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投资入股协议书(通用3篇)
共同投资入股协议书 篇1
一、投资人个人信息和投资金额
姓名:x入股金额:¥贰拾陆万肆千元整(大写)
姓名:入股金额:¥壹拾叁万贰千元整(大写)
姓名:x入股金额:¥玖万陆千元整(大写)
姓名:入股金额:¥壹拾柒万陆千元整(大写)
姓名:仁入股金额:¥壹拾叁万贰千元整(大写)
经过以上投资入股人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风险共担的原则基础上,本着发展产业,共同致富和为社会、国家多做贡献的原则,投资入股创办《安顺贸易有限公司加油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规签定以下协议:
二、合同期限、
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十年合作期满后,经协商,三个股东(林x,林x,陈x)同意继续合作时,须另行签定合作协议,另行签定协议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三、合作方式和内容
1、企业日常资金管理:每月15号进行资金盘点,每月25号进行加油站流动资金结算。
2、企业日常资金支出超过:¥伍千元整(大写)。必须经过3个股东(林x,林x,陈)同意。(日常拖油除外)
3、任何私人向出纳借支不得超过本月工资,负责后果出纳自负。
四、条款的完整性
三股东(x,x,)均承认,已阅读过本合同,并同意:本合同为各方关于投资合作事宜的所有合同和约定的全部记载,并已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的或书面的约定、意向书与建议。未经三股东(x,x,)书面修订,不得对本合同加以变更。
五、协议(合同)的修改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三股东(x,x,)中一人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的两个股东提出书面的修改建议和理由,三股东(x,x,)协商同意后才能修改,并形成本合同的附件;协商修订的协议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双方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有合同继续有效。
六、企业在日常管理过程中,一切事宜由三股东(x,x,)协商一致后才可实施,除x,x,三个股东外,其他股东不得干涉,影响。
七、此合同一式五份,各股东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代表人:
X年X月X日
共同投资入股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_____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_________(暂定名,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以10倍的溢价受让_________股权,并以该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_________%。
各共同投资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_________。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
共同投资入股协议书 篇3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姓名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_____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_________(暂定名,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_________%;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以10倍溢价受让_________股权,并以该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_________%。
各共同投资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银行:_________。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比例分享共同投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出资形成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 投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权利。
第六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