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劳务合同集锦

2024-06-17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服务劳务合同集锦(精选25篇)

服务劳务合同集锦 篇1

  甲方: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税号:

  乙方: (注:劳务承揽建议签订合同主体是法人,而且不要是劳务派遣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开户帐号:

  广东卓维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 (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负责、诚信、合作、协商的精神,同意就乙方承揽甲方辅助性基础工作事宜达成以下条款,共同信守执行。

  一、服务内容和方式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劳务承揽服务,协助甲方完成 等辅助基础工作。乙方的工作主要包括综合布线等基础工作,不涉及项目质量、进度、设计、成本控制等专业事项。

  2.服务方式:乙方承揽过程中所指派的工作人员要求健康,有经验,有能力,自愿接受并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及现场管理。在承揽工期内必须听从甲方现场项目经理的工作安排;乙方人员应熟悉现场安全事项,如因自身过失违反规定或造成损失及伤害,乙方负全部责任及赔偿,因此对甲方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期的延误损失、材料损失、以及对第三方所造成的损失)。

  二、合同有效期

  1.工作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起至 年 月 日。

  三、合同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指定1人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负责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为乙方提供所需的协调、管理授权和工作环境等。

  2)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最新的有关开展工作时必要的文件资料,以支撑乙方合理的履行本合同时提供合适的服务。

  3)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与乙方积极沟通,以积极的态度协调解决本合同履行的问题。

  4)甲方有权测试乙方人员的能力、技术水准和相关情况。如果客户认为乙方的指派人员不符合工作要求,有权要求撤换乙方人员,或者甲方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有证据证明受派遣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其他人员进行代替。

  2.乙方责任

  1)乙方派出具有所需要的技能、技术和有经验的称职合格人员参与甲方项目并保持人员稳定及充足。乙方应自备为履行工作所需的专业或关联工具。

  2)乙方人员应具备工作积极性并服从甲方项目负责人的工作管理和安排。

  3)乙方人员对外以甲方的名义从事工作。

  4)乙方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由此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中途撤走派出人员。如确因非人为事故而需撤走,乙方须提前10个工作日以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方可撤走,并应向甲方指派替补人员。

  6)遵守国家有关安全保密法规及本合同项下的《保密协议》的约定,对本项

  7)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资料文档和工作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因乙方提供的产品导致知识产权纠纷,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或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8)乙方指派人员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承担。

  3.共同职责:

  1)双方人员在任何时候均应遵守客户的工作场所现场规定和安全规定。

  2)如项目会议涉及到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职责时,甲方项目经理应向乙方进行告知并通知乙方参加会议,乙方有义务参与会议。

  3)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双方指定的联系人应保持能够7*24小时畅通联系,如更换联系人或联系方式,应在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保密及数据保护

  (1)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人员不得复制、摘抄、拷贝所有商业信息。

  (2) 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发布或披露与本合同的有关任何细节。

  (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人员签署保密协议。

  四、服务费用

  本合同暂定总价款为 元(大写: )。最终结算价根据实际用工量计算,以双方书面确认的结算清单为准。

  服务费用分配

  甲方与乙方确定以下服务费用(含税价格),如果项目进行中,技术人员有调整,乙方需要提前两周通知甲方,并提供合适的人员替补。乙方要保证交接质量,并保障对甲方项目工期影响最小

  六、验收

  乙方完成约定的工作内容,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收到验收申请后15日内组织验收,并在组织验收后5日内给予确认验收通过或提出整改意见,如验收通过,甲方出具验收确认单;如提出了整改意见,乙方应按照要求 限期进行整改到最终通过验收。

  七、双方违约责任

  1.下列情况视为乙方违约:

  (1)除合同第八点不可抗力原因和非乙方原因外,如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支持服务,即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办法为每缺勤一天按合同总额的5%计算。(注:是否需要明确缺勤人数?)

  (2)如甲方要求乙方进行整改,乙方未能按期按要求整改的,甲方有权按延误天数,以合同总额的5%计算违约金,如果超过限期三天,乙方仍未能完成整改的,甲方除有权另行安排人员进行整改,相应的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3)如因乙方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其他人员进行代替。乙方应在两日内完成替换,如乙方人员超过 名不能胜任工作或超过 日未能替补胜任人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

  (4) 如乙方交付的技术成果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不能通过甲方的验收,乙方应当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重新交付技术成果。如再次提交的技术成果仍不能通过甲方的验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结算额的20%违约金。

  2.下列情况视为甲方违约:

  3.违约金额超过合同总额的20%时,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按上述第2条约定支付违约金。

