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设备管理制度

2024-09-03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室设备管理制度(精选33篇)

室设备管理制度 篇1

  1.目的作用

  实验室仪器和设施是测试产品及各种材料物资性能和质量情况的基本工具,只有实验分析仪器设施的质量可靠,功能正常,正确使用,才能提供出准确、可告、真实的检测实验数据。所以公司必须加强对实验室仪器设施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实验室仪器、设施的管理,应根据其专业知识性很强的特点,实行专人负责包干制。即将所有的实验设备、化验仪器分配到人,其责任内容包括保管、使用、保养、检修、申请更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均要规范,符合要求。实验室主任负责对本室各责任人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并按本制度规定的实施内容进行工作检查和考核。

  3.精密仪器的管理

  3.1各种精密仪器(包括天平、火焰光度计、电导仪、热量计、抗压强度机等)应分别安放在不受环境干扰比较安全的地方和专用仪器室内坚固的分析台上,并注意防震、防潮、防止阳光直接照射、反腐蚀和防止电炉高温热源的影响。

  3.2不得随意搬动拆卸、改装精密仪器,如确有需要必须经实验室主管同意,并应作出相关的备查记录。

  3.3精密仪器的使用须经计量部门校正合格才能使用。

  3.4精密仪器的使用操作方法必须严格按说明书规定,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拨动仪器旋钮,以免损坏仪器,也不得挪作它用。

  3.5精密仪器技术资料应作为技术档案妥善保管,并做好使用检修记录。非常用的技术资料应统一存放公司档案部门保管。

  4.玻璃仪器及化验仪器用具的管理

  4.1滴定管、移液管、容量瓶等玻璃仪器须放在平稳不易摔落之处。

  4.2容量仪器的使用方法应严格按操作规定进行,以保证分析结果的准确度。使用过程应特别注意轻拿轻放,防止破损。

  4.3所有玻璃仪器在使用完毕后必须洗干净。不要在容器内遗留油脂、酸、碱液等腐蚀性及毒性物质。滴定管、移液管等洗净后要用净滤纸包住两端,以防沾污。

  4.4带磨口塞的仪器(包括容量瓶、酸式滴定管、比色管、试剂瓶等)在清洗前必须先作记号,塞口不能互混。带磨口塞的仪器长期不用时,磨口塞应垫一张纸片,磨口塞间若有沙粒时不能用力转动,磨口塞间不能用去污粉擦洗,以免损伤。

  4.5成套性的玻璃仪器使用完毕须即时洗干净,磨口接口用干净纸包好,放人仪器盒中保存。

  5.实验设备(设施)的管理

  5.1所有的实验设备均应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要求操作者照章使用设备,防范事故发生。

  5.2所有的实验设备必须安装在专门的实验房间,由专人操作和管理,每次使用后均要进行保养和场地清理,保持良好的实验环境。

  5.3实验设备的配套电气设施如电源控制柜等如发生故障应通知相关专业人员修理,非本专业操作者不得擅自处理,以防意外事故。

  5.4实验设备中的机械传动部位的润滑和维护等工作,应按设备动力科制定的润滑控制点图表和检查维护部位,按时进行保养和检查。常见的一般故障由操作者排除,出现大故障应通知设备科安排解决。

  6.实验仪器及设备的报废、更新管理

  6.1实验仪器(包括器具)和设备由公司质管部门根据公司产品生产的需要,统一进行计划管理,每年初由计量科(或实验室)报出申购计划,质管部审核后交公司统一规划安排采购。

  6.2仪器、设备的更新应遵循精度对口、选型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对有特殊要求的仪器在购置时,实验室可派专人配合采购部门进行质量把关。

  6.3实验室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对能修复使用,又不影响测试工作精度的仪器设备不能作报废更新上报。无法修复,失去使用价值的,也要报请上级部门组织鉴定方能作报废和淘汰更新处理。

  6.4设备报废及事故的处理

  6.4.1设备器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由于主要零部件老化导致精度降低不能使用,属于自然废损。由于仪器设备本身内在质量问题,在使用时,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损坏,则为非责任性损坏,按有关手续办理废损处理。

  6.4.2如因责任心不强,违规使用或保管混乱,造成损坏,应作为责任事故,除按有关手续办理废损处理外,还应对责任者进行处罚,具体按公司“责任事故处罚条例”办理。

室设备管理制度 篇2

  1、闲置设备的管理:

  1.1、设备在6个月以内没有使用可定为闲置设备,凡闲置设备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1.1、要做好一级保养所规定的保养项目,切实做到完好停用。

  1.1.2、对闲置的机械、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好各部件的反腐工作,做到上盖下垫,定期保养,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拆卸任何零部件,确保设备完好。

  1.1.3、凡闲置各类生产机械、设备,都应是性能良好。

  1.1.4、凡由于生产任务不足等原因造成设备长期未使用,对这些设备应做好封存工作。

  1.1.5、封存范围,设备闲置6个月以上,可以申请封存,设备封存范围是金属切断设备、压力设备、起重设备、和其它机械动力设备等。

  1.1.6、凡封存的设备,基层单位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基层单位领导签字后,上报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然后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上报物资管理部门申报设备封存申请单,经上级主管设备的.领导批准后,按物资 管理部门的要求,送到指定的位置,方可封存(凡封存的设备,可不算利用率)。

  2、封存设备的管理:

  2.1、因为设备封存和设备闲置有区别,在管理上要求更高,所以要求如下:

  2.1.1、凡封存的设备,设备管理部门必须逐级登记,做到帐物存放数量、质量、存放地点、封存日期要清。

  2.1.2、设备封存前要对设备做好一次二级保养工作,做到设备性能完好,零部件齐全,上盖下垫,涂油防尘,防潮,反腐,并指定专人保管。

  2.1.3、在雨季,冬季来临时,对封存的设备应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1.4、连续闲置一年以上的设备,应列入闲置多余设备,经公司领导批准同意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做调剂处理。

  3、设备的启封管理:

  3.1、封存设备需要使用时,由使用单位填写设备使用申请,报设备管理部门,由设备管理部门报物资管理部门,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启用。

  3.2、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恢复提取设备折旧和设备利用率考核。

  3.3、封存设备启用前应做好清洗工人作,检查油孔、油路是否畅通,电气线路及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活动部位注上润滑油,清除四周一切障碍,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后,接上电源,加上油水(发动)进行试车运转,试车运转一切正常后,方可使用。

