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供货合同集合

2024-07-26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实用的供货合同集合(精选3篇)

实用的供货合同集合 篇1

  发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就发包方汇峰国际城20号地块C04-2#、8#楼外墙外保温系统工

  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合同价格:玻纤网面(厚度 mm元/m2;保温(厚度 mm 元/m2。预算面积 m2;预算工程造价 元。

  二、甲方责任:

  1、开工前5天,向施工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保温工程施工前,发包方应组织施工方、总承包方、监理单位对外墙及外墙平面度和垂直度;混凝土梁、柱和砖砌体连接处是否用钢丝网加固处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施工。

  3、负责协调施工方与总包方的关系,解决现场施工必须的水电、库房、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以及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解决施工人员临时住宿问题。费用由甲方负责。

  4、指派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签证手续和其他事宜。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6、对施工结束后的墙面不得破坏,如因此造成质量事故与乙方无关。

  三、乙方责任:

  1、保温材料各项性能指标应达到国家标准,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及相关资料,保证检测及验收合格。

  2、参加发包方组织的现场技术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交发包方及监理审定。

  3、指派生的问题。

  4、服从发包方管理,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质保量按期完工。

  四、验收标准:

  乙方在做完以下三方面工作后即视为该工程验收合格。

  1、向甲方提供完整的资料。

  2、所以材料复检合格并提供检测报告。

  3、实体检测合格并提供检测报告。

  五、付款方式:

  1、工人进场,甲方付给乙方工程造价的10%。

  2、保温层施工结束,甲方付给乙方预算工程造价的50%,即万元;保温系统施工结束,甲方付给乙方预算工程造价的80%即万元;验收合格付95%;5%质保金2年内结清。

  3、如甲方未能按合同付款,乙方可单方面停工或不予以办理验收及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双方损失由甲方负责。

  4、保温系统结束15日内,该工程决算完成。如系甲方拖延不予以决算,影响保温单项验收,后果甲方负责。并视同甲方默认乙方决算。

  六、违约或争议处理: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可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如协商调解无效可向法院诉讼。

  七、其他约定:

  八、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实用的供货合同集合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责任,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特签订本合同书,协议如下:

  一、甲方维护乙方公司内的电脑、网络及周边设备;

  (其中电脑为台;打印机为台;其它)甲方确保乙方电脑系统的稳定性,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

  二、甲方为乙方维护日期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

  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月付给甲方代维费元整,共计X元,大写:计人民币.此代修费不含乙方电脑硬件坏时的维修费。

  乙方电脑系统出现问题,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反应情况,征求乙方意见,如若乙方硬件需要维修,甲乙双方协商。维修费用另外计算。

  三、维护程序为:乙方电脑软、硬件及网络出现故障的时候,致电甲方工程师,甲方将在:

  当天工作日作出响应。(40台)

  5小时作出响应。(60台)

  3小时作出响应。(100台)

  ___(台)

  如若甲方因特殊情况不能赶到,应向乙方商妥,如若在商妥期间内不能到达现场,乙方有权扣除甲方当月的电脑代维费的10%.

  四、乙方应及时交纳代维费,逾期将收取10%滞纳金。乙方中途中断此合同,乙方应付给甲方签约期限内的所有代维费,即:人民币:.

  五、本合同如有涂改则无效,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实用的供货合同集合 篇3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业主方(需方):

  经三方协商同意,根据我国《合同法》订立合同如下:

  第1条:质量标准及价额

  根据工程需要,该工程所用电线电缆经三方同意由乙方供货,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等如下表

  第2条:供货退货规定

  1、质量规定:三方约定由乙方负责采购所需的电线电缆材料,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交货时必须有生产厂家的合格证和有关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经建设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及甲方验收合格才能使用。

  2、交货方式:根据甲方提供的所需数量及时送货到施工现场(由甲方指定库房,乙方负责下货搬运),由甲方保管员当面点清货物规格数量,在乙方“送货单”上签字方可作为乙方在甲方供货的入库依据。

  3、交货地点:彭水县两江桥旁乌江画廊游客接待中心改办公楼工程。

  4、交货日期: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四日内必须供货到交货地点。

  5、退货规定:由于乙方所供货物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退货,甲方未使用完的电线电缆乙方同意退货结算。

  第3条:货款结算办法

  三方约定乙方货款由彭水县江汇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经甲方认可代付给乙方,乙方供货到甲方施工现场经业主、监理、甲方等验收合格后首付货款80%,其余货款于工程完工明确工程实际用量后一次性付清。

  第4条:争议和纠纷处理

  4.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2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期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调解或请有关部门解释。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查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4.3本合同一式两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竣工验收结清工程材料款后自动失效。

  甲 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 方(公章): 乙方代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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