  八、不可抗力

  1.如果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台风,洪水,地震等不可抗力且足以引起被迫停止或推迟合同执行的原因,则合同执行相应顺延,顺延的时间等于不可抗力发生作用的时间。

  2.受影响的一方应将不可抗力的出现尽快通过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在不可抗力出现14天内,受影响的一方应提供一份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并通过快件或挂号信寄至对方以便其检验和确认。

  3.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终止或被排除后尽快通过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通过挂号信通知对方不可抗力已终结或排除,并继续合同的履行。

  4.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作用超过120天,双方就合同是否继续履行进行协商。

  九、争议处理方式

  双方如发生因本合同引起的有关任何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佛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活动进行过程中,双方应就合同争议以外的条款继续履行。

  十、双方代表

  1、甲方委托 为甲方联系人。

  2、乙方委托 为乙方代表(注明:联系人的联系方式),乙方代表按甲方确认的项目组织计划(或项目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十一、附件清单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劳务合同集锦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劳务服务合同

  甲 方:中国农业银行

  乙 方:焦作市众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派遣人员提供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统一安排和监督下开展工作。甲方负责提出任务名称、数量、技术标准、提供原材料等事宜,乙方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条 合同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劳务费用

  1、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乙方管理费用、服务人员的劳动报酬,

  2、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本条约定的劳务费用之外的其他费用。

  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有权根据本协议第七条的约定,退回服务人员或要求乙方更换服务人员;

  2、 执行国家劳动标准,为服务人员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3、 告知服务人员工作要求;

  4、 按照双方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5、 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按照双方约定向甲方收取劳务服务费用;

  2、 按照双方约定向甲方派出服务人员;

  3、依法与服务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并送甲方备案;

  4、 管理服务人员档案,并允许甲方随时查阅;

  5、 将本协议有关内容告知服务人员;

  6、 督促服务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甲方的规章制度;

  7、 按照乙方与服务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向服务人员支付劳动报酬和管理费用,履行相关义务;

  8、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单方调换服务人员,不得单方变更、解除或终止与服务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

  9、 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 甲方根据业务需要提出使用劳务用工的条件及数量,劳务工具体人数,乙方派出服务人员,以甲乙双方盖章确认为准。劳务人员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在甲方的管理下开展工作。所需进行的相关培训及劳动保护条件与用品由甲方负责。甲方出资对服务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乙方和服务人员应与甲方订立三方协议,约定服务人员在甲方工作的服务期等相关事宜。约定的服务期长于服务期限的,乙方应与甲方协商相应变更服务期限,并相应变更与服务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

  第七条 服务人员的退回、更换

  一、服务期限内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将服务人员退回

  乙方:

  1、双方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且不再继续使用;

  2、服务人员不符合上岗条件或不能胜任工作;

  3、服务人员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服务人员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

  5、服务人员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

  6、服务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

  7、服务人员提供虚假的健康状况、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或情况;

  8、服务人员与乙方以外的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退回、更换的其它事项

  1、甲方退回乙方服务人员的,从退回之日起停止发放相应的服务费用。

  2、甲方要求乙方更换服务人员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退回服务人员 10 个工作日内更换。

  3、因退回、更换服务人员产生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服务人员有过错的,乙方可向服务人员追偿。

  第八条 服务期限届满,甲方继续使用服务人员的,应在服务限届满前 30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 10个工作日内与服务人员续订劳动合同,并送甲方备案。

  第九条 检验验收

  质量的检验验收按甲方提出的有关标准、要求实施。

  第十条 服务费的计算与支付方法

  1、合同服务费以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乙方指派的服务人员管理费每人每月350元,服务费用双方在附件中予以约定,费用结算周期为每月结算一次。甲方根据核定的工作量通知乙方开具劳务发票后,甲方于 25日 前付清上月劳务费用,划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2、乙方收取的劳务费用中涉税部分费用由乙方按国家规定税率计算,按月和劳务费一并划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第十一条 乙方派出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险由乙方按焦作市社保机构规定的基数、比例执行。

  第十二条 服务期限内,服务人员发生工伤,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及时为其办理工伤认定申请等手续。不能由工伤保险支付的费用或不属于工伤保险以外的其他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三条 保密

  乙方及其派遣人员获知的甲方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和不正当使用。否则,应当赔偿因泄露保密信息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 知识产权

  服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或为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所制作的软件、文档及其他智力成果,其知识产权及其他相关权益归属甲方。

  第十五条 监督

  乙方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甲方必要的监督检验。

  第十六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因特殊原因需变更本合同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甲乙双方需签订书面变更协议。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七条 合同的解除