室设备管理制度 篇3

  1、井下设备报废权限归企业管理办公室,其他单位均无此权限。

  2、凡需要报废的生产设备,先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报告,由企业管理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认真鉴定认可后填写设备报废单;或者企业管理办公室根据厂发展要求,经主管厂长批准后,通知使用单位,办理设备报废手续。设备报废单一式三份,计财部、使用部门、企业管理办公室各存一份。

  3、凡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可按规定申请报废。

  3.1 设备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主体结构陈旧主要部件已磨损破坏,精度低劣,已达不到最低的工艺要求,无修理价值或不能调出者。

  3.2 使用年限未到但不能迁移,因建筑物改建或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毁者。

  3.3 因事故或意外安全等原因,使设备遭受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者。

  3.4 腐蚀过甚,绝缘老化,磁路失效,耗能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无修复价值或继续使用易发生危险者。

  3.5 自制非标准设备经生产验证和技术鉴定不能使用而无法修复、改装和调出利用者。

  3.6 公司发展规范需要变更者。

室设备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执法音像记录设备使用管理,加强执法监督,维护当事人和环境执法工作人员合法权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音像记录设备,是指环境保护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对环境监察执法行为进行音像记录或者全过程音像记录,所采用的照相机、录音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手持执法终端和视频监控等记录设备。

  第二章使用

  第三条环境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佩戴、使用音像记录设备。

  第四条环境执法人员在执法前,应当对音像记录设备的电池容量、内存空间、系统日期和时间等进行检查,保证音像记录设备能够正常使用。

  第五条执法记录仪应佩戴在左肩部或者左胸部等有利于取得最佳声像效果的位置。

  第六条环境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使用音像记录设备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在对管理相对人实施查抄、取缔或者采取强制措施时尤其要注意记录违法事实、证据。

  第七条环境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事先告知当事人使用音像记录设备,告知的规范用语是:您好,我们是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环境执法人员、,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监督我们的执法行为,本次执法全程录音录像。

  第三章管理

  第八条音像记录设备所记录的声像资料,应分别在办公电脑和移动硬盘存储保管。

  第九条环境执法人员应当在每次执法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将音像记录设备记录的声像资料存储。

  第十条监察室制定音像记录设备声像资料管理制度,各执法科室建立执法记录档案,以科室为单位进行分类存储和检索,并设置调取查阅权限,统一规范管理声像资料。

  第十一条音像记录设备记录的声像资料保存期限为6个月。6个月后,管理人员根据情况对无保存意义的进行清除处理。

  第十二条遇有以下情形,应当采取刻录光盘等方式长期保存音像记录设备记录的声像资料:

  (一)监察对象对环境执法人员现场执法办案有异议,可能投诉、上访的;

  (二)监察对象逃避、拒绝、阻碍环境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谩骂、侮辱、殴打环境执法人员的;

  (三)其他重大、敏感情况有备份保存必要的。

  刻录光盘保存的,应当制作一式两份,在光盘标签或者封套上标明制作单位、制作人、制作时间、执法活动或者案件名称及标号等主要信息。

  第十三条行政机关或执法科室因工作需要调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需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做好登记记录后,方可调用,任何个人不得私自调用已归档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第四章监督

  第十四条环境执法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和维护音像记录设备,不得擅自转借他人使用。音像记录设备损坏需要进行维修的,应当在发现损坏24小时内,交由局办公室统一进行维修。

  第十五条监察室不定期对环境执法人员佩戴、使用音像记录设备等情况进行检查、督导、通报。

  第十六条在行政执法中遇有下列情形,可以停止使用执法记录仪:

  (一)涉及个人隐私及商业秘密的;

  (二)因天气等自然原因无法使用的;

  (三)监察对象及其他人员阻碍正常执法无法继续使用的;

  (四)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使用的;

  对上述情况,环境执法人员应当在执法结束后及时制作工作记录,写明无法使用的原因和依据,报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一并备案存档。

  第十七条环境执法人员使用音像记录设备时,有下列行为之一,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在执法过程中不按规定佩戴、使用音像记录设备记录的;

  (二)对执法信息进行删减、修改、弄虚作假的;

  (三)滥用、私用音像记录设备,或者将音像记录设备交由非本单位人员使用的;

  (四)私自复制、保存或者传播、泄露执法声像信息的;

  (五)故意毁坏音像记录设备或者声像资料存储设备的;

  (六)有其他严重违反音像记录设备使用管理规定行为的。

室设备管理制度 篇5

  1、班级电教设备的管理由班主任负责。

  2、班级电教设备仅为教育教学活动开放,在没有教师在场时,设备柜(A~E)不得打开(如教师上课要提前打开设备,该教师必须提前进入教室;下课后请任课教师督促电教管理员锁好上述五个柜子。希望外聘和返聘的教师也能遵守上述规定,以保障设备安全),其它时间请锁好,放学后请关闭电源(可关闭接线板的开关,也可以拔掉电源插头,其中电视机插头不用时就请拔下,避免电视机长期带电),并将教室门窗关好、锁好(离开教室时请推一下门窗,确认已关好、锁好)。对于电动幕布,可在每天第一次使用时放下来,不用每节下课时都收上去,但中午和晚上放学后必须收上去。在教室中无人上课(如广播操、体育、音乐、微机课等)时,请务必关闭设备开关、锁好设备柜、关好教室门窗。电教中心将不定期抽查,检查结果与班级常规评比挂钩。

  注:多媒体讲台的设备柜(A~E柜)中请不要存放除电教设备以外的其它物品,没有教师在场时请锁好;F柜不用锁;录音机可放入D柜中,也可由教师带回办公室。

  3、多媒体讲台要保持卫生,要求A~E柜内无明显灰尘和杂物,讲台桌面每天用干抹布抹一次,电教中心将不定期抽查,并将结果报教育处计入班级常规得分。

  4、如发现有学生在讲台附近或液晶投影机下方哄闹,将立即向教育处或校长室通报并严肃处理,必要时将给予处分。

  5、如发生设备故障,请立即关机并书面报修(口头或电话报修无效,必须到电教中心书面报修并领回报修单回执)。

  6、一旦发现教室门窗或讲台柜门及锁损坏,请立即书面报修(口头或电话报修无效,必须到总务处书面报修并领回报修单回执,然后在黑板右下角写清楚相关情况,注明报修单登记号,检查时不扣分)。

