第七章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第八章 附则

  附表一:派遣员工招聘需求表

  附表二:派遣员工退回通知书(存根)

  附件三:劳务派遣单

  甲方:瑞声光电科技(常州)有限公司    常州美欧电子有限公司    

  瑞声声学科技(常州)有限公司    瑞声精密制造科技(常州)有限公司 

  瑞声新能源发展(常州)有限公司  泰瑞美电镀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南夏墅镇新常漕路3号                                                  

  电话: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就劳务派遣等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经有关部门注册、登记或备案并能证明各自身份的合法有效的文件。

  第二条 释义:

  (一)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服务机构(乙方)根据用工单位(甲方)的劳务派遣需求,通过招聘派遣员工、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将员工派遣到甲方工作,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并办理派遣员工保险和福利费的一种专业化的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活动,也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一种新型的劳动用工形式。

  (二)派遣员工是指由乙方聘用并被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员工。派遣员工与乙方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包

  括劳动合同关系、保险关系和劳动用工手续等);派遣员工与甲方只存在工作管理关系,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

  第三条 如甲方与乙方的派遣员工直接签订的协议中含有竞业禁止条款,甲方应通知乙方。

  第二章   合同期限

  第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经双方同意,本合同期限可顺延或延期

  第五条 派遣期限:双方按照附件三格式确定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甲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接受乙方推荐的派遣人选,或根据自身业务需要自行选定候选人员后告知乙方办理有关录用及派遣手续;

  (二)可与乙方派遣的所有人员另签个人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保密承诺、礼品政策等),并送乙方备案。但该协议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三)甲方可根据商务情况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四)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甲方规章制度的派遣员工,对失职或营私舞弊、使甲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失的派遣员工,甲方有权退回该派遣员工并要求乙方予以及时更换。

  (五)派遣员工招聘、录用

  1. 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甲方需求设置派遣员工的具体数量及人员配置。

  2. 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的变化向乙方提出增加派遣员工的数量的要求,但应提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并列明具体的增派数量、岗位职责、薪资待遇水平、服务期限等信息。

  (六)若甲方认为乙方有任何违反或可能违反本合同的行为,甲方有权提出书面意见要求乙方改正。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其针对违反或可能违反本合同的行为采取的改进措施回复甲方,最大程度上维护甲方利益,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七)在合同有效期内,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退回派遣员工,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在3天内更换符合甲方条件的派遣员工: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单位规章制度、业务规程或劳动纪律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和管理的;

  5.派遣员工同时与乙方以外的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6.派遣员工有违法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7.派遣员工因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的;

  8.派遣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9.派遣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在合同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退回派遣员工,但是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乙方和员工本人方:

  1.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2.甲方依法被宣告破产的;

  3.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4.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5.派遣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甲方的生产安排调整,对派遣员工的需求量降低的。

  (九)甲方应遵守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按照双方约定的服务费标准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中规定的服务费用。

  (十)甲方应根据法律及政府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的派遣员工提供国家规定标准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卫生设施、卫生条件。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乙方可根据商务情况与甲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对派遣人员的招聘要求,协助刊登广告,负责简历的接收、整理、初筛,组织面试。

  (三)乙方负责新招派遣人员的岗前基本素质培训,包括基本行为规范,敦促和监督被派遣的乙方员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及乙方员工与甲方另行签订的所有协议,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乙方应为派遣至甲方的人员办理合法的派遣手续并主动办理应甲方要求出具各种有关证明、证件。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为派遣员工提供相应的保险及福利待遇。

  (五)乙方应与乙方派遣至甲方的人员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不得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经甲方确认,甲方、乙方、乙方派遣人员各执一份。

  (六)若发生《劳动合同》项下的劳动争议,乙方应直接与派遣员工交涉解决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乙方应采取必要且合法的措施使甲方免受由此可能引发的争议的影响,如按劳动法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同意对由于乙方派遣至甲方的员工在工作中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包括但不限于疏忽、不诚实、犯罪、欺诈或违约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甲方、甲方员工、第三方的所有索赔、损失、损害、成本和开支,乙方与其派遣至甲方的员工承担连带责任。

  (八)如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有盗窃、破坏和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包括宿舍管理、工作纪律和车间管理等)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且甲方能提供确切证据证明的,由派遣员工承担,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乙方派遣人员中有在逃犯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后果和责任。

  (九)甲方需要新增或补充人员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通知后,于  三十  个工作日内及时输送满足甲方数量要求及符合下述条件的人员:

  1)体检合格;       2)年龄为16周岁以上;

  3)初中及以上学历; 

  (十)乙方派遣人员在甲方处提供劳务期间应服从甲方监督、管理和指派,若乙方派遣人员人数在甲方同一工作区域超过50人的,乙方须派常驻甲方管理员对其劳务人员的业务及行为规范进行考核,及时发现、处理异常情况并承担相应责任;派驻人员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乙方与其派遣人员应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其派遣人员在无工作期间,乙方应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派遣人员支付劳动报酬。

  第四章   派遣规程

  第八条 甲方根据业务或管理工作需要和岗位需求,以《派遣员工招聘需求表》(附表一)书面通

  知乙方。《派遣员工招聘需求表》详细注明招聘数量、到岗日期、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附加条件。

  第九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增加派遣员工,应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为甲方招聘并提供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候选人员及其相关资料。

  第十条 乙方对外公开招聘、发布招聘信息时,应注明“外派员工”字样,但招聘内容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发布,不得进行虚构或夸大宣传。招聘可由乙方协助进行,以确保乙方提供符合甲方岗位要求的人选。

  第十一条乙方应为其派遣到甲方的人员依法办理下列手续:

  (一)乙方与甲方同意接受的派遣人员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二)乙方应为派遣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及其他乙方所在地规定的费用。

  (三)应甲方要求,乙方为甲方同意接受的派遣的人员出具有关证明。

  第十二条 按本合同规定,甲方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应以《派遣员工退回通知书》(附表二)书面

  通知乙方,由乙方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离职、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等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 派遣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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