  1、如乙方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在索赔后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能及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

  (2).乙方违反甲方相关劳动人事管理制度或其他规定。

  2.如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乙方有权在索赔后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随意变更乙方服务人员工作岗位。

  (2)、未经乙方同意而拖欠劳务费用。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

  1、 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损害对方合法权益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 服务人员损害甲方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在承担责任后可向服务人员追偿。

  3、 乙方和服务人员之间发生劳动争议,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甲负责人、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签订《劳务服务合同》的任务、数量、技术标准、提供的

  原材料等事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服务劳务合同集锦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劳务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接待浙江省省长一行领导莅临视察工作事宜提供相关劳务服务。

  二、视察接待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三、视察接待地点: 。

  四、服务项目及收费(请在选定的项目前打√,未选择项目请划去)

  设备租赁与物料购买服务:

  甲、乙双方按照上述收费标准和预定天数、数量、时间进行初步核算,本次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接待劳务服务费用预计为 元。实际天数、数量、制作时间高于预定的,按照实际天数、数量、制作时间进行结算。

  五、费用支付方式、期限

  1 本合同生效后即日内,甲方应按总服务费用的 % 即 元支付给乙方作为预付款;

  2 接待策划方案完成并通过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费用总额的 %,即 元;

  3 余款应当在 本次接待结束后十天内付清。

  4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为税后劳务报酬(扣除个人所得税等税费),乙方无需提供发票。

  5 增加服务项目的,服务费用应即时结清。

  6 其他约定

  六、合同的解除

  (一)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同时支付乙方已经实际支出和提供的劳务的费用:

  1 甲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支付全部或者部分服务费用的;

  2 甲方迟延支付全部或者部分服务费用,经乙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支付的;

  (三)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提供全部或者部分服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同时退还已经收取甲方的费用。

  七、不可抗力的发生

  因不可抗力的发生,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已履行的部分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由相对方支付;合同能够继续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接续履行。因一方迟延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迟延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的一方应当承担相对方所发生的直接费用。

  八、甲方的违约责任

  1 甲方因本合同第六款第三项规定以外的原因提出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有权要求甲方在15 日内按总服务费用的 10%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应当支付乙方已经实际支出和提供劳务的费用。

  2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合同不能按照服务要求履行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当支付乙方已经实际支出和提供劳务的费用。

  九、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因本合同第六款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原因而提出单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有权要求乙方在15 日内按总服务费用的 10 %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应当退还已收取的所有款项。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申请调解解决,协商、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或者不愿协商、调解的,可选择以下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 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劳务合同集锦 篇4

  甲方: 

  法定地址:

  乙方:

  国籍:

  住址:

  护照/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是下列中的第 类人员,甲方拟聘用乙方为甲方提供专项劳务服务,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专项劳务服务,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信守:

  A、已办理退休手续;

  B、已办理内退手续;

  C、已办理协议离岗手续,并且协议尚未到期;

  D、有学籍的在校学生;

  E、与第三人已经签署合法的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第一条 定义和释义

  以下名词除本合同条款另有解释和约定外具有以下定义和释义:

  1.1 本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于上述时间和地点达成的本《劳务服务合同》;

  1.2 专项劳务服务:是指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专项劳务服务;

  1.3 第三人:本合同签约双方之外的任何自然人、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及

  第二条 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及提供服务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第三条 乙方的资质

  3.1 乙方应受过良好的教育或专业培训具有提供甲方所需劳务的资质。

  第四条 劳务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4.1 甲方按照第 种方式支付乙方的劳务报酬:

  1、乙方的劳务报酬按每小时 元人民币计收,甲方于每月 号前以现金

  2、乙方的劳务报酬按批次计收,甲方于乙方完成该次劳务后的 日内以现金

  4.2 乙方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4.3乙方提供专项劳务有瑕疵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利直接在给乙方的报

  第五条 合同期限

  5.1 本合同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 乙方义务

  第七条 甲方义务

  7.1

  7.2 甲方应依法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报酬。

  7.3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八条 乙方的声明和保证

  8.1 乙方没有任何传染性疾病且身体健康适宜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劳务。

  8.2

  8.3 乙方提供的劳务没有侵犯他人法律权利且没有使用权属有争议的财产、技

  第九条 甲方的声明和保证

  9.1 甲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单位具有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劳务协议的权限。