  7、如果电教中心或总务处维修不及时,报修人可凭报修单回执向校长室投诉。

  8、设备维修时如需搬离教室,必须进行书面登记并由班主任、任课教师或电教管理员签字确认,其中搬走时封条如有损坏、以及搬回时必须由班主任签字确认。

  9、如因非正常使用造成设备损坏或因未锁好设备柜造成设备丢失,要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赔偿。

  10、使用设备时请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注意对设备的保养,特别是液晶投影机,连续开机时间不能超过2小时(气温超过30度或低于5度时为1小时),关闭液晶投影机后必须等待5分钟才能关闭接线板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否则极易造成灯泡爆裂甚至爆炸的`事故。如果开机时出现“清理过滤网”的提示,请在下课后向电教中心报修。

  11、班级电教管理员应服从电教中心的管理,定期参加电教管理培训,认真负责的管理好班级的电教设备。对于一贯认真负责、管理到位的电教管理员,学期结束时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12、上述规定请认真遵守,总务处和电教中心将不定期抽查(包括卫生情况),并将结果上报教育处,对于多次违反的班级,总务处和电教中心有权报校长室批准收回钥匙,停止使用,并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对于长期表现较好的班级,将报教育处进行表彰,在评选文明班级时可予以优先考虑。

室设备管理制度 篇6

  为了提高设备运行可靠性,规范设备缺陷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缺陷分类

  1、紧急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处理,否则将发生人身伤亡、主设备损坏及大面积停电者。

  2、重要缺陷:性质重要,情况严重,尚能坚持运行,但已影响设备出力,不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之需要,或短期内将发生事故,威胁安全运行者。

  3、一般缺陷:性质一般,情况轻微,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可列入计划进行处理者。

  二、缺陷的分析处理

  1、紧急缺陷:应立即处理。如停电处理困难时,则采取转移或限制负荷等措施,争取尽快处理。

  2、重要缺陷:在发现后一般24小时内应对其进行处理,如不能也要安排在近期内计划处理。

  3、一般缺陷:不论其是否影响安全均应积极处理,如有困难,可列入计划处理。

  4、所有缺陷在未处理好前,均应加强监视,采取有效措施,以防发生或扩大事故。

  5、每周由生产部门组织人员对设备缺陷进行一次分析并提出处理计划,然后向分管领导汇报。

  三、发现缺陷后的登记与汇报

  1、发现任何缺陷都应记入设备缺陷报告处理登记表。对当时已处理,如有重要参考价值的.,也要作好记录。

  2、发现主设备的紧急、重要缺陷后,应立即向生产部门汇报。

  3、对于不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需要的缺陷,应及时向电网公司调度室联系。

室设备管理制度 篇7

  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

  第一条目的确保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精准,防止因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误差,而产生不良品,并延长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使用寿命。

  第二条范围凡本公司所使用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

  第一条、目的

  确保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精准,防止因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误差,而产生不良品,并延长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使用寿命。

  第二条、范围凡本公司所使用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

  第三条、职责

  品质部门: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编号、记录、校正及管理。相关部门:自己部门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

  第四条、定义

  内校:运用可追溯国家标准之标准件,校验公司内之检验设备、计量器具。

  外校:凡本公司无法校验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有国家认可之校验单位校验。

  第五条、实施要点

  (一)所有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均需建卡或台帐,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使用、维护保养及校正。

  (二)生产和检验用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须由专人负责校验并按国家相关规定送计量部门检定,经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检定后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应贴上合格证并规定使用期限。

  (三)为使员工确实了解正确的使用方法,以及维护保养与校正工作的实施,凡有关人员均需参加讲习,由品质部门负责排定课程讲授,如新进人员未参加讲习前就须使用检验仪器量规时,则由各该单位派人先行讲解。

  (四)检验仪器量规应放置于适宜的环境(要避免阳光直接照射,适宜的温度),且使用人员应依正确的使用方法实施检验,于使用后,如其有附件者应归复原位,以及尽量将量规存放于适当盒内。

  (五)有关维护保养方面

  1.由使用人负责实施。

  2.在使用前后应保持清洁且切忌碰撞。

  3.维护保养周期实施定期维护保养并作记录。

  4.检验仪器量规如发生功能失效或损坏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送请专门技术人员修复。

  5.久不使用的电子仪器,宜定期插电开动。

  6.一切维护保养工作以本公司现有人员实施为原则,若限于技术上或特殊方法而无法自行实施时,则委托设备完善的其他机构协助,但须要提供维护保养证明书,或相当的凭证。

  (六)有关校正方面

  1.由品质部门负责实施,并作记录,但在使用前后或使用中必须校正者,则由使用人随时实施。

  2.定期校正:依校正周期,排定日程实施。

  3.临时校正:

  (1)使用人在使用时发现,或品质部门在巡回检验时发现检验仪器、量规不精准,应立即校正。

  (2)、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如功能失效或损坏,经修复后,必须先校正才能使用。

  (3)外借收回时。

  (4)检验仪器、量规经校正后,若其精密度或准确度仍不符实施需要,应立即送请专门技术人员修复。

  (5)若因技术上或设备上的困难,而无法自行校正者,则委托经国家认可的计量检定单位代为校正,且须要求提供校正证明。

  (6)检验仪器、量规经专门技术人员监定后,认为必须汰旧换新者,以及因检验工作实际的需要,必须新购或增置者,得由品质部门依本公司请购规定请购。

  第六条、实施与修订

  本制度经质量管理部门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室设备管理制度 篇8

  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保障电气接地装置完好有效,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线。

  2、接地装置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接地电阻值应符合电气装置保护和功能上的要求,并长期有效。