  9.2 甲方所需劳务不具有任何非法目的。

  第十条 非合伙、雇佣关系

  10.1 乙方不因本合同的签订而成为甲方的合伙人。

  10.2 乙方不因本合同的签订而成为甲方员工。

  10.3 乙方的人事档案由乙方或与乙方具有合法劳动关系的第三人保管,乙方的

  三人缴纳。乙方不具有且不能宣称具有甲方员工的身份。

  第十一条 保密

  11.1 甲乙双方都有互相保守所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11.2 泄露对方商业秘密的,受害方有权利要求泄密方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2.1 合同到期日前经协商一致可提前变更、解除合同。

  12.2 乙方提供的劳务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不经预告而随时单方解除

  12.3 如乙方面临刑事或治安的追诉、制裁及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的

  12.4 乙方不能或预计不能提供劳务连续达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和乙方签订

  12.5 乙方罹患疾病继续提供劳务将严重危及其自身健康或甲方员工身心健康

  12.6 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设备、环境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经乙方提出意见后拒

  第十三条 合同的续签

  13.1 本合同到期日前 日内,双方可协商续签劳务合同。

  13.2 合同到期后双方未能续签劳务合同的原劳务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四条 责任的承担及免除

  14.1 甲方无故迟延支付乙方报酬的按迟延支付总额的日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

  14.2 合同签订后乙方未能向甲方提供约定的劳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

  14.3 因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设备及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给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

  14.4 乙方提供的劳务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甲方的要求给甲方及第三人造

  14.5 因一方的过错导致对方向第三人承担赔偿等法律责任的责任承担方有权

  14.6 任何一方均无需向对方承担在劳务的提供过程中非因自己的过错产生的

  14.7 由乙方自行承担劳务提供过程中发生的无过错责任。

  14.8 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或证明导致签署本合同的,本合同无

  第十五条 争端的解决

  15.1 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选择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5.2 仲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北京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时的仲裁规则。

  15.3 仲裁为终局仲裁,一经生效对双方均产生约束力。

  第十六条 附则

  16.1 本合同自双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

  16.3 本合同使用中文和英文。如果中文文本和英文文本有任何出入,以中文文本为准。

  16.4 除非另有明文规定,所有为因本协议发出的通知应用英语或中文书写并妥为送达。若为书面通知,应由专人递送或寄预付邮资的挂号邮件或保证邮件递送或传真至本款所列出的地址及/或传真号码;或寄至一方可不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的指定的其他地址、传真号码、通讯号码或其他联络人。以邮寄方式递送的任何通知或其他文件,应于投邮后的3个工作日后视为已被收件人收到。以专人递送或传真或其他电子媒介递送的通知或其他文件被视为第二天送达。任何一方欲改变其地址或传真号码应提前给予另一方一份有效的书面通知。

  16.2 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劳务合同集锦 篇5

  服务劳务合同范本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40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的工作制度。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元人民币。

  2、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

  第五条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六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见习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数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5、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当月基本工资作为的违约金给甲方。

  6、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八条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服务劳务合同集锦 篇6

  甲方: 公司

  法定地址:

  乙方:

  国籍:

  住址:

  护照/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是下列中的第 类人员,甲方拟聘用乙方为甲方提供专项劳务服务,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专项劳务服务,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信守:

  A、已办理退休手续;

  B、已办理内退手续;

  C、已办理协议离岗手续,并且协议尚未到期;

  D、有学籍的在校学生;

  E、与第三人已经签署合法的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第一条 定义和释义

  以下名词除本合同条款另有解释和约定外具有以下定义和释义:

  1.1 本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于上述时间和地点达成的本《劳务服务合同》;

  1.2 专项劳务服务:是指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专项劳务服务;

  1.3 第三人:本合同签约双方之外的任何自然人、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及组织。

  第二条 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及提供服务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乙方向甲方提供专项劳务服务的内容为:__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的详细内容、质量标准以及提供服务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条 乙方的资质

  3.1 乙方应受过良好的教育或专业培训具有提供甲方所需劳务的资质。

  第四条 劳务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4.1 甲方按照第 种方式支付乙方的劳务报酬:

  1、乙方的劳务报酬按每小时 元人民币计收,甲方于每月 号前以现金形式向乙方依法支付上一个月的累积报酬。或者;

  2、乙方的劳务报酬按批次计收,甲方于乙方完成该次劳务后的 日内以现金形式依法支付。

  4.2 乙方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4.3乙方提供专项劳务有瑕疵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利直接在给乙方的报酬中抵扣。

  第五条 合同期限

  5.1 本合同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 乙方义务

  乙方保证依据本合同及附件如期向甲方提供劳务并交付成果。 因乙方提供劳务导致甲方面临第三人权利追索、被提起仲裁或诉讼及产生任何纠纷的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甲方处理上述事宜

  第七条 甲方义务

  7.1

  7.2 甲方不得强令乙方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劳务配备必要的配套设施、设备及环境,并保证该设备、设施、环境的安全。

  7.3 甲方应依法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报酬。

  7.4 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八条 乙方的声明和保证

  8.1 乙方没有任何传染性疾病且身体健康适宜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劳务。

  8.2 乙方没有违反刑事法律的记录 乙方已经知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全部内容。

  8.3乙方提供的劳务没有侵犯他人法律权利且没有使用权属有争议的财产、技术、权利。

  第九条 甲方的声明和保证

  9.1 甲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单位具有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劳务协议的权限。

  9.2 甲方所需劳务不具有任何非法目的。

  第十条 非合伙、雇佣关系

  10.1 乙方不因本合同的签订而成为甲方的合伙人。

  10.2 乙方不因本合同的签订而成为甲方员工。

  10.3 乙方的人事档案由乙方或与乙方具有合法劳动关系的第三人保管,乙方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等由乙方或与乙方具有合法劳动关系的第三人缴纳。乙方不具有且不能宣称具有甲方员工的身份。

  第十一条 保密

  11.1 甲乙双方都有互相保守所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11.2 泄露对方商业秘密的,受害方有权利要求泄密方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2.1 合同到期日前经协商一致可提前变更、解除合同。

  12.2 乙方提供的劳务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不经预告而随时单方解除合同。

  12.3 如乙方面临刑事或治安的追诉、制裁及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的甲方可不经预告而随时单方解除合同。

  12.4 乙方不能或预计不能提供劳务连续达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和乙方签订的劳务合同。

  12.5 乙方罹患疾病继续提供劳务将严重危及其自身健康或甲方员工身心健康

  12.6 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设备、环境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经乙方提出意见后拒

  不消除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合同的续签

  13.1 本合同到期日前 日内,双方可协商续签劳务合同。

  13.2 合同到期后双方未能续签劳务合同的原劳务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四条 责任的承担及免除

  14.1 甲方无故迟延支付乙方报酬的按迟延支付总额的日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4.2 合同签订后乙方未能向甲方提供约定的劳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4.3 因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设备及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给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4.4 乙方提供的劳务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甲方的要求给甲方及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4.5 因一方的过错导致对方向第三人承担赔偿等法律责任的责任承担方有权向过错方进行追偿。

  14.6 任何一方均无需向对方承担在劳务的提供过程中非因自己的过错产生的事故、损害的补偿、赔偿责任。

  14.7 由乙方自行承担劳务提供过程中发生的无过错责任。

  14.8 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或证明导致签署本合同的,本合同无效,并由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争端的解决

  15.1 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选择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5.2 仲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北京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时的仲裁规则。

  15.3 仲裁为终局仲裁,一经生效对双方均产生约束力。

  第十六条 附则

  16.1 本合同自双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

  16.2 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

  附件1:专项劳务服务的具体内容、质量标准及提供服务的时间、地点和

  方式;

  附件2:乙方身份证明。

  16.3 本合同使用中文和英文。如果中文文本和英文文本有任何出入,以中文文本为准。

  16.4 除非另有明文规定,所有为因本协议发出的通知应用英语或中文书写并妥为送达。若为书面通知,应由专人递送或寄预付邮资的挂号邮件或保证邮件递送或传真至本款所列出的地址及/或传真号码;或寄至一方可不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的指定的其他地址、传真号码、通讯号码或其他联络人。以邮寄方式递送的任何通知或其他文件,应于投邮后的3个工作日后视为已被收件人收到。以专人递送或传真或其他电子媒介递送的通知或其他文件被视为第二天送达。任何一方欲改变其地址或传真号码应提前给予另一方一份有效的书面通知。

  甲方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联络人:

  乙方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联络人:

  甲方: 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

  签字:

服务劳务合同集锦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签订如下协议,愿意共同遵守。

  一、乙方愿为甲方提供家庭保姆为内容的.家政服务工作。月用工规定以外的服务内容。

  二、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平等待人,若乙方不能按协议要求完成工作,甲方有权辞退乙方。

  三、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甲方应允许其外出看病,并与乙方协商因病误工的解决办法。

  四、乙方在服务过程中,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家属及有关部门,积极处理好善后事宜,并按法律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追究乙方责任,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应负责任的经济赔偿。在任何情况下,甲方都不得采取搜身、扣押钱财以及殴打、威逼等侵权行为。