  2.2能承受接地故障电流和对地泄漏电流无危险。

  2.3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或有附加的保护,以防外界影响而造成损坏。

  2.4变配电所的接地装置应尽量降低接触电压和跨步电压。

  2.5严禁用易燃易爆气体、液体、蒸气的金属管道做接地线;不得用蛇皮管、管道保温用的金属网或外皮做接地线。

  2.6每台电气设备的接地线应与接地干线可靠连接,不得在一根接地线中串接几个需要接地的部分。

  2.7在进行检修、试验工作需挂临时接地线的地点,接地干线上应有接地螺栓。

  2.8设备与接地干线之间的连接,应采用抗腐蚀有镀锌层的钢制件,其露出地面的部分应采用漆涂成黑色或黄绿相间的斑马纹。

  2.9在接地线引入建筑物内的入口和备用接地螺栓处,应标以接地符。

  2.10保护用接地、接零线上不能装设开关、熔断器及其它断开点。

  3、不同用途和不同电压的电气设备,除另有规定外,可使用一个总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其中最小值的要求。

  4、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网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采用接零保护。在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网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采用接地保护。由同一台变压器或同一段母线供电的低压电力网上的用电设备只能采用一种接地方式。

  5、下列电气设备的金属部分,均应接地或接零。

  5.1变压器、开关设备、电机、电焊机及手持式电动工器具的底座和外壳、其他电气设备的底座或外壳。

  5.2电器设备及其相连的传动装置。

  5.3配电柜与控制屏的框架。

  5.4互感器的二次绕组。

  5.5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构架,钢筋混凝土构架的钢筋,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5.6电缆的金属外皮,电力电缆的接线盒与终端盒的外壳,电气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及电动起重机不带电的轨道。

  5.7装有避雷线的电力线路杆塔。

  5.8在非沥青地面的厂区,无避雷的架空电力线路的金属杆塔。

  5.9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力设备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5.10铠装控制电缆的外皮,非铠装或非金属护套电缆的1~2根屏蔽芯线。

  6、接地装置的各连接点应采用搭接焊,必须牢固无虚焊。

  7、通用电器设备的保护接地(零)线必须采用多股裸铜线,并符合截面和机械强度的需要。

  8、有色金属接地线不能采用焊接时,可用螺栓连接,但应注意防止松动或锈蚀。

  10、利用串接的金属构件、管道做为接地线时,应在其串接部位焊接金属跨接线,使其成为一个完好的电气通路。

  11、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应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50mm2的扁钢。

  12、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12.1大接地短路电流系统的电力设备,接地电阻不应超过0.5欧。

  12.2小接地短路电流系统的电力设备,接地电阻不应超过10欧。

  12.3低压电力设备的接地电阻不应超过4欧。总容量在100 kva以下的变压器、低压电力网接地电阻不应超过10欧。

  12.4低压线路零线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欧;在电力设备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允许达到10欧的电力网中,所有重复接地装置的并联电阻等值不应大于10欧。

  12.5防静电的接地装置可与防感应雷、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共同设置,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防感应雷和电气设备接地的规定;只作防静电的接地装置,每一处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0欧。

  12.6室外高压配电装置应装设直击雷保护装置,一般采用避雷针或避雷线。独立避雷针(线)宜设立独立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欧。

  13、装有避雷针(线)的照明灯塔上的电源线,必须采用直接埋入地下的带金属外皮的电缆或穿入金属管中的导线。电缆或金属管埋在地下的长度在10米以下时,不得与35kv及以下配电装置的接地网及低压配电装置相连接。独立避雷针不应设在行人经常通过的地方。避雷针及其接地装置与道路或出入口的距离不应小于3米,否则应采取均压措施。

  14、班组每班对所辖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进行巡视检查并记录到交接班记录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及时汇报上级处理。

  15、工段每周对接地装置进行一次检查,车间每月对接地装置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室设备管理制度 篇9

  饭店、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有配电室(间),餐饮操作间,烟道、炊事机械;电梯等特种设备。

  1、凡是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备、设施必须专人负责其安全管理。

  2、配电室(间),电梯必须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乘梯须知等。

  3、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有指示标志,室内场所有应急照明,门开启方向正确,并配有相适应的灭火器材。

  4、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应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分隔措施。电气安装必需段符合要求,动用明火时,按规定执行。

  5、加强安全检查和巡逻检查,必要时有专人看管。

  6、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备、设施、属于特种设备的按特种设备的管理规定执行(定期年检、操作者持证上岗等)

  7、电梯等特种设备除要严格执行定期检验的规定,每日对电梯进行巡查,定期保养,严禁带病运行。

室设备管理制度 篇10

  各年级部、各位老师:

  随着学校现代教育技术工作的不断发展,电教设备的投入规模和档次都有了大幅度提高,这就给设备的管理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为了能让大家正常使用现有设备,享受到优质的'服务,让设备发挥最大效能,学校在设备管理工作上作出如下规定,希望各部门和使用人员严格遵守。

  一、设备借用保管和归还制度;

  所有人员使用设备需到电教保管室履行借用手续,承担设备保管责任,用完后按时归还。液晶投影仪等贵重器材不外借,需要时前半天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提出申请,由现教中心安排专人提供服务。

  二、特殊情况下借用设备履行预约手续;

  如遇全校性活动(如“青春杯赛课”等参与人员多、涉及面广的活动)需使用电教设备和技术服务要提前与电教保管室预约,如果由活动组织部门统一安排,有关部门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做好协调工作,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统筹安排。

  三、设备的保管及报修制度;

  学校现有设备总体可分为共用设备,班级固定使用设备、专用教室设备和个人长期借用设备等几大类,为了让设备能得到及时、优质的维护,请设备使用责任人到现教中心填写“设备报修单”,如设备损坏又不及时报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保管者负责。(现教中心在三楼,与教研处在一起)

  四、设备人为损坏赔偿责任;

  1、共用设备发生人为损坏或遗失由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2、班级固定使用设备由进班上课人员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因管理不当造成的事故由学校调查核实后处理;

  3、个人长期借用设备由借用人负全责;

  4、具体赔偿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备注:1、原有关规定仍然有效。

  2、此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室设备管理制度 篇11

  (一)制定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

  1、各职能部门安全责任制。制定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包括: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职责,岗位培训教育部门安全职责和制度等。

  2、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制定特种设备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包括:安全生产负责人岗位职责,特种设备专职兼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职责等。

  (二)制定特种设备安全规章制度

  制定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规章制度。包括: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特种设备定期自查及隐患整改制度,特种设备报检制度,特种设备安全培训制度等。

  (三)制定特种设备操作规程

  根据特种设备种类以及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包括:快开门压力容器操作规程等。

  (四)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情况,制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相应的抢险装备和救援物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救援演练。