  六、乙方有权拒绝为他人服务或被带往外省市服务。

  七、甲、乙双方如发生纠葛、争议和其它事故,可先由重庆市北1碚区区家政服务中心机构进行调解,如无效,可向具有管辖权的北碚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八、一方要求提前解除本协议,应提前7天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九、本协议期限自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8月30日止。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和家政中介机构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劳务合同集锦 篇8

  发包人(全称):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

  三、承包范围:工程图纸,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业主指令中所有模板分项工程的劳务施工。

  四、承包方式

  以包工,包木工所有使用的机械、照明,铁钉等、包材料损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小型工具和机具场内水平垂直运输、包施工时承包方工人的安全保护用品和劳保福利。

  五、结算方式:

  1、本工程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有效的签证单位计算工程量,按照承包单价进行结算。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设计变更、工程更改、隐蔽验收除外),为达到质量要求所采取的合理的技术措施和由承包人的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2、结算审核程序:承包人申请→施工员审核工程量→质量员确认质量等级→项目核算员核算单价与工程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负责人有权对有依据的工程量进行增减)材料人员签字→项目经理审批→领导终批。

  签证必须在三日内完成,不得补签,过时不予认可。

  3、说明:

  (1)作为有丰富施工经验的承包人,在签证本合同前已完全充分了解与本工程的施工有关的各种情况和信息,承包人承诺不会因为除本合同条款规定可调整的项目外而向发包人要求额外的费用和其他项目的索赔。

  (2)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变更等各种原因而引发发包人的自身承包范围发生减少,则发包人有权按照实际情况与承包人修改承包人的承包综合单价及承包工程量。

  (3)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同时超量耗用的材料费等从承包人的结算款中予以扣除。

  六、承包单价:

  1、承包单价:

  ①、木模的承包综合单价为:建筑面积_______元/m2,或模板接触面_______元/2.。调增、调减按实际接触面积元/m2

  ②、点工的单价:大工按_______元/工日、小工按_______元/工日、女工按_______元/工日(包括夜班、节假日),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

  ③、建筑面积以投标实际面积计算,调增、调减按实际接触面积计算。

  七、付款方式

  (一)支付时间

  1、平时只按月支付工人生活费(每月按元计算,)。农忙和开学前可向项目部借支职工家里农忙和小孩开学费用。

  2、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全部完工,经业主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退场后支付至暂定合同总价的70%;

  3、在工程竣工交付年度春节前,付至90%,尾款第二年春节前付清,(无息)。

  (二)支付规定

  1、从承包人的队伍正式进场后的第二个月开始支付进度款项(工人生活费),每月的支付标准为参照上月上岗工人的实际出勤人数,按照每人每月元的标准支付。

  2、承包人在每次申请工程进度款时,必须将上月所完成工作量报项目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审核,提供当月上岗工人花名册及工资明细表,交工程处批准。按公司规定承包人必须为工人办理工资卡,由发包人统一发放,如发现承包人弄虚作假,按每人每次处以违约金100元。在当月款项中扣除

  八、双方的职责:

  (一)发包人职责:

  1、发包人委派为工地现场代表,负责实施本合同的履行。

  2、发包人的管理人员不得向承包人索取或接受承包人的物质或非物质利益,不得刁难承包人,发包人的管理人员不得接受承包人的吃、喝、玩、乐等娱乐性活动,发包方的管理人员出现索贿行为的,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投诉。

  3、负责现场施工技术问题的指导和质量监督,及时用书面形式传达作业指导书、安全交底书、施工图纸等技术有关资料。

  4、发包人委派的工地现场代表,负责对承包人的工程安全丶质量、进度进行检查验收,办理变更登记、竣工结算手续等工作。

  5、发包人有权对不服从各部门配合、协调、安排的班组给予违约整改的处罚,有权勒令违规、违章经教育无效的承包人、作业人员在24小时内离开本项目部。

  (二)承包人职责:

  1、承包人委派为现场管理代表必须常驻工地,负责管理劳务作业人员的安全,并协调和检查、考核各劳务作业班组的各项工作和完成情况并按时参加项目部的月计划会议和工作协调会议。如无故不在则按每天200元进行违约处理;特殊有事时,需提前向项目经理或现场经理请假并指定好代为其职责履行人员,并经允许后方可离开现场,但不得超过2天。

  2、承包人不得对发包人管理人员给予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承包人人员不得私自接触发包人的财务人员、材料员、仓管员、质检员、施工员、核算员、安全员等有关人员,不得对其以各种名义给予金钱以及其他财物,不得与发包人有关人员进行吃、喝、玩、乐等娱乐性活动,以及其他变相行贿行为,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工程款不予结算,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发包人有权继续追索,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其法律事责任。

  3、承包人进场前必须与工人签订用工协议书,内容包括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和工资发放等手续;协议要求一式三份(承包人、工人、发包人项目部各执一份)。负责作业人员的政治思想、技术培训、安全生产、职业道德、教育工作。

  4、承包人队伍进场时,提供每位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劳务证、特殊工种作业证、技能上岗证),须按当地政府外来人口的有关管理规定,申报办理相关手续,如不办理,发生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不得雇佣18岁以下及不宜从事建筑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否则发生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5、承包人必须确保员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到工人,若因承包人工资发放不及时或发放不到位而造成劳资纠纷,发包人有权利代为处理,处理费用在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并处以1000元/次的违约处理。

  6、承包人自带必备的施工工具和用具,费用包括在承包单价内。

  7、对于发包人供应的模板、方木、钢管扣件等材料承包人必须参与验收数量和质量,并按照规定合理堆放。承包人凭统一的领料单到发包人仓库领用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材料损耗率按合同规定的损耗率计算,未有规定的,按现行定额规定的损耗率计算,承包人领用的材料超规定的用量,按发包人依据材料购进价在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以上材料的领用人由承包人的现场管理代表指定,办理书面委托书(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和手印等内容)。

  8、承包人应遵循发包人公司的《成品保护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成品保护教育,不得在结构物和已施工完成的成品、半成品上随意钻孔、凿槽、拆除结构物脚手架钢管及扣件等,否则发包人有权按规定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

  9、承包人不得将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10、承包人施工中每天必须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以及工程工序完工后的场地清理(包括临时生产和生活设施)。

  11、承包人新工人进场,必须于二天之内带齐新工人身份证原件和二张一寸照片到发包人项目部办理登记及领取工作证手续,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指定的期限内退场,退场前退回工作证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予办理。承包人工人必须持证上岗,如有发现无证上岗、违章操作,每人每次处以违约金200-300元的处罚;造成严重安全事故的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责任,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12、严禁承包人工人在工地发生违法、打架、斗欧、偷窃、闹事、破坏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如有发生,双方均处500-1000元违约处理,情节严重者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13、在执行覆行合同期间,承包人对所有发生工程量签证依据的数量、承包项目的范围、工作内容必须属实,工程签证必须严格按照发包人的签工要求,同时三人签字方可生效(项目经理、核算员、施工员),如果发现签证单内容有虚假记录、串谋作弊等行为,发包人有权则按分项工程价款的100%进行违约处理。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责令承包人退场,另选施工班组。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追其法律责任。

  14、承包人施工完毕或中途退场,应在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之日起2天内,负责将其所有施工人员、施工机械、机具撤离发包人工地;逾期未撤离的,发包人有权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强行责令承包人退场,所产生的费用(包括发包人垫付的工人工资等费用)在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后果均由承包人完全承担,与发包人无关。

  15、承包人因自身的原因或者无正当的理由而要求中途退场时,发包人项目部有权按照承包人实际已完成的工程量的70%进行结算。

  16、承包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原因,煽动工人闹事、围攻、威胁恐吓发包人人员和工地办公室。如若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有权对视发生的态势情节报警处制并对承包人处以20xx元的违约金并在结算款中予以扣除。

  17、如果因为工程发生变更而造成承包人承包范围的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承包人须积极调整劳动力和施工机械,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指挥,不得以此和其他原因为借口,向发包人提出经济补偿和单价调整的要求,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

  18、承包人必须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生产、安全、质量安排,如有争议可请示项目经理协商解决,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安排的将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5000元/每次的违约处理,金额在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九、定岗定员要求:

  1、承包人必须确保施工工期,应根据总施工进度计划及周施工任务计划组织相应施工人员,完成相关任务!如延误则按施工工期的相应条款执行。

  2、承包人应配备具有丰富现场管理能力和懂本专业施工规范的固定的管理人员。

  3、承包人应每天向现场施工员如实上报现场施工人名额及人数,发包人有权不定期清点承包人人数以便核实!如发现同上报人数不符,每少一人按100元/人给予违约处理。

  4、每月领取生活费的人数,应按项目部核实人数为准。

  十、施工工期的条款:

  1、本工程与业主合同总工期历时__天,开工时间_年_月__日,竣工时间_年_月_日。

  2、在工序工种衔接上,承包方必须服从发包方的统一调度,承包方无特殊原因而造成工种衔接上的'脱节,须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每个分项工程计划最终完成时间每迟延1天,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1000元/节点/天的违约处理,按双方确认进度计划延误累计超过3天的,发包人有权另行安排队组进行抢工,由此发生的各项费用,在承包人结算款中予以扣除,或通知承包人解除本合同,有关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4、若承包人的工程进度和工期明显与控制点不符,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赶工,若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通知后1天内无明显改进,或承包人无能力承担工程任务,发包人有权增派或改派其它的施工单位,由此增加的承包差价由承包人承担,在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同时发包人有权利责令承包人按已完成的合格工程的70%工程量结算退场。