室设备管理制度 篇12

  (一)安全管理制度

  1、特种设备定期报检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制定特种设备(含需定期校验的安全附件、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定期报检制度、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结合本单位特种设备作业情况,正确合理地发放、使用和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确保作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安全操作规程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生产工艺、特种设备特点,操作步骤、巡回检查、运行记录、异常处理、安全注意事项等。安全操作规程应悬挂于操作场所。

  (三)特种设备使用及管理

  1、使用登记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使用登记。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维修竣工后,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核对其是否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

  2、报废

  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3、设备状态标志

  特种设备登记标志是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核发的证明其特种设备合法的证明,如使用登记证、安全检验标志等,该标志应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4、运行与维护

  (1)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并做好相应记录。

  (2)使用单位应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日常检查制度,并作出记录。

  (3)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电梯应当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清洁和检查;其他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由使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使用单位无能力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的,应当委托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实施,但必须签订相应的合同,明确法律责任。

  5、定期检验

  (1)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2)使用单位应积极配合检验检测工作,提供必要的检验检测工作条件,告知检验检测人员安全注意事项。检验完成后应及时取得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告、安全装置校验报告并存入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3)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准投入使用。

  (四)特种设备应急管理

  1、建立事故应急预案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即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的实际情况,建立事故应急组织和队伍,储备应急救援资源,制定出现紧急情况时或发生事故时的应对措施、处理办法、程序及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2、应急培训与演练

  应对特种设备使用负重要职责岗位的员工进行应急培训,使其熟知岗位上可能遇到紧急情况及应采取的对策。

  使用单位应针对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定期演练,演练前应经过演练策划和批准,必要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告知,特种设备演练次数一年不得少于一次,以验证应急预案、应急准备工作,以及应急响应规定的有效性、充分性和适宜性。

  (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

  1、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当制定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主要负责人应当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加强作业人员安全、节能培训教育,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作业知识、作业技能。

  2、本单位没有培训能力的,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培训。

室设备管理制度 篇13

  普通教室电教设备是学校进行现代化教学的常用设备,它的完好程度决定了课堂电化教学能否正常进行。为了保证全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电教设备的利用率,特制订普通教室电教设备的管理制度如下:

  1.普通教室电教设备是学校开展电化教学的主要工具,不得用于其它活动。

  2.电教设备使用者应掌握各仪器设备使用方法,使用前应认真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如有问题,及时通知信息中心处理。

  3.使用时,严格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时刻注意仪器设备运转情况,一旦有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查找出现故障的原因,及时处理后再使用。

  4.使用结束,应按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整理好仪器设备,并把仪器设备放回原处。

  5.未经教科室同意,不准擅自拆卸任何仪器设备,不准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出教室外使用。

  6、各班的学习委员为班级电教设备管理员,负责各班电教设备的管理、使用登记等工作。

  7.违反以上规定者,按学校管理条例处理。

室设备管理制度 篇14

  设备润滑管理制度

  1、设备润滑要'五定'工作。

  2、定点:现代机械设备中需要润滑的部位都设有润滑点,并配置油孔、油标、油池等供油装置。

  3、定质:为确保润滑剂在使用过程中的质量,必须按照设备说明书上的品种、牌号使用,设备上的润滑装置要保持清洁。

  4、定量:在保证设备润滑良好的基础上,执行定额用油,如发现超过限额时,要查明原因,及时改正。

  5、定期:定期添油和清洗换油是搞好设备润滑的重要环节,因此在进行润滑操作时,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分别按班、日、月给各润滑点加油(脂),按计划清洗换油(脂)。

  6、定人:设备上的各润滑部位,应由操作工和维修工分类负责,凡需要每班(每天或每周)加油一次的`润滑点,由操作者负责加油;凡需要拆卸后才能添加油(脂)或换油(脂)的部位,由修理工定期清洁换油(脂),所有电器部件由维修电工负责添油(脂)或换油(脂)。

室设备管理制度 篇15

  1、为了加强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提高检修工作的质量,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保证生产安全,经济运行,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对设备管辖范围划分至车间,直至划分班组个人,建立巡检、点检、维护,检修岗位责任制。

  3、车间煤气管道、维修管道划分高炉与烧结、竖炉煤气管道,以高炉煤气管道出口阀门为界,阀门前管道归高炉(包括阀门);阀门后至烧、竖炉管道及所辖附属设施归烧结。

  4、电气部分设备及维护划分

  ⑴、动力车间负责高炉、烧结、铸造及园区其它(分厂)车间由高压进线开关至总高压配电室开关柜到高低压配电室分路开关以上;包括分路开关、变压器、电容补偿柜;分路开关以下归各车间。

  ⑵、动力车间监护各车间高压设备启动。

  ⑶、铸造变压器低压套管(包括低压套管)以上。

  ⑷、质检计量中心电气部分、机修车间电气部分、后勤所有电气照明、库房照明维护归动力车间负责;材料计划各部门自己负责申报。

  5、全公司仪表、液压部分由动力车间维护(由各车间配合)。

  6、各车间设备维护与检修责任划分

  ⑴、各车间设备维护保养抢修由本车间负责,如需其他车间帮助要请示企业技术中心后,由企业技术中心开派工单(并下达工时定额)。

  ⑵、各车间技改工程由机修负责,工程项目办公室开工程项目单,由工程项目办公室负责主持并组织验收。

  ⑶、各加工备件机修可完成的交机修负责,由企业技术中心开加工单(并下达工时定额)。

  ⑷、设备的计划检修由机修和各车间共同负责,由企业技术中心负责主持并组织验收。

  ⑸、各车间的维修和抢修及计划检修后由设备主任填写设备检修卡72小时报企业技术中心,使企业技术中心能够建立较完善的设备技术台帐。

  7、各车间设备专责人,应经常了解自己所辖设备,掌握技术情况,把设备管好、修好,努力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

  为此应做好以下工作:

  ⑴、每天上班后巡视所辖设备,了解设备情况,设备缺陷等,及时向工段长汇报检查情况,并做好巡检记录。

  如有缺陷,提出处理意见,听候工段长安排。

  ⑵、设备专责人是消除缺陷的责任人,对检修质量负直接责任。

  8、工段长应做好以下工作:

  ⑴、督促设备专责人和岗位工巡视检查设备,听取汇报检查情况,安排设备缺陷的消除情况。

  ⑵、凡是夜间事故抢修及现场安全的负责人,督促安排抢修工作后及时向车间汇报。

  ⑶、按设备保养计划督促岗位人员按时进行设备保养,维修工配合。

  8、各车间主任应做好以下工作

  ⑴、每天上班后巡视车间所辖设备,了解运行情况,查看设备缺陷记录,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检修和保养。

  ⑵、负责所辖设备的《设备缺陷处理工作单》填写,制定施工措施,负责现场安全,并整理原始记录和工时消耗。

  ⑶、提出改进设备、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的建议。

  ⑷、了解库存备品、配件的情况,每月23日把本车间月材料设备计划报企业技术中心,以便保证设备正常运转;能维修的可拆下后送机修由企业技术中心开据维修加工单,机修负责及时修好备用。

室设备管理制度 篇16

  1、目的

  明确炼钢厂设备检修立项、准备、实施及结束期间各单位的管理责任及联系确认制度。

  2、使用范围

  炼钢厂所属设备检修工作,不包含车间内部组织的临时小故障处理。

  3、管理权限

  机械动力科为设备检修的主管单位。负责组织设备检修项目的确立、设备检修施工方案的制定审核、检修进程与检修质量监督及检修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并对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

  生产计划科为设备检修的组织协调单位。负责配合组织设备检修项目的确立,设备停机与恢复生产的指令下达及检修过程中的生产协调。

  安全科为设备检修的安全管理单位。负责设备检修前安全方案的审核及检修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

  各车间为设备检修的主体单位。负责设备检修计划的申报、检修施工方案制定、检修施工组织、负责检修进程、检修质量与安全措施落实,并对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4、管理办法

  4.1日常检修

  4.1.1日常检修由机械动力科、生产计划科及安全科每周二组织全厂各车间召开“周设备检修会”共同确定。

  4.1.2各车间上报本周(周三至下周二)设备检修计划(项目、内容、时间与安全措施)。

  4.1.3机械动力科与生产计划科根据检修模型与各车间上报的检修项目共同确定“周检修计划”,明确每日检修项目、检修内容、检修时间。需要联合检修项目,明确检修单位主从配合关系。

  4.1.4模型外检修项目由机械动力科进行实际情况确认,明确检修内容与时间,并向生产计划科提出申请,由生产计划科根据生产情况进行生产安排,并分别向分管厂长汇报。

  4.1.5“周检修计划”形成后由生产计划科形成材料上报制造部总调度室、制造部计划处、炼钢厂生产厂长、设备厂长,由机械动力科上报设备部。

  4.1.6生产计划科按照“周检修计划”协调制造部计划处,安排每日品种生产与设备检修,每日早生产例会对当天检修项目、时间进行通报。

  4.1.7机械动力科按照“周检修计划”监督每日设备检修施工进度与质量,每日早生产例会对当天检修项目的具体内容进行通报。

  4.1.8安全科对每日检修项目进行安全监督、指导、检查。

  4.1.9各车间按照“周检修计划”安排日常设备检修工作,并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4.2年修、联合检修

  4.2.1配合公司其他单位进行的年修、联合检修,由机械动力科组织各车间研究并汇总检修项目、检修内容、检修时间,形成检修方案,方案中必须明确安全措施。

  4.2.2生产计划科根据铁钢平衡,按照检修方案,制定厂内年修、联合检修计划,并根据检修情况制定能源介质平衡方案。对于无法安排的检修项目,与机械动力科及相关车间共同协商。

  4.2.3形成厂内年修、联合检修计划后经生产、设备厂长批准后,组织厂内联合检修准备会。

  4.2.4各车间根据年修、联合检修计划制定车间内部检修方案、安全措施,由机械动力科、安全科进行审批,最终由机械动力科形成厂内联合检修方案。

  4.3非计划检修

  4.3.1各车间临时发现的设备隐患需要平衡时间进行处理,需向机械动力科提出申请,由车间行政主任向生产厂长进行汇报。由机械动力科确认后将检修项目、内容、时间向设备厂长进行汇报。由生产计划科根据生产情况进行安排。

  4.3.2非计划检修项目由所属车间与机械动力科共同制定检修方案,方案中必须明确安全措施。由机械动力科协调相关配合车间,由生产计划科安排生产配合。

  4.3.3非计划检修项目影响正常日检修计划时,由机械动力科向设备部进行汇报,由生产计划科向制造部进行汇报,由两科室共同协调后续周检修调整。

  4.4突发设备故障检修

  4.4.1发生突发设备故障,责任车间与机械动力科、生产计划科执行炼钢厂《请示报告制度》。

  4.5生产调度检修信息联系

  4.5.1厂生产调度按照生产计划科运行科长制定的当班检修计划(含非计划检修),根据生产情况,在具备停机提前1小时通知相关检修单位车间调度。停机前再次通知车间调度进行确认,并做好停机记录。

  4.5.2各车间调度按照厂生产调度指令,按照《炼钢厂设备检维修、定修、年修安全管理体系》、《炼钢厂检维修作业挂牌管理制度》、《炼钢厂高、低压供配电系统停送电联系确认制》、《炼钢厂介质停送联系确认制》及车间内部的`《设备检修管理制度》执行。

  4.5.3涉及多个车间进行检修作业时,按主从关系进行配合检修。执行《本钢炼钢厂检维修安全管理规定》。从属检修单位检修作业前需与主体检修单位联系确认,经主体单位确认后,方可进行,不能影响主体单位检修。

  4.5.4检修过程中停、送介质信息联系。厂生产调度在接到停、送介质指令后,厂生产调度向相关介质供应单位下达停、送介质指令。厂调度必须由专人负责停、送介质指令的接收与传达,指令传达采用录音电话。在绝保试验期间需履行签字确认。在指令下达过程中,双方要进行重复确认。同时,厂生产调度对“接受停送介质指令的时间”、“发令单位、部门名称”、“发令人的姓名”、“指令的具体内容”及“下达指令的具体时间”、“下达指令的具体内容”、“接收指令人的姓名”进行文字记录。