  十一、工程质量的条款:

  1、承包人承包施工的工程质量以gb50300-20xx《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规范、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方案、安全措施、设计变更、技术交底,作为检查、抽检或验收的依据和标准,实行“三检制度”。

  2、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管理人员指挥,严格做好工人技术交底,严格按照以上约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因承包人的原因而造成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无偿采取相关补救措施,直至消除质量隐患,并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工期不顺延,发包人有权视承包人对施工质量的补救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发包人也可以不要求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直接解除合同,由承包人承担补救费用,并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其它损失。

  3、分项工程施工完毕之后必须按程序规定:承包人必须先经自检合格后方能书面呈报发包人(或相关单位)验收。发包人第一次验收不合格,对承包人处以500-20xx元违约金,可考虑要求承包人限期整改、完毕后再报发包人验收;若承包人未能在限期内整改完毕或虽整改完毕但经发包人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通知承包人解除本合同,对承包人按已完工合格工程的70%结算,并限期办理有关退场手续。

  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发包人检验的“优良”标准,优良标准的检验在部分分项工程过程中评定,如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则按合同总价的95%结算。

  5,模板工程质量控制要求

  ①、承包人必须按照施工图纸和交底要求,精心施工,保证质量。如质量不符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②、模板制作安装浇筑砼构件后,不得有跑模、涨模等现象发生,如发现跑模、涨模等现象0.5m2内的违约处理100元/处,1.0m2内的违约处理500元/处,1.0m2以上的违约处理1000元/处,累计计算,违约金在当月生活费中扣除,对发生的部位要及时整改到位并由质量员验收确认。

  ③、砼梁、现浇板模板接缝严密,凡砼柱、墙模板接头处加贴双面胶带纸(包括构造柱马牙口处),如不按以上要求执行,板、柱(墙)各按1元/m2扣除,拆模后立即清除胶带纸,及时对跑模、模板缝、构件阴阳角凹凸处砼的凿除、修补、磨光及清理,凡梁、板、墙、柱的几何尺寸、标高、开间、进深尺寸等达不到设计图纸要求而造成返工、多用材料、罚款、用户要求的赔款等,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6、质量控制措施

  (一)木模制作

  ①.所有外模均采用定型模板,未采用定型模板随便配模,有一处违约处理100元。

  ②.配模时不得任意裁割整板,否则发现一次违约处理50元。

  ③.模板制作的几何尺寸要准确,发现安装的模板偏差1cm违约处理100元。

  (二)排架搭设

  ①.排架搭设的横距.间距必须按规范及项目部施工方案要求施工,距离不得大于1m,否则发现一处违约处理20元。

  ②.搭设的排架必须做到横平竖直,扣件镙丝要紧到位,否则发现一处违约处理50元。

  ③.阳台.空调搁板等悬挑部位的支架必须具备独立性,(不影响其他构件拆模)否则发现一处违约处理100元。

  (三)模板安装

  ①.根据梁的截面高度搭设梁底模,梁底模铺好的标高偏差应控制在土0.5cm以内.梁底模的尺寸偏差应控制在0.5cm以内,否则超出1cm违约处理100元。

  ②.根据图纸尺寸.板面标高确定梁侧模的尺寸架设板底模的支架.方木.铺设底板.铺好的底模板面的标高及平整度都应控制在0.5cm以内,否则偏差0.5cm违约处理50元/处。

  ③.内墙柱模板安装时应先釘好阴角模,再拼平面模板.严格控制模板的垂直度.平整度,其偏差应控制在0.5cm以内,确保阴阳角砼浇筑时不漏浆,否则发现一处违约处理50元。

  ④外墙模板的安装是确保质量最关健的问题,也是目前出现偏差最多的部位.木工班组要严格按图纸尺寸配制定型模板,严格控制外模的标高和垂直度及平整度。其偏差应控制在0.5cm以内,否则跑模1cm违约处理100元。(项目部检查发现问题通知整改未整改到位,跑模1cm违约处理200元。每次控制在0.5cm以内给予奖励100元。

  (四)拆模

  木工班组对每个分项工程底模的拆模都必须得到项目部的许可方能拆模,项目部根据拆模砼试块试压值强度决定可、否,拆模、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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