  4.5.5检修设备恢复生产时,由设备主体车间车间调度确认具备生产条件后,通知厂生产调度。由厂生产调度组织恢复生产,并做好恢复记录。

  4.5.6突发设备故障检修时,厂生产调度、车间调度执行炼钢厂《请示报告制度》

  5、本规定从下发之日开始执行。要求各车间制定车间内部检修管理制度。

室设备管理制度 篇17

  1.设备及压力管道防腐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以下简称“公司”)装置设备腐蚀情况监控,及时发现腐蚀隐患,确保装置安全、平稳、长周期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腐蚀检查工作应遵循普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应与设备、压力管道的日常维修、检查、停车大修、定期检验等工作紧密结合。必须将腐蚀检查列入装置检修计划。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生产中接触腐蚀介质的各类设备、压力管道等。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设备部职责

  (一)负责设备及压力管道防腐蚀管理规定的制定并监督实施工作;负责各装置设备腐蚀检测检查报告的汇总、分析工作。

  (二)负责全厂设备、压力管道等防腐蚀管理工作情况的检查、考核,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三)负责对各装置设备、压力管道等防腐蚀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督。

  第五条各车间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设备部有关设备及压力管道防腐蚀管理的各项规定。

  (二)负责根据装置实际生产情况编制本部门的防腐蚀计划,制定本部门的防腐蚀方案。

  (三)负责建立装置腐蚀检查记录及档案,有真实完整、随时可查的数据记录。

  (四)负责设备及压力管道防腐蚀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工作。

  第三章防腐蚀方案的制定

  第六条防腐蚀方案的制定应根据装置介质、操作条件和设备的结构及材质,历年运行记录及本周期的运转情况、结合防腐经验进行。

  第七条防腐蚀方案应包括检修期间腐蚀调查、设备及压力管道防腐蚀措施;要涵盖装置所有设备及工艺管道,要有侧重点。

  第八条防腐蚀方案中针对测厚工作要定时间节点,定任务量。要及时作出腐蚀检测检查分析记录。

  第九条防腐蚀方案中对于无法用测厚检查监测的设备局部腐蚀(如点蚀、缝隙腐蚀、电偶腐蚀、晶间腐蚀、应力腐蚀、氢致开裂、氢腐蚀、腐蚀疲劳、磨损腐蚀、选择性腐蚀等)要有相应的检测手段和防护措施。

  第十条对新建投产的生产装置,应根据监测工艺状况及材质情况,结合防腐经验,分析可能发生的腐蚀类型和易受腐蚀部位,有针对性的制订腐蚀检查方案,并应在装置第一次大检修前制定出全面检查方案。

  第十一条防腐蚀方案编制要求

  (一)资料收集

  包括设计资料(设计图纸、计算方法,了解设备(管线)的设计寿命、允许的最小壁厚等)、安装资料、历年检修或抢修记录、开停工记录、腐蚀介质含量(考察物流、助剂的性质,特别是物流中硫、氯离子、氧等腐蚀性介质含量)、工艺条件(操作压力、温度等)变化情况、在线腐蚀监测资料(定点测厚资料、介质腐蚀性分析资料,腐蚀探针资料等)、国内外同类装置腐蚀事故资料及防腐蚀经验。

  (二)防腐蚀方案的内容应包括腐蚀检查方法及现象描述。

  第四章设备防腐蚀检查与监测

  第十二条设备防腐蚀工作重点在于设备运行期间检查和设备停运期间监测,全面掌握设备腐蚀趋势及状态。

  第十三条在装置运行期间,各车间应根据实际生产情况,编制设备腐蚀监测布点方案,建立监测台账,及时整理数据,形成系统、完整的监测数据库,计算腐蚀速率,提出防腐蚀对策。监测可采取测厚、试样化学分析等手段等方法。

  第十四条定点测厚监(检)测:

  (一)测厚监测主要针对设备、压力管道的均匀腐蚀和冲刷腐蚀。在高温硫腐蚀环境下,应重点对碳钢、铬钼合金钢制设备、压力管道进行测厚监测。

  (二)实施定点测厚;定点测厚点必须有明显的标示和编号。在裸管上的测厚点,可用耐候耐温漆涂一个直径为3cm的圆作标记;有保温层的设备及压力管道上的测厚点,应安装可拆卸式保温罩(盒)并标上编号。

  (三)应对腐蚀减薄量超过设计腐蚀裕度的数据及时核对数据的准确性,如确认无误,应分析原因,提出处理建议。

  (四)应对无法通过测厚来检测的腐蚀部位,建立具有针多性的检测方案和防护措施并加强实施。如加热炉空气预热器应加强对烟气硫含量的检测,原料预处理装置两塔塔顶加强排水铁离子检测等。

  第十五条在装置运行期间,测厚工作监测部位要求:

  (一)监测部位应突出重点,下列易腐蚀和冲刷部位应优先考虑布点:

  1、管线腐蚀冲刷严重的部位:弯头、大小头、三通及喷嘴、阀门、调节阀、减压阀、孔板附近的管段等。

  2、流速大(大于30m/s)的部位,如:常减压转油线、加热炉炉管出口处、机泵出口阀后等;流速小于1m/s的管线(包括水冷却器管束),有沉积物存在易发生垢下腐蚀的部位。

  3、环烷酸腐蚀环境下的气液相交界处和液相部位;硫腐蚀环境下气相和气液相交界处。

  4、流体的下游端(包括焊缝、直管)容易引起严重冲刷的部位及同一管线的热端;盲肠、死角部位,如:排凝管、采样口、调节阀副线、开停工旁路、扫线头等。

  5、换热器、空冷器的流体入口管端;换热器、冷凝器壳程的入口处。

  6、塔、容器和重沸器、蒸发器的气液相交界处。

  (二)输送腐蚀性较强介质的管道,直管段长度大于20m时,一般纵向安排三处测厚点,长度为10-20m时,一般安排两处,小于10m时可安排一处。

  (三)介质腐蚀性较轻的管道一般在直管段(两个弯头间的连接管)安排一处测厚点,在弯头处安排一处测厚点。

  (四)管线上的弯头、大小头及三通等易腐蚀、冲蚀部位应尽可能多布置测厚点。

  (五)管道上同一截面处原则上应安排4个测厚点,一般布置在冲刷腐蚀可能严重的部位和焊缝的附近(主要在介质流向的下游侧)。

  第十六条测厚工作不能盲目进行,要有时间节点安排,针对装置生产的不同情况确定测厚监测频率。在线定点测厚频率的确定:

  (一)当腐蚀速率小于0.3mm/a或剩余寿命大于1.5年时,应每3月测定1次。

  (二)当腐蚀速率在0.3—0.5mm/a或剩余寿命在1—1.5年之间时,应每2个月测定1次。

  (三)当腐蚀速率大于0.5mm/a或剩余寿命小于1年时,增加测厚频率,应至少每1个月测定1次;视情况严重性列为监控部位,测厚频率另行商定。

  (四)当物料中腐蚀介质含量明显上升时,应适当增加测厚次数。

  第十七条在装置停工检修时,应对设备及压力管道的腐蚀状况进行详细检查和评价。

  第十八条停车检测应注意的几个方面:

  (一)了解设备污垢状况,必要时进行成份分析,数据存档。

  (二)调查设备腐蚀及损伤情况,重点调查不能明确的腐蚀形态、类型、腐蚀分布及损伤,应测定设备的壁厚变化;综合各类检测结果,分析腐蚀原因,提出防护措施;做好检修设备腐蚀记录总结,检修后被破坏防腐层须及时修复。

  (三)调查设备材料强度的劣化程度,在高温蠕变和热应力作用下的部件有无回火脆性、氢脆、应力腐蚀、蠕变裂纹等情况发生及程度。

  (四)对易发生腐蚀的设备如冷换设备的管板、折流板、壳体;加热炉的炉管、弯头;塔器的封头、筒体;反应器的接管、堆焊层等部位要制订详细的检查方案。

  (五)在装置停工时,应严格按照工艺技术规程,对含腐蚀性介质的设备进行必要的清洗、中和、钝化等处理,以防止设备腐蚀。

  (六)设备防腐选材原则应按中石化《加工高硫原油重点装置主要设备设计选材导则》SH/T3096-20xx和《加工高硫原油重点装置主要管道设计选材导则》SH/T3129-20xx执行,同时根据腐蚀调查情况制定相应的材料升级计划及防腐措施计划,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经验和科研成果。

  第十九条对主要生产装置重点腐蚀部位施行特护,停工检修期间实施全方位检查;

  第二十条重点检查部位:

  (一)反应器:内衬里、堆焊层、塔盘及其他受压元件;热电偶角焊缝及高压紧固螺栓。

  (二)塔器容器:重点检查封头、筒体内表面;防腐层、绝热层及衬里;接管法兰及内衬。

  (三)加热炉:炉管、弯头;对流室钢结构;吹灰蒸汽管线,炉体、烟囱钢结构。

  (四)冷换设备:管板、管箱及换热管;折流板、壳体及防护板;小浮头螺栓,接管及连接法兰;空冷管束翅片。

  (五)管道:弯头、T型管、孔板及节流阀下游管段;各种烟道、油浆线以及膨胀节、支吊架等。易发生高温硫腐蚀、酸腐蚀、氢腐蚀及露点腐蚀处。

  第二十一条对长期停用的装置和设备,应根据其特点采取相应的防腐蚀措施进行保护,已破坏的要及时修复。

  第二十二条设备、压力管道应结合大检修,定期进行防腐蚀油漆工作。

  (一)生产装置及主要辅助生产装置设备及压力管道,应根据装置腐蚀情况结合大修决定全面或局部油漆。具有以下情况的必须整改:

  1、涂料表面严重失光、变色粉化。

  2、涂料表面严重龟裂、爆皮、剥落等。

  3、涂料表面大面积鼓泡、锈蚀。

  4、涂料表面大面积污损等现象。

  (二)总体管架和管道,应根据实际锈蚀情况定期进行油漆,确保管带的安全运行,装置范围内的管架与装置油漆同步进行。

  第五章腐蚀检查记录及档案管理

  第二十三条设备检查检测档案包括:易腐蚀设备、管线、阀门、法兰、螺栓、弯头等一览表及管线立体图;本车间设备、管线腐蚀检查记录和停车调查报告;本车间管线测厚布点图、管线单线图、设备测厚布点图;因腐蚀而发生的事故报告等。

  第二十四条腐蚀检查记录,必须包括油品性质、温度压力、设计原始材质、现实际材质、设计壁厚、投用初实测壁厚等数据;可查的腐蚀数据记录和腐蚀失效记录等工艺设备防腐蚀台账。

  第二十五条腐蚀调查记录要真实完整地记录现场情况,包括文字、表格、测厚报告等,必要时配腐蚀部位照片。

  第二十六条腐蚀调查记录应有腐蚀速率计算,必要时进行寿命计算;腐蚀调查记录应有综合分析和结论,对腐蚀现象、腐蚀原因、寿命预测等作出综合分析,并对设备更新、下周期检修项目、工艺及材料防腐蚀措施等提出建议。

  第六章考核

  第二十七条各装置设备及压力管道防腐蚀管理纳入设备日常管理考核,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考核细则。

  第二十八条各生产装置因设备、压力管道腐蚀而造成泄露,影响装置正常生产,甚至造成紧急停工的,视泄漏情况,依照设备事故管理制度及公司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实施考核。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设备部负责解释。

  附件1

  设备腐蚀分析记录表

  装置名称:检查日期:年月№

  编号

  规格型号

  使用日期

  设备名称

  材质

  防腐方法

  原始壁厚mm

  最小壁厚mm

  腐蚀裕度mm

  使用

  条件

  介质

  压力MPa

  温度℃

  流速m/s

  特殊记事

  设备简图和腐蚀部位

  部位

  检查方法

  腐蚀形态与程度

  腐蚀类型

  (简图)

  说

  明

  腐蚀类型:a.电化学/电偶,b.冲刷,c.缝隙,e.磨损,f.点蚀,g.微生物,h.氢致开裂,i.腐蚀疲劳,j.选择性腐蚀,k.应力腐蚀开裂,l.氢渗透,m.氢破坏,n.晶间腐蚀,o.焊接敏化,p.蠕变现象,q.疲劳开裂,r.剥落等。

  检查方法:①测厚,②目视检查(包括内窥镜检查),③渗透(包括着色),④磁粉探伤,⑤超探,⑤射线检查,⑥硬度检查,⑦金相检查,⑧蠕变变形,⑨尺寸检查,⑩涡流检查等。

  分析和措施建议

  提出人:

  2.备品备件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以下简称“公司”)设备备品备件的管理,保证合理的备品备件库存储备